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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神求投喂 第79章 炸鸡腿二个

作者:月与汐歌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22 16:36:30 来源:文学城

我反思自己,不断回顾和远非相处的点点滴滴,他一直表现出来的不适感,有多少是因为周遭环境带给他的不安全感,而我是否给予他回应,我的回应又是否安慰到他,或者真正的解决问题。

好像是没有的。

我始终惶惶于自我。

我应该更主动一点,更细心观察一些,更为他设身处地着想,不应该草草了事。当然,以上这些我统统做不到,我习惯性地回避一切。

我全心思索,忽视外界,突然有个什么东西闯入我视线里,我眨眨眼,发现是远非的手。

他抓住了兰兮的手,而兰兮的指尖朝向我,正对着我的眼睛,拇指、食指与中指呈三角分布,似乎是要捏住某种物体的姿势。

“啧!”兰兮不爽咋舌。

“你干什么?”我蹙眉问。

“没什么啊~”他敷衍着答,想撤回手,却被远非牢牢抓住。

用力往回收了几次都没成功,我看见兰兮小臂上的肌肉都绷紧了,远非好像是在耍小性子,暗暗地跟兰兮较劲。要说远非的力量也不算特别大,但看来还是胜了兰兮一筹。

“好吧好吧,真可惜!”兰兮叹气,委屈地瘪了瘪下唇。

这种偏女性化的小动作由他做出来,竟然还有一点惹人怜爱。

“幽灵小朋友,你的眼睛很奇特哦!”他唇角带笑,紧盯着我说,“说不准能卖出天价!”

“不过,若是你愿意送给我,我一定精心收藏!”

不好意思,我还没打算把自己变成和某人一样又丑陋又偏执的瞎子。

我不悦的表情是那么明显,兰兮却不放弃,固执地凝视我,与远非僵持。我想,远非之所以不松手,大概是因为兰兮压根没有打消抠我眼珠子的念头。

要是不能一次性解决兰兮这个大麻烦,我今后的生活将不得安宁。

“给你个机会,”我说,“你试试看。非非松手。”

远非听话松手退后,而我抬手解开斗篷的系带——我得让他知道,即使没了斗篷,他也触碰不到我。

他端详着,轻轻活动手腕,指尖蠢蠢欲动,但最终没有出手。

我猜不准他是否真的放弃了。也许百分之八十没有,也许百分之九十。

总之,他在我面前完美地假装放弃了。

“算了,毕竟是幽灵嘛,我赢不过也很正常!”他这样安慰自己。

他将身体向后仰,打算躺下,但后脑刚挨到枕头就疼得倒吸气,又改为侧卧姿势。小心翼翼摸了摸后脑的肿包,他的五官都皱巴起来。

“我要休息了,二位请离开吧。明天中午李掌柜就会无罪释放……我可真是个冤大头,要不是那两个废物,我也不至于这么着急暴露……”

后面那句话他转为小声嘟囔,我却听得很清楚。

于是我和远非又被扫地出门了。

其实我不是很介意在兰兮家里再住一晚,至少是有墙壁和屋顶的。不不,不行,这可太没出息了!

我和远非在夜幕的冷风中面面相觑,最后我决定偷偷溜回白菟轩住,虽然衙役叫我别住在那儿,但我才不管呢!我从来都不是乖巧听话的小孩!

——————————

月落日升,在下一个黑夜来临之前,白菟轩门口的封条被撕下,重又开张,我和远非终于成为了有家可归的孩子。

原告那一家是收了钱才诬陷李伯伯,并不愿意和“幽灵”硬碰硬,所以兰兮这一败,他们很快也撤了。这之后我再也没在团月郡见过他们,大概是搬家去了别的地方。

白菟轩重开张,我去买了两挂一千响的鞭炮,打算热闹一下。

这是因为之前衙役们大张旗鼓贴了封条,周围商家都猜测李伯伯犯了什么案子,必须用更大的动静破除流言,告诉大家李伯伯是被冤枉的,现在已经清清白白回来了。

另外一层,我也想借鞭炮驱逐白菟轩的晦气。

我其实不会操办这些事情,我的行动力开到最大值也只是去买了鞭炮而已。

噼里啪啦放完鞭炮,看远非捂着耳朵一直躲到最远的厨房角落去,我还挺开心的。李伯伯重新挂上白菟轩的招牌,和相熟的街坊打招呼送了些小食礼物,这就算完事了。

而之后的日子也没什么变化,一如既往的清静。

直到我和兰兮,再次在圆象城碰面。

我是在约定好的日子来找余婷婷。这段时间我扒拉了一下风修远的收藏品,开始是想给远非找件趁手的武器防身,之后想到余婷婷,她是我唯一的信徒,决不能厚此薄彼。可是我又不怎么了解她,因此纠结很久。

远非的武器是一柄双刃短剑,参考他以前常用的匕首,是轻巧灵活、适合用于刺杀偷袭的类型。但材质不是普通的金银铜铁,而是高等级界面出产的灵性材料。

短剑全长一尺,即33厘米,比远非的小臂略长一些,重量约600克,整体设计风格简约,没有护手和任何多余的装饰。剑柄纯黑色,是一整块的变异金刚石,经过炼器师改造原子重组为螺旋型;剑身则是半透明无色金刚石,同样经过原子重组为锯齿型,掺杂了部分金属特性,使它保持原本硬度的同时大幅降低了脆性。

短剑的灵质属性为光属性,但不是常见的治愈系或大范围攻击系,其剑柄和剑身都具有超高的吸光性,能够吸收99.9%的自然光线,且不产生任何折射,是极为少见的隐蔽系武器。

以上这些还只是材料本身的特性,短剑“夜洗”真正的功能是分裂、吸血与摄魄。

分裂,显而易见,是指它具有如同癌细胞一般无限分裂的特性。本体可以无限制分裂出二代,但二代只能继承到本体99%的能力,由二代再次分裂出的三代则只能继承本体98%的能力,以此类推。理论上来说,如果一直往下分裂,最终会得到一堆碳原子粉末,但只要每次都使用本体分裂,就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我知道远非以前的习惯,身上至少会带三把匕首:腰间挂一把,袖口藏一把,腿上还要绑一把,简直满满的安全感。所以“夜洗”的这项功能完美符合远非的需求,也是我选择它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吸血听起来比较邪恶,其实是一种记录信息的功能。它会从伤口处自动吸收一颗血珠,顺着剑身血槽流入剑柄,储存、记录伤者的血液气息,并依此进行追踪。

摄魄的功能主要针对高等阶灵修,防止他们在死亡时灵魂脱离躯体逃逸,主打一个赶尽杀绝。

“夜洗”这个名字,炼器师释义为“夜凉如洗①”,但我总觉得有种在夜色中洗劫生命的凄冷残酷感。因此在交给远非之前,我三番四次叮嘱他,只可自保不可杀人!

此外,“夜洗”也有着主体意识,签订灵魂契约后能够按照主人的想法自主行动,但远非魂魄不全,亲和力再高也没用,跟筛子似的吸收多少漏多少,契约什么的只好作罢。

趁着远非与新武器“夜洗”适应磨合时,我便思考着送给余婷婷的武器应该选择什么类型。

别问我为什么不去打探余婷婷的想法,我送人礼物从来不过问对方的意见,因为我觉得,那样就失去了送礼物的惊喜感。而我现在苦思冥想、猜测对方的喜好,才正是送礼物的意义所在。

我最终选定的这件礼物,名字叫做“云之君②”,是一件双属性的法衣。

这件衣服颇有来历。

在我来到梦兰的第二年,灵魂与躯体逐渐适应,对空间能力的掌控趋于稳定,风修远带我离开那片被献祭后的空茫世界,首先拜访的人就是岑元仙界的第一剑仙,同时也是下任神界主位的候选人。

风修远说要带我见识见识他自己炼制的那件神品斗篷的防御力,叫我站着别动,让剑仙大人全力朝我劈一剑。

当然,剑仙大人没有照做。

他不仅没舍得劈我这个当时只有两岁、身高才到他膝盖的小女孩,还送了我很多见面礼。法衣“云之君”就是其中之一。

“云之君”的炼制者是剑仙大人的好朋友,有着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友谊。“云之君”是送给剑仙大人的礼物之一,虽然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要送给身为男性的剑仙大人一件女性法衣,但总之,剑仙大人把这件用不上的衣服转送给了我。

①夜洗,夜凉如洗:取自明代诗人文征明《念奴娇·中秋对月》,原句“桂花浮玉,正月满天街,夜凉如洗”。

②云之君:取自唐代诗人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原句“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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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炸鸡腿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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