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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民国:远东第一美人蝶,表演技术我最强 > 第131章 霓虹灯下的乞丐

午夜的上海滩依旧热闹,各家舞厅门前挤满了来来往往的黄包车,街道两边的高楼不断变化着颜色,蓝白红橙绿,打在豆子似的行人身上,仿佛镀了层七彩的霜糖外衣。

叭叭——几声拖长的喇叭声,惊动了满街的行人避让,一辆垃圾车缓缓驶入,那股隔年咸鱼的馊味惹得众人纷纷掩鼻,唯恐避之不及。

但也有例外,原本几个七八岁的小乞丐哄抢着地上剩一半的烟头,可一见垃圾车他们都安静下来,眼中冒出光彩,幽幽的有些发绿。

他们目不转睛的盯着车子行进的方向,直到垃圾车拐入狭窄的后弄堂里,最大的孩子嗖的一声向弄堂里冲刺,没有任何号令,所有的孩子都涌向狭窄幽深的弄堂。

同样生活在大城市的乞丐们,似乎已经被开除“人”籍,在巡捕的眼中他们是蟑螂,是老鼠,是破坏租界干净容貌的毒瘤。

可悲的是他们自己也这么认为,租界巡捕房连续的清理和追捕,让他们更加卑微,他们已经不敢在白天出现,只有趁着夜色的伪装,他们才敢混入“人”群里,祈求好心人给一口残羹剩饭。

不过租界警署为了进一步压榨乞丐的生存空间,勒令所有的饭店隔日扔垃圾,而且只有垃圾车到了后门,才可以拿出厨余垃圾,否则饭店老板将要面临巨额的道路清理费,当做罚款。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驾驶员懒得同那些野兽似的乞丐抢垃圾,洋鬼子又不会查的那么仔细,他总是把车停在弄堂口,多按几下喇叭,后厨的小工们自然心领神会,朝指定的地点,陆续丢出黑色的垃圾袋。

累积了两日的垃圾越累越高,乞丐们的眼神渐渐从麻木变得疯狂,司机讥笑着关闭车灯,还有若干小工默默点上烟没有回后厨,工作时欣赏一场动作电影,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乐子。

当车灯熄灭的那刻,数十道人影如蝗虫般扑向垃圾山,乞丐们四肢并用,疯狂的扒开袋子,布满污渍的手一旦找到下水等肉制品,便迫不及待的塞入口中。

那散发着恶臭血腥味的厨余垃圾里,总有几袋太太小姐们吃不完的熟食,有个幸运儿寻到一根咬了一口的鸡腿,兴奋之余囫囵塞入口中。

然而不等他咽下去就被另一个更强壮的乞丐打翻在地,生生抠出了他嘴里的鸡腿,塞入自己口中。

许是鸡肉的气味太过诱人,距离那袋熟肉最近的流浪汉们再也按奈不住,疯了似的踹飞扭打的两人,猩红的眼睛在黑暗中交错,扳手的、拉脚的,下嘴咬的,没有任何技巧,对他们来说人生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活着。

距离垃圾车数米远的地方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湘湘揉着酸痛的眼睛将望远镜转给清澄,失望的说道:“姐,盯了一晚上了,他们就算来了也不会上前,李家婶婶瘦小的个子,哪里抢得过年轻的成年男性呢。”

“不一定,嘿……”清澄从喉咙里蹦出一个笑声,“小家伙还挺机灵。”

通过望远镜,清澄看到李家的二儿子,恭敬的给一个强壮的乞丐递上半根香烟和一根火柴,似乎是在拜码头。

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即便在乞丐的世界里也有阶级,谁更强壮谁就是乞丐的王。最强壮的那批男乞丐已经吃到肚子滚圆,之前还泛着红的眼中,光芒逐渐暗淡,浑浊,只剩下深深的空洞。

得了乞丐王的许可,李家二儿子麻利的从垃圾堆里挑出发霉的馒头,吃剩的果皮……一股脑塞入口袋里,自己什么都没吃,他应该在给家人带食物,清澄见他如此懂事,不免有些心疼。

不过小家伙运气太好了,自己见到他好几回,每次要追上时,都会出现特殊情况,不是突然冒出一辆自行车,就是出现多条岔路,似乎老天爷都在帮他。

管他有没有守护神,今天怎么着也得摸到小屁孩的老巢在哪!清澄和湘湘交代了使唤打手的口令,以及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便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破衣服。

这套衣服用硫磺和败酱草等混合物熏了好几天,臭味很是辣眼睛,胃酸也翻涌上来,清澄赶紧闭上眼睛,边穿边把自己代入老乞丐的角色,虚弱,麻木……

夜晚的弄堂在热闹过后,渐渐归于平静,没吃饱的乞丐们跟着垃圾车,来到另一条后街巷。

大家都等待垃圾山的出现,没人注意到一个白发苍苍的佝偻老乞丐,也混进来,清澄学者其他乞丐的动作,巴巴盯着垃圾山的形成,其实她的余光正在寻找李家二儿子。

虽是深夜,清澄很轻松就找到了目标,因为路灯正巧照在李家的二儿子身上,他抿唇咽了下口水,跃跃欲试,看样子想抢头波熟食垃圾。

时机正好,李家二儿子奋力冲上垃圾山,清澄也不甘示弱,同三个乞丐扭打成一团,流浪汉们都发了狂,双臂勒住她的脖颈,窒息的感觉令她下意识的狠狠咬住,身后的乞丐惨叫一声松开了。

许是乞丐们一直在挨饿,或者有病症,清澄凭着实战过的灵巧,还有健康的身体,很快就占了上风。

为了更逼真的演绎,清澄一把捞过袋子里的熟食,胡乱抹在嘴上,佯装硬吞了几口,落入袖子的残渣咯的皮肤很是难受,手上也黏糊糊的裹着一层油,可这些油腻对乞丐们就意味着美食佳肴。

又有不少流浪汉寻车而来,垃圾山周围又热闹起来,必须见好就收,清澄将鸡腿等肉食都往口袋里塞,悄无声息的退出了战斗。

臭鞋底混着尿骚味熏得清澄快要窒息,她强忍着不适待在暗处寻找孩子,终于在垃圾山的一角见到了那个小小的背影,孩子应该找到了不少好东西,开心的咧嘴笑,露出缺损的门牙。

这才是八岁孩子该有的笑脸呢!

然而,孩子还没来得及带走战利品,后颈猛地被一个壮汉提溜起来,悬空的双脚无助的蹬着,就这样他还死死护住口袋,生怕被抢。

眯着眼睛,清澄勉强认出这人就是之前的乞丐王,他身后还跟着两个狗腿子,这厮不是吃饱了吗?

乞丐王用力把孩子甩在地上,等孩子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男人又戏耍般的一次又一次踢倒孩子,他不是来抢食物,只是想欺凌比他更弱小的人,享受一个“上位者”的优越感,掌控践踏比他更低阶层的人。

周围人要么沉默,要么跟着施暴者一起狂笑,清澄感到自己的拳头发硬,突然一个胡子拉渣的男人起身将孩子护在身后,凶狠的眼神扫过壮汉,那人霎时愣在原地。

不等他们两人转身离开,壮汉一拳轰出,胡渣男偏首避开,条件反射的踢出鞭腿,腿风掠过壮汉胸膛,只听壮汉惨叫一声倒在几米外。

没想到胡渣男还是个练家子,只是状态并不好,他捂着腹部神色痛苦,身上有股特殊的腐臭味,清澄大胆猜测他的腹部有伤口,而且溃烂了。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体系里,要么吃人,要么被吃。乞丐王一骨爬起来,招呼手下,三人疯了似的扑上来,胡渣男情急下推开孩子,硬生生用手肘挡下一击,清澄急忙上前将孩子护在怀里。

练家子就算受伤了,对付几个乞丐还是绰绰有余,胡渣男没有恋战,连续击打敌人面部的要害,不消片刻,敌人一个又一个无力躺倒,他踩住一个敌人的胸膛,大口的喘着粗气。

几乎是压倒性的优势,战斗即将进入尾声……

哔——

警哨声如同一道催命符,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紧接着乞丐们四肢同用,连滚带爬的逃开,清澄知道他们不逃会被抓到巡捕房,成为监狱里的一块人肉沙袋。运气好,还能活着被扔出来,运气不好,就尸骨无存了。

清澄见不得好人受苦,拽着胡渣男和李家老.二向弄堂深处跑去,狭长的弄堂里伸手不见五指,却是最好的保护色,清澄趁着巡捕没追来,立刻翻过斑驳的墙头,又把孩子抱了下来,胡渣男也轻松翻过。

可胡渣男方一落地,便颤抖的更加厉害,晃晃悠悠像是喝醉的人,清澄好心扶住他,这才发现他的手冰冷的像尸体。

噗,胡渣男吐出一口鲜血,眼白一翻,整个人虚弱的滑倒在地,孩子似乎被吓到了,推搡着胡渣男,试图把他摇醒。

这样做没用还会招来巡捕,清澄压低嗓子安慰了下小男孩,随手掀开胡渣男的衣服,循着腐肉味摸索一番,同猜测的一样,他的腹部有个伤口,好像是圆形的。

受伤的英雄,送上门的机缘啊,清澄用严肃的语气问男孩:“弟弟,你知道哪里安全吗?这位兄弟受伤了,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治疗呢。”

黑暗中,男孩支支吾吾的不肯开口,清澄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反其道而行:“好了,我也不指望你知道,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这位兄弟好歹救过你,以后清明你记得给他磕个头,烧点纸钱就算报恩了。他肯定不会怪你见死不救。”

“我……我知道有个地方安全。可是我没钱请大夫。他是不是还是会死?”孩子带着哭腔问道。

嘿嘿,孩子涉世未深不禁诈,清澄心里乐开了花,语气愈发温和:“算你们运气好,老夫我走南闯北,急用的金疮药和止血丸时刻带着。待会给大兄弟擦洗一下就能上药了。”

“好好,我妈妈和姐姐都在,她们都能帮忙。”孩子吸溜了几下鼻子,不经意间透露了老底。

入夜已深,孩子领着清澄他们来到一处偏僻的桥洞,水泥基座上一半是淤泥苔藓,一半是临时搭建的纸皮房子。清澄架着死沉的男人,费力的走下斜坡。

桥洞下没有灯,只是有一堆柴火哔哔噗噗的燃烧着,空中成团的小飞虫迎着火舌斗舞,裹着淤泥的烟皮酒瓶在杂草里随处可见。清澄不禁担忧英大姐她们,如此糟糕的环境,很容易染上疟疾和霍乱。

“妈妈,妈妈,快来帮忙。”孩子大声呼唤家里的亲人。

呼~清澄哈出一团白气,冷风穿过桥洞冻得她觉得现在不是暖春而是寒冬,肩膀上负担的重量也如同巨石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哗啦哗啦,纸皮屋里传来翻动报纸的声音,一个穿着棉袄的短发妇人掀开纸皮屋的门帘,真的是英大姐,她缩了下脖子快步走来,紧接着清澄感到一阵轻松,英大姐帮她承担了一半男人的重量。

两人齐心协力把胡渣男搬到了干净的纸皮屋里,清澄实在没气力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气。

“老爷爷,喝口水。”李家大姑娘端来一碗水,清澄看都没看,直接一口干完。

“萤儿,去烧盆热水。”英大姐对自家姑娘说完,转首对清澄道谢,二儿子已经将事情的原委解释清楚,她知道两位先生都是好人。

“无妨,出门在外就得互相照应吗。”清澄客气的说道,“大姐,咱们把大兄弟的外套脱掉,他伤口好像化脓了。”

英大姐不敢大意,小心翼翼的解开胡渣男身上的扣子,首先吸引住清澄的不是男人腹部露出一半的伤口,而是男人胸前几道纵横交错的旧伤疤。

这小子以前是不是道上混的呀,清澄带着疑问解开他裤腰的绑绳,完整的伤口就暴露在眼前,三指宽的圆洞黑里泛着红,恶臭的黄色脓水从隆起的疮口里渗出。

哎呀,伤口好像感染了呢,必须马上送医院去打抗生素消炎,不然这小子就没救了。清澄瞟了眼英大姐,她似乎也发现胡渣男的状态不妙。

要是现在就相认,英大姐能认自己吗?清澄不确定,她原计划和英大姐处好关系再同她相认,这样她的抵触情绪才会小些。可不送小子就医,他真的会死。

纸皮屋内两人面面相觑,英大姐先发声:“大爷,我们送他去医院吧。”

“哎呦,大姐,你别开玩笑了,老夫要是有钱给人治病,还用讨饭吗。”清澄尴尬的回道。

“我有。”英大姐说着从脖颈上取下一段红绳,绳子上挂一枚凤纹金戒指,“这是我结婚的婚戒,你们先拿去救急。”

“大姐,一会再说吧,先给他擦擦,不然医院可不让咱们进门。”清澄把戒指推回,不忍再看大姐的殷切的脸庞,自己怎么能要别人的婚戒呢。

等大姑娘送来热水,英大姐仔细的为胡渣男清理身体,看着他的窗口,清澄想到刚才小子用手臂挡了一击,希望骨头没事,她试探性的拉起男人的手臂,拉下袖笼轻轻按压,还好只是淤青。

他的手臂同胸口一样满是旧伤疤,当清澄拉下男人另一只袖笼时,眼睛登时睁大,一道长长的伤口从手腕一直延续到手肘,看疤痕的颜色,它愈合不会超过一年。

热水碰到伤口,剧烈的刺痛令男人苏醒过来,他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喊着要喝水。

考虑到还有旁人,清澄按捺住内心的杀意,拿起碗放到男人嘴边,咕隆一声,大半碗水被喝完。

看来今天的任务有变,电光火石间,清澄脑中闪过湘湘的脸,对了,湘湘曾是李同志和齐同志的交通员,自己光盯着小朋友,差点把最重要的条件忘记了,哎呦,自己的脑子一天不如一天了。

若是能让英大姐带着孩子们去见湘湘,是否可以快速相认,至于这位兄弟,她有别的打算。

“大姐,咱们穿成这样,医院肯定不让进,但是我有个同乡在医院当清洁工,我去求求她,让她给你们几套干净衣裳。我年纪大啦,就不进去挨骂了。”清澄试探性的问道。

“这……我家孩子睡着了,而且我一个妇道人家,晚上送一个男人,总归不方便。麻烦大爷陪他去次医院吧。”英大姐指了下角落里睡着的老三,并不愿意离开。

“我懂,可我年纪大了,一个人实在背不动他,大姐,行行好,搭把手的事。”清澄盯着英大姐的脸,言语恳切。

“我不是不想帮忙,这个地方要是没人,立刻就会被别人占领,我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三个孩子,不想再流浪了。”英大姐马上阐述了自己的苦衷,“要不等他醒了,你们再去。”

清澄很想大喊一句,你带着孩子跟我走,怎么会风餐露宿呢!她低头望着地上半睁眼睛的男人,计上心来。

巡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清洗桥洞,今天必须带走她们,否则不知道牛年马月才能找到她们。

明天就除夕了,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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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霓虹灯下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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