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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 > 第117章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六

正德九年九月

○庚申朔。户部会议巡抚官所上事宜:“一、各处兑粮稽缓,宜令司府州县掌印管粮官十月内开仓征完,十二月内运送交兑,仍敕监兑官于十一月内至水次督并兑完,赴京复命。次年正月终未完者,监兑官劾治之。一、旧例,过江脚米一斗三升,近减其三升,宜复仍旧。一、轻赍银两务令有司随粮征足,方许出给通关,庶使脚价有备,运军免于称贷。其上运官军敢有需索有司粮里酒食财物,以致争攘耽误者,重治其罪。一、旧例,运粮官军有犯,除强盗人命重情,余俱待粮完之日勾问,宜申明遵守。一、天津以北,须用雇船剥浅,近者船户率高价取嬴,而运军受害,宜行管河郎中副使禁约区处。一、添设淮、扬二府巡捕通判一员,使管运河道官各得颛职。一、裁革湖广巴陵县税课局,并其税于岳州府税课司。”诏皆从之。

○辛酉户部覆议巡抚都御史周南、蒋升等所奏抽分盐课事宜:“请于赣州龟角尾设立抽分官厂,专委兵备副使监督稽考,随商税所入多寡,折银留给本处军饷,余输光禄寺用。其广东有引官盐,许于南安、赣州二府发卖,毋再抽分。袁、吉、临三府非旧例行盐地方,禁勿许。”议上,皆从之。

○荫刑部·尚书 张子麟子九鼎为国子生,以三年考满也。

○总制陕西等处都御史邓璋 上言八事:“一、勘覈功次,延绥、宁夏期不过三月,甘肃不过四月,即造报升赏,如功次不明者,以俟别处。一、各边夜不收哨探贼情,蹈危履险,及至被杀,又无升格,宜照阵亡事例升赏。一、甘肃地方频年多寇,乞发京储或陕西官库银二万两于军中,遇斩获首级者,升级外再赏银十两,以励死士。一、各边报捷,多欺罔希恩,宜令巡按御史查勘追夺治罪。一、分守、守备等官凡遇虏大众入寇,方许报总制、镇巡调兵策应,若小有侵掠,即出追捕,倘坐视不救及虚文捏报者,亦坐守备不设致贼入境者罪。一、甘肃乏马,乞发陕西苑马寺马五千匹给军。一、陕西各监苑种马见在数少,乞敕巡茶御史阅视追捕。一、西域哈密诸夷入贡,夹带土产货物,贸易图利,乞申明禁例,凡经过处所敢有私与夷人贸易者,货物入官,仍枷号一月拟罪,若驿递稽迟,亦治之。”兵部议覆,俱从所奏,惟格外赏,恐各边援例,令总制官仍造为银牌重五钱或一两者给之,马已发价,亦不给。

○壬戌鲁王奏:“巨野王府·镇国将军当灞事父孝,父没,让其赀于幼弟当汗、当泞,事后母蔡氏,曲为承顺,乞旌表。”礼部议:“宗藩孝行与齐民同典,非所以重宗室、别贵贱也。宜如例赐敕奖励,以为宗室劝。”报可。

○命锦衣卫都指挥·同知王泰守备江西南赣地方。

○虏五万余骑自宣府万全右卫新开口入,踰怀安,趋蔚州等处劫掠,又三万余骑入平虏城南。都御史丛兰、总兵官白玉等领兵追击,潜使人于田间炊饭,置药其中,如农家饷食者,又置礧石火箭于阳和、天城、怀安诸险阨设伏以待。虏至,掠食田中,多中毒,及发伏,死者甚众。凡斩首五十级,夺回被虏男妇三人,马六十余匹,器械四千,杂畜三千三百有余。捷闻,诏各赐敕奖励,赍奏者升赏如例,其余事情兵部议拟以闻。

○升赏四川通江等处获功官军人等一千三百三十二人有差,总兵昌佐、督兵官通判谢豸等六人各以银币赏之。

○癸亥孝恭章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命驸马·都尉林岳祭景陵。

○以旱灾免庐、凤、淮、扬等府州卫所夏税有差。

○监察御史苏恩以母老乞终养,许之。

○陕西进上用铺花毡帐房一百六十二间。先是传旨以纸式尺寸,令陕西镇巡等官太监廖堂、都御史陈寿等依式成造。重门、堂庑、庖厩、溷湢及户牖、桩橛、影壁、围幕、地毡之类皆具,且有坛内游幸、出哨、赶声息诸名号,凡一年乃成,为费不赀,而堂复因之朘削,所在骚动,秦民苦之。自后上出郊祀,皆陈设帐房,不复宿于斋宫矣。

○甲子赠御马监·太监于经父泰为锦衣卫都指挥使,母王氏夫人,授其从弟资为登州卫百户,并赐祠额护敕,从经请也。经宠幸,尝导上于通州张家湾置皇店,榷商贾,舟车微至,担负之利亦皆有税,中外怨之。其请祠额者则香山碧云寺所自治茔域也,工作糜费以百万计,上亦尝幸焉。

○乙丑云南镇守·太监梁裕、巡按御史李元以十八寨贼首阿海等作乱,劾奏:“临安兵备·副使王昊、宁州知州禄俸、临安卫·指挥吴经等轻率进兵,致启夷衅,及守巡参议周烱、佥事吕翀、督捕都指挥张春之罪。”兵部议覆,诏:“昊等令巡按御史逮问,烱等俱停俸,其抚剿事宜,镇巡等官仍议处以闻。”

○丙寅太监蒋贵传旨:“镇国府参将宋贇、杨玉,京营参将左钦、湛臣各领官军三千一百三十三员名。贇、玉上班则赴京操备,下班则回镇听调;钦、臣上班则赴宣府备御,下班则交兑回京。俱以游击将军体统行事,听宣府镇巡等官节制。”

○丁卯安南国遣使入贡,内阮文礼等道病死,陪臣阮庄请赐舟具护兵以还。许之,仍诏所司量给棺敛费,并祭其有官职者。

○戊辰重阳节。免文武群臣宴。

○刑部·右侍郎王寅以病乞致仕,许之,仍命病愈有司奏用。

○户部·郎中张文锦 督税陕西,言筹边裕民十事。尚书王琼等覆议其可行者:“一、部送钱粮宜选用州县官,不可专委老人大户,以致侵欺。一、起运存留及本色折色粮价不等,宜令斟酌仓分难易,地里远近,通融坐派,使民力适均。一、罢软官吏征收违限,奸顽解户虚出通关,宜申明禁例,犯者必罚。一、折色粮草价有轻重,敛散无准,宜令巡按督饷官酌处,务使军民两便。”议入,从之。

○先是,巡抚贵州都御史沈林等奏:乖西苗贼阿杂等之叛,由宣慰宋然激之,今然既罢职,复使其子侄承袭,恐夷民不安。宜将贵竹、平伐等七长官司并洪边十二马头地方金筑、安抚二司总设为府,洪边、贵竹各设县,皆以流官抚理,然侄储及长官宋齐改授军职。兵部请下镇巡等官详议。

至是,巡抚·都御史陈天祥等复奏:“各长官司夷民不愿开设府县,况贵竹二司旧隶水西宣慰安万锺,金筑等司旧隶程番、龙里府卫,初非然所部,储及齐宜各袭授原职。”兵部覆奏,诏曰:“夷俗有不可尽以常法治者,储、齐准仍袭原职,令与万锺等用心管束夷民,毋得科害激变,再有违犯者,劾奏罪之。”

○己巳升户部署员外郎·主事 刘经为山西按察司佥事。

○庚午降翰林院·编修王思 为广东潮州府三河驿丞。时上狎虎被伤,阅月不视朝,群臣无敢言者。思谓同官曰:“臣事君犹子事父,父有疾,子不可不问安,有过不可不谏。”即具疏以上。待命数日,留中不下,但降旨令降远方杂职。前此言事谪官者,内降率有谴责语,至思不然,盖讳之也。思,吏部尚书直曾孙,有节行,耿耿自信,人谓不愧其祖云。

○辛未中都留守司署都指挥·佥事 张翼、大宁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陈玺、山东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宗敏所领京操班军,俱少千名以上。兵部奏:“翼、玺宜逮问,宗敏暂领,亦宜停俸,并趣其军未赴者。”诏可。

○兵部覆奏:“宣大之捷,有功及阵亡官军并地方失误事情宜行覈实。虏既远遁,屯边京军数万,太监张永等奏带头目千余,宜酌量撤回,原调沿边防守官军亦宜令各归所部。”诏:“有功及阵亡者纪功官验实具奏,失事者巡按御史会先差给事中并覈。京边兑调官军,宣府上班、京营下班者俱还京,其宣府下班、京营上班者令张忠统领,如前旨听调。仍令张永等督各副参、镇巡等官用心防御,以安地方,其官军自京营调者及奏带头目酌量遣归,戍古北口者如故,戍紫荆关等处者悉罢之。”

○壬申命应天卫都指挥佥事桂勇充右参将,振威营坐营管操。

○甲戌改南京兵部·右侍郎杨茂元为刑部右侍郎。

○乙亥升锦衣卫都指挥·同知王献为都指挥使,指挥同知张宣为指挥使,以为张永寺报宣大之捷也。

○丙子崇王奏称:“岁禄米万石,粳米仅十之一,乞量加以足用。”诏于粟米九千石内改支粳米二千石。

○山西巡抚·都御史王珝 等奏:“北虏深入三关,乞发延绥兵捍御。”兵部议令总制、提督、总兵等官酌处,如三关警报不息,即以副总兵神周所部发回防御,茗虏众,应调延绥兵亦听其调发。从之。

○丁丑升延安卫指挥·同知时陈为署都指挥·佥事。陈自言于阳武、上蔡获功,例该升赏,实署二级也。

○戊寅兵部议覆南京兵部·尚书 张澯所陈机务:“一、外守备厅用审事千百户二人以听词讼招权纳贿,虽已革罢,仍乞降旨,着为令。一、每年内外守备等官会同省操,止春秋一次,其余付之把总,告期里数而已。请每月一再至,或旬月连至一营,以较勤惰。一、由票清查差役,军士便之。守备衙门屡次奏革,以滋多弊。乞仍旧例,差官清拨给照。一、正统、天顺间,内官守龙江关者三人,守皇城都城者二人,内府并甲字库(广本抱本“字”下有“等”字)二人,近各增至十余人,政弊民劳,乞裁革。一、南京各卫编佥快船小甲,贫苦不堪,而富者多投补牺牲所,以图影射。宜炤旧额,其近年投补者革之。”诏:“见在守关、守门及管库官员且不动,以后员缺如正统、天顺间例勿补,由票仍令内外守备与参赞官会议以闻,余如议。”

○守备阳和城都指挥·佥事 林丛坐虏寇黄土坡墩,应谪戍,以情轻宥之,降四级带俸差操。

○己卯徽府·仪宾徐宁 居丧挟妓兼酗酒,闺门多不萧,为仇家所讼,逮问革职为民。

○庚辰巡按直隶·御史于鏊 查勘大同平山墩等处失事,劾太监满隆、马锡,参将麻循,都指挥盛杰,百户王玺等罪。诏:杰、玺等逮问,循夺俸三月,隆、锡姑宥之。

○命广宁伯刘佶督军修理城池。

○升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陈寿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辛巳命蓟州巡抚·都御史王倬修补燕河营马兰谷并西路潮河川等处边墙。

○夺沈府·辅国将军勋沤、勋注、勋澧、勋、勋洸禄米各三月,仪宾花松、花桂、栗珊 俸各一年。勋沤等以岁禄又逋,屡率众人仓挞官吏,松等亦效尤焉。官司不能平,奏之,并及勋、勋澧私出城游戏等事。下巡按御史勘问皆实。诏宥其罪,夺禄米及俸。军校拨置者俱发戍边。

○壬午以明日万寿圣节,命驸马·都尉蔡震、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

○遣仪宾周?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授太监张雄父千户锐为后府右都督,母寇氏赠一品夫人。雄,援太监高凤故父赠官例,为锐陈乞,得超授后府,犹以支俸为疑。兵部·尚书 陆完言:“雄忠谠勤诚,受知圣明,加以禄养,亦不为过。”诏令锐带俸朝参。初,雄为后母所凌,因自宫,遂怨其父。既贵,犹不与之见,同类者亟劝之。雄立中堂垂帘,杖其父二十,既乃相抱而泣。自是遂至滥冒宠恩如此云。

○以旱灾免陕西西安左等卫屯田子粒有差。

○癸未万寿圣节。上御奉天殿,文武群臣及四夷朝使行庆贺礼。免群臣宴,赐以节钱钞。

○甲申夺太子太傅·成国公朱辅禄两月;太傅定国公徐光祚五月;礼部尚书刘春,侍郎李逊学、吴俨俸各三月;仪制司郎中刘滂等各四月。先是,万寿圣节,文武百官例赴灵济宫习仪,英国公张懋先期在告。辅以袭爵在前,光祚以加太傅,争为班首,礼部具以请。是日,百官胥集于灵济宫,跛倚日西,始得旨以辅为首。纠仪官因劾辅等以私意争长,执礼者又不预请,以致临期误事,非所以示天下之表率,耸外夷之观瞻也。诏:“诘责辅等,皆具疏引咎。”上以辅等爵同,辅袭在先,班次已定,元旦庆贺又已致词祝赞,光祚不谙事体,妄相争论,该部不能据礼定议,俱罚之。

○丁亥兵部奏:“迩者,宣大二镇累遭虏祸,宜勅都御史丛兰、王珝各整饬边备,以戒不虞,应议行事宜各以时并举,其被虏之处宜加存恤。”诏:“边备朝廷重务,各镇俱要地,亟写勅令兰及珝各依拟经略处置,务要得宜。蔚州、广昌、灵丘、忻、崞、定襄等处军民被贼抢杀,情可矜悯,仍令各巡抚官加意优恤。”

○诏令督理陕西粮饷户部·右侍郎冯清不妨原务,巡抚陕西地方。

○许总督漕运·右都御史张缙 以南京户部尚书致仕。时缙疏乞休,吏科·左给事中叶相因言:“漕弊多端,用贵得人,缙素履固为可称,防检或失疏漏,累疏乞退,乃真情也,宜从所请。”吏部议:“缙先以南京户部尚书为逆瑾摈斥,今经言官指摘,虽其素履之善,恐难展布,宜复旧衔,并加恩典,以全大臣进退之义。”诏以其情词恳切,许之致仕,仍复旧衔,听乘传还,有司给食米月三石,人夫岁四名。

○董卜韩胡宣慰司护印·舍人容中切旺加立卜巴藏卜等,及镇安府土官知府岑差官族岑麟等,各来朝贡马匹、银器。赐彩缎等物有差。

○乌思藏阐化王遣番僧宗竹坚昝各端岳藏等、车陆族番人头目坚墩陆竹等,各来朝贡方物马匹。赐彩币等物有差。

○戊子勅谕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曰:“刑狱重事,凡断决、起发、会勘、驳勘等项,律例所载,俱有定限,不许淹禁。今内外问刑衙门官员,不体朝廷钦恤至意,一应系囚,或不亲鞫问,或狥情受嘱,或畏避嫌疑,展转委勘,以致□□日久,有数年未结,至瘐死狱中者,情甚可悯。法司其亟申明律例,移文省谕,今后再有故违者,重治不贷。又近年山东、河南、四川、江西等处失事人员,亦多淹禁者,其令各镇巡等官查勘明白,从公议奏定夺。故谕。”

○升赏大同马铺山洼等处并平口等处获功阵亡官军九百五十一人有差,署都指挥·佥事朱振升一级,署都督·同知张俊实授。

○云南巡抚都御史王懋中奏:“十八寨叛贼阿海者革等既已削平,乞于要害之处置立城堡,分军守备,以图永久。其戴罪参议周炯、佥事吕翀、都指挥佥事张春功可赎罪,宜令支俸;管事佥事史良佐,都指挥同知方略,知府戴鳌,通判周宪、李升宜量加奖励。”兵部议如其言,仍行懋中等相度夷情,从宜抚处。从之。

○廷绥镇巡等官都御史陈璘等奏:“本镇兵马为总制·都御史邓璋 调之固原,见兵数千,为虏所迫,以致失事,并劾把总都指挥等官彭楲等不能捍御之罪。”兵部覆奏:“璋调军马,既不能为固原之助,又致失延绥之守。璘及总兵官王勋、太监王竞俱宜降勅责之。楲等,宜令戴罪讨贼。诸失事之状,宜令陕西巡按御史会先差给事中勘实以闻。”诏是之,勛、璘、竞写勅切责,并楲等俱令戴罪自效。

○国子监·司业鲁铎乞祭扫,许之。

○先是,朵颜三卫夷人入贡者岁止三百人,至是援辽东诸夷例,求增贡数为六百。蓟州镇守等官因言:“此虏与小王子缔姻,且乘宣大入寇之势,恐为边患,宜令辽东游击将军林睿驻兵近地,以便应援。喜峯、桃林诸口及边墙颓塌者,宜亟缮治。”兵部议覆。得旨:“从之。增贡可否仍令镇巡官议拟以闻。”

○己丑兵部覆太仆寺·卿杨廷仪所言马政:“一、真定、大名种马多于保定诸府,兖州种马多于山东诸府,河南诸府种马又独少于北直隶(广本无又字)、山东诸府。欲将种马、骒马从公分派,通融适均。一、顺天、保定、河间等府俱系领养备用马匹地方,中间一县多至二三千匹者。乞将保定、河间二府原额孳生种马,分派于山东、河南地方,顺天等府寄养多余马匹,分派于退出孳牧州县。原定养一一匹赋地五十亩,宜加为七十亩,使民务沾实惠。一、宛平、大兴二县坊厢巷市各有征税,园囿陂池,增筑殆偏,乞将二县原额领养多余马匹分派于邻近州县。一、顺天等府宁养备用马匹,乞令养马州县逐一清查马户,定以九则,分为三等,拨付收养。其养马田地,不得变卖。若投充陵户、海户隐避养马者,止免本身杂泛差徭,不得于有粮地内朦胧蠲免。一、国初令民间攒群养马,后来储峙不修,势既难复,宜于各该州县通查所属马户若干,该征料草若干,每遇夏秋之间,计亩征收各色草束,即于群头之家设法收贮,其余水草茂盛时月,任意牧放。冬春之际,管马官员按月关支给养。一、顺天、保定等府寄养马匹,有年老骨瘦不堪兑俵者,所属州县不敢擅自变卖。乞兵部委官与同本寺分巡少卿亲诣拣选,病且老者卖之,其余可存者,或发馆驿作下等马,或发州县作甲首马,每马一匹征银十两贮寺,以备买马支用。一、御马监挤乳马匹,本寺每年于直隶府分孳牧种骒马内选取一百匹,后又止用五十匹。然孳种既有定则,前马匹乃额外重征,累民愈甚。今后此马俱于年例备用马内征派。”兵部覆奏,诏准议。其后兵部复题:“各处地方之不养马者,初议皆有深意存焉。登、青、莱等处则以易州山厂之夫差甚重,怀庆等处则以山多地少、水草不便。若差官分派,恐骇人心,致生他变,宜照累年题准事例,不必纷更。”报可。

○以明日十月朝,遣驸马·都尉马诚、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

○遣仪宾杨淳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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