病房里的仪器放出滴滴答答的响声,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再配上白色的地砖,让整个房间白得刺眼。
床头旁边的柜子上摆放着一束百合花,然而花早就枯萎了,雪白的花瓣蔫蔫地蜷缩在一起,干燥地蒸发掉了水分,有的花瓣甚至已经挂不住地掉落在桌面上,变成孤零零枯黄色。
床铺刚刚被人收拾过,铺得非常平整,像是从没有人躺过一样。然而旁边轮椅上的背影,却永久得如同人长在了上面。
林璧身材不算高大,还带着些营养不良的消瘦,蜷缩在轮椅里显得有些佝偻。蓝白条纹的病号服空荡荡地套在他的身上,搭在轮椅扶手上的手指细白得仿佛一掰就断。
他安静地坐在那里,不断跳动的屏幕在他的脸上投下淡蓝色的荧光,让那苍白凹陷的脸总算显出几分颜色。
他的眉颜色很深,眉峰更是凌厉,斜飞入鬓透出寒光霜雪,恰似寒冬的一抹青松,傲然而浓烈。
然而下面的眼睛却宛如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平静得连丝波纹都没有,隐隐似乎还散发着腥臭的味道。如果不看那紧咬出血的嘴唇,或许会以为他根本就是具尸体。
林璧很疼,像是躺在砧板上的鱼,被人用刀划开腹部,一点点刨出内脏、拉出肠子,让他的每一根神经末梢都发出尖锐的刺痛。而且这种疼没有办法逃避,即使是最贵最先进的止疼药也发挥不了一丁点的作用。
他只能忍,或者死。
曾经他也是备受瞩目的O,可是现在罹患基因病的他却被抛弃在冰冷的病房中。病房从最开始的热闹温馨,变成现在的冷清孤寂,父母的哭泣、爱人的绝望到最后都化为冰冷的背影。
也是,一个注定要死去的人还有什么关心的必要,倒不如把精力放在他健康的弟弟身上。
刚开始,他完全都没办法接受,不断地拨通父母、未婚夫的电话,哭喊着祈求他们过来,可得到的只有敷衍的安慰。到后来,他学会了接受现实,不再有期待和妄想,任自己凋零在病痛之中。
为什么还不死啊?
林璧自嘲地勾起嘴角,却忍不住吐出几口鲜血,染红了胸口雪白的围兜。
他的身体机能正在全面衰竭,已经不能走路了。接下来,他的上半身、他的眼鼻口舌耳都会慢慢失去作用,听不见、看不到,像一滩烂泥般瘫在轮椅里,日日需要人把屎把尿,比几个月的婴儿还要惹人厌恶。
林璧的眼中闪过决绝,像是黑夜里划破天空的雷电,暴烈的轰鸣之后就将湮灭于黑暗之中。
他艰难地抬起胳膊,按下轮椅的启动键来到病房门口,将门反锁上。
根据多日的观察,护工小王总喜欢在中午偷懒,吃完饭就窝在楼下面的长椅上打游戏,直到两三点才回来。而他中午不需要打针,再加上脾气暴躁,所以医护人员会等到下午才查他的房。
林璧转身进入到浴室,用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碎片割破了手腕。
很疼,但远没有病痛对他的折磨痛苦。
他从轮椅上滑下来,将手放进满是水的浴缸里,将头靠在上面,漆黑的眼瞳里闪过一丝解脱。
死有时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的时候根本毫无尊严。
林璧这二十年都锦衣玉食、众星捧月地活着,一朝从天堂跌落地狱,又如何能忍受自己死得没有体面。
他恨父母、爱人的无情,却早已无力报复什么了。所以他选择死亡,选择率先抛弃他们、抛弃这个世界,或许这样他心里还能自欺欺人地保持最后一点尊严。
一池的水被染成了鲜红,脆弱的生命随着汩汩流出的鲜血彻底逝去。
林璧似乎睡了很久,久到他睁开眼睛都有点费力。然而很快,他惊讶地坐直身体,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死。
他单薄的身躯颤抖起来,从喉咙深处发出自嘲的嗤笑,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竟连死都如此困难。
然而等他抬眼却发现自己所处的地方似乎有些不对劲,周围不再是惨白的病房,而是看上去用金属制成的九道门,上面写着“生、死、空、遁、神、魂、玄、通、劫”。
更神奇的是,林璧发现自己原本已经没有知觉的腿也能够动了。他咬紧牙小心翼翼地站起来,眼中闪过不敢置信的狂喜,又很快变成不着痕迹的警惕。
他的病痛似乎消失了,但对方给了他这么大的好处,自然也要从他身上得到与之对等的利益。
他从来不信什么天上掉馅饼,但也不会轻易放过改变命运的机会。
林璧挺直脊背,直到此时才能看得出他个子不矮,足有一米八。骨相清隽,皮肉如玉,面如桃花,绝对算得上罕见的美O。加之一身荼蘼之香,如同繁花开到最盛后即将走向衰败的凄冷,引得人神魂颠倒,难以自拔。
他仔细观察着周围,想要看看有没有出口,就在这时一团光从天而降,落在了他的头顶上方。
“欢迎你,被神选中的幸运儿。”
那声音雌雄莫辩,带着刺痛耳膜的尖锐,回荡出巨大的响声。
林璧没有说话,但却还算恭敬地行了个礼,只是低头垂下的眼眸却闪过深思和嘲讽。
光团很满意他虔诚的模样,丢下一本书在他面前:“好好看看这本书,然后告诉我你的感想是什么。”
光团消失,林璧这才捡起地上的书,只见破烂的甚至染上些许污渍的封面上写着《成神》两字,而“神”那个字的黑色墨印已经被摸得有些掉色了。
他坐在地上,认真读起了这本书。
说实在,这本书写得不怎么样,情节平缓、内容乏味,基本上讲述的都是男主角云知归如何一路成神的事,金手指全开,没什么挫折、危险,平步青云直登神位,还收获了何照君、许泽和裴霁雨三个蓝颜知己。
这样顺遂的人生大概只有小说中才会存在吧……
林璧眼眸一闪,手指缓慢地翻动着书页,心底闪过深思。
那不知名的东西给他看这些,是想让他做什么?
九字门,成神,云知归……
宗教里大致把人的罪行划分为七类,包括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而他从这个光团的身上看到的正是“妒忌”。
想到这,林璧合上书,纤薄的手指在“成神”两个字上轻轻滑过,眼底平静如水。
“我看完了。”
光团突然出现,不知道是一直潜伏在旁边,还是躲藏在何处,但不需想就知道这处密闭的空间完全归他掌控。
“你有什么感想?”
林璧轻轻一笑,原本就艳色逼人的眉眼宛如盛开的玫瑰,张扬出热烈的艳丽,却又有着带刺的犀利。
“您刚才说我是神的幸运儿,但我倒觉得对比这本书,云知归才是真正的神之子。所有的路神都已经为他铺平,一步步牵引着他走上宝座,真是让人……”
林璧捏紧书,将原本还算平整的纸页捏得皱成一团,他的脸上明明带着笑意,却像是糊上的面具,僵硬得太过虚假。那双深黑色的眼眸里沉淀着细小的风暴,不甘地肆虐着本就支离玻碎的心田。
一个被打落神坛的人,如何能不对云知归这样的人生感到嫉妒?
光团似乎被他的情绪感染,身上的光芒都开始不稳定地闪烁起来。它的声音提高了三度,愈发刺耳,震得林璧脑袋嗡嗡作响,耳朵几乎要流出血来。
“正是如此!除了与生俱来的幸运,他根本配不上神座!所以,你只需帮我做一件事就好。”
林璧等待着它的回答。
“听说过‘恶毒男配’吗?我会给你安排这样一个身份,你必须尽可能地打击、阻挠、陷害男主,包括他身边的那三个助攻。但是,你决不能弄死他,也不能让别人弄死他,明白吗?”
林璧不解:“为什么?”
光团的声音里透出些许咬牙切齿:“因为他是男主,一旦他死,这个世界就会随之崩塌。”
“那这样做还有什么意义?”
光团笑了起来:“有,自然是有的,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做就好。等你被男主杀死,我会还你一具健康无病、完美无瑕的身体。你坚持得时间越长,做得越好,得到的寿命也就越长。不过你只能存活在这本书的世界里,如何?”
林璧假装犹豫,许久才点头同意了。
光团很满意,它之所以会选中林璧就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的黑暗浓烈到让人心惊胆战,被抛弃被背叛的经历让他浴火重生,变成了真正的无情之人。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它得心应手的工具。
“这里有本书你可以借鉴一下,希望你能好好地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不要耍什么小心思,我会一直看着你。”
林璧接过书,见光团消失才迟疑地翻开第一页。
主要是这本书的名字实在有些……接地气,跟光团的人设有点不符。
《论成为反派的一百种技巧》:第一章,表情篇——邪魅一笑,阴沉冷笑,桀桀狂笑,学会这三种笑,就能掌握百分之七十的表情神韵。
第二章,语言篇——反派死于话多,所以每次快要弄死男主的时候都必须多说话,留给男主绝地反击的机会。
第三章,动作篇——扇耳光,这是羞辱男主最好的办法,既不会对他造成致命伤害,又会伤害他的尊严、羞辱他的人格,将仇恨值拉满。
……
林璧静静地翻看到最后一页才合上书,放进口袋里。
那东西真的没给错书吗?
不过……他轻轻闭上眼睛,嘴角扬起微不可查的弧度,还真是有意思啊。
神吗?
可笑。
开新文啦,撒花,还请各位小天使多多收藏哦~
预收文《竹马不敌天降》求收藏啦!
方修晏和孟齐光是一对竹马,小时候在一个院里长大,上学的时候又一直是同校同班。二十几年培养的默契让他们情同手足,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心思。
或许正是因为好到同穿一个裤子,这份感情一直处于友情以上恋人未达的暧昧状态,就像是高原上煮的水,迟迟无法达到沸腾的状态。
步入社会后,他们也交往过几个对象,却发现远不如对方更让自己倾心。
终于有一天,两人心有灵犀地下定了决心,决定对对方表白。
然后,末世爆发了。
孟齐光遇到了白容时,这个温柔而强大的男人宛如一道光照进了他濒临绝望的世界,让他的心脱离了原本的轨道,朝着未知的方向呼啸而去。
方修晏也遇到了白容时,这个强大得能够与他并肩而行的男人,像是向阳而生的木棉树,热烈地燃烧着艳丽的花朵,让他灰暗的世界绽放出绚烂的花朵。
他们心动,却又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然而等到相遇后却突然发现:“你居然喜欢他?!”
瞬间竹马变情敌,再没有原本的彷徨纠结。
拔剑吧,情敌!
白容时的剧本:末世,打怪,升级!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