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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 > 第29章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八

正德二年秋七月

○壬寅朔,享太庙。

○遣内官祭司门之神

○韩胡碉等寨寺番僧寨首小和尚等,各来朝贡方物,赐宴及钞锭彩叚等物有差。

○癸卯 《通鉴纂要》进呈后,司礼监官即至内阁传示圣意,令刊刻板本。中官督刊刻者,检其中有一二纸装潢颠倒,复持至内阁见示,欲更定其序耳。是日,值大学士李东阳家居,惟同官焦芳、王鏊 在阁。芳以为编纂总于东阳,非己责也。慢其人不加礼遇,其人怒,遂以白于瑾。瑾方欲以事裁抑儒臣,初一日早朝毕,集府部大臣科道等官于左顺门,以进呈本出示,遍摘其中字画之浓淡不均,及微有差讹者百余处,以为罪。给事中潘铎,御史杨武 等遂劾:“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刘玑等受命编纂,光禄寺·卿周文通等职专誊写,不能研精其事,俱宜究治。东阳等夫于检点,责亦难辞。”瑾矫诏是其言,令所司详核书内差讹,及誊写官姓名以闻。于是东阳等奏谓:“其书卷籍浩穰,事务繁冗,日期已定,校阅不周,仓卒之间,致有差错,臣等不能无罪。”有旨:“卿等政务繁冗,其勿问。”既而纂修誊写等官,各具自劾,乃夺玑及学士刘春、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费宏、侍读徐穆、编修王王□赞俸两月;文通及吏部·稽勋司·郎中沈冬魁,大理寺·左·寺正赵式,中书舍人乔宗、方英、李淇、徐富,鸿胪寺·序班汪麟等俸三月;太仆寺·少卿季通,礼部·祠祭司·郎中胡清,大理寺·左·寺副何泽,右·寺副刘学,右·评事 李珵,中书舍人王珙、刘讯,鸿胪寺·序班周令、林应禧、钱禄、张天保 等,俱令致仕;中书舍人沈世隆、吴瑶,鸿胪寺·主薄董汉,序班郭晟、沉秀、康世凤、朱昇、何珍、张祚、张昆,及举人华淳,监生张元澄、邵文恩、汪惇、王王□赞、高仑、张桓、许鲁、黄清、汪克 章等,俱为民。时东阳等详核誊写差讹者,惟沈世隆、吴瑶、张桓、华淳、邵文恩五人,而瑾并黜二十余人,其专恣如此。

○复除服阕·按察司·佥事 查焕于山东。

○先是,盗发唐家岭,兵部·尚书 刘宇参巡视居庸关。御史王涣虽尝以病在告,未许更代,而失于奏报,难逭其责。有旨:“械系镇抚司考鞫。”涣坐推避擅,缴敕书印信,而掌道御史邢昭擅与收印呈院,署经历冉继志亦不禀查。涣杖三十为民,昭、继志杖二十,昭降二级,与继志俱调外任。昭,为高密·县丞,继志为长子·知县。

○山东·兖州府·沂州地震,有声如雷。

○甲辰巡抚·湖广·右·副都御史汤全乞致仕,许之,赐乘传归。

○乙巳仁孝 文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游泰祭长陵。

○以兵部·右·侍郎韩重为南京·工部·尚书。

○升大兴隆寺·僧人真泰为僧录司·右·讲经,定晓为左·觉义,与右·讲经性道俱兼大兴隆寺·住持。僧录司·右·讲经兼坛住文明为右·善世,兼永恩寺·住持。道录司·左·玄义张溥荣为本司·正一,道士刘奇清为右·玄义兼宣灵庙·住持。俱司礼监·太监李荣传旨也。

○阳曲王府·辅国将军奇潭乞请生母丁氏封号,礼部议例不当予。上以奇潭母年迈七十,子孝行可嘉,许封夫人,不为例。

○郑府·盟津王兄氵□葱先以罪革爵为庶人,幽于高墙。既而以恩赦回,至是奏请复原爵。上从礼部议不许,仍岁给半禄赡之,本色折色均支。

○丁未命致仕·礼部·司务孙聪改注兵部,赴大同;镇守·太监侯能,下赞画军务。聪,瑾之妹夫也,巡抚·大同·都御史崔岩及 能会荐之,因得起用。

○戊申顺天府·丰润县,有隙地曰“魏家店”,为顷一万二千有奇。县民褚銮及梁城·千户所·指挥杨辉,辉之叔 华等计五百四十户,以其业相邻也,于界内积渐开耕一千七百余顷。阜城等县流民高稳等,又开耕一百七十余顷。英国公张懋 庄田之在车辆山者,亦与魏家店邻。其管庄之仆赵文才,乃为伪契云:“界内地其主,皆尝以价买之。”因听稳谋侵居民刘钦 等所垦,招聚流民佃之而私。其租入杂谷鸡鹅等物,则纳于懋 之子指挥铭。钦 等屡愬于官,文才坚不就讯。兵备官乃谕逐流民,为文才佃种者,各归其乡。稳等无所恃,遂以前地赴京献于官。弘治十年初,遣中官偕户部·郎中王璘往勘,定成熟地一千八十二顷。继遣郎中王勤会巡按御史金献民往勘,定芦苇及水占地之可税者一千二百余顷。因立为皇庄,而命中官张璇等督理之。文才固以界内近东顷亩为其主之业,不听拨付。勘官如其言,筑立封堆。璇奏:“所勘界限未明。辉及 文才等欺隐地税,屡遣户部·郎中何文缙,员外郎胡经、胡雍,刑部员·外郎陈辅,顺天府·通判杜萱及移文巡抚·都御史柳应辰勘处,皆惧文才凶恶,仅如前造册缴报。”雍之往也,文才又紏华及 銮等,聚众拒阻,且掷石伤雍,雍隐忍亦不以闻。于是,遣司礼监·左·监丞张淮,户部·左·侍郎张缙,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张鸾,锦衣卫·都指挥·佥事 杨玉同往覆勘。缙 等具奏:“成熟地视旧增九百八十二顷,但其地洼,每亩宜减租银一分四厘。庶旧额不亏,而进纳无误。芦苇水占地视旧增二千五百三十余顷,宜听璇等随地所产易银类进。其原勘不堪用地六千四百七十余顷,宜听居民樵牧。”因劾:“应辰、雍、萱及 懋、铭俱有罪,勤、文缙、经、献民等则多去任迁官,且遇赦,宜免究。”诏:“执铭及 雍、萱等,下镇抚司考讯。懋,令自具罪状。勤等承委勘地,不能尽心,以致历年奏扰,事久不决。在外见任者,行巡按御史逮至京鞫之。致仕并去任改选者,所司仍备查处治。”已而,户部查覆:“文缙、经、献民等七员,俱在外见任,当逮问。致仕者顺天府 治中、周钦 等二员,去任者应辰及 辅等四员,复命锦衣卫遣官校往执之。惟勤等五员,已死者免。”

○改守备·紫荆关·都指挥杜雄于大同·朔州城,以金吾·左卫·署都指挥·佥事 崔灏代雄。

○命:“浙江·署都指挥·佥事 陈璠,军政管屯兼局事。升杭州·右卫·指挥·同知张奎为署都指挥·佥事,代璠军政兼管运粮。”

○云南·师宗州·贼首阿本等不听抚谕,率众敌杀官军。镇守·太监崔安,总兵官沐昆,巡抚·都御史吴文度,巡按·御史陈天祥等议:“遣左·参议陈一经等督兵二万余人,分为三哨,自师宗州、罗雄、弥勒三路并进,又于盘□□巢后路分兵守截。”前后斩获四百七十六级,生擒一百二十九人,俘获贼属三百九十一人,牛马器械甚众。自首贼首二人,听抚投降四百九十五人,惟贼首阿本未获。捷至,诏:“安等俱写敕奖励,差来人各赏绮衣一袭,新钞千贯。”

○河间府·景州·知州马驭与致仕·佥事 孙博构怨。博发其非刑杀人,及科罚事。命:“大理寺官同巡按·御史勘问。”坐驭故勘平人致死,论斩。驭奏辩,复命刑部锦衣卫官往勘。又经审录无异,而驭诉不已。上特宥其死,杖之百,充边卫军。

○己酉孝宗敬皇帝 禫祭,上免朝。遣驸马·都尉蔡震祭泰陵,诸司皆分官陪祀。

○以巡抚·狭西·右·副都御史曹元为兵部·右·侍郎,遂命尽取修边银,输送京师。

○命:“金吾·左卫·指挥·同知程鹏,守备仪真、高邮等处地方。”寻以鹏陈乞,升署都指挥·佥事。

○升阳和卫·指挥许鉴为署都指挥·佥事,充左·参将,分守大同东路;宣府·前卫·都指挥·佥事 陈勋 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平虏卫·指挥·同知刘继守备大同;左卫城·玉林卫·指挥·佥事 徐俊 守备阳和城。

○宁王 宸濠奏请:“妾方氏、徐氏封号。”诏:“封为夫人。”

○庚戌赐郑府·繁昌王《圣学心法》、《易经集注》,各一部。

○湖广·散毛·宣抚司·宣抚覃显琮等遣把事 黄子虎等庆贺贡马及方物,赐宴并钞锭彩叚等物有差。

○榆林并好地平等族番人癿麻哈并药竹等各来朝贡马及方物,赐宴并钞锭彩叚等物有差。

○平虏卫地震,有声如雷。

○辛亥锦衣卫·原任·指挥·同知季英、王荣,闲住·正·千户王钦、百户万岩、张赟、刘智各求复原职,百户邵喜 求代侄英指挥使。下兵部议:“不可。”诏:“俱允之,不为例。”英以保母恩,余皆戚畹云。

○给辽东清河等堡·夜不收并墩军,死于贼者二十四人之家,各银五两;其子孙,仍升授一级;其有父母无子孙侍养者,给银倍之。

○福建·武平县大风雨,毁廨宇城楼及居民房屋。

○壬子太皇太后圣旦,命妇朝贺,赐百官宴于午门。

○赏兵部·尚书 刘宇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仍荫子为锦衣卫·实授·百户。宇奏:“先为总制时,修堡砦、编夫甲、缮器械有劳,乞行巡按御史阅实。”至是覆奏,因特与赏荫,而同事有功者,俱得升赏。宇复辞荫,不允。乃请以次男俸受荫,又乞量加资级,及世袭见任。上竟从其请。闻者,莫不鄙之。

○癸丑命巡抚·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柴昇巡抚狭西,巡抚·四川·右·佥都御史刘缨巡抚湖广,兼赞理军务。

○命:“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傅圭,侍读顾清为应天府·考试官。”

○命:“兵部·左·侍郎文贵清理军职贴黄。”

○升锦衣卫·指挥使赵良为都指挥·佥事,正·千户扶俊 等十一人,各一级。赏总旗李淮等,各纻丝一表里、银五两。以唐家岭获贼功也。

○司礼监·太监刘瑾,御马监·太监谷大周、丘聚各奏:“选差官校擒获僣号贼首张华请论功升赏。”兵部·尚书 刘宇因据瑾等所奏,分别升赏等第,而极言:“大用、瑾、聚制胜有方,其功尤伟,赏不可以例拘。”诏:“大用、瑾、聚,各岁加禄米十二石。升指挥谷大,千户朱德、于永,百户朱成、刘景祥、丘成,各二级。指挥使童祥等二十三人,冠带·小旗李经等六人,副千户杨敔 等八人,各一级,俱与实授世袭。且见任赏为从有功官旗勇士米胜 等三十五人,彭钰等十一人,徐瑾等十八人人,纻丝一表里、银五两。”

○升锦衣·都指挥叶广俸一级,正·千户未杰、陆宣等二十六人升赏有差,俱以擒获张华贼党功也。

○乙卯周王 睦 奏:“本府禄米自永乐、洪熙年间,一再加至二万石。弘治初,止如定制支给,岁用不足,乞如旧加赐。”户部覆议:“加赐,乃先朝特恩,非祖训定制也。”诏:“以周王始封祖定王,太宗文皇帝 同胞至亲也,准岁加二千石。各王府,不得援以为例。”

○英国公张懋 以其子铭纵管庄之仆赵文才凶恶害民,奉旨自劾。上曰:“懋 为国大臣,不能制其家,扰民生事,法当究问,但念其先世勋劳,特宥之。”

○浙江·台州府·知府 徐鹏举奏:“宋儒朱熹仕于浙东,讲明道学,修举荒政,浚河筑堤,民享灌溉,台人德之,立祠以祀,但祀典不出于朝廷,岁远则废。乞令有司拨人役,护视祠宇,岁供祭品。每春秋祭,主以本府正官。庶报功之典可久,而台人之愿亦伸矣。”礼部议覆,上曰:“朱熹有功,斯道遗爱,在台固宜有祠,其如鹏举所奏行之。”

○南京·监察·御史郭郛奏:“孝陵行香诸司大小官,通行陪祀,而怠惰不至者甚多。宜仿天寿山诸陵礼制,每遇时序,分官行礼,仍置籍,以备监礼官察举。”礼部议覆:“天寿山诸陵,去京城百里外,陪祭官往返,必三阅日。若孝陵,则在南京朝阳门外,往返甚易,与北不同。且行香礼仪,行之百年,已为定制。但日久玩易,不免废弛。宜令南京文武百官遵守如故,其有假托偷惰者,听监礼御史具名以闻。庶乎人心知惧,而典礼不谬。”从之。

○升赏凉州卫·昌隆铺平崖有功官舍旗军,六十五人有差。

○丙辰中元节。遣驸马·都尉马诚、崔元、林岳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诸司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杨淳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诏:“许辽东军民舍余并客商人等,纳银冠带,仍免其杂泛差役。”以巡抚·都御史邓璋 奏:“修边费广,仓廪空虗。”故也。

○命:“添送宣府年例银五万两,更开中、两淮、长芦盐共二十万引。”以守臣奏:“虏势方炽。”故也。

○丁巳署承运库·太监李时以“九江等七处钞关旧收银两,近为司钥库所请,改收钱钞。而比者银两正乏,乞仍旧收银,更开浙江等处矿坑,并督催云南积逋之课。”下户部集议:“诸关正德三年四年,俱收钱钞送司钥库。以后仍收银,送承运库。若开矿,则所得不偿所费,课多小民陪纳,先年压死矿夫数百,害多利少。况奉诏填塞,未敢轻议。宜行守臣勘报可否,议之。而云南逋课,宜查追解纳,及令各处一切赃罚金银,尽输内库。”诏:“准议。”

○戊午太宗文皇帝 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林岳祭长陵。

○己未巡按·云南·御史陈天祥请仍设金腾兵备副使。下吏部议,得旨:“兵备,近已裁革。天祥何乃妄奏,其令具自劾状。”

○虏五百余骑,入庄浪、镇羌等堡,杀掠人畜。按伏指挥·佥事 朱敬防守不严,下巡按御史逮问,拟谪戍。以情轻律重,诏:“免戍,降二级,带俸差操。”

○诏:“锦衣等卫收人匠一千名,月廪冬衣如例,后有缺,仍令佥补。”

○命:“山东修理曾子庙。”从巡按·御史金洪请也。

○福建·建宁·右卫风雨迅雷,击碎临江门新建城楼柱三,瓴甓如故。

○庚申仍以河南府税课司钱钞,给赐伊王。成化、弘治间,王奏:“岁禄止二千石,食用不足,乞税课。”宪庙、孝庙皆允其请。近以内帑缺用,诸税尽取还官。王复陈乞,从之。

○辛酉青石山等族番人中卜等各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钞锭彩叚等物有差

○升赏大同、会宁等处有功官军,四百五十二人有差;太监侯能,岁加禄米十二石;都御史崔岩赏文绮二袭、白金十两;总兵吴江监丞、韦忠,参将杨彪、蔡瑁,游击将军温恭,都指挥·佥事 李鋐,各升一级;御史郭东山,郎中王翀,副使夏景和,参议吕镗,各赏文绮一袭、白金五两。

○巡抚·辽东·右·佥都御史邓璋 以修边预备无蓄,言:“先年所定军职免比试,并枪纳银之数太重,欲更定指挥入银十五两,千户镇抚八两百户,所镇抚五两,总小旗三两,俟储足而止。”诏:“允之,而罢修筑之议。”

○锦衣卫·减级·百户胡玺求复原职·指挥·佥事,许之。玺,宣庙章皇后侄孙也。

○壬戌给成山伯王镛先世诰券二十二道。初,镛之曾祖真,洪武中从军阵没,以功追封金乡侯,谥“忠壮”。子通袭武义伯,又加封成山侯,锡之诰券。宣德初,伐交趾失利,降为齐民,尽夺其所封锡者,毁之。天顺初,通子琮复伯爵,传镛而诰券未给,因其请还之。

○庆阳伯夏儒奏:“请追赠三代。”许之,给诰券如例。

○太监李荣传旨:“遣御用监·太监甄瑾往湖广太岳太和山,奉安圣像。”

○福建·瓯宁县灾。

○癸亥南京·协同·守备·武靖伯赵承庆卒。承庆,父辅成化间以军功由都督·同知封伯,后进封侯。辅卒,承庆以成化二十三年袭伯爵。弘治初,专管操江,注南京前府掌印。后转协同守备,掌南京右府事。元年,刘瑾专政,斥逐辅臣,邸报至承庆,首传之言官,乃连请留大学士刘健、谢迁 而罢黜。太监高凤坐是忤瑾,遂罢官削禄。至是卒,赐祭葬如例。

○甲子镇守·云南·太监崔安奏:“先年银场矿生之时,俱被闸办管埸。指挥等官袁斌等二百七十三员,侵渔私用。后因洞远矿微采办艰难,久不交纳,自弘治四年至十八年,负课六万八千九百余两,欲逮斌等如数监追。”户部言:“监追于众,恐有不堪。宜仍行镇巡官查审,除弘治十六年以前采办不敷,以致未完者,勘明除豁内有侵欺者,乃究之十七年以后逋负之数,则稽其多寡,立限比较。”诏:“镇巡等官依期完解,不许仍怠。”

○乙丑黜翰林院·编修谢丕为民。初,丕乞归省。至是,复以疾请,刘瑾怒其父迁 及 丕焉。

○丙寅升赏广西富贺等县,广东连州等处,平贼有功官军五千九百五十三人有差;太监潘忠岁加米十二石,总兵毛锐四十石;巡抚·都御史熊绣已致仕,赏文绮二袭、白金十两;都指挥李铭、王春纪功;御史张津、陈霖各文绮一袭、白金五两;参政王臣、翁健之,副使郑岳,佥事 吴廷举,各文绮一袭;参政管琪,参议钟文俊,佥事 丁隆、李希颜,各白金三两。

○升赏辽阳东州并开原镇北二堡,有功官旗军舍,五十三人有差。

○丁卯仍以万县盐银之半,给寿王。先帝时,尝从王请赐以盐银,近以内帑缺用,诸税尽取还官。王复请,从之。

○改嘉祥长公主东安县香火地土,为皇庄。本府·阍者鲁才奏:“本地逐年逋欠租银,当一万六千余两,乞赐修理坟茔。”诏:“令户部以见在部银六千两与主家,以一万两输内承运库,而本地逋租之数,付户部徐追之。”

○寿王奏:“乞赐德安府·岐王遗下刘家隔·税课局,杨子港并东山仑河泊所钱钞,以供祭需养赡。”从之。

○锦衣卫查革·带俸·指挥·同知柏俊 乞复原职指挥使,并为其叔指挥拳等求还原职。诏:“皆复之。”俊,宪庙贤妃之侄也。

○锦衣卫·百户杨玺,孝庙保母之侄也,求复革去指挥佥事原职。诏:“许之,仍令世袭。”

○戊辰以灾免河南开封等府,睢阳等卫,山西大同府并大同等卫,夏税有差。

○命:“发太仆寺马价银三万两于大同,补买战马。免山西清源等县民三千名戍威远,止令人出银一两二钱,以助买马。”从镇守大同·太监侯能奏也。

○命:“杭州·右卫·指挥·同知杨辂提督捕盗,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赐镇守·山西·副总兵·署都督·佥事 李玙 大红织金蟒衣一袭,从其乞也。

○晓刻,火星犯积尸气。

○福建·长泰县大风雨,连三日夜,平地水深二丈文,庙堂庑门斋颓损,漂民居八百余家,伤禾稼五百余顷,溺死男妇五十余人,牲畜财物甚众。

○庚午复除服阕·按察司·副使王懋中于福建。

○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周东 为山东·按察使。

○复翰林院·管孔目事·中书舍人刘讯官。讯,坐誊写《通鉴纂要》差讹罢职,乃奏办所司,惟出入钱粮收掌文册,而誊录实非所预,乞宥其罪。礼部为请,复之。

○太傅·庆云侯周寿奏:“所买昌平州等处田土一千六百余顷,乞蠲除粮草。”从之。

○整理·盐法·右·都御史张宪请敕:“福建清军·御史兼管所属盐课,岁终奏报,并令巡海·副使带理巡盐,听盐法御史提督。”从之。

○宪复查奏福建盐法当兴革者三事:“一 欲将福、兴、漳、泉四府盐,借行于江西·广信、建昌、抚州三府发卖,仍委官查验,不许私贩越界。一 漳之柳营、江泉之新桥等处,俱有私盐船只,宜设批验把截,许其首报盘验,每引纳银。一 钱通收本布政司官库,以备剿贼给赏之用。一 查得未中盐课,数少发到,勘合数多,兼□人报中者,稀勘合难完。宜令运盐司量留五十道,开中填缴,余缴部。”户部覆议:“通盐法,恐开借行之端,难禁越界之弊。若欲纵其纳银私贩,则私盐盛行,公盐阻碍,俱难准行。独查缴勘合,宜依所奏。”诏:“从之。”然宪谓:“江西三府与福建接壤,往往私贸福盐,而淮浙之盐不能遍及,官民俱不获利,则亦未为无见也。”

○福建·南靖县,连三日风雨不止,水深丈余,漂没民居,及禾稼甚众。

○辛未南京·户部·尚书 杨廷和以升秩具谢,其略曰:“臣历事三朝,荐更八任,叨居禁从,久侍经帷。近者,转官吏部,进授左衔。曾几何时,骤膺峻擢。窃惟户部乃国计所关,尚书实经总其要。两京之政,理繁简虽殊,官府之建,置职掌则一。况祖宗根本之地,财用不可不充,而东南困惫之余,民力尤所当恤。再命而伛,甚欲循墙。数日以来,未敢视篆。仰窥圣意,倍感愚怀,岂以铅椠之迂,堪任金榖之事。盖谓政事可以泽物,因试之剧司谓,经术本以济时,乃责其实效。此造化曲成,万物之德,圣主振励,群策之机也。”章下礼部。

○伊王奏:“旧给食盐止二十引,乞照襄王例给三百引,于两淮运司关支。”从之。

○命:“杭州·前卫·指挥使江洪守备温处地方,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锦衣卫·千户杨瑾求复指挥·佥事,并其弟谦 原任镇抚。诏:“皆允之。”谨,宪庙恭妃兄也。

○复开白塔河及江口、大桥、潘家、通江四闸。先是,总督漕运·都御史洪钟言:“苏浙运舟,由下港口并孟渎河泝大江以达于瓜洲者,远涉二百八十余里,往往覆于风浪。惟孟渎河对江有夹洲,可抵白塔河口。旧设四闸,径四十里,至宜陵镇,再折而北,即抵扬州运河。于舟行甚便,请开浚如旧。”至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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