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涣没有干涉这片时空发展的想法,这里的人自有他们的历史发展进程,他没有兴趣去干涉。
他当然知道这里落后、战乱,凭他脑中的知识和异能,改变世界轻而易举,但他没有什么称王称霸的大志向。
不巧的是,一大早沈清晏竟然独自来找他了。
但他是找裴涣探听消息的。
“你这两天晚上有听到什么动静吗?”沈清晏手里也拎了一个袋,另一只手拿了把刮刀递给他。
“没有啊。”裴涣接过刮刀,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晚上这里很安全也很安静。”
他猜想是昨晚的地方已经在寨里被传开了,他们可能在找这个“种地奇才”,当然那个人是找不到的。
谁也不会想到那些庄稼是他用异能催熟长出来的。
“哦,给,粮食。”沈清晏没说什么,把另一个袋也给了他。
“昨天长夏给了。”
“那点儿太少了,我们不会天天过来。”他顿了顿,“柴火粮食都够,这段时间最好不要乱走。”
“谢谢。”道完谢,知道自己如今是什么尊荣的裴涣咽下想问沈清晏名字的话。
他这么狼狈的样子,确实不适合和一个少年人称兄道弟,太奇怪了。
送走沈清晏,裴涣迫不及待拿起刮刀。
一张面无表情的苍白俊脸倒影在水中,看起来颇为高冷,但是那狗啃式的发型破坏了份美感,这是刮完胡子的裴涣。
他对着水面自恋照了半天,怎么看怎么满意。
裴涣又看了眼自己的狗啃式发型,一眼又一眼,怎么看都不顺眼,干脆拿起刮刀贴着头皮削了一个板寸。只留了一层贴着头皮的青黑发茬。
因为天气炎热,裴涣只套了一层灰布,想着自己的修长瘦削的身体,他深觉自己应该补充一下营养。
必须要进山!
颠了颠手里的袋子,大概十几斤粮食。看来半至少个月内,沈清晏和长夏两人不会来这儿。
在山洞解决了早食,吃饱喝足后的裴涣扛着自己唯一的家当——一袋子粟米,跟着记忆中的方向进入内围。
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管他熊大熊二,怪物他都纱过,还怕一只区区不到三百斤的棕熊?
几天后,
“哗—”好一副美男出浴图,湿透的衣裳贴在肌肉上,透出肌理线条。
水滴顺着锁骨凹陷处滑下,水痕蜿蜒过窄瘦的腰线,像雨后的远山轮廓忽隐忽现。
作为优秀基因人工孕育的新人类,裴涣的容貌和身材不可谓不出色。
进入山林的裴涣果然混得如鱼得水。这几日在林里欺虎霸熊,过得好不滋润。
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养到小熊,那小熊崽还没断奶,一口利牙白长了。
而在他把熊崽子扔回去熊窝,把朝他吼的母熊又揍了一顿后,母熊带着熊崽子连夜搬家了。
一条倒霉被裴涣盯上的胖鲵鱼飞到溪岸上,扑腾几下后就不动了。
八条鱼被捆扎一起,他将早捡好的柴火架起,在溪边刮了鱼鳞和内脏,拿出从沈清晏那里顺走的打火石,熟练打火。
鱼肚里塞了野山椒、木姜子和野花椒,根据脑中的资料,能在山林找到佐料都被他凭感觉放了进去。
裴涣在做吃食上着实有天赋。
一股令人口舌生津的香味爆散开,鱼脊在柴火上绽开金棕裂纹,再刷上从熊嘴抢下的琥珀色的野蜂蜜。
一边烤一边吃,生活简直美滋滋。要是再来点酒就好了,裴涣砸砸嘴,他还没有尝过酒的味道呢。
他打着赤膊,身上的肌肉长得比旧世界喝蛋白粉的健身人还长得快。
虽然外表依然看着又白又瘦,但外表下掩藏的真实武力值,恐怕只有搬走的棕熊一家知道了。
吃腻了烤鱼烤肉,裴涣也会回沈清晏的山洞做点清粥拌点小菜,山洞的瓶瓶罐罐他虽然好奇但也没有动过,只消耗柴火让人觉得他还住在这里。
裴涣甚至考虑做一间小木屋,他这段日子在林子深处选了一个不大的隐蔽山洞居住。这种地方阴暗潮湿,并不适合人长居,只能当做临时落脚点。
山洞里东西不多,只放着些裴涣陆陆续续做的家具:粗糙的木矮凳,勉强能用的竹篓,编得摇摇晃晃的竹床,还有几节竹筒充当的碗…
山里野兽豺狼太多,他就没有打猎堆积,怕哪天出去回来发现被野兽围了。
他很快精心挑选出屋子的位置。在鹰嘴山最深处,背靠一座矮山,绝对无人能扰。
裴涣对亲手做出自己家爆发了极大的热情,他还给自己划分出地基和菜地、养殖园。
山里不缺少造屋的木材,受限于工具,裴涣的修房计划进行得很缓慢。只先给自己的地盘围上了几圈栅栏。
两排尖锐严密的竹片上缠绕着蔷薇,中央塞满了石头和泥土,结实又安全。
如果有水泥就好了,脑子里才起一个念头,裴涣就立刻将它掐灭。
**不止追求不灭,活是永远干不完的,现在这样就挺好,还是不要给自己增加生活难度了。
房子没修起来,菜地和养殖园已经用上了。
菜地分两块,一块是裴涣确定能吃的野菜,另一块则是和他所知的有细微不同不能确定的野菜。
至于养殖园,只养了几只做试验的野兔,菜园里能吃的菜都是靠这些兔子找出来的,没有纸记录就在脑子里对比,哪只要是生病吐了就用异能治一治。
至于他为什么不吃兔子,因为经过多次尝试,比起扒了皮毛就只有肉的兔子,裴涣还是喜欢油脂更多的猎物,就像野猪一类。
一头野猪足够他换着花样吃五天,炖汤、炒菜、烤肉,有他开发出的木系异能的新用法——食物净化,解决膻味根本不是问题。
虽然这里的食物并没有被污染过,但裴涣还是做了异能净化的尝试,然后发现经过净化后的蔬菜还是肉食,都比未受净化的更美味!
末世人对美食的追求让裴涣对此惊喜无比,自此以后,就算每次都要多花一柱香的时间处理食材,他也依然用异能净化食材。
如此风平浪静了半个月,虽然知道旁边就有土匪窝,裴涣却从来没和其他山匪正面撞见过,一是因为他主动避开,二是因为他真的很忙,整天要琢磨修房子和吃什么。
天灾、大旱,这个世界的并不如他所见那样和平,从和沈清晏主仆俩打交道来看,这座山的土匪没有他想象中的肆无忌惮烧杀抢夺,别的地方就不一定了。这也是裴涣准备在这里安家的原因。
历时半个月,裴涣终于又和沈清晏见上面了。半个月的粟米吃完,他担心沈清晏或长夏过来,收拾好山洞后搬回来住了几天。
出去打了猎和摘了菜,他就回到山洞这边做饭。
出去时,裴涣都将刮刀放在山洞最明显的地方,让沈清晏一来就能取走,但沈清晏一直没来,他差点就以为他已经忘了山洞里还有一个人了!
沈清晏是来送粮的,见到裴涣后直接拔出了随身带的匕首,因为此时裴涣除了衣服依然破旧,和半个月前没有半分相似点。
“你是谁?”沈清晏握紧匕首,一脸警惕。
“是我啊,我…我刮了胡子,已经在这儿住了半个月了!”裴涣揣手缩在角落,弱小无助的缩在角落,“棕熊你忘了吗?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清晏还是不敢相信,问了裴涣各种问题才摆脱对他的怀疑。主要是裴涣长得很有欺骗性,看着一副柔弱书生样。
“粮食吃完了?没饿着吧?”问完后沈清晏脸色缓和,向裴涣递了一袋子粗粮。
“没有没有。”裴涣扬起笑容,怎么感觉自己像被养在外面的小白脸呢?
“你头发怎么剃了?”沈清晏眼神飘忽,看天看地就是不落在裴涣的脸上。嗯?之前怎么没觉得这个流民有这么高?
裴涣被他主动搭理,整个人受宠若惊,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沈清晏对他的态度好像好了很多。这颜控的世界!
一番交流后,裴涣又燃起了和沈清晏当好兄弟的决心。
“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裴涣一脸温和,“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裴涣,今年二十二岁。”
“我叫沈清晏。”沈清晏此时已经有些晕乎乎的了。
作为在土匪窝里长大的小哥儿,从小到大他对汉子的印象就是寨里那些嘴硬,脏兮兮还喜欢骂脏话的土匪。
但是越没有什么越想要什么,十七岁的哥儿没告诉别人,话本子里的温润书生、清冷佛子才是他梦中理想的相公。
“咳,我请你吃大餐吧?”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紧张,裴涣绞尽脑汁都憋不出一句话,于是他选择拿出自己的厨艺。
“哦?”沈清晏一脸好奇。
“我做了几个小陷阱,运气好捉了一只山鸡。”裴涣抱出来一个大泥巴团子。
“这是什么?”沈清晏瞪大了眼睛。
“山鸡,在里面呢。”裴涣指了指泥团。
“这…能好吃吗?”沈清晏蹲下好奇的观察,他从未见过这种吃法。
“当然,”裴涣拍拍胸脯,“这是我路上跟一个老乞丐学的做法,叫做叫花鸡。”
裴涣拿出一根木棍,轻轻敲打泥壳,焦黑的土块应声崩裂,泥土干裂的缝间冒出一缕缕热气,露出里面青黄交接的荷叶。
扒开荷叶,刹那间浓郁的肉香喷涌而出,白雾腾起,勾得沈清晏喉头滚动。鸡皮金黄透亮泛着诱人的油光,一看就知道汁水被完美锁在鸡肉里。
“来,别客气。”见沈清晏还有些放不开,裴涣先上手撕下一块皮肉,一口吃完,“嘶,真香!”
“那我不客气了!”沈清晏眼睛发亮。迫不及待上手撕下一只鸡腿,汁水立刻顺着他白嫩的指尖淌下。肉色雪白,酥烂得几乎脱骨,来不及吹热气,他一口咬下——
外皮酥嫩,内里酥嫩,荷叶的清香渗入每一丝鸡肉,混着姜葱和粗盐的咸和鲜,在舌尖炸开。滚烫的鸡肉溢满口腔,烫得他“嘶嘶”吸气,却舍不得吐出来,只是含糊的嘟囔:“好香!”
裴涣也扯了另一边鸡腿,大口撕扯,一点也不矜持。他谨记自己记忆中的“兄弟攻略”: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是好兄弟!
沈清晏一看,也顾不上什么书生不书生了。他吃了一个鸡腿的功夫裴涣已经快吃掉半只鸡。他真的会把一整鸡都吃完,一根鸡骨头都不给他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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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修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