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格瑞在队伍最后推车,盘算着等会儿要不要去找辛莱。
当然不是因为那个红眼睛。
只是想到自己好几天没给辛莱送食物了。
辛莱没有去打猎,自然没资格分到猎物,好在他自己开垦了片地,种了农作物和一些特殊的草药,时常和村里的妇人换食物。
每次想起这个,格瑞都觉得神奇。
之前村里唯一称得上医师的只有巫婆克拉依,大家受伤生病什么的都只能去找她。
但自从辛莱来了之后,大伙不约而同选择偷偷去找辛莱开药。
没别的,辛莱的药便宜,有时候连食物都不用给,一桶酒就行。
莫尔斯村最不缺的就是酒。
也不知道辛莱是怎么做到的,怪不得克拉依一直不喜欢他。
格瑞感觉木板车一重,原来是前面的人停下了。
“怎么了?”格瑞问边上的普尔。
“是达因和......胡德。”普尔往后躲了一下。
胡德,格瑞眼底闪过寒意,就是他害父亲断了一条腿、终年卧床不起。
而且如果不是当时辛莱在,他们一家人都只能给塌陷的矿山陪葬。
“咳咳,”达因高挺胸膛,“这位是科马尔子爵!”
子爵?格瑞皱了下眉,子爵怎么会亲自来莫尔斯村?以前不都是派下面的人来督查他的矿山吗?
前面的声音太大,格瑞没能听清子爵大人说了什么,倒是普尔机灵地钻到前面,又跑回来。
“和以前一样,来检查矿山的,”普尔奇怪道,“他还问我们有没有见到一个红眼睛的人。”
红眼睛的人!
格瑞的瞳孔骤然放大,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普尔还在说:“红眼睛的都是贵族吧,他们怎么可能来莫尔斯村,子爵大人是在开玩笑吧。”
格瑞想起来了,那人躺在雪地里时是闭着眼睛的,所以伍德他们并不知道他就是子爵大人要找的人。
天哪,格瑞有点心慌了。
连子爵大人都来了,那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子爵大人的亲戚?
可哪有一上来就拿匕首对着人的?
分明是被追杀才对吧。
格瑞犹豫了一下,沉默地闭上了嘴巴。
如果可以,他当然愿意告诉子爵大人自己见过他,可现在那个红眼睛大概率在辛莱家里,格瑞并不想把辛莱扯进这件事。
即使那个红眼睛就是来找辛莱的。
但这样也好,格瑞有点雀跃,只要他告诉辛莱,那个红眼睛和子爵大人有关,辛莱就肯定不会再和对方扯上关系了。
谁会想和一个子爵作对呢?
哦,曾经的辛莱不算,毕竟那时的他已经走投无路了。
现在的辛莱已经在莫尔斯村安安稳稳住了三年,任何人都肯定不会放弃这样平静的生活。
格瑞无意识攥紧了手掌,莫尔斯村是辛莱的家,除了莫尔斯村,辛莱不可能有其他归处。
他这么相信着。
辛莱不可能离开莫尔斯村的。
“大人,我们这样频繁地询问会不会太打草惊蛇了?”达因跟着子爵身后陪笑着,小声说,“酒馆里确实有人说自己见到了......爱德华亲王。”
“不必紧张,”科马尔子爵微笑道,信步在森林里,姿态悠然地远眺着属于自己的连绵矿山,“我很相信莫尔斯村的猎人。”
“可是,那位毕竟是亲王,”达因顿了一下,硬着头皮道,“森林里这么多狼群,即使是我们,也不一定能抓住那位亲王啊。”
与其说是不一定,倒不如说是绝对不可能。
达因是知道的,血脉最纯粹的贵族,驯兽能力越强。
光是科马尔子爵都能轻轻松松操纵五六头狼,那位帝国唯一的亲王能操纵多少......达因根本不敢想。
该死的,达因心底忍不住骂。
子爵大人干嘛要一个人来,在莫尔斯村这种狼群遍布雪山的地方,谁的驯兽能力越强,谁就占据绝对的优势。
别说子爵大人没带自己的私人武装了,就算带了,估计也得和莫尔斯村一起被狼群咬死。
“你是不是觉得,那位亲王能操纵远超于我的狼群?”
达因刚回神,就被一头垂首在子爵身前的狼吓了一跳。
科马尔子爵一下下抚摸着狼顶,动作很是放松,即使这头狼保不准吃过几个莫尔斯村的村民。
达因头皮发麻,他当然见过那些贵族是怎么和驯养的宠兽相处的,但这种近距离的旁观还是太过可怕。
“那位确实是帝国唯一的亲王,陛下唯一的亲弟弟,”科马尔子爵拍了拍狼首,目送它再次奔向森林,不紧不慢地说,“但如果你以为那位亲王拥有强大的驯兽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
科马尔子爵的眼底流露出一丝轻蔑,“他甚至不是一名驯兽师。”
“他根本不会驯兽。”
*
辛莱回到家,看到的就是爱加无聊地翘着腿,坐在摇摇欲坠的椅子上,用匕首当飞镖扎在墙壁上的画面。
“饿死我了,”爱加向后仰着头,挂下一头黑发,侧过脸问辛莱,“有晚饭吗?”
辛莱绕过他,进了厨房里,爱加听见生火的声音,于是良心发现让椅子的四个腿都落在地上,伸出脚尖去勾辛莱放在地上的布袋。
“哇哦,”爱加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就剩两把破猎枪了,好东西不少啊。”
过了一会儿,辛莱拎出来一个铁锅,里面飘出来些炖肉的香气,自己坐在爱加对面,顺带拿了几条面包。
“你居然还有肉?!”爱加震惊了,凑上去闻了闻,“香料!哪里来的?屋后的奇迹小田里种的吗?”
正掰碎了面包,往锅里沾浓汤的辛莱顿住了,语气难得复杂,“什么奇迹小田?”
“就是那片种了各种蔬菜草药的菜田,”爱加捞了肉块出来,幸福地吸了一口,“你别说——‘辛莱’,和‘种菜’,嘿,我这辈子都没想过这两个词居然能有联系。”
辛莱看着爱加很是苛刻地捡出好肉,随口道:“别挑了,斯诺贝监狱没治好你的挑食吗?”
“喂!”爱加抗议,“不提彼此的伤心事难道不是我们的共识吗?”
辛莱没什么态度地点了点下巴,好在爱加一向无所谓这种细节,翘着脚问:“我们什么时候走?”
辛莱淡淡道:“科马尔子爵到了莫尔斯村,得先处理掉他再走。”
“科马尔?”爱加困惑道,他是真的在努力回忆,“这人谁啊?”
“我怎么知道,”辛莱同样没见过对方,“新继任的子爵吧。”
“这种子爵都没资格出现在我眼前......”爱加嘟囔着,想起什么,耸了耸肩,“我是说在我进监狱之前。”
辛莱看了他一眼,“这种细节就不用补充了。”
“所以呢?”爱加支着胳膊撑起脑袋,“他带了多少人?”
“就他一个,”辛莱睨了他一眼,“如果不是有人见过你,我们甚至都不用管他,现在就可以走。”
“哈?”爱加觉得蛮神奇的,“一个人啊,他不知道你在这吗?”
“应该吧,”辛莱继续说计划,“他还开了辆车来,我明天去趟矿洞,顺利的话,后天就能走。”
“好极了,”爱加很满意辛莱的效率,“不过就我们两个能穿过森林吗?要不要把那个子爵绑了?”
“绑了,然后呢?”辛莱“呵”了一声,冷讽道,“让他把狼群叫来咬你吗?”
“你知道我不会驯兽,”爱加摊了摊手,“总得想个办法吧。”
辛莱没说话,沉默地大口嚼着肉,爱加也没出声,吃得斯斯文文的,只是不断拿好奇和玩味的眼神瞧着辛莱。
过了一会儿,辛莱才开口道:“莫尔斯村有个巫婆,算半个医师吧,可以从她那里买药剂,足够驱散狼群、穿过森林了。”
“哇哦,”爱加赞叹了,“你们莫尔斯村,还真是人才济济。”
爱加掰着手指算,“雇佣兵、驯兽师、工匠、医师和祭司,五大工种集齐了啊。”
辛莱的动作顿住了,他盯着肉汤上飘浮的油渣,没什么表情地纠正道:“没有雇佣兵。”
“什么?”爱加抬头。
辛莱看向他,眼眸平静得让人发怵,“现在的五大工种已经没有雇佣兵了。”
爱加张了张嘴巴,很快换上一个笑容,满是歉意,“哎呀,我这不是进监狱进得早嘛,那现在的第五个工种是什么?”
“武者,”辛莱垂下眼,“就是你想的那个。”
“武者......”
无意识喃喃了一遍,爱加忽地一笑,有些啼笑是非,“也是,我早该想到的。”
爱加抻了抻胳膊,舒服地继续靠在椅背上,双手枕着脑袋,问:“这么说,我这两天待在这里就行了呗?”
辛莱想了想,“估计不行,那个巫婆要见你。”
“见我?”爱加指指自己,“她认识我?”
“嗯,她还说你是神子。”
“真的?这年头还有人把我当神子?”爱加很惊喜,畅想起来,“难道是神明降下神旨,命她把身家财富托付于我,助我成就弑兄大业?”
“她应该是想杀你。”
爱加:“......”
“不是,”爱加沉默了,认真地反问,“你们这个莫尔斯村是不是有点过于针对我了?”
爱加伸出手指着辛莱,“先是你要杀我,然后是那个叫格瑞的小可爱,现在又来了个什么子爵,结果你跟我说还有一个巫婆——我是犯什么天条了吗?”
“格瑞什么时候要杀你了?”辛莱忍不住问。
爱加咧开嘴,冲辛莱挑了挑眉,揶揄道:“他还不想杀我?他都宝贝死你了,要不是打不过我,估计一早就扛上你跑了。”
辛莱无语:“那小子才二十一,你收敛点。”
“呦呦呦,才二十一,”爱加索性把腿抬到了桌沿上,挑衅地看着他,“那我们的雇佣兵先生岂不是妥妥的老牛吃嫩草了?”
辛莱懒得理他。
但爱加不依不饶,继续抬着下巴问:“你实话告诉我,你这么护着他,是不是真动过和他在一块的念头?啧啧啧,别说,还挺会享受,这小日子过的,他打猎你种田,又有肉又有菜的,还有这一桌子饭菜,真贤惠啊——”
折着寒光的匕首留下一道残影,“唰”地划过爱加脸侧,直直钉入木屋另一边的墙上。
爱加抬手抚过渗出血痕的脸颊,拇指抹了抹,晕开一朵艳丽的血红花朵。
辛莱冷冷地看着他,那张面具一样毫无起伏的脸孔死死控制着情绪,防止自己瞬间爆发,浅蓝色的眼眸简直像一柄淬着寒光的利刃。
爱加绽出一个笑,嘴角撇着委屈,声音优雅又有磁性,“怎么了吗?那么凶狠地瞪着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辛莱扣在桌沿的手背上爬伏着可怕的青筋,发出“咔咔”的声音,好像下一秒就要将面前的爱加彻底撕碎。
爱加笑着往前探了探身子,血红色的眼眸里满是嘲笑和戏弄,语气格外刻薄,“都已经愤怒到拿我的匕首了,辛莱,现在的你还真是脆弱呢,怎么,莫尔斯村把你驯服成一只温顺的小羊羔了吗?”
“闭嘴,”辛莱的眼里翻涌着冰冷的威胁和盛怒,“爱加。”
“我讲的难道不是你所憧憬的吗?”爱加仿佛若有所思,“你这态度,倒像是我羞辱了你一样,为什么呢?”
“这难道不正是你来莫尔斯村......”爱加的笑容咧得更开了,天真的残忍道,“跪地乞讨的生活吗?”
辛莱掀翻了桌子,握着拳头破开风幕直接向爱加砸来,早有预料的爱加一蹬桌沿,向后翻身躲过拳风,稳稳地落在地上,脚步后错几步,勉强晃过辛莱紧跟而上的勾拳,反手挑下自己扎在墙上的匕首。
“晚上在外住,不用等我了。”爱加笑眯眯地打开窗户,脚上蹬着墙壁,向后翻了出去,很快消失在了茫茫雪地里。
唉,我写这篇文的初衷只是想放纵一下,写一对随时随地都能【哔——】的主角来着,结果现在越写越正,全在走剧情...不是,我是土狗来着啊,除了酿酿酱酱腻腻歪歪我对别的细节完全没兴趣啊——(捂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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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