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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的黎明 第3章 第 3 章

作者:EXEMPTED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28 05:55:51 来源:文学城

面前的人被侍从称作“大少爷”。

伏晓细细打量一番。

此人与牧冉有相似的发色和眉眼,衣着干净整洁,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如此相似的搭配组合,为何整个人的气质会如此不同?

在这个人身上,伏晓看不到任何趣味。

仿佛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是严肃乏味的数字,一面是妙趣横生的花纹。

华贵的房间里空气凝滞。室内装潢格调均呈深红色,置身其中犹如身处巨大野兽的胃里。

有窗户的地方也被厚实的窗帘挡住。侍从在旁不知履行着什么手续,空气里只有轻翻纸张的声音。

“你是那个人的什么人?”伏晓冷不丁发问,戳破了死寂。

一直贴身站在那人身后的管家低低回应:“请注意你的言辞。”

“想让我不痛快,非要等到今天吗?”伏晓理都不理管家,直勾勾地瞪着疑似牧冉的亲戚。

“你可知道你在跟谁说话?你面前的人是……”

亲戚抬起手,管家即刻噤声。

“你很聪明。那我们的交谈会容易得多。”他又挥挥手,侍从悄无声息地退下。

真是只好用的手,不知道再挥几下能不能给这郁闷的屋子开个天窗,伏晓简直要透不过气来。

“你会在这里并非偶然。毕竟能让羊群听话的牧羊犬很稀有。”

“说人话,老子听不懂。”

被几次挑衅,此人竟也不生气。牧冉不禁有些无聊。

“你生活过的那片牧场,自存在以来只有过两段和平时期。一次是你出现之后。另一次,是我弟弟在里面的时候。”

伏晓正在消化这一段话。

拐了几个弯后,他的一大疑惑解开了,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疑惑。

“既然是你弟弟,那他怎么会去那里?”

对方不语。

“是被你逼的吧?”伏晓直言不讳。

“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似曾相识的话语,好像不久之前在哪里听过。

“那我换个问题。你们把人抓过来关进牧场,有什么目的?”

“我们从不主动抓人。”

“好好好,都是他们没有选择。问也白问。”

“反倒我很好奇,你在里面生活了许多时日,有何感想?”

“感想?吃饭喝水放羊能有什么感想?”

贵公子的冰川脸终于裂开了细微的缝隙,如此平铺直叙的大白话估计他平日里听都没听过。伏晓现在有理由怀疑,牧冉哥哥的情绪稳定根本就是因为没反应过来。

贵人语迟,大哥又斟酌了一下词藻,问:“你怎么看牧场里的其他人?”

“都是邻居。”伏晓很坦诚。

“据我所知,他们有一部分人甘愿当你的随从。”

“随从?”又是什么高级词汇,“哦,就是跟班。”

伏晓抓抓脑袋,“有的人就是这样,得找个靠山才踏实。”

贵人的脸孔挤出一丝鄙夷,他说:“难怪牧冉会看中你。你们在某些方面既矛盾又统一。”

这回轮到伏晓卡顿。

因为他捕捉到了牧冉的名字。

至于说牧冉看中自己,想必还有其他原因。他的视线向下一扫,那只木雕的鹰依然挂在胸前。

“说吧,你需要我做什么?”

伏晓突然直奔主题,对方倒也不慌张。他上前一步,看进伏晓的眼睛深处。

“我想让你证明给他看,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独一无二。”

在大庄园里的日子并不比在李氏集团那边好哪去。

被豢养起来的人就像宠物,只能在限定范围内活动。得益于牧家庄园的面积之大,宠物活动范围也跟着等比例放大。有时稍个不慎就会误入旁院,落得被院落主人痛骂一番。

伏晓被发配到佣人宅院,跟厨子木匠园丁裁缝等人一同生活。他与其他佩戴红项圈的人一样,在白天与佣人同等地位,接受管家的指令从事各项劳作,傍晚时被各自主人召唤走。

直到这时,伏晓才大概明白为何有人甘愿“自投罗网”。

除了行动受限,这里的生活跟伏晓的生长环境来比,可谓天差地别。

在这大庄园里,根本不存在“匮乏”这个概念。

各类生活物资、食物、甚至水源,只管放心取用,不必担心源头枯竭。哪怕是主人留在洗手台上只用过一次的肥皂,若是佣人不想拿,也大可丢弃,不必为之可惜。

同样一份早餐,怀着下一顿毫无着落的心情去吃,和背靠一座粮仓去享用的心情,也必定会截然不同。

伏晓从小就知道,伙夫是万万不可招惹之人,最好能拉拢到本方阵营来为己所用。来这里没几天,他便与几位大厨混了脸熟,主动包揽各项杂活,为自己的大饭量打好铺垫。

果不其然,憨厚的厨子们看着吃饭香的人那是满心欢喜,甚至还主动为他加餐。

每到此时,他都会想起好友。

以前的好友那么瘦弱,来这里之后,会不会变得白胖一些?

每当自己这样想的时候,伏晓都会忍不住掐自己一下。

他知道下一顿没有着落是什么滋味,即便在那样的日子里,他也不曾焦虑过。

天无绝人之路。自己手脚健全,脑子也还算好用,世上总有能靠劳动换来的东西。

先耕作,再收获,这是根植于他内心的信念。

印象里,他几乎不曾休息过。

每天一醒来,眼前就有数不清的琐碎家事,忙完自家还要帮别家。至于端杯茶看晚霞这种小资情调,他从来都没有过。

他吃着粗茶淡饭长大,能把一盆糙米饭拌野菜吃得津津有味。吃完倒头睡一觉,醒来继续生龙活虎。

如此循环往复,他并不觉得厌烦。每日有事可做,晚上倒头就睡,无拘无束,他认为这就是生活。

小时候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块糖,他都要分开六份吃。短缺的物资让他特别擅长变废为宝。他曾用一架自制的纸壳战斗机成为了方圆五百米内的孩子王。

他的大部分手艺都是从父亲那里学来的。父亲是个木匠,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是父亲一手打造,十分结实耐用。

他的第一辆玩具汽车也是父亲亲手制作而成。那种精致豪华的汽车,伏晓从没在街上见到过。

这是他得以继任孩子王的第二张王牌。

打从伏晓有记忆开始,父亲的脖子上就挂着一只木雕的鹰。伏晓问这是什么,父亲带他去院子里,指着远处森林的上空。

那里时常有鹰在盘旋。

他们居住的平房外有片很小的花园,父亲每周都会抽时间精心打理一番。去除杂草,修剪枝叶,施肥浇水。在小花园的衬托下,简陋的平房都显得明朗夺目。

九十月份,父亲会带着他去拜访山里的各家农场,他们替农场主剪羊毛,报酬是带回三分之一的羊毛自用。换来的羊毛被打成一捆捆毛线,赶在过冬前可织成各类羊毛制品。

伏晓从小饭量大,个子也长得快,因此每年都需要大一号的毛衣。父亲每年都乐此不疲地为儿子织新的毛衣。

伏晓很喜欢看衣针在面料里钻来钻去的样子。等他的手足够大,便跟着父亲学织毛衣。他觉得亲手编织一件温暖的物件会让他的心里也暖暖的。

曾经被伏晓的玩具所征服的男孩子们,看到伏晓织毛衣的样子便取笑他。伏晓冲出门去把他们通通撂倒在地。

他还骑在带头的男孩身上,大声质问他身上的毛衣哪里来,男孩回答是妈妈织的,伏晓每扇一个嘴巴子就喊一句,回去给你妈道歉!回去给你妈道歉!

每次去山里的路上,父亲会如数家珍般一一介绍路边的各式草木植物。那些拗口的名称伏晓根本就记不住,他只是喜欢听父亲耐心的讲解。听着父亲的声音,脚下的路就不那么艰难。

他从没问过自己的母亲是谁、在哪。他总觉得有了父亲一人就有了全世界。其他小孩妈妈会做的饭菜、温柔的话语,和悉心的照料,伏晓全部都有,一样不差。

即使偶尔食不果腹,伏晓也从没觉得日子有多辛苦。

日子如是过去。直到伏晓十四岁那年。

那天父亲出门时没有戴木雕项链。

他说跟着渔船出海捕鱼,怕木雕浸了海水腐烂。若是能捕到大鱼,今年冬天就能腌鱼干吃。

伏晓在家等着。他修理了水管,编完了竹篓,打扫了卫生,临近傍晚时分,他等来了父亲的噩耗。

自那天起,伏晓戴上了父亲留下的项链,时不时看着远处的森林发呆。一个人的生活要简单得多,每天需要操持的家务一下子减了一半。从小到大积累的艰辛,好像在这一刻都化作柔软的敏感涌现出来。

如果这一天注定要来临,那很幸运的是,他已经十四岁,很快将是一个独立又优秀的青年。

他还是习惯做两人份的饭菜。一个人吃饭未免太寂寞,他总是把好友喊来陪自己。

小旭是个腼腆的男孩子,自幼体弱,经常被男孩们欺负。伏晓撞见过一回,从此再也没人敢招惹小旭。

小旭话不多,但为人真诚。他也像其他男孩子一样,羡慕伏晓有好玩的玩具;同时也羡慕其他男孩子,敢厚着脸皮去跟伏晓一起玩。他每每只是在远处看着。

单是看着就能让他很开心。

他从没有取笑过伏晓织毛衣,或许是因为他不敢。他还曾偷偷趴在窗户上看过伏晓织毛衣。

这些伏晓都知道,所以当小旭提出帮伏晓做点什么以抵偿饭费的时候,伏晓反而气急败坏。

他站在凳子上指着小旭说,从今天起,你每天都要来陪我吃饭!都吃光不交钱,吃不了赔两倍!

小旭被他的气势吓了一跳,转而笑了出来,说伏晓你要是去做生意肯定赔得底裤都不剩。

两人开怀大笑。

每年初秋,他们仍会拉着一辆木板车进山,帮农场主剪羊毛。

小旭剪五只羊的功夫,伏晓已经剃秃了近二十只羊。他教小旭如何编织,两人把织好的羊毛制品拿去集市上卖。

小旭的不善言辞却在这时有了意想不到的用武之地。

他怕自己嘴笨影响生意,私下里组织了几套说辞,根据顾客的需求从不同角度推荐自家产品。语言少而精,不仅有了回头客,还拿下了几份长期订单。

可惜伏晓那边,他经常因为跟顾客聊得来就直接免费赠送。

小旭并不责怪伏晓。他知道这多数的羊毛都是伏晓剪下来的,自己只是将勤补拙。只要两人开心,比什么都强。

伏晓的豪爽虽然没换来钢镚,但换来了有义之人的回报。他们实在没钱的时候有人乐意招待他们一碗热汤;即便过了秋冬销售旺季,若是有谁想买羊毛制品,大家会直接推荐他去伏晓的摊位。

也是在这人来人往的集市上,小旭听到了能“一夜改命”的传闻。他兴奋地跑去告诉伏晓,伏晓不置可否。

他从不相信什么奇迹,对目前的生活也并无不满,他不想去冒这个风险。

小旭却不这么这么想。

因他自小体弱,父母一直都不重视他,在弟弟妹妹出生后对他更加忽视,甚至对小旭在伏晓家的蹭饭行为心存侥幸。

这么多年,他们只觉得少了个吃饭的人减负不少,在街上碰见伏晓却从不打声招呼。

小旭已经满十五岁,父母已经打算将他送去贵族家里当帮佣。

而说起贵族,牧家在其中最为显赫。

这种“显赫”在一般大众眼里所体现出的就是,即便是被牧家辞退的佣人,他们的业务水平在业界也属于中上等,不愁找不到下家。

至于能在牧家留下的人,据他们的亲属讲,每到逢年过节他们收到的慰问品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大半年的饮食起居。若是家里只有爹妈二人,只要二老省吃俭用,撑个一整年不是问题。

因此在民间,“去牧家当佣人”的吸引力不亚于古代“进宫当贵妃”。

这是一场赌局。

大家只看得到赢家如何一步登天,至于当中所支付的代价,他们一概不知。

某个清晨,伏晓发现了那封夹在窗户缝里的纸条,上面是小旭稚嫩的笔迹。

他说这一次,他想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几年卖羊毛赚的钱向来是对半分,小旭只拿了必要的路费,其余的都藏在伏晓父亲制作的那辆玩具小车里。

伏晓在破旧的仓库里找到了那辆小车,车座上放着个布袋子。自打他和小旭一起做生意,仓库的钥匙就分了小旭一把。

这辆小车曾经让小旭羡慕万分。伏晓有点后悔没能让小旭独享一番。但十几岁的他们已经坐不进窄小的座椅里了。伏晓没有去拿那个布袋子,转身锁上了门。

小旭的梦想,现在已经变了吧。

伏晓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低价卖掉了积压的各类羊毛品。他简单收拾了个背包,打算离开这个小镇。

他刚过十五岁,但精壮的高个子和略显粗糙的皮肤让他看上去已经将近二十。

小时候父亲会给他剪头发,之后小旭也笨手笨脚地给他剪过几次,虽然形似狗啃,也好过长发瘙痒。

现在没人给他剪头发,他就自己胡乱向上抓一抓。时间一久,发丝竟被驯化,很配合地自动向上拢去,远看像个鸡窝。

他学会了谎报年龄,一路上在各种工厂做短期零工。

从小积攒的手艺让他学起新技术来特别快。汽修工、伐木工、瓦工、水管工,林林总总,每干满一个季度他就走人。不少工厂主想开双倍工资挽留他,他都不为所动。

除了吃饭和廉价住宿,他用剩下的钱买一大包一大包的零食糖果,分给工厂附近衣衫破烂的小孩子们。

他们有的管伏晓叫“鸡窝哥哥”,有的叫“老鹰哥哥”。伏晓还会给他们制作玩具。如果有抢玩具打架的情况发生,伏晓便一手拎起一个孩子,让他们大声喊十遍“团结友爱”。

他并没有特别留恋哪个地方,也许是因为哪个地方他都待不长久。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旅途中时不时抬头,能看到远处森林在慢慢靠近。

若是经过了无人烟的村子,他会在小树林里找点野味,以地为床以天为被,听着渺茫的狼啸睡去。

独自旅行了一年多以后,他好像找到了自己隐约间想要寻找的答案。

他不喜欢这种了无牵挂的感觉。

他希望有个人让他操心惦记,让他的心里有所支撑。

在一个飘着薄雾的早晨,伏晓在路边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翡翠般的眼眸暗淡无光,后腿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

伏晓将它抱起。

天鹅绒一般的灰色短毛上泛着银光,优美的身形蜷缩在伏晓怀里,根本不像普通的野猫。

当务之急,伏晓掏出背包里的急救用品,为小猫简单处理伤口。前方不远处有个镇子,他加快步伐前去。

兽医为小猫做了更细致的处理,同时发现,这是一只天生声带受损的猫。

伏晓这才反应过来,难怪一直没听到小猫的叫声。

医生建议在此疗养一周。

伏晓在短租屋里为小猫做了一个窝,没事就去兽医诊所里找闲着的护士聊天,问小猫爱吃什么,该怎么养。

他欢心雀跃,两眼放光。

等到把小猫接回短租屋里,伏晓琢磨着给小猫起个高贵优雅的名字。可惜他的词汇储备跟优雅实在沾不上边,索性暂时就叫小伏。

又过了半个月,小伏的伤势已好了大半,伏晓收拾行囊打算再次启程。他在猫窝上做了个把手,把它背在背上,对着小伏说,咱们出发!

这次,他多了一个伴。

一人一猫的旅行简单又温馨。伏晓会特意沿着水路走,碰到小池塘或小河流便坐下垂钓半晌,或者干脆卷起裤腿进水捞鱼。小伏喜欢吃脆脆的烤鱼干。

有时为了解闷,伏晓就学习父亲的样子,给小伏介绍起路边的一草一木。大部分名字都是他瞎编的,反正小伏又不会戳穿。

伏晓在草地上打盹的时候,小伏就趴在他旁边。绒毛轻轻蹭着伏晓的脸颊。

头顶的白云一片接着一片飘过。视线边缘处,森林一角露出的围栏顶端已经清晰可见。

他觉得是时候找个地方安顿住下了。

山脚下的镇子相当热闹。

延绵的群山里坐落着好几个贵族大庄园,这里不但是个重要的交通枢纽,集市上还能淘到从各大庄园流落至此的奇珍异宝。伏晓看着玲琅满目的各式摊位,惊叹不已。

珠宝首饰自不必说,就连某庄园大厨用过的厨具,或某位太太的御用裁缝没用完的布料,在伶牙俐齿的商贩一通润色包装后,都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自山上流下的小溪流经小镇一边,伏晓在溪流旁的洋房里租了一个房间,今天起就是他和小伏的家。

在镇上找工作时,他突然意识到他无需再谎报年龄,因为他已经真实地长到了十八岁。他还拥有了人生第一张居民证,被他很宝贝地收在背包夹层里。

购置了些简易生活用品后,伏晓叉着腰环视屋内良久,颇为满意。他把小伏的窝安置在靠南的窗子下。每当阳光在地上留下一片四边形,小伏就会趴在正当中小憩。

伏晓在镇上的皮具店找了份差事,闲暇之余还主动跟老板学习制皮工艺。

从认识各种皮料,到打版裁皮,染色缝线。伏晓手艺精湛,而且极有耐性,不出半年就从学徒身份毕业。几个月后,他制作的皮具就被摆放在“当季热销”的架子上。

猎奇的传闻在坊间流传。总有人离奇地消失,毫无预兆。

有人说他们欠下了巨额赌债,索性亡命天涯。也有消失了一阵子又回来的人,或是精神受到重创无法言语,或是直接缺胳膊少腿。

也有人说,偶尔有运气好的人,得来一笔不义之财后免不了心虚,于是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这些人走之前会把住处打扫一番,说不定还会把欠下的租金补还。

这些只言片语传进伏晓的耳朵里,他想起当年小旭兴高采烈地跟自己说着“一夜暴富”的传奇。

他只想在这镇上靠双手讨一碗饭吃,看看天,撸撸猫,心安理得。说不定哪一天,能碰到下山来的小旭。

学习过驾驶技术后,伏晓时常帮店里送货。有时运送原材料,有时把成品皮具送往顾客家中。若是碰巧有火车过境,伏晓就不得不在铁道边耽搁大半天,回到镇上时已是黑夜。

夜晚的道路阴暗诡谲。

伏晓卸完货走在回家路上,在前方的窄巷口看到了那辆古典轿车。那种名贵奢华的车子在镇上很少见,但伏晓一下就认得出,那是父亲制作的玩具汽车的原型。

轿车停在一家民宅门前。宅子主人正和车里的人交谈。

谈话间,屋里传出一阵骚动,像是桌椅瓶罐翻倒打碎的声音。不一会儿,两个身着黑服的人陪同一个男孩走了出来。

男孩显得极不情愿,几番挣扎,最终还是被那两个黑衣服的人押送上了车。

临走前,伏晓听到宅子主人对着车里的男孩嘱咐道:不用怕儿子,陆家不会亏待你的。

车子驶离,融入黑夜的墨色里。

男孩的父亲还站在门口,望着车子消失的路口,久久注视着,长叹一口气。他进门后,屋里传来妇人哀怨的哭泣声。

伏晓认得那家人。

他们在镇子上开了一家药铺,已经营了三代人,一直享有不错的声誉。家里的长子已经开始接手药材生意,但小儿子的制药天赋更高。刚才那个纤瘦的轮廓,应该是小儿子。

伏晓在心里啧了一声。不管那家人和豪车主人达成了什么协议,但怎么看都是其中一方不得以才妥协的结果。

而且他有种错觉,刚刚男孩上车前,好像向他这边投来了求助的目光。

一股子莫名的火气窝在心口。

为什么他渴望的平静总是被打扰?为什么每次都有人心不甘情不愿地主动离开?

对于他这种万年不生病的体质来说,医学和药材恐怕是他唯二陌生的领域。他只是喜欢看人们祥和安稳地过生活的样子,享受跟自己擦肩而过的温情。

药铺老板亲切和蔼的音容,就是这些平凡又珍贵的日常之一。而从明天开始,这份平静即将产生裂痕。

从镇里上山的路只有一条,送货工作让他对镇上的道路排布已了如指掌。

他抄了条近道,飞速跑去。漆黑的夜里,他穿梭在楼阁间的姿态犹如劫富济贫的侠客。

入山口处,车轮碾过沙砾朝山上开去。

伏晓望着汽车远去,平复着气息。

两只脚肯定是跑不过四个轮子。他一时冲动就跟了过来,憋在心里的那股气在一顿奔跑后消散了不少。

冷风吹散肌肤表层的热气。伏晓冷静下来。

就算把药铺儿子抢回来也不能解决什么。对方既然能用别人家儿子做筹码,一定还有更大的底牌。贸然插手,不见得会有好结果。

他这么想着,顺着山路走去。

明早,他打算去找药铺老板聊一聊。

身后的草坪被轻轻踩过,伏晓警觉地站定。

一把枪抵住他的后脑。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后方敲晕。

伏晓的指尖划过脖子上的项圈。

他不合时宜地感叹这种亲肤的材质,比之前的黑色项圈还要柔软,时间一久便会忘了自己还戴着它。他缩紧喉咙,企图用手指感觉项圈内部。里面没有任何机关。

只有当他们在规定时间沐浴的时候,侍从才会统一将项圈摘下。若是项圈出现松垮现象,必须找侍从及时替换。

而事实是,几乎不会有人想尝试摘下,因为时间长了就会遗忘。

再说,谁会跟丰衣足食的日子过不去呢?

住在同一层的另外几个男孩并不经常回来,他们好像习惯在主人那里留宿。偶然碰见,也只是打个照面。伏晓看着他们捂着腰痛苦的样子,也不忍心过多打扰。

但伏晓很确定的是,他曾亲眼看到,或者说亲耳听到,有人因项圈而死。在他打擂台赛的那晚。

他在楼梯拐角无意间瞥到有人在训斥一个黑项圈,那主人不知做了什么,黑项圈随即痛苦地抓住自己的脖子。伏晓赶忙躲进阴影,只听见凄厉沙哑的哀嚎。

他站了很久,直到声音逐渐消失。又过了一会儿,有人从楼梯上来,低声说着要处理干净之类的话。

那是牧冉来找他之后的事,不然他真的想让牧冉带自己逃出这个鬼地方。

他一厢情愿地期待过,那时他还不知道牧冉就是牧家的儿子。他相信以他们两人的身手,掀翻一众警卫不成问题。

他对牧冉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感。

如果非要找个理由,那一定是因为父亲。伏晓总觉得,父亲认识的人,一定是善良温柔的人。

更重要的是,伏晓从没在牧冉的眼里看到过轻蔑。

每晚,侍从会陪同他走过一个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旁挂着照片,有的是全家福,有的是单人照。最开始的几张甚至是画像。也许画像上的人生活的年代里还没有照相机。

在接近走廊尽头的地方,挂着牧歌的照片。

那是牧冉的哥哥。

里面没有牧冉的照片。

走廊尽头是旋转的阶梯,圆柱形的墙壁上开了几个小窗口。每晚月亮会出现在不同的窗口里。阶梯顶部连接的短廊左边,是牧歌的卧房。

侍从敲响房门。许久,门开了一条缝。

伏晓踏入房间。

精致的烛台上点着香氛蜡烛,空气温热又暧昧。牧歌在饮一杯血红色的酒,浓烈得像毒药。

他并不去看伏晓,仿佛他不存在似的。一杯酒饮毕,他移至床沿。伏晓心领神会。

他已经知晓了主人的癖好。

丝质缎带被折叠放在床尾一角,伏晓将两端缠绕于指尖,冰凉的柔软遮住了双眼,尾端在脑后系起。

之后,是缠绵又漫长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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