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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明代农场主的琐碎日常之在下 不知脸为何 > 第1章 第一章

自古以来,不论是遇到盛世明君还是枭雄霸主,总少不了那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季文珩从不歧视任何正当职业,可是当季文珩睁开眼睛明白自己处境的那一瞬间,他的内心是崩溃的。

常言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季文珩想不明白,穿越大神既然能把他的灵魂从大卡车下的肉泥里解救出来,怎么就不能把他塞进高门大院去,这距离很远吗?已经到京城了,就算紫禁城有龙气护体,他一个小小的穿越神仙不敢造次,你能不能把他扔隔壁那家包子铺去,胎生也成啊,季文珩不介意刻苦读书背诵八股,自己去考个进士,然后一步步稳扎稳打的走到内阁,去接内阁首辅刘健的班啊。

现在算什么呢?一身衣服分不出哪边是袖子,哪边是领子。想盖着肚子就得露着后背,看不出什么颜色也无所谓,一股子酸臭味,熏的季文珩想吐,甚至想吐在此时此刻都是个奢望,为什么呀?口干舌燥肚子里没有一点农家肥。这倒不奇怪,原主本身就是饿死的,他这一穿过来就生龙活虎也不科学。季文珩闻着一旁小院里飘出的包子香,吃力的咽下口水,闭上眼睛等天亮。季文珩倒不担心重新被饿死,他既然能来这里,必然是阳寿未尽,功德够用。好嘛!刚来俩时辰又给饿死了,穿越这个神仙他还做不做了,季文珩要是他同事,能笑话他三年。

季文珩肚子饿,身上冷,心里苦。其实眼前的困境未必不好克服,别家乞丐能讨饱穿暖,季文珩未必就是最差的乞丐,勤快点总能遇到手气好的赌徒不是。季文珩郁闷的是,未来漆黑一片,黯淡无光。

若是可以季文珩想来早一点,他喜欢弘治皇帝,那是个老实人。生出的儿子是个啥,保守点说朱厚照是大明最胡闹的皇帝,没有之一那种。一个皇帝就知道玩,把朝政丢给大臣和宦官来解决。朝廷里的那帮大臣们可都是弘治皇帝惯出来的,一个个动不动就死谏,活活把个老实人给气死了。凑巧的是,现在上来的这位混世魔王那是弘治皇帝给惯大的,这下子热闹了,皇帝天天逃出去玩,文官们排着队的死谏。

在这个队伍里很凑巧的就有季文珩那食古不化的老子,找不着皇帝的影子,气的季老爹天天写弹劾奏章写到半夜:苦口婆心的劝皇上像先帝一般勤政,变着花样的大骂刘瑾是奸佞。

朱厚照只管玩,奏章估计看都不看的。刘瑾那可是八虎之首的魏忠贤,啊不!刘瑾是八虎之首帮着朱厚照处理奏章的东厂西厂之类的大太监。就那么好脾气的让你一个小小的礼部员外郎成天指着鼻子骂?开玩笑!很快季老爹因牵扯进科举舞弊案被活活打死,季氏一族三代之内不得科考。

最后自然是墙倒众人推,季家祖母在临终前给季文珩一个小包,让他回老家安阳,那里还有一千亩良田,总饿不着他。谁知刚出城门一天,季文珩就被堂叔一把推下了马车,身无分文,只好又跟着流民一路乞讨回了京都。

都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其实这话不严谨,你要知道那人也有可能是你家仇人。不得科举,连发愤图强重振家业都帮季文珩省了,如今唯一还有的一个念想就是安阳老家的那一千亩良田了。

做个富家翁,小地主,在这妻妾成群的古代,娶一堆媳妇生十个八个孩子,倒也算是安生日子。根据原主的记忆,安阳应该是在山东与河南交界处的一个小镇子。

正想着包子铺的门打开,包子铺老板提着一桶水出来,转过墙角就朝外泼,等看到墙边还有个人的时候,季文珩已经成一只落汤鸡了。

“哎呦!哎呦!对不住对不住!这大清早的你干嘛在这蹲着啊!你看看,这泼你这一身!”包子铺老板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个子不是很高,但看着壮实,单手提一桶水,完全不费劲。

季文珩摸了一把脸,吃力站起来,笑着说:“好兆头!好兆头!老板你今儿的买卖肯定红火。昨儿走到您这饿的走不动了,我本来看天快亮了,您要做买卖了。我这一身味,在这不能耽误了您做买卖不是,刚要起来,您这一桶水就冲过来了。挺好,挺好,这一下子把晦气全冲泡了。您生意兴隆,我今儿肯定也能吃饱肚子!”

季文珩摸了一把头上的水,头发全缠在一起成一整个了,稍微一抓头发就头皮疼。季文珩说完想走,老板放下桶说:“小伙子嘴头不错,干点什么赚不出吃来。做个乞丐,脏兮兮的先让人嫌弃。得了,泼你一身水,我理亏,等着吧!”

老板提着桶回院里了,没一会拿出一个荷叶包,里面是两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递给季文珩说:“吃吧!吃饱了找个地方洗洗!洗干净了去找找活计!”

“哎!哎!谢谢您了,大哥!”季文珩赶紧把手放衣服上擦擦接过包子。

街上行人多了,季文珩怕自个身上的味,影响人家买卖,远远的找了个石头墩子,坐下开始吃包子。青菜馅的,季文珩也不挑有没有肉了。一口下去,手里的包子还剩下一小块皮。香是真香,至于什么味的也没来得及尝,手里就剩下个荷叶了。

吃没吃饱,这件事不能深究。身上好歹是有点力气了。季文珩看着自己湿漉漉这一身,闻了闻一股下水道的味道。不行,得找个地方洗个澡,这头发也得想想办法。

西山脚下有一处溪流,隐秘安静曾经是季少爷与小伙伴们野游最常去的地方,最重要的是那岸边有一棵多年的皂角树。季文珩在树下捡了一些干皂角,找了一块有凹陷的干净石头,把皂角洗干净了,放在石板上细细碾碎。阳光照在身上,很舒服。一边干活一边想,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还是得赚钱,离开京都。离了京都这是非日之地,再想找个活计养活自己也容易。

想赚钱还是得看看自己擅长什么,季文珩仔细搜索了下,得出的结论是季家少爷最熟的是烟花柳巷,最擅长的是涂脂抹粉。就在季家出事的前一个礼拜,季文珩刚花一百两银子,从会春楼头牌赛赛姑娘手里,买了两个方子,一个是面脂方子,一个是香粉方子。赛赛姑娘本来以为季少爷是去赎她的呢!特地洗去了妆容,穿着一身素色长裙出来见他。季少爷赶时间,催促着说:“怎么费那么半天劲呢!快点!快点!我这好容易凑足了这一百两!赶紧把你那天用的那个香粉方子告诉我,现在正是花开热闹的时候,就得趁着这几天,把那开的正好的花给摘下来,耽误了好时候影响成色知道吗?听说沈小六为了和我比风头,把他爹的十八学士都给祸祸了,哈哈!你说他可笑不可笑!”

季文珩加快了手上的活计,打算梳洗干净了,去卖方子试试。一百两银子买来的,十两银子总卖的出去吧!

“沈公子,你这找的什么地方呀!景倒是不错,可怎么有个叫花子在这呢?”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季文珩回头看去,只见林间小道上有七八位公子骑马而来。

“赶走便是,这青山绿水总不能被这腌臜东西给脏了。”说话的正是沈小六。季家与沈家本是邻居,沈大人又是季老爹的顶头上司。季公子与沈小六可说是相爱相杀着长大。

季文珩转身想走,已经是迟了,只听后面另外一个不甚熟悉的人说:“干爷,这是季家的季文珩。”

“我说这地儿怎么这么臭呢,原来是比粪坑里的石头还臭的季家人呀!老祖宗对皇上忠心耿耿,五更半夜操劳,就这样还成天被这些吃闲饭的跟在屁股后头骂。他要是个好的,老祖宗也懒得搭理他们了,自己不干净还成天嘴里喊着仁义道德,我呸!最恶心的可不就是他们!”季文珩虽不认得这流里流气的家伙是谁,也能猜到又是刘瑾认下的孙子。要不说缺什么补什么,这太监缺了男人的物件,就对认儿子很热衷。儿子认的多了,下头又出来一大帮孙子!

几人说着话已经到了近前,以前看穿越文都是现代人替代原主。可是季文珩却觉得这更像是一种融合,他是自己也是原主,此时此刻听到自己老子被一个混子这么骂,被人当成丧家犬一样围观奚落,他内心深处的愤怒,让他攥紧拳头,可也仅此而已。他从来没有做英雄的勇气,无论前世今生他都没和人打过架。

“喂!和你说话呢!哑巴了?”沈小六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扔过来,正好打在季文珩的额头上。

“哈哈!这个好玩!我看是真哑巴了,连疼都不会说了!我看看能不能打疼你!”混子骑在马上,从马鞍袋子里掏出十两银子就向季文珩丢来,好在没击中额头,打在季文珩的肩膀也是打了一个趔趄,让季文珩摔倒在地。

跟来的公子也都跟着凑趣,沈公子一开始丢的是银子,谁也不好意思下马去捡石头,只能掏碎银子出来。可谁家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一位没了银子的红衣公子,跳下马一脚把季文珩踹倒在地,抓着他的头发对混子说:“我看还不如一刀宰了这废物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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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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