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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娘说 第10章 人才

作者:姜悠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0-03-28 18:58:15 来源:文学城

这么复杂的后宫品级关系,你们知道我花了多久时间理清吗?答案是:不到一刻钟。一刻钟多久呢?差不多15分钟吧!

我们那时候没有像今天这样的钟表,我们那时的计时的工具叫“铜壶滴漏”。铜壶里装满水,底部开个小孔,让水往下滴,滴完正好一天一夜。壶的中间竖着一个带有100个刻度的标尺。我们所说的一刻钟就是每两个刻度的间隔中的水量滴出所需要的时间,按照今天的计时法,一个刻度所代表的时间就是24个小时除以100,约等于14分24秒。为什么是约等于,因为我们那时的装置还不能做到精确计时,当然,后世进行了提升改进后,效果好多了,但原理差不多。

是不是觉得我学得好快?不用惊奇,是个人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掌握,换成是你,说不定更快。毕竟有“专业人士”给讲解呀,能不快嘛!

之所以会有人来讲解,不是因为大佬认亲或是神仙相助,只是因为我非常“荣幸”地被选为此次寝室分派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出于“工作需要”,宫里派了资深的嬷嬷轮番来给我讲解这些基础知识,不仅是品级,接下来的几天还全方位都给我介绍了此次入宫的所有人的家族背景、宗族关系等等。于是短短两个月,后宫那些个弯弯绕,许多在后宫摸爬滚打多年的人都未必有我清楚,心好累。

话说,我被选任为后宫“分寝办”大员的那天,是我入宫十天左右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那天,我脸上的青肿渐消,窝在屋里快长蘑菇的我决定把自己挪到屋外去晒晒太阳,毕竟,有什么比大冬天的阳光更让人心情明快地呢?

就在我懒洋洋地晒着太阳时,来人传话,说是贵妃让我过去问话。贵妃她现在可是宫中的暂代老大,得罪她,我说不定会饿死在后宫——当然,实际没这么夸张,但就算没饿死,那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于是,觉悟挺高的我立马动身,顶着一张依旧青紫的脸没遮没掩就出门去了——毕竟我进宫那日太过招摇,进宫后,各宫就以探视为名,凑热闹地来了一拨又一拨,早将那“猪头”模样瞅了去,我现在已经大好了,更没必要遮掩了,否则,我担心毁容的消息明天就会传遍后宫,后天就会传到我家,让家人担心。

来到贵妃宫中,发现四妃九嫔全都在场,贵妃高坐中央,其他三妃九嫔分坐两侧,我就站在中间,那场景跟衙门里开堂审犯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到了之后,由我所居宫殿的老大——九嫔之末的充媛最先说话,她一开口就把我一顿夸,然后其他妃嫔纷纷跟上,还是那句话——以我十四岁的智慧,我实在无法理解在场的诸位如何透过我青紫的脸庞看出我的金玉其内的,但没关系,这并不妨碍我飘飘然。就在我自信心爆棚时,在场唯一没夸我的贵妃发话了,大意是,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经过众人认证为“精英”的人才,不应该被埋没,应该出来挑大梁,担重任,紧接着她强调了一下“分寝室”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然后成立了一个专管“分寝室”的专门小组,我担任主管,同时也是该组唯一的组员。

那时,还没听后宫血泪史的我,还不知道后宫弯弯绕的我,万分欣喜地接过这一差事,乐颠颠地回去开工。

我抱着一堆资料,哼着小调,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着住所走去。路上经过小花园时,遇见了后来与我纠缠半生的冤家,也就是我的第二任丈夫——李治小朋友。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小我四岁的小屁孩会是日后的大唐天子,毕竟,太宗刚继位时就已经立了太子,小李治作为太宗他老人家的第九子和嫡三子,前面有那么多看着不会太快咽气的哥哥,而且当时才十岁并以文弱著称的他看着也不像是能发动“玄武门之变”的大哥大,所以,那时的小李治基本被判定与皇位无缘。当然,我看上去更与皇位不搭边。就这样,我们两个后来都做了皇帝的人,在这样一个与皇位相隔甚远的时刻,进行了第一次的会面——如果史书上有记载,那么,这一时刻将会被表述为“历史性的时刻”,但是,以我们当时的地位,史官这种人物对我们不屑一顾。所以,后来,关于我与李治的相识相知,史书上是这么描述的:在李世民病重期间,武则天和太子李治开始建立了感情。有些更是直接说,我在给太宗奉药之时,狐媚勾引前往探视父亲的李治。

当我听说这些故事之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女人,怎样在端着药碗、拿着汤匙的同时,还能展现出她风情万种一面?难着要边喂药边跳艳舞吗?

那画面太美,臣妾做不到啊!还有人说,李治性格软弱,喜欢强势的女人,而我在照料太宗时,展现出的刚强个性吸引了他……我想问,如何通过喂药时的肢体语言和眼神表情,透露出个性的刚强?太宗的病榻前难道是某戏表演系学生的毕业考场吗?难道我是天生的影后,我自己却不知道?

如果那些人知道我们早就见过面了,估计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会说我与李治早有奸情。是啊!十四岁的我爱上了十岁的他,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这料更劲爆,想像抹黑的空间更大,所以,我与李治后来对于我俩的相识都沉默不语——更重要的是,我们当时第一次见面,不怎么友好。

那时的他,做为长孙皇后最小的儿子,又没有继承家业的压力,正在走向大唐第一纨绔的康庄大道上一路狂奔,小小的年纪,矮矮的个头,却带着一幅拽上天的欠扁样。看到我之后,用眼角斜了一眼我的脸,说一了个字:“丑”;又瞥了一眼我抱的资料,又说了一个字:“蠢”。

当时还飘飘然的我,一听就炸了,瞪着他,语带威胁,要他再说一遍。他很有胆气。一口气说了一串的“丑丑丑丑蠢蠢蠢蠢……”。伤疤未好已忘了痛的我,刚被“群众”认定为“秀外慧中”的我,不知道眼前这小屁孩是哪位的我,顿时怒从心头起,将资料往地上一扔,撸起袖子拎起拳头就上前去。李治见势不妙,转头就走。双方力量悬殊,我明显占上风,哪会放他走,但他身小灵活,又对花园地势熟悉,于是我绕着花园追了他大半个时辰愣是没追上。快到午饭时候,我俩非常默契地鸣金收兵——我们都得按时回去吃饭,错过了饭点,他会受罚,而我则得饿肚子。于是我们互相撂了句累似于老子今天先放过你,以后别让我看到你之类的蠢话,就各自回去了。

这就是我俩第一次见面,很蠢,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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