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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的女人 第18章 一生的风景(上)

作者:薛不腻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6-22 01:08:59 来源:文学城

一九七零年,秋。

重峦叠嶂,白云堆烟。山间雾气弥漫,远看山被一叠翠绿的草木笼罩,走在山间却又只能够看到光秃秃的树枝。草倒是长得挺高,得有两三个人那么高。

这时候乡村里的人家多,人口也多,政策就是敞开肚皮生,村子挨着村子。人一旦多了,草其实不肯长,要看到这么两三人这么高的草,也得走上很远一段路。

胡冬芳在割猪草。她割猪草的动作十分麻利,像是早已练习过千万遍。

猪草是怎么割不完的,胡冬芳的家里养了两头猪。这两头猪黑脸短毛,肥头大耳,腿短肚子大,经常贴着地皮走,胡冬芳有时候都担心它们肚子被磨掉一层皮。现在这两头猪还没有长大,等到它们长大后能够胖出一脸的褶子。

胡冬芳擦了擦脸上的汗。

胡冬芳穿着个小碎花的裙子,扎着两条麻花辫。这身打扮其实并不十分流行,只是这时候,国家与老大哥关系正处在蜜月期,老大哥那边的风俗人情也一并带了过来。

“冬芳啊,家里给你相了个对象,大你三岁,你改日去见一面,就定下来吧。”

“这么快?”胡冬芳吃了一惊,细想却又觉得理所当然,她已经十四岁了,也确实到了该相看对象的年纪了。

胡冬芳去看了那说是比她大了三岁的男人一眼,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个头不算很高,却也不矮了,身材瘦削,活像是个骨架子。胡冬芳没有看清他的面容,不知长得怎样,却也没有异议。这年代虽说是流行自由恋爱,然而总归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占了主要的地位,特别是,这里还是农村。自由恋爱是城里人的新把戏,与农村有什么干系?

胡冬芳相看了对象后,生活也没有什么变化,照样要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们做榜样,每日做许多的活。她小时候还被水牛拿角顶过,现在想想,也是难得的童趣了。胡冬芳是家里头的老大,这时候大家都是看重男丁的,家里头的长辈见她妈一连生了三个女孩,便做主让她去上学。一直到她的弟弟出生之后,她才没有去上学。她运气好,一直读到了小学毕业,她的弟弟才出生。据说另一个大队的女孩,就只读了一两年学,比她还要不如。

“冬芳啊,你那对象咋样?”跟她玩的好的姑娘好奇道。

“还行吧。”胡冬芳低头砍柴。“长得挺周正的。”她仔细想了想,虽然看不清长什么样,但是应该不错。不然做媒婆的岂不是要挨一顿揍?

“这样。”那姑娘也盘着个麻花辫,穿着件深绿色军装。这年代流行的不是中山装就是深绿色军装,胡冬芳这样的碎花裙反倒是一些有钱人家才能有的新奇玩意儿。胡冬芳家庭状况不错,再加上胡冬芳最近相亲,自然更要好好打扮。

“我不太想相亲。”那姑娘声音细若蚊足,“谁知道遇到的是啥样的人?”

“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那姑娘又跟胡冬芳说了些体己话,胡冬芳也没大听进去。这话不错,如今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要怎样知道那个人是个什么品性?媒婆虽说是赚这笔钱的,但是做生意的人是什么样的,戏文里也都在说的,叫做什么,对,无奸不商。

胡冬芳把柴砍了后便回了家,这时候还是个大家庭,姊妹兄弟都住在一起,并没有分家。

“芳啊,那人你感觉怎样?”刘氏低声询问,“现在不比从前,你要不满意我们家也是可以退的。”刘氏说着又悄悄跟胡冬芳说,她外公不满意那男人的岁数,虽说男人岁数大点没关系,但是他还是不大满意。女大三还能抱金砖,男大三能够抱啥?

“妈,我愿意的。”胡冬芳说出自己的理由,“家里头还有姐妹没有嫁人,他们那边的人我们以后也是要见的,今日若是因为一些原因我不跟他一起,只怕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姐妹们尴尬。”

“可怜你了。”刘氏也没法了。

胡冬芳不语。

如此又是过了二三日,刘氏令胡冬芳去与那男子见一面,胡冬芳照做,在田埂上与他见面。这时,胡冬芳才知道他的姓名,陈思源。

陈思源看着眼前端端立着的女子,道:“我要去修铁路了。”

胡冬芳早就知道他的职业,是一名光荣的铁道兵。这时候,工农子弟兵就是最值得尊崇的。当然,他们也确实值得人们推崇。

“嗯。”

“你有什么想要的吗?”陈思源低声道:

“到时候给你买一些。”

“你哪里有那些钱,再说了,现在买什么都是要票的。”

“是。”陈思源立的端正。

“我在这里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别处的风景,你若是有心,到了一处地方,便拿一样你认为最值得纪念的东西,石头也好,野花也好,到时候,你给我拿来,我见了,也就是跟着你去了一趟。”胡冬芳道。

“是。”陈思源再次立正。

两人又说了些话,尽管接触时间不长,胡冬芳也能看出陈思源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

这一次两人分开,直到三年后才再见面,又过了一年,两人才办了酒席,领了证。

在分开的这三年中,胡冬芳每日除了砍草放牛,煮了糊糊喂猪外,还会教导弟弟们学习。在教导弟弟学习的时候,她有时会想,如果有一天,女孩子也能够男孩子一样读很多书就好了。

陈思源在修铁路之余,晚上三更半夜的时候会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拉二胡。他没有怎么想起过那个仅见过一次的女子,然而他依然记得她那日说过的话。

他想,无论是石头还是野花,都是会消逝的存在,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价值。即便她见到了,也不能够清楚他到底去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所以,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就会去学习当地人民的技艺,不求学到多么精湛,他毕竟不是去表演的。

再次见面,陈思源已是一身风霜。旁人见他生得又黑又瘦,有好事的跟胡冬芳的外公说这样算什么,你家那外孙女生的那样好看,圆圆脸大眼睛,就这样让人给糟蹋了?外公把那好事的人给一拐杖赶走了,心里头却也在嘀咕。等到胡冬芳回到家时,外公才赶到她家去问她是怎样想的。

胡冬芳的答案一如当年。

“我们家还有姐妹是要出嫁的。”

外公点了根旱烟,知道自己是改变不了孙女的想法了。

“当时看他当兵,你们都喜欢他,如今他当兵回来,又黑又丑,你们便看不上了。”胡冬芳认真道:“这种薄恩寡义之人,我们不能做。”

外公只得点头,“你已是大人,这种事情,你也该自己做决定了。”外公吸了一口烟,又道:“今日你能够有这一番话,外公心里很是宽慰。”

胡冬芳与外公的这一番话,陈思源无从了解。他只知道,他快要成婚了。这时候还是有成家立业的观念的,人们一般是先成家后立业。结了婚的才能算是大人,才有发表意见的资格,那些一辈子不结婚的人,注定没有发言的权利。这时代还没有不愿意结婚的人,或许有,然而人们并不知道有。很久之后胡冬芳才知道有自梳女的存在,或许她们一直都在,只不过以往自己从未注意过而已。

胡冬芳在得到长辈的认可后,便与陈思源商量酒席的事情。这时候的物质生产资料并不算丰富,然而结婚是人生大事,即便以后吃西北风,也得大操大办,这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

三日后,张灯结彩,好不闹热。

胡冬芳穿着红衣服,这是她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脚上的胶鞋是她跟人借的,这胶鞋有些小了,挤得她脚趾生疼。但是今日是个好日子,她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变过。

陈思源也穿着红衣裳,大家的婚姻爱情观念都差不多,审美也是一样。陈思源看她脸上虽挂着笑,却有些勉强,再看她走路腿脚不便,之前相见时见她并无这种毛病,便知她穿了不合脚的鞋。陈思源思此,便让她搀扶着自己的手臂,这样容易些。胡冬芳讶异一瞬后,感激地看着他。

外公拄着拐杖,注视着小两口,看他们外貌虽不般配,动作行为却一致,又看陈思源对胡冬芳十分关切,终究还是放了心。

“这鞋不合脚,你何必穿上呢?换了吧。”陈思源贴在胡冬芳耳边,轻声细语道。

胡冬芳摇摇头,“今日不比往日,一切都要最好的。”

最好的东西,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但是她愿意为了这最好的一双鞋而忍受原本不应该有的痛苦。

陈思源看着她因为痛苦而显得有些扭曲的笑容,很想要告诉她,“不,其实没有必要忍让的,这些痛苦都是不必要的。”然而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即便是不必要的痛苦,只要她能够笑出声,那就让她去吧。人只有这么一点微末的快乐了。

吃席的有五六桌的人,都是两家的亲戚朋友。他们今日是第一次见面,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见面。胡冬芳的外公年岁已经大了,他想,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这些亲戚。对他来说,人活着这年头,能够看到子孙成家立业,已是极好的事了。至少,没什么遗憾了。

胡冬芳穿过长长的走廊,在众多亲属的注视下,走向她的父母。“冬芳啊!”胡东强和刘芳站起来,迎接女儿。他们眼中闪烁着泪光,但脸上却堆满笑意。此时此刻,他们的女儿终于是长大了,成家了。

“爸,妈。”胡冬芳眼眶含着泪。陈思源也跟着道:“爸,妈。”

“欸!”胡中和与刘氏应声,“快去接待人客,啊,我们不用管的,我们不用管。”

有钱人家的女儿结婚是要隆重许多的,胡冬芳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儿,酒席也要简单的多。尽管如此,夫妻两人在酒席结束后仍然是收拾了好半天。

陈思源盯着漏风的房屋,忽然想抽烟。他没抽过烟,只见过其他人抽。他被烟的味道呛过,所以一向敬而远之。只是在此刻,当他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样做时,他忽然也想要抽烟了。

他看着胡冬芳,觉得她真是个幸运的人。

胡冬芳读书能够读到六年级,并不是家里有多重视这个女儿,而是因为她足够幸运,正巧是第一个出生的,这就是拔得头筹的优势。陈思源虽是男子,比起胡冬芳却也没有好上多少,陈思源排行行二,既不占长,也不够年幼。老爹老娘偏疼幼子,一家三兄弟,分家老三分的最多。老两口只给陈思源分了个房间,还漏风。

“冬芳。”

“诶,怎么了?”胡冬芳脱了鞋,露出肿得发红的脚指头。她“嘶”了一声,伸出手指头去触碰脚趾,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看来我明日得小心一些了。”胡冬芳有些无奈道:“我原本想着,有了这鞋能够更轻松的。”

“这鞋……”

“是我找村里的人借的,我没有多余的胶鞋。”胡冬芳说着,有些不好意思。“老人们常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衣服可以这样做,鞋子却是不能的。”

“以后不必穿这些了。”陈思源认真地说道:“面子上再好看,里子不舒服,又有什么用呢?”

胡冬芳看他说话时的神情认真,不禁莞尔,“我知道啦。”

陈思源与胡冬芳把东西收拾好之后,便不知该说些什么了。胡冬芳忍着脚痛站起身,想要去看看今晚上能够吃上什么菜。肉是不用想了,一月也未必能够吃上一回。

记得还是孩子的时候,妈煮了好大一碗肉,她看着好馋,好想要吃,妈却说那是来家里修房子的匠人要吃的。妈跟她说让她去给客人们煮点汤,天气越来越热了,凉一碗汤也是好的。她想着煮完汤就可以吃肉了,眼睛亮晶晶的,做事也颇积极,等她煮完汤后却看那一碗肉全都不见了。她傻眼了,却不敢闹。一旁的弟弟见肉没了,哭着喊道:“我肉呢?我肉呢!”胡冬芳连忙把弟弟带到一旁,“姐带你去吃糖,啊,别哭,哭花了脸就不好看啦。”

然而弟弟还是哭闹个不停,后来怎样哄好的弟弟胡冬芳已经忘记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并不愉快的一天。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原本并不愉快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竟然还会觉得甜蜜。

胡冬芳脸上挂着笑,陈思源感到触动,忍不住道:“你笑起来很好看,只不过之前你的笑都没有现在的好看。”胡冬芳诧异地回过头看他,陈思源却认真道:“只有最真诚的笑容才能够打动人,当你觉得难受的时候,笑出来其实也并不能够打动人的。”胡冬芳听了他这一番话,忍不住想了一下自己以前的笑容都是什么时候的。如他所说,自己确实很爱笑,只是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是开心的,她只是习惯性地在脸上挂满笑容。家里人也都是这样教育她的,乍然听到陈思源的话,胡冬芳其实是有些不快的。她心想,你怎么知道这样的笑容不能够打动人呢?我看大家都没有说什么啊!

陈思源似乎是看出她心中所想,仍然坚持道:“唯有真诚才能够打动人心。”

胡冬芳心不在焉,随口道:“嗯,我知道了。”

陈思源见胡冬芳不再说话,也知道他是说错话了。不是没有人批评过他,他们都说你这样的性子要改,我们中国人都是要中庸的,没有你这样刚直的。

陈思源想,我这样子的性格大领导看了都要说好呢。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旧社会了,以前那些会说好话的人靠着谄媚得到金钱地位,如今却不是了,有真才实干的人才应该得到提拔。

然而胡冬芳不是大领导,她只是他的妻子。他们才刚办了酒席,亲戚朋友们早已退场,而他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陈思源凑到胡冬芳身边,看她脸上细绒毛,这些细绒毛并未影响她的容貌,反而增添几分生动。陈思源看过西洋画儿,那些画以生动真实著称,然而陈思源想,再怎样艺术品的画儿,也是抵不过一个活生生的人的。他的妻子,真好看,比那些西洋画还好看。

“你在看什么呢?”

“我在看你,你比西洋画还要好看。”陈思源认真说道。

“西洋画?”胡冬芳是没有看过西洋画的,她只见过贴在门上的门神像,还有街头算命的人弄出来的鬼画符一样的东西。胡冬芳小时候对算命子很感兴趣,可惜家里长辈并不允许她去钻研这些没有用处的东西。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思想并没有蔓延到农村里来,女人的用途只有结婚这一种。

“嗯,西洋画,就是那些洋人画的画,跟我们画的不一样。”陈思源想了想,道:“他们画的就像是照相机拍下来的一样,你见过照相机吧?”

胡冬芳摇头道:“没有,我哪里见过这东西,倒是听人说过,说像是画一样,你现在又说画像是照片一样,我都不知道该听谁的了。”

“啊,是,我没想到这个。”陈思源面上带有愧疚,“那我们以后得空了,也要去拍一回照。”

胡冬芳笑道:“好。”

胡冬芳忽然道:“之前破四旧,都学着新思想,如今这西洋的玩意儿许多人都觉得新鲜,我却也觉得,或许我们不去碰才是好的。”

“嗯?”

“最近颇不太平。”

如今是七三年,距离破四旧已是过了六七年了。

七年前破四旧的时候,胡冬芳就想,什么是破四旧呢?胡老爹说,破四旧就是要破除以前的那些旧的习惯,旧的思想,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旧社会的那一套已经行不通了。胡冬芳当时只有十一岁,但是她已经明白许多事情,比如说,她知道很多人偷偷的其实还在用过去的旧东西,只不过没有人说出去而已。胡老爹跟她讲,别人怎样做是别人的事情,咱家可不能够昧着良心做事情。她一直记着这话,从不与人为恶,只是她也知道,人心是最难靠的。

陈思源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她说的是什么后,道:“人没有这样的。”

胡冬芳笑而不语。

胡冬芳没有跟陈思源解释什么,然而几年后发生的一些事情却让陈思源明白了胡冬芳当时说的是对的。只是等到他明白时,已经太晚了。而那时候,胡冬芳也已经是孩子妈了。

又是过了几年,七七年的夏至,胡冬芳在干活的时候觉察到自己要生了,还在忙着农活的众人把她拉去了村里的卫生所。她的大女儿陈海樱在晌午的时候生了下来,这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

然而在陈海樱出生时,天上却下起了蒙蒙细雨。夏至算得上是很重要的时节,有人说夏至雨点值千金。这并不是说夏至的雨水就真的价值千金,大家都知道诗人总是喜欢夸张的。

“生了,生了,是个女儿。”护士抱着孩子给胡冬芳看。胡冬芳想,该给这女孩儿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呢?陈思雨?不好,思字跟陈思源重了,陈夏至也不好,没有人会取这样的名字。

陈思源听说女儿出生后急急地赶到卫生所,这时候他正好听到了胡冬芳念叨着应该给女儿取什么样的名字。陈思源道:“不如叫千金吧,夏至一雨值千金。”

胡冬芳白了陈思源一眼,“这名字太俗气,女儿长大了会恨你的。”

陈思源道:“我倒是觉得这名字挺好,俗话说得好,大俗大雅,苏轼都说过**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可见千金这词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差词。”

胡冬芳想了想,道:“这诗原本意思是要劝告人们珍惜时光,后来随着时间的演变改了意思。”

她绝口不提“千金”二字。

陈思源碍不过胡冬芳,最后给女儿取名为陈海樱。

现在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啊。

后来很多人提到樱这个字会自然而然的想到邻国漫山遍野、随处可见的樱花,然而对于陈思源和胡冬芳来说,樱桃才是生活中更为熟悉常见的事物。

“希望我们的女儿海樱,能够健康快乐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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