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郊林间,兰旭和花时相对而立,四目相对。
天光大亮,清风徐来,花时倔强地挡在兰旭身前,等待他一个回答。兰旭回以沉默,纵然他疼爱花时疼爱得无计可施,但一旦认定一个明确目标,他可以排除万难,心硬如铁,一如他抛弃爻儿,伤害果儿,即便他也因此千疮百孔。
这时,一组马蹄声由远及近,纷至沓来。这么大规模的马队,无疑是追兵。兰旭面色一肃,翻身上马,攥紧缰绳,对花时道:“不要说你见过我。”
说罢,正欲促马,花时忽然嘴角一勾,飞身扑向兰旭,兰旭惊异之下,身体比脑子先行一步,举枪\刺出,花时不但没躲,任由枪头刺穿肩头,登时血如泉涌!兰旭大惊大痛,失声叫道:“你……”
兔起鹘落间,花时足尖轻点马头,前翻落地,未负伤的手朝马屁股上狠狠一拍,马儿嘶鸣,撒腿狂奔!兰旭全来不及回应,只能压低身子,在呼啸的狂风中眯起眼,扭头回望,依稀看到花时捂着伤口,伫立原地,默默注视着他逃出生天。
兰旭心中隐痛,回过头夹紧马背,让马跑得更快,不一会儿便消失在茂密丛林之中。花时收回眺望的目光,与此同时,追兵赶了上来,看到花时的背影,为首一人下马抱拳,问道:“花大人,您追上奸贼兰旭了没有?”
花时转过身,那人见他肩头洇红,诧道:“您受伤了!”
花时没有多说,指着相反的方向道:“他往那边去了。”
那人不疑有他,告了声“多谢”,上马后带领追兵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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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旭冒然去湖州绝非明智之举,既然要打入无记业,就得牵上一条可靠的线,他把主意打到了吴秋雁头上,于是去湖州前,他要先在吴大章的废宅停驻修整,守株待兔。
吴大章曾是吴瑛芝的管家,乃富中取贵之人。宅子规制虽不大,但精致小巧,玲珑秀美,树木繁盛,雅致天然,颇有些江南园林的风韵。可惜白云苍狗,物是人非,如今已是个没有人气的死物了。
兰旭不由得想起艾府,一时感同身受。他把马背上的包袱取下,拍马放它自由,混淆追兵视线,然后悄然进入废宅,见其中无人,着手探查起来。
因奏报上说到吴秋雁曾在宅中莫名消失了片刻,兰旭怀疑中有密道,于是先去了书房——艾府也有密道,或者说,祖上从龙有功的豪门世家,府中都有密道。宦海沉浮,虽有丹书铁券在手,可毕竟帝心难测,为防他日反面无情,安排子孙密道逃生,总能保存一脉香火。
艾府的密道就在书房,但兰旭从没进去过,也进不去。据说密道用了道家秘法,只有艾家直系血脉才能开启。兰旭深受艾松宠爱,年少顽皮,自然试过,他的血滴在阵法上,无事发生。
书房一般东侧,与卧室相连。一进书房,先被飞扬的尘土呛得直咳嗽,古旧的桌椅架壁在阳光下明晃晃地积着厚厚一层灰,看样子不像有人频繁出入。
兰旭掩住口鼻,穷索冥搜,终于在角落柜子的第二层抽屉发现了端倪。抽屉把手不仅没沾灰尘,反而比之其他灰头土脸的把手,更显圆润光亮。兰旭小心翼翼地挪动抽屉,才嵌开一条缝,忽然一股浓郁的甜香直扑入鼻,兰旭及时屏住呼吸,但为时已晚,脑子混浆浆一片,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门开,一双武靴踏入房内,轻轻巧巧将兰旭打横抱起,转身走出了书房。
门外,吴秋雁衣饰华美艳丽,在废宅中如阴沟死水中绽放的红莲,烟不离口,懒洋洋瞥了眼兰旭,掀起眼皮似笑非笑道:“花大人好野的玩法儿,这次拿的是亡命鸳鸯的话本儿?”
花时皮笑肉不笑:“放心,我还没打算扔下你和周大人呢。”
吴秋雁笑意更深,引花时到后院的一间厢房,窗明几净,焕然一新。花时将兰旭小心地安置在床上,意味不明地凝视了一会儿兰旭的面庞,目光向下一扫,发现前襟有一处异常的小小凸起,探手一摸,摸出一只雪白可爱的小瓷兔。
花时挑起眉毛,掂了掂瓷兔,又看了眼兰旭,若有所思,出去关上门后,来到凭栏望景的吴秋雁身侧,举起瓷兔与她看。
吴秋雁道:“真是可爱。”
“兰旭贴身揣着的,这么粗糙的玩意儿,满公主府只有那个小公子会当成宝贝。”
吴秋雁听出弦外之音:“你是说……”
“无记业与我无关,你自己判断,”花时打断她,把小瓷兔塞她手里,“不过,看朝廷的动向,兰旭刺伤公主一事应该没有猫腻。”
话虽如此,花时亦有自己的顾虑。诚如兰旭所言,只有自己抓捕,兰旭才或可一命尚存,但除了他,另有一路兵马也在追缉——非相互策应,是真的兵分两路,各有上级。
满朝廷都知道他未发迹时受过公主府资助,与兰旭交往密切,兰旭犯事,自己理当避嫌,可皇上偏偏钦点他做通缉先锋,难不成是探测他的忠心?
二人各怀鬼胎,一同看向前方戏台,戏台三面环水,三桥连通,如今水面干涸,小桥断裂,戏台上的红毯也失去了鲜艳。
花时转头看了眼卧室,然后不声不响地离去了。吴秋雁将小瓷兔举到眼前,仔细端详,越瞧越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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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兰旭悠悠转醒,脑壳胀痛。睁开眼,阳光高照,透过窗棂,侧脸看去,朦胧间一个艳到糜烂的女子身影正背对着他,倚坐桌前,手中把玩着什么东西,光线中露出的一小节藕臂冰肌玉骨。
听到动静,女子回头,果然柳娇花媚,艳如桃李。兰旭视线渐渐清晰,认出她正是自己的目标,复又看到她手中的小瓷兔,悚然清醒!慌忙探向胸口。
女子袅袅娜娜,步步生莲,来到兰旭身前,微笑着将小瓷兔递还给他:“兰大人,可有哪里不适?”
兰旭支着胳膊肘半挪起来,靠着床头,表现得惊疑不定,看看眼前女子,又看看她手中的小瓷兔,半晌才伸手接过:“……谢谢。”
女子含笑坐他床前:“兰大人,我们也是老相识了,你的事传遍了京城,却不知怎么来到了奴家的家中?”
“吴老板说笑了,”兰旭干咳一声,耳尖一动,“在下慌不择路,为了躲避追兵,藏进了这处废宅,竟然是吴老板的芳闺吗?”
吴秋雁笑而不答,又道:“兰大人,您的下落可值钱得很。”
兰旭苦笑一声,攥紧了手中瓷兔,吴秋雁睨了一眼,问道:“这东西对兰大人很重要吗?”
“实不相瞒,是犬子的玩具,留个念想。”
“兰大人逃得匆忙,包袱里银子都没几两,却还记得揣上令公子的玩具……”
兰旭心中一紧,背上发出冷汗,念头转动,说道:“据我所知,此处是吴大章的旧宅,不知吴老板和吴大章是何关系?”
“他是我的义父,”吴秋雁没在瓷兔上继续纠缠,坦然道,“兰大人还有心情查问奴家,倒是奴家想问问,兰大人今后有何打算?”
兰旭看着她:“你不是说,我的下落很值钱?”
吴秋雁像听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抬袖掩口,嫣然一笑:“奴家虽流落风尘,却也听过杜十娘、冯翠蝶的故事,明白‘仗义每多屠狗辈,从来侠女出风尘’的道理,倒是兰大人饱读诗书,这些污秽文章,自然是听不得的。”
“我也听过‘负心多是读书人’,”兰旭听她宁愿周旋,也没急忙将自己报官,又或者想先稳住自己再说,总之是个缓口气的空档,遂作惆怅,叹道,“公主待我不薄,可我却伤了她,又何尝不是个负心人。”
吴秋雁冷眼看他装模作样,心道他和花时翻云覆雨时,可曾念过公主的好,面上体贴地倒来一杯水:“难道此事另有隐情?”
兰旭看了眼水,说道:“吴老板是用香的高手,兰某不想再晕一回了。”
吴秋雁将茶水饮了小半杯,然后递给兰旭。兰旭这才接了,握在手中仍未喝,自嘲道:“天不可预虑兮,道不可预谋,如今我被全国通缉,还不知能活到哪一天,居然还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诶,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兰大人又能到何处容身呢?”吴秋雁忧虑道,弱柳扶风,我见犹怜,见兰旭犹自惆怅,素手拾起兰旭披散颈间的青丝,艳羡道,“兰大人的头发真漂亮,缎子一样又黑又亮,当日见到兰大人,就觉得这头乌发,束起来无人欣赏,实在可惜……”
兰旭看不透这女人的套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干笑一声,往后躲了躲。
吴秋雁继续道:“……我生在湖州,周围尽是贫苦盐民,未到而立,便两鬓斑白,有道是,卖油的娘子水梳头,日日守着盐,却买不起,终日没气力,早早白了头……”
兰旭听她这么快便主动提到盐,有些惊讶,他以为还要同她绕个几日的弯子,一时觉得这女子不是急功近利,就是深不可测,遂顺着她道:“兰某本是孤儿,幼年乞食,朝不保夕,看遍了民生疾苦,可先帝刚愎自用,穷兵黩武,一心想着称霸西域……”
吴秋雁眼神一闪,如波光粼粼:“听起来,兰大人对先帝颇多怨言,您可是做了十六年的驸马,这样说,对得起公主吗?”
两人都觉得对方开始上道。兰旭半真半假道:“公主的确对兰某恩重如山,但公主是公主,先帝是先帝。吴老板年纪幼小,恐怕不知道艾松艾大将军的名号——”
吴秋雁道:“兰大人既然知晓奴家的义父是吴大章,就当知晓他曾是吴瑛芝的管家。吴瑛芝正是昭王爷的妻弟,奴家幼时有幸,随义父拜见过吴老爷,听他说过,满朝文武,他最敬佩的,一个是昭王爷,另一个便是艾松艾大将军,两人都是高风亮节无私为民之人。”
虽然是在打机锋,但这是十六年来,兰旭第一次听到他人对艾松的正面评价,憋闷多年终于获得理解,一股释然伴随着哀戚油然而生——
“不错,他们二人赤胆忠心杀身报国,可叹当时朝堂之上,奸臣当道,忠臣蒙冤,小人得志,君子饮恨!”此番话语发自肺腑,兰旭眼眶通红,恨意汹涌,“艾大哥待兰某恩高义广,兰某千夫所指,苟活至今,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艾大哥沉冤昭雪!”
吴秋雁品着这句话,察言观色,兰旭目眦欲裂,身体微微颤抖,可见句句属实,不禁心头喜悦。无记业为推翻当今朝廷而立,教众多为贫苦百姓,无记业打通上层关系,保护教众贩卖私盐而不被追究。兰旭出身武将,对皇室朝廷派系等了如指掌,如果能够收为己用,对无记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但吸纳人才非朝夕之事,吴秋雁道:“兰大人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奴家肃然起敬。兰大人且在此处安心住下,再行打算。”
吴秋雁观察兰旭的同时,兰旭也在观察她,知道自己的表现暂且过了第一关,鸣金收鼓,推脱道:“吴老板不告发之恩,兰某感激不尽,怎能赖在此地不走?”
说着,强撑着昏聩的脑袋下床,却是晕眩不已。吴秋雁扶住他道:“朝廷的追兵一定出城搜查了,这里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奴家敬重艾大将军,怎会袖手旁观?不如现在这里避避风头,看看情况另做决定。”
就此,兰旭未再推脱,心里盘算着,怎么让她露出狐狸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