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一过,天气便渐渐地热了起来。
树上的夏蝉开始声声叫唤,长宁街上,零星地支起各种凉茶、瓜果摊子。
过了晌午,日头正猛。
人在街上走着,倘使不走在树下,从街头走到街尾的功夫,容易出一身汗。
阿笙一路小跑着,跑到长宁街视野最开阔的福桥上。
气息都还没喘匀,便将手搭在桥栏上,点着脚尖,伸长着脖子,往东南方向着急地张望着。
白净的小脸被当头的太阳晒得彤红,鼻子沁出了几点薄汗。阿笙却像是丝毫感觉不到热,便是抬手抹一下鼻尖的汗都未曾,仍旧巴巴地探着脑袋,看向符城最是高大建筑旁的一座古拙院子。
一双棋子黑的瞳仁流透着几分茫然。
奇怪,今日,二爷怎的还没有出门?
按说,这个时辰,正是二爷小憩醒来,喝过糖水,登上人力车,出门办事的时候。
莫不是,他今日来晚了,错过二爷出门的时辰?
脖子越来越酸,脚尖也慢慢地不太使得上力气,阿笙额头的汗从脸颊滑落。
爹爹吩咐了事情,等着他去办,不能在这一直等着。
阿笙不死心,又站在桥上张望了好一会儿,那座古拙院子的大门仍然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片阴影,阿笙这才难掩失望的收回张望的脖子。
步下桥,没走几步,又回头张望了一眼。
那扇气派的铜门仍是关着的,里头的人没有要出来的迹象。
阿笙这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下福桥。
…
下了桥,便是连古拙院子的屋檐都再瞧不见,阿笙丧气地低垂着脑袋。
一路上,就跟丢了魂似的。
“哑巴来啦!!!”
“哑巴来啦——”
行至天水巷,冷不防被巷子里突然窜出来的几个小乞儿给吓了一跳。
几个小乞儿围着阿笙唱——
“长庆楼,少东家,天生是个小哑巴。”
“小哑巴,不说话,你问什么,他不答,只会咿呀咿呀来比划。”
“咿呀咿呀来比划!来比划——”
阿笙虽然是个哑巴,可他不聋。
小乞儿喊他哑巴,对着他唱自编的歌谣,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阿笙不是头一回被人喊哑巴,甚至就连这歌谣,他也不是第一回听。
他确实是个哑巴,只是,这歌谣有一处唱得不对。
他不是天生不会说话,他是九岁那年,受过一场大的惊吓,大病了一场,之后才成为的哑巴。
阿笙前几次听见的时候,解释过,可是乞儿们看不懂他的比划,歌谣仍旧这么唱。
当然,很有可能乞儿们看懂了,这歌谣也还这么唱。
对于乞儿们来说,阿笙是不是天生的哑巴,同他们何干。
总归是个哑巴。
乞儿们既是认得他,知道他是长庆楼的少东家,当然不会轻易就这么放他过去。
阿笙要不是个哑巴,他还能大声地呵斥着,把人给赶走,或者是喊街上商铺的伙计、掌柜们来帮他。
可阿笙是个哑巴。
这群小乞儿也便不怕他叫,更不必担心他会把人给招来。
…
阿笙被乞儿们围着,既不着急,也不见气恼。
他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几块自家店铺腌制的几片肉脯,脸上绽出好看的一双酒涡,把手里头的肉脯递出去,张着嘴比划,意思是请他们吃。
这年岁,时局动荡,指不定什么时候战火就会蔓延开。
普通百姓人家一年到头,没尝过肉沫的味道都是常有的事。
这可是肉脯,全是肉!
小乞儿一个个眼睛都直了,眼里冒着绿光。
小乞儿说到底,也是孩子,是孩子,就没有不馋嘴的。
得了吃的,也便顾不上再刁难阿笙。
他们从阿笙的手里接过去,脏兮兮的手腕嘴里一塞,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也有稍微大一点的,手里拿着肉脯,另一只手还是掌心向上伸着。
贪心。
得了吃的,还想再要点铜板。
阿笙把腰间里的荷包打开,给他们看——
荷包里,除了几块杏仁糖,便是一个铜板也没有。
乞儿们自是失望,从阿笙手里把那个荷包连同杏仁糖一块抢了去。
…
阿笙“啊啊啊”地叫唤着,让他们把荷包给还给他。
郑家食铺的孙掌柜到自家铺子二楼收挂在窗外的熏肉,瞧见了被几个乞儿给围住的阿笙,赶紧喊来伙计,让伙计帮阿笙把那几个乞儿给赶跑。
伙计得了掌柜的吩咐,开后门,跑出铺子。
巷子里,哪里还有乞儿们的踪影。
那几个乞儿可比兔子都还要警觉,余光瞥见人影,便一溜烟跑得没边儿了。
“少东家,您,您没事吧?他们除了抢去您荷包,可有伤着您?”
伙计朝巷子跑过来,刚好撞见乞儿们夺了阿笙的荷包。因跑得急,气息有点喘,说话也便有些断断续续。
阿笙家里开的长庆楼的猪肉大部分是由郑家食铺供应的,阿笙认得郑家食铺的伙计。
他摇了摇头,脸上仍然绽着笑,露着一双酒窝,就模样而言,实在是个讨喜的。
伙计暗自替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可惜。
阿笙少爷要模样有模样,只可惜,是个哑巴。而且……长庆楼的这位哑巴少东家还有点傻。
哪有人被抢了荷包,还能笑得这么傻气的。
是个哑巴,人还傻,得亏的是长庆楼的少东家……
要不然,在这动荡的年月,指不定日子过得多凄惨。
…
阿笙正好要到郑家食铺去。
伙计稍微能看懂一点阿笙比划的手势,猜出阿笙是要随他一通到食铺去,便问他猜得可对。
阿笙笑着点点头,伙计便知道自己猜对了,领着他一同回去。
郑家食铺朝西,这个时候,正是太阳晒进屋子的时候,楼下铺子较热。
这种食铺店,生意就属清晨,天都还没亮以及跟傍晚那会儿生意最好。
清晨是酒楼、饭馆、普通百姓什么的来买吃食,傍晚也有人上食铺买些生肉啊、熟食啊之类的带回去。唯有晌午过后到黄昏来之前,没什么生意,也没什么顾客上门。
掌柜的从后院出来,领了阿笙穿过天井,上二楼的账房,留伙计在楼下铺子看店。
招呼妻子给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看茶。
郑大娘跟阿笙打过招呼,到楼下厨房去了。
孙掌柜刚才在二楼,瞧见了个大概。上了楼,他将阿笙引到会客厅坐下,好心提醒道:“阿笙啊,你太惯着这几个小乞儿了。你看呐,这人心,总是不足。你给了他们肉脯,他们还围着你,抢你荷包。
从一开始,你就不该给。就那么僵持着,无非就是耗费点时间。他们又不能真的上手去抢,将你打伤。你给了他们一回,他们日后可就缠上你了。”
行乞跟抢劫,可是两回事。
前者合法,后者可是要吃官司的。
至于那个荷包,因着他们也没对阿笙动手,乞儿们大可抵赖说是阿笙赏他们的。当然也可以报官,只是长庆楼打开门做生意,得罪了这帮乞儿,事情也不好办。
最好的法子,还是孙掌柜提议的那样,不要理会,让那帮乞儿自讨个没趣,下回再碰见,可能才不会被缠上。
阿笙笑了笑,露出一对儿梨涡,手朝外头的太阳指了指,双手比划了几下。意思是,给乞儿的肉脯本来就是店里卖剩了的。
因着天气越来越热,存不了几日,他爹也就赏给他跟店里的几个伙计拿着吃。
就算是没给那些乞儿,他本来就是打算自己当零嘴给吃了的,也算不得什么损失。
孙掌柜的算是看着阿笙长大的,阿笙打的手势他自是都瞧明白了。
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心眼太实。对了,你今日上我这儿来,可是来结账的?”
阿笙眨巴眨巴眼,点了点头。
长庆楼跟郑家店铺合作多年,寻常是三个月结一次账,若是逢上端午、中秋,不一定结账,到年底再一次性清账。
今日便是结账的日子。
掌柜的取来账本,阿笙也带了票据。
郑大娘端了热茶上来,太烫,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喝,掌柜的便让夫人先去休息。
他跟阿笙两人留在房间里,一项项地对。
都合得上。
阿笙便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灰扑扑的破布包,从里头取了银元,一次性结清了三个月的款项。
掌柜的直愣愣地瞧着阿笙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破布包,又瞧着他变戏法似地掏出银元,恍过劲来了,大笑道:“好小子,我当你心是真的实。敢情,你小子有自己的小九九呐!”
可不么。
绣着精致刺绣的荷包露在外头,只是里头不装铜钱更不装银元,只装些吃的。
乞儿既是讨到吃的了,又抢了荷包,便以为这位长庆楼的好东家真的傻,即便是他没喊伙计出去,阿笙都能全身而退。
阿笙咧嘴笑。
原来,阿笙早就听来酒楼里的吃酒的客人抱怨过,天水后街这帮小乞儿无法无天,见了人一拥而上就要讨钱。
要是遇上铁公鸡,不拔一毛的,就要被揪帽子,扯辫子、脱鞋子。
这人活一张皮,赏几个铜板不要紧,被人掀去帽子,脱去鞋子,再经那帮乞儿往外一渲染,脸面往哪儿搁?
不得已,花几个小钱,就当是破财挡灾。只是往后留意着,宁可绕远路,也不再打天水后街的那条巷子过。
阿笙往常要是来天水街,也会避开这后巷。
今日是他自己走了神,往后自会留意些。
而且,那几个乞儿知道他是个只会往荷包里装吃食的吃货,日后见了他,会不会再一拥而上也都不好说。
可见,阿笙虽然是个哑巴,可人一点也不傻。
…
桌上的茶,不再泛着热气。
掌柜的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温度刚好,便抬手招呼阿笙也喝,解解渴。
“这一壶明前茶,是一家茶铺的老板送尝尝鲜的。我今儿也是头一回泡,别说,这味道真绝了。唇齿留香的。你快尝尝看。”
阿笙也端起茶盏,尝了一口。
片刻,竖起大拇指,连连点头。
脸颊绽着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模样可招人喜欢。
纵然掌柜的看着阿笙长大,也还是不自觉地被这孩子的长相惊艳了。
再次在心底叹了口气。
要是阿笙不是个哑巴,说亲的媒人怕是能把方家踏破。
兴许,这都是命吧。
掌柜的把茶放桌上,语气关切地问道:“阿笙啊,我听说,你爹最近身体不大舒服?可有请大夫看看?”
阿笙眼神微微黯了黯,旋即又甜甜一笑,放下杯盏,比了比手势,表示已经请了大夫看过,也抓了药,同时不忘谢过掌柜的关心。
孙掌柜眼尖,捕捉到阿笙眼底那一瞬间的黯色,状似闲谈地问道:“你爹这次病,可是因为你又拒绝媒人的说亲引起的?”
阿笙低着脑袋,没打手势。
…
一直以来,方庆遥都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
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老去,届时自己的哑巴儿子怎么办?
长庆楼的生意,一个哑巴定是撑不起来,还是得有个能张口说话的贤内助帮衬帮衬。
便一直托人打听稍微精明能干一些的闺阁姑娘,当方家儿媳。
娘家穷点不要紧,年纪大点不要紧,是不是天足不要紧,是不是漂亮就更不要紧。要紧的是姑娘能干、本分,且顶重要的一项,是不能嫌弃阿笙是个哑巴。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即使是个哑巴,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
只是任凭媒人嘴里生花,先是介绍绸缎铺子的小姐给方家,又是介绍米店家的大女儿给阿笙,阿笙只笑着摇摇头,都给拒绝了。
孙掌柜带着好奇,又带着几分试探,很是一副亲切口吻,“阿笙呐,你跟叔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叔让你婶给你留意留意。”
阿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上,手指了指符城那栋最高大的建筑,符城都督府方向。
郑家食铺,原先也是间小酒楼,后来酒楼经营不善,几经转手,也就有了这家食铺,楼层比寻常建筑要高上一些。
站在二楼,也能瞧见都督府边上的那间古拙院子,春行馆。
只是因着有房屋树木遮挡着,视野到底比不得福桥。
因此,阿笙还是最喜欢上福桥去待着。
若是运气好,有时候能瞧见两三回谢二爷从里头进出——
身量修长,芝兰玉树,只是远远瞧着,都是好看的!
就跟青山上的清贵松柏似的,怎么瞧也瞧不厌。
…
孙掌柜端起茶的动作顿了顿。
想差了,以为阿笙看上了都督府家的千金。
瞠目结舌。
亏得没在饮茶,要不然一准呛了喉。
“阿笙,你小子,你小子这是……真敢想啊。”
好家伙!
都督府的千金,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
这要还是在前朝,都督府家的千金,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大臣之子。
长庆楼在他们符城是出名,可出了这符城这地界,富贾多了去了,长庆楼真排不上号。
虽说前朝早就完蛋了,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总之,一个前朝都督千金,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
属实是痴人说梦、痴心妄想。
孙掌柜同妻子郑采荷有一个侄女儿,年龄微有些长,但模样还算是过得去,人既不聋,也不哑,便存了想要介绍给阿笙的心思。
谁曾想,这位少东家虽然是个哑巴,心气儿竟这么高。
竟还想娶个都督府的千金。
郑采荷在前屋纳鞋,闻言,咬断了手里头的细线,佯装进屋找物件,装出一副不小心听见二人对话的样子,笑着对阿笙道:“阿笙啊,你别怪婶婶说话直,咱们平头老百姓啊,还是得务实点好。”
谢二:“我们阿笙不需要务实,他便是要天上的星星,我也定想法子替他摘下来。”
郑大娘:“是,是,是。阿笙是个有福气的。同我们寻常百姓不一样。比不得, 比不得。”
阿笙脸蛋红红。
…
PS:福桥,又称望(福)夫桥。
阿笙:??
…
终于开文了。
吱吱知道,这篇文好多小可爱等了很久。因为有太多小可爱盼着,想着千万不要辜负了大家的喜欢才好。
民国文有太多的资料需要收集,为了写文,也去实地探访了许多古村古镇,民国建筑,博物馆。这些都需要时间去准备。而且因为民国文相对比较小众,前期数据也需要其他文来带一带,前几年也怕自己的笔力不能胜任。
虽然吱吱归来还是新人,但至少行文多少成熟了一些(自认为,不要打我脸。呜呜呜),就在今年开文啦!!
希望大家会喜欢阿笙跟谢二,喜欢这个全新的故事。
躬身,拱手.jpg.
…
下个文开《民国花旦重生后爆红娱乐圈》楚久(九)VS陆含章 强强(求收鸭)
【九民国的万人迷,穿成娱乐圈万人嫌】
文案:楚九这一生,曾从野狗口中抢过食,也曾做小伏低,拿一张笑脸迎人,被人用唾沫吐过,棍棒打过。
从一个小要饭的摇身成为梨园的台柱子,人人尊称他一声九爷。
也曾烈酒浇喉,尝过几片温软,只是九爷这颗心呐,是冰做的,从未热过。
…
再睁眼,昔日响当当符州城名角,成了娱乐圈黑料缠身的花瓶小鲜肉。
小鲜肉漂亮、懦弱,没脑子,偏又虚荣,好攀高枝。
节目里遭人排挤,台上被人一巴掌呼脸上。
本该是借位,偏是楚九挨的这一巴掌。
十余年梨园生活,哪一出戏,应该给什么反应,楚九已是深入骨髓。
巴掌落下的那一瞬间,便红了眼,眼底蕴着不甘、愤怒。
对手演员被他完全压住,木头似地杵在台上,忘了词。
…
[我靠!!这是楚久?这是石头楚久?]
[??!!!楚久好攻!雾草,这是能说的吗?]
[震惊我全家,楚久的演技什么时候这么好了吗]
[只是昙花一现吧?估计下一期就原形毕露了]
楚久跟开挂了一样。
致敬经典武侠,刀剑动作耍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梦回大唐,一出贵妃酒醉,身段柔软,眼波生媚。
所扮演的民国少爷,更是将人一下子带到了那个那个乱世。
凭借在综艺《演戏我是认真的》当中出色的表现,楚久圈粉无数。
…
有人不长眼,胆儿肥,九爷的屁股也敢摸。
楚久反手将人扣住,将人摁在盥洗台上,拧开水龙头,哗哗给人浇水:“想上你祖宗是吧?嗯?那得看,你是不是有这个命。”
烦躁地走出洗手间,同进来的人打了个照面。
来人身量修长,气质矜贵,恁叫一个风光霁月。
巧了。
这不是小花瓶鲜肉一心想攀附的高枝儿么?
楚久的眼神滑过来人的喉结。
舔了舔唇。
小花瓶有点眼光。
不过,从来只当他人的高枝儿,还没有人能当九爷的高枝儿。
…
高枝儿一逗就冷脸,他主动贴上去,高枝儿还将他给推开。
有点意思。
楚久这人,天生不安分。
高枝儿越不搭理他,他越来劲,使出浑身解数。
终于将人拐到手。
许久之后的某一天。
楚九被抱着,攀在陆含章身上。
“陆含章,我艹你!!”
九爷终于玩脱了,将自己给搭了进去。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