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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楼 第28章 第 28 章

作者:叶叶相重重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1-03-20 17:28:12 来源:文学城

高文暄被关入大牢,皇帝说等候处理,可是十多天过后还是没说怎么处理,这让大理寺十分为难。皇帝这边拒绝与任何人讨论此事,各方势力都按耐不住了。

贵妃倒是幸灾乐祸,她本害怕自己私相授受之事被发现,没想到竟是越王遭了秧。这越王刚娶了妻,舒昭媛马上要封怡妃,结果一下子被打入大牢,性命攸关,可真是风水轮流转。

朝中也是风言风语,一片奚落。有人说,本来越王妃救了小皇子一命得皇后感恩戴德,没想到竟都是一出戏。有人说越王妃恐怕不知道越王的图谋,这下子肠子都悔青了。还有人提起了几年前春猎的事,说不定马无故受惊也是越王捣的鬼,如果没有那件事,一个废妃生的儿子怎么可能那么快封王。

而皇后这边就不是隔岸观火了,接了消息先是跑到宣政殿流眼泪,说不敢相信竟然是越王做的,又回到宫里流眼泪,说我们母子的命怎么这么苦之类的话。她哭的很有章法,很有层次。先震惊的哭,哭出所有的惊讶,然后又委屈的哭,哭自己把人当亲儿子一样养却得到恩将仇报的下场,最后哭命运的不公,自己坐着皇后的位置,兢兢业业操持满宫事务,还得忍受来自各方的明枪暗箭,到头来连儿子都保护不了。

宫人们心里暗自想,这皇后娘娘难道真是水做的?怎么一年到头这么多眼泪可流。

皇帝顾不上疼惜她的眼泪,当然也顾不上厌烦,他还沉浸在被背叛的愤怒中。

一如十多年前,有御史呈上折子,说有人举报湖州下辖桐庐县的县令给刺史行贿。当时的湖州刺史便是娴妃柳湄的父亲柳相儒。此事关系后宫,皇帝没有声张,派了亲信暗暗的查,若是情节不严重便处置了那县令,给柳相儒提个醒就罢了,也不好因此伤及他与娴妃的情分。却没想到亲信带回来的证据让他大动肝火。

桐庐县令之所以给柳相儒行贿是因为想要包庇一名犯人,那人杀了自己的主人,原本是死罪,案子交到京城复奏一次便可执行死刑。但柳相儒审理时不知因为什么竟然只判了那人徒三年。这下子就是个纵囚的罪过了,可后面的事更是超出了皇帝的想象。

亲信拿到了几封柳相儒和京城弘文馆学士谢岚山的往来信件,提及了朝廷发布的一些政令,指责皇帝的决定不妥。更重要的事,谢岚山在信里称柳相儒为“国丈”,说三殿下得皇上喜爱,一定是未来的储君,等三殿下长大继承大统,娴妃娘娘便是太后……诸如此类的话皇帝看了气的两眼发黑,怒发冲冠。

然后便是下旨,柳相儒和谢岚山犯大不敬之罪,本人及府中成年男丁斩首,其余人等变卖为奴。

那件事已经过去十五年了,他渐渐变老,孩子渐渐长大,他也开始在心里幻想一些父慈子孝兄弟和睦的情景。可他没想到,在他眼里最善良最天真的那个孩子竟然能作出残害亲兄弟这样的事情,原来所有的一切好印象都变成了伪装,他本来的期望全部成了泡影。

没有信任便没有背叛,只有太过信任一个人,被他背叛的时候才会怒不可遏痛苦万分。对高彻来说,当年如此,今天亦如此。

那时他下令处死柳相儒,对娴妃自尽之举置若罔闻,已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犹如把心割下来一块,如今面对越王,就像是把旧有的伤疤撕开再割一刀。越王不比柳相儒,他是他的亲生儿子,纵使他贪图帝位,残害兄弟,罪大恶极,无论如何他也无法做出“处死他”这样的命令。

太过痛苦,以至于不能决断。

他不愿听劝他严惩越王的话,也不愿听为越王开脱的话。只能谁也不见。

赵谨筠被关在府里什么都做不了,她曾试图偷偷跑出去找兄长商量,但羽林卫看管的实在太严。她忍不住后悔,师父让她好好练轻功的时候她因为觉得这对作战没什么帮助便偷了懒。

赵谨桓倒是能行动自如,可他不敢轻举妄动怕惹来更大的麻烦。他无官无职,也没有人脉,只能打听到越王现在被关在大理寺的监牢里,没有人提审过他,也没有用过刑。可是地牢里阴冷潮湿,那帮狱卒肯定不会好好对他。

各方人等都在等皇帝的决策,但没等皇帝想清楚,陈大元就死了。

和陈大元的死讯一起传到福宁殿的还有关于沁芳殿情况的汇报。羽林卫中郎将带着一个侍卫来禀报。昨天晚上看见沁芳殿里一个宫女偷偷跑了出去,他悄悄跟上,没想到拐了一个弯儿人就不见了,他还被人用石头砸晕了,今天早上在花丛里醒来满头是血,立马回来报告。

“沁芳殿跑出去一个宫女?朕不是下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吗,你既然看见有人偷跑出去怎么不阻拦!”

侍卫吓得不敢答话,他总不能说是上头有人吩咐了,如果怡妃“有所动作”不必阻拦,悄悄跟着,以便一网打尽。

“凭他哪有这么大的胆子,是不是你指使的?”皇帝冲着羽林卫中郎将说。

“末将……末将看管不严,请陛下责罚。得知此事,末将立马派人搜索,在花丛里发现了这个手帕。”

“去查这个手帕是谁的。”

然后又转头冲着大理寺卿说,“都是废物,堂堂大理寺的地牢守卫如此不严,别人想进就进,人说死就死了,还查到不凶手的踪迹。废物!”

大理寺卿尽可能把头放的更低,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侍卫来回禀,“陛下,沁芳殿的宫人说这手帕是一个叫来香的宫女的,人已经不见了。”

毫无疑问,皇帝更生气了。

直到下午,羽林卫终于在宫里一个角落找到了来香。

人一进来就跪倒在地上,喊着:“陛下饶命,陛下饶命,不是奴婢做的,不是奴婢做的。”

“什么不是你做的?你跑出去要干什么?”

“奴婢不知道,奴婢什么也不知道……陛下饶命。”,她已经吓得抖成了筛子,来来回回就是这几句话。

皇帝一甩袖子,“你既然不说,就永远闭嘴吧,来人,拖出去打死!”

侍卫正准备架起她出去,来香胡乱挣扎着嚷道,“陛下饶命,奴婢都说,都说出来。”

“奴婢是奉了娘娘的命令去给宫外的一个人送东西的。”

“宫外的什么人,送什么东西,你又是怎么出去的?一一说明白。”

“昨天夜里,奴婢趁守卫不注意跑了出去,钻进运水的桶里被他们带出宫,然后在常平坊的一个亭子把一张纸条和一大包银子放在台阶下面,那里有一个洞。然后我想偷偷跑回宫里,就被侍卫抓住了。那个纸条我偷偷看了一眼,上面只有三个字,杀了他。”

复奏:复奏制度确立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凡是死刑判决必须报告朝廷,经皇帝批准方可执行。至隋朝确定死刑须经三次复奏方可执行。到了唐朝,规定更加详细。凡是地方死刑判决,必须复奏三次,提请皇帝决定。唐太宗时期规定京城死刑五复奏,地方三复奏。如果不复奏就执行,官员判处流两千里。但是,犯恶逆以上罪名、部曲奴婢杀主人的,只需复奏一次。

徒三年:徒刑是古代新五刑的一种,是劳役刑。

纵囚:司法官的渎职枉法罪名的一种,指故意减轻犯罪情节或应论罪而不论。始于秦朝。

大不敬:唐律将以言辞抨击侵犯皇权的行为表述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归入十恶中的大不敬。大概意思就是指责皇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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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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