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桥马路对面的小吃街边趴着一只脏兮兮的土松犬。
前两天下过雨,土松犬的背毛被污水凝成一绺绺的,它四肢平铺在地,脑袋搭在两只前肢中间,双眼无神地耷拉着。
三天了,它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从来福有记忆起,它和妈妈就是两只住在桥洞下的流浪狗。
那时候它还可以喝妈妈的奶,是一只不愁温饱的小奶狗。
可惜好景不长,在某个阴雨天,狗妈妈照常去马路对面的垃圾桶翻吃的,中途却被一辆疾驰的四轮车给撞了。
紧接着,一辆又一辆四轮车从妈妈的身体碾过。
等深夜路上的车流少了,它想将妈妈叼回桥洞,却发现稀碎的血肉和冷硬的地面紧紧黏在了一起。
来福在那条马路边守了好几天,饿得快晕了才学着妈妈去对面翻垃圾桶。
那附近有很多小吃摊,垃圾桶里全是人类吃不完的食物,每次来福都能吃得小肚儿溜圆。
而之所以会面临现在的困境,是因为它在三天前‘救’了一只名叫白仙仙的刺猬。
那刺猬当时其实正在渡劫,故意躺在车轮底下等着被压,压不死就算渡劫成功,会成为白大仙受人类供奉,不幸压死了也算死得其所。
来福听得心惊胆战,白仙仙却一脸骄傲地说它的族人都是这么过来。
它不好随意评判,准备离开。
“等一下!”白仙仙叫住他,“虽然你打扰了我渡劫,但终归是一片善心,本大仙可以许你一个愿望。”
来福眼前一亮,“什么愿望都可以吗?”
“自然。”白仙仙微抬下巴,神色倨傲。
来福欢快地摇起尾巴,迫不及待道:“我想复活妈妈,可以吗?”
空气寂静了两秒,白仙仙无情吐出三个字。
“不可以。”
尾巴晃动幅度变小了点,来福眼巴巴望着它,““为什么?你不是说”……”
“反正这个不行!”白仙仙避开它的目光,不耐地摆摆手,“你赶紧换一个,不然就算了!”
尾巴彻底垂了下去,来福低下头想了想,迟疑道:“那……可以把我变成人吗?”
白仙仙惊讶:“变成人?你竟然想变成人?人类看似光鲜亮丽,实则一辈子都在为生存忙碌奔波,还不如狗呢!”
“可是变成人类我就不用翻垃圾吃啦!也不怕四轮车了,还可以住进能遮风避雨的房子!”来福憧憬地说。
垃圾虽然能吃饱,但真的很臭很难吃,吃多了它总想流泪,还会肚子痛。
桥洞有时候也会飘雨,雨水打湿它的毛,又冷又难受,还会有很多虫子住进去。
人类应该没有这些烦恼,他们总是干干净净,吃穿不愁,会使用工具,还拥有地球最多的资源。
白仙仙翻了个白眼,“笨狗,人类要工作才能买食物和房子,不然还是只能去捡垃圾睡桥洞啊,而且人类也会被车撞……”
来福一副被打击了的样子,“那这个愿望你也实现不了吗?”
“怎么可能?!”
白仙仙听不得有人质疑自己的能力,当即跳起来在它眉心点了下,就见一团白光在它们之间炸开。
白光过后,白仙仙脚步虚浮要倒下,一只大手过来扶住它。
“仙仙,你没事——”
来福声音突然顿住,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我、我变成人了?”
白仙仙抬头,就见全身**的少年,头发乱糟糟的,一双眼睛又大又圆,鼻头挺翘圆润,两边嘴角自然向上,一副十七八岁的稚嫩模样。
“哎哟!你快变回去,本大仙要长针眼了!”白仙仙一手扶着墙站好,另一只手捂住眼睛。
来福有些无措,“可我不知道怎么变回去呀?”
“集中注意力在脑子里想这个念头。”
来福按着白仙仙说的,闭上眼睛想了想。
又是一团白光炸开,巷子里又是一只狗和一只刺猬。
“真的变回来了!”来福一脸惊奇,有些紧张地问,“仙仙,我以后还能继续变成人吗?”
白仙仙陡然严肃了几分,“可以是可以,不过要想继续变成人,需要一些条件,你确定要当人吗?”
来福认真地点了点头。
人类和它想的一样,高大、强壮、聪明,如果它变成人,以后不但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保护其他同类。
见它这么坚定,白仙仙只好松口:“条件就是你要在九十九天内,让第一个给你食物的人类爱上你,否则术法就会失效。”
“在这期间,太阳出来后你可以随意变幻形态,但是太阳下山后你就只能以狗的形态存在。”
“就像美人鱼一样吗?”来福问。
它之前偶然从人类口中听过美人鱼的故事。
传说美人鱼为了能变成人类,用声音和海巫做了交易。
如果美人鱼能让王子爱上她,就可以彻底变成人,如果不能,就会变成泡沫。
故事的最后,美人鱼变成了泡沫。
想到这儿,来福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也变成泡沫啊?
白仙仙迟疑地点点头,“差不多……不过本大仙可不是恶毒的海巫,你要是得不到人类的爱,还可以继续当狗啊!”
听它这么说,来福这才松了口气。
“对了!还有个重要的事。”
白仙仙说:“在遇到第一个给你食物的人类之前,你不能自己去找食物,不然术法也会失效!”
当时,来福满心都是当人的欢喜,觉得很快就能得到王子的爱,结果都三天了,连个给它食物的人都没有。
想到白仙仙最后的叮嘱,来福仰头嗷呜了一声,声音透着几分可怜。
好饿!真的好饿!
往日垃圾桶里那些散发着恶臭的食物,此时仿佛生出了一股诱人的香味在勾引它。
要不……还是继续当狗吧?妈妈说,活着最重要嘛!
来福望着被塞满剩食,流了一地油的垃圾桶,用力咽了口唾沫,缓缓撑起了前肢。
就在它准备撑起两只后肢时,一根烤肠突然滚到它嘴边。
“我的……”
来福一口将烤肠卷进嘴里,然后抬头去看给自己食物的人类。
是个穿着黄衣服的年轻男人,坐在两轮车上,手里捧着一个空了饭盒,皱眉看着它,神色有点凶。
这就是他等来的王子?
来福歪了歪头,怎么看起来好像不太高兴呢?
一人一狗对视片刻,人类叹了口气,将空饭盒丢进垃圾桶,跨上两轮车准备离开。
别走啊,王子!
来福连忙追过去,纵身一跃,想要跳上他的踏板,两轮车却从它面前一闪而过,直接开走了。
它扑了个空,身体狠狠摔在地上,来不及喊痛,又拔腿追了上去,车流不断擦着它的身体滑过,来福却不敢停。
电动车开进宽巷的小区,在三号单元楼前停下,李望拿起保温箱里的外卖,拔下钥匙走进去。
这是最后一单,地址刚好和他的租房在同一个小区。
这个老小区一共有六栋单元楼,每栋楼都八层高,还只有步梯,完全不符合现在的建筑规定,社区已经来交涉好几次了。
无奈楼里住的不是老年人,就是租房的打工人,每次都交涉无果。
他住在另一个单元的八楼,一个月只要六百的租金,每天爬楼是累了点,但为了能尽快买一套带电梯的房子,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送完最后一单,李望飞快下楼。
走出单元楼,他脚步却突然顿住,只见电动车旁多了团黑影。
偷电瓶的?
李望环视一圈,在墙角拿起扫大街的扫把举着走过去。
走近了,才发现是只狗。
那小脏狗前肢踩着他的踏板,正吐着舌头大喘气,眼睛水汪汪的。
“你……是刚才吃我烤肠的小黑?”李望声音有些迟疑。
来福昂头对着他嗷了几声,以示抗议。
什么小黑,它毛白着呢!
“真是你!追我车跑过来的?”李望有些惊讶。
刚才他临时停下吃饭的地方,离这里起码有三公里,距离还是挺远的。
来福又嗷了几声。
对啊,累死狗了!
李望定定看了它一会儿,眉心缓缓蹙起:“你追我干嘛?我不喜欢狗,尤其是抢我烤肠的脏狗,不可能养你。”
李望走过去挪开来福的前肢,跨上电动车准备离开。
“呜~”来福茫然望着他。
什么抢?那烤肠不是人类主动给自己的吗?
一人一狗僵持了几秒,李望还是拧动车把掉头离开了,开了一小段路,忍不住扫了眼后视镜。
小黑狗还端坐在原地。
李望默想,要是它继续追上来,也不是不可以先收养它几天。
可是直到他拐弯,那只狗也没动。
来福在回忆白仙仙的话,听那人类的意思,那根烤肠似乎是不小心掉的,那还是算第一个给它食物的人类吗?
可是自己吃都吃了,要是他不算,那术法不就失效了?
思考无果,来福还是决定先追上去,等明天太阳出来,试试还能不能变成人,就知道答案了!
几分钟后,来福循着人类的气味,停在一扇铁门前,累得直吐舌头。
这应该就是那人类的家吧?住得也太高了。
来福低头在铁门前嗅了一圈,找了个屁感不错的地方坐下,静等天亮。
楼梯间寂静无声,一片漆黑,只有更上一层的阶梯上散落了几丝月光,还有阵阵凉风从那里吹过来。
前肢撑得有些僵了,来福缓缓趴在地上睡了过去,睡梦中觉得冷了,就蜷起身体埋住鼻子。
不知过了多久,屋内突然传来响动,来福立刻弹起耳朵,抬起有些迷蒙的双眼,呆呆望着铁门。
要出来了?
然而,屋内很快又恢复了安静。
来福恹恹趴回去,眼尾恍然捕到一抹光。
不远处,阳光从天台斜照进来,将阶梯撕开了一条裂缝。
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