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妖原是花妖,感受到庄无己周身萦绕的寒气,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吓的,低着头,哆哆嗦嗦道:“回上神,这......这是蔷薇枝。”
庄无己道:“我瞧你这别的花都挺新鲜,为何独独保留了这一枝枯死的?”
花妖以为庄无己是来找麻烦的,吓得头上顶着的小白花都开始蔫头耷脑起来:“回上神,这不是......不是小妖的花。听.....听说这是当年那姑射神人飞升时手中掷下的花枝,有......有幸为族中长辈所拾,就一直作为珍器留了......留了下来。”
庄无己心道,我飞升时手里可没有花。他像是毫不担心那小妖在他面前直接晕过去似的,还想继续追问,却被一旁的骊越拍了拍手腕。那龙爪子好死不死,正好拍在他手腕尚未完全褪去的咒文上,带起一阵微妙的酥麻感,庄无己一时愣怔,果然不出声了。
骊越问道:“那为何今年妖市肯把它拿出来了?”
稍加修习的小妖怪也能一眼看出骊越的道行甚至比身旁那位仙人还要深,但或许是同为妖族,再加上黑骊周身没有那让人如坠冰窟的寒气,威压也不甚分明,那小妖虽然畏惧他,却也不至于连话也说不清楚,答话流畅了许多:“小妖是头一次来妖市,个中关窍也不太明晰,只听说是有仙人入了族中长老的梦,要我族在此处妖市上把这根花枝拿出来交换。”
骊越转头,却依旧不太敢直视庄无己的本相,假作镇定地看着他的头顶问道;“想要吗?”不知是妖市昏暗还是怎的,他似乎看见庄无己的发尾处染上了一点墨色,仔细再看时又好像什么也没有了,引得骊越暗暗忖度:难不成这色心一起,能惹得他锐利的龙眼都昏花起来?
庄无己丝毫没察觉骊越汹涌起伏的情绪,微微颔首:“有劳。”
骊越于是拾起那根枯死的蔷薇,问道:“几片龙鳞?”
那小妖却道:“上神直接拿走便是。族中长老吩咐过,若是遇见道行深厚的上神询问,不必明码标价,送出去便是,只待日后即可。”
只待日后即可,日后是会付出什么代价?抑或只是一句普通的客套话?骊越对这种语焉不详的话总隐隐不安,但见庄无己并未出声追问,于是只好把那花枝递到他手上,继续漫无目的地沿着小摊走。可奇怪的是,不论是先前铲子嘴口中的“宝贵物件”,还是骊越口中的“好东西”,二人将整个妖市都看了一遍也没有出现。
“奇怪了......”骊越小声嘀咕,思索了片刻,又将目光投向庄无己手中那根孤零零的枯枝,打量了许久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任他看来看去也只是一根平平无奇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救活的蔷薇枝。
连他骊越都看不出好赖的东西,若不是寻常物件......
骊越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女娲娘娘的孩子,修行至今已有上万年,连早已隐世的羲和都要敬他几分,若是放在从前,庄无己这样的小神仙他也只会逗着玩,绝不放在心上。可自从他犯了事,一朝变回黑鲤,许多记忆便随着法力一起流失,如今虽重新修回龙形,法力却也大不如前,更别说像从前那般通天彻地呼风唤雨了。
庄无己抬眼看他,难得生出了几分感概,不知道骊越这样跳脱还藏不住情绪的性子究竟是如何安然无恙活了这么长时间,又是如何成为书中语焉不详的邪恶化身的。
大概是以为足够强大,才能一直保持天真吧。
骊越正为自己逝去的法力郁闷,突然听见庄无己叫了他一声:“师叔祖,还逛吗?”
骊越猛然抬头,不可置信道:“什么?”一时间竟忘了躲开庄无己那张要命的脸,直直盯着他看,“你叫我什么?”
庄无己语气依旧平淡,脸上没有半分玩笑之意:“斛斯都叫你一声师叔,我叫一声师叔祖也不为过。
骊越先是觉得荒诞,后来又觉得更加荒诞:庄无己这个诡异的行为让他生出了荒诞之感,甚至有一瞬间怀疑是不是斛斯山人搞了什么鬼;而令他觉得更加荒诞的,则是在这个没什么问题的辈分关系下,他对庄无己起的色心。
虽然骊越一直认为“龙性本淫”的“淫”,指的是格外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容易见色起意,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尤其好色,只是因为他在民间传说中形象不佳,才被各地茶馆子里的说书人口口相传成了这样。但,好色到自己的小辈上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庄无己非他族人,又表现得比他从容稳重得多,故而骊越先前的色心起得毫无顾忌,起得坦坦荡荡,如今被斛斯山人一个称呼点破,纵使他再怎么厚脸皮,只要一想到自己是在对一个该叫自己“师叔祖”的神起色心,便不自在得很,更别说有什么更出格的想法了。
庄无己眼见他突然发愣,有些疑惑。好在他冷脸惯了,旁人也瞧不出什么端倪。他原本是看见骊越似乎突然有些低落,想着还要和此人一路同行,若是出了什么事怕会不利于他渡劫,于是尝试着说了一句俏皮话,谁承想一句话下去,那人不但没乐,似乎还变得更加郁郁寡欢。庄无己有些莫名其妙,又实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但话已出口,他也并不知道该怎么缓和气氛,于是只好沉默。
二人之间的气氛莫名其妙尴尬起来。庄无己本就寡言,偏生一向没脸没皮的骊越还没从打击里回过神,也一直不开口说话,只知道浑浑噩噩跟着庄无己乱走。好在庄无己安静惯了,又不知尴尬为何物,甚至脑子也没乱,还记得自己在沉默前问了骊越什么问题,主动把骊越的沉默理解成“不想再逛下去了”,七拐八拐穿过几条摇摆的小巷,找到那棵铲子嘴口中的老槐树,回了人界。
人间的灯火已经彻底亮起来,不知在妖市过了多久,人间的夜市才刚刚进入最热闹的时分,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男女老少的欢声笑语总算把失魂落魄的骊越唤回了神。瞧见庄无己已经变回原来那身装束,他微微松了口气,问道:“斛斯山人呢?不管他们了?”
庄无己则很有经验地答道:“我们只管赶路。那老东西若是想找我们,什么时候都可能出现,逃不掉的。若是不想见我们,纵使是你也别想找到他一根毫毛。”
骊越其实也并不是很想念斛斯山人,只是现在心里还有些微妙,活了万年的心里铁树开花般有些觉得羞惭,不太愿意和庄无己单独相处。但庄无己毕竟没再顶着那张惊天动地的原皮站在他面前,虽然别扭,但尚且还在骊越能忍受的范围内,于是道:“已经逛了这么久,今晚先找个地方落落脚,明日再上路吧。”
庄无己看他手上拿着一堆鸡零狗碎的小玩意,把自己手上的花枝收进袖中,同意了。
剡州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风景可看,没有什么独特的美食可尝,城里只有一家大客栈,占了三层小楼。如今正是夜市最热闹的时分,客栈里没什么人。骊越拿金珠子顺利换了两间最好的房和第二日的早膳,又要了一壶当地产的茶水,便和庄无己一路上楼去。
一上楼就看见斛斯山人站在庄无己房门前微笑:“小庄,师叔,走这么快干嘛,要我好找。”
迷毂和祝馀已经换回了寻常少年的打扮,规规矩矩行了礼,站在他身后像两个寻常的小侍从。
庄无己没说话,骊越则是彻底服气了。
斛斯山人继续道:“我倒是一把老骨头了,皮糙肉厚得很,但两个孩子可是第一次和我出门,平日在山上养得细皮嫩肉的,怕是吃不得苦。我吧,出来得也少,经验不足,钱没带够,只能要了间最次的房,方才一看连床板都被蛀空了半边......”
骊越原以为那两个孩子是真乖巧,还在边看戏边疑惑斛斯如何能教出两个这样的孩子,便只见二人从斛斯山人的背后走了出来。祝馀眼眶红红,委委屈屈道:“房里还有大老鼠......我最怕老鼠了,可师父又不会赶老鼠,我真的害怕......”迷毂则把妹妹一把搂进怀里,摸摸她的脑袋,转而又对庄无己道;“庄仙人,我能吃苦,可是祝馀还小,平日里又娇气惯了,
最怕的就是老鼠,求你帮帮她吧。”语气之诚恳,看得骊越都差点被打动。
如果他没看见祝馀的眼珠子在脸上乱转的话。
是哦,野山上生出来的精怪,多细皮嫩肉啊。几百年的妖怪,年纪多小啊。庄无己面无表情,实在被斛斯山人烦得没办法,在他继续弯弯绕绕讨钱前便抢先开了口:“行了,你们去我房里睡,别烦我。”
“啊,那你怎么办,你岂不是没地方住了吗?”斛斯山人担忧道。
庄无己转头看骊越手中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和他一间房。”
斛斯山人闭嘴了,祝馀不哭了,庄无己清净了,只有骊越,傻了。
方才好不容易放下的那点尴尬似乎又被提到了台面上,大有再次蔓延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