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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女配只想活命 第2章 重新做人

作者:底久弹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13 02:18:47 来源:文学城

(二)

再次读档到丧尸爆发前,这一次,我提前准备好了武器,当我们再次被困在便利店时,我拿出早就藏在便利店的大砍刀,在丧尸想要杀我之前,开启了狂暴杀丧尸模式。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见丧尸就劈,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眼睛都不眨一下,大家都被我癫狂的模样吓到,以为我疯了。

连陆升被我劈了一刀,都害怕的逃出了便利店,只是他离开看我的眼神,我知道我们的梁子结大了。

笑话,你有种杀我第三次。

在我的不知疲惫的无限放大后,我们终于躲过了第一次丧尸来袭。

然而我也精疲力尽,像条狗一样瘫坐在地喘气。等缓过劲儿,正想靠我的丰功伟绩来表明我已经忏悔,决定洗心革面,做个好人,希望大家对我另眼相看。

而抬头一看,我恶人帮的好友,竟和所有人一起远离我,满脸恐惧。

只有白阳宇依旧阴沉沉的盯着我。

“那个……我澄清一下,我是人,不是疯狗,谢谢。”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谢谢,但礼多人不怪嘛!

也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真的被我的忏悔所感动,终于‘接纳’了我,当然如果不是总跟我和我的砍刀保持三米距离的话。

一切恐惧源于火力不足,我们虽然逃出了学校,但还是弹尽粮绝。

再次遇到丧尸浪潮,连续三天不眠不休的我,已经挥不动十斤的大砍刀。

秉着抱主角大腿的想法,我又开始偷偷苟在白阳宇身后,但不知道是那个孙子,一把把躲在人群后的我推到了丧尸跟前。

深知落单必死原则,我用尽所有力气拽上了白阳宇。

于是我们两人,华丽丽的和人群走散了。

看着抵在我头上的枪,我怀疑如果不是已经没有子弹,白阳宇一定会一枪毙了我。

我心虚的笑,心想伸手不打笑脸人。

可谁知白阳宇却一把推开了我,本就半死不活的我跌坐在地,头晕眼花,眼冒金星,等看清眼前,已经不见他的身影。

我听见了丧尸的低吼,在渐渐朝我逼来。我知道我又要死了,于是我不在忍耐,哭天抢地的吐槽自己的狗血人生,就在丧尸快扑到我身上的时候,白阳宇突然出现,利落崩掉了所有对我虎视眈眈的丧尸,然后从头到尾鄙视了我一番,他冷酷说:“废物。”

我愣在原地,擦了擦眼泪鼻涕,想问:你小子,到底偷藏了多少枪?

跟着白阳宇,我们回到了人群,他不知道从哪找到了大量新的武器,领着带着众人逃了出去。

一路上,我继续说服我的好友们重新做人,也跟大家忏悔,从今以后洗心革面。

但依旧没人信我,他们依旧想杀我。

可我是一群老弱病残的大学生中难得不怕脏不怕苦的杀丧尸的主力,所以还是没被大家轻易放弃。

可随着时间推移,所有人都觉醒了异能。

好友有了战斗力渐渐被他们接纳。只有我生了一场大病,耽误了队伍绝佳的撤离时机,险些害死不少人后,醒来仍是普通人。

但这可不能怪我,都怪白阳宇,他总骂我是废物,这下好了,说中了。

没异能,我只能靠武器和武力杀丧尸,一遇到厉害的就完全没有办法。

朝安全区撤退时路过一个小镇,一位父亲为了求我们救他的孩子被丧尸一口咬掉半个脑袋,温热的血还溅到我的脸上。

这一刻,我是真的害怕了。

原来我前两次死的这么惨烈。

由于丧尸已大批量来袭,别说救人,我们几乎自身难保。

白阳宇只能下令撤退。

可我一想到那父亲乞求的眼神,和小孩纯净的双眸。恍若当年被我一眼相中的白阳宇。

于是我冲动了,心想大不了重新读档一次!

我冲进丧尸浪潮。

我成功救出小孩了,代价是,又被刀了。

被咬时我看了眼咬我的丧尸。

你好,你有点眼熟哦~

大家在这一刻才对我有了些许的改观,觉得我是真心悔过,想重新做人。

我伤得非常重,大概脖子被咬断了,我快要死了。大家一边说我是好人,一边说要一枪崩了我送我一程。我虽然快死了,但不想那么快死,就哀求便宜哥哥看在之前的情谊上让我自生自灭。

结果一提到以前的情谊,白阳宇手起刀落,我死的更快了。

一枪被爆头后,我以为我可能真玩完了。

但没想到我没有重新读档也没有死,竟然在丧尸群里活了。

没错我变成了丧尸,还被拥护成女王。

(三)

于是我跟一群面目全非、茹毛饮血、咿咿呀呀喊不停的尸体在生活。我可以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他们像是永远吃不饱,每天都在互相喊:饿了,或者抱怨这个人的肉:不好吃。

可能现在的人大概都有病,三高或是糖尿病。

偶尔有热心的丧尸会来问两句,人肉吃不吃。

我说不吃。

其实我不是丧尸,不需要吃人肉也不需要吃饭,就是极其惧怕阳光。像是在丧尸世界突然变异成了吸血鬼。可我也不需要吸血,只需要晒月亮。

吸收月光会让我浑身通畅,被一枪爆头的伤口也渐渐恢复,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疤痕,渐渐地我甚至可以在阳光下正常行走。

我不需要吸收晶石,大概我做丧尸也是废柴丧尸,没有异能,最多,不需要吃人。也不怕被吃。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丧尸莫名其妙的拥戴我。偶尔有冒犯我的丧尸,啃了我一口发觉我肉不好吃,就松嘴了。笑死,这么长时间的跟丧尸生活,我只得精神病已经算轻了。有病,有大病。不好吃,根本不好吃。

丧尸还是克制不住吃人的**,于是我颁布的丧尸法则,吃人也只能啃一口,要保留人完整的尸体,争取让后来的丧尸成为面容完整的丧尸,不吓到食物(人类)影响味道,也不被同类所鄙视。

然而也有不听话的丧尸,这个时候就会有忠诚我的丧尸把他吃掉或者撕碎。是的,丧尸也是会挖出丧尸脑袋的晶石吃掉,于是我开始好奇我的脑袋里有没有晶石,如果有,应该很低级。

由于我颁布了许多丧尸规则,现在的丧尸每天都会洗澡,会穿得西装革履,会收拾屋子,活得井然有序,就差在啃人一口的时候礼貌问上一句,我可以吃你吗?就一口。

但其实我也不知道丧尸为什么要听我的话。甚至有些惧怕我。

因为我习惯黑夜,厌恶阳光,所以我昼伏夜出,白天躲着睡觉,晚上就偷偷跑出去找吃的。纯属嘴馋,但每次吃完都会全部吐出来,根本消化不了,也没有味觉,只是觉得只有吃东西,自己才还保留着属于人的特性。

有一天出门偷吃,恰好碰见了来找物资的白阳宇,我被他吓了一跳,好不容易调制好的奶茶打了。这可是我“生前”最喜欢的口味,我有点懊恼,说出了从我变成丧尸一年来唯一的一句人话:“你赔。”

说完我就后悔了,我看见他将手里的枪举起,似乎又要一枪崩了我。曾经被爆头的恐惧席卷而来,但我是谁,我可是在丧尸堆踢足球看他们头断脚掉四分五裂,都面不改色的丧尸女王,笑话!区区一把枪就能吓到我?

但我的嘴似乎比我的心胆小一点,我的耳朵听见它没出息的说出这一句话:“壮士,饶命。”

白阳宇还是打出了那一枪。

只是子弹落在了身后,前一刻还跟随我出来偷东西吃的忠实护卫被爆了头,临死前还在固执喊:不好吃,人肉好吃。

虽然我不是人他也不是人,但相处了一年我们还是有感情的啊!于是我急忙忙上去抱着他的脑袋安慰,咿呀咿呀的喊:“六愣子,等你死后,我会给你烧点烤猪肉下去,滋啦滋啦冒油,这个绝对好吃,不骗你!”

可我还没跟六愣子告完别,白阳宇上前就对着六愣子头部来了一刀,“蠢货,鬼叫什么,用手怎么能挖到晶石?”

我很想像丧尸一样,在他脖子来上一口,大骂:“别侮辱我和六愣子珍贵的主仆情谊!!!”

但我没说,绝对不是因为害怕他身上那23456把枪,还有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的匕首。

我只是生性不爱笑,且沉默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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