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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都市现言 > 快穿, 在村级脑残剧里当配角演员 > 第24章 番外:多年以后

初恋是个很奇妙的词语。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恋,或成功,或失败,带着青涩的悸动,与怅然若失的美好。

对于黄菡来说,她的初恋也是如此。

当然了,或许那不叫初恋,因为被她恋的那方丝毫没有喜欢她的意思,于是,这场初恋归根结底其实只是一场暗恋。

“你怎么还没有出发?”丈夫突然的话语,让穿衣镜前的黄菡猛然回过神来,她笑了笑说了声:“这就要走了。”

丈夫亲自把她送到门口,还极好脾气地对她嘱咐道:“同学会玩的开心点,不过不能喝太多酒,你胃不好,回来又该遭罪了。”

“哎呀我知道了,你真是好啰嗦。”黄菡不耐烦的摆摆手,然而在出门之前,她却没忘轻吻了一下丈夫的面颊:“我走了啊!”

出了门的黄菡,开着自己的小轿车,一路往约定的地点而去。

大约四十分钟之后便抵达了洲际大酒店。

这是一座五星级的酒店,豪华不豪华的不用说,反正就是一个字【贵】。

纵然黄菡有一份极体面的工作和不斐的工资,但是像这种奢靡的地方,还是极少来的。

停好车的黄菡一路顺利的来到了约定的包厢之内。

但见这金碧辉煌的包厢内,此时已经坐了不少人了,这些人有男有女,男的多是大腹便便,女的也多是徐娘半老,毕竟离大学毕业已经过了二十年了,曾经风华正茂的同学们,此时也只能抓一抓岁月的尾巴了。

夸张的招呼,热情的谈笑,在稍稍的生疏之后,黄菡迅速的就融入到了旧日的集体之中。

同学们说说笑笑之间,免不了就要提及各自的生活,女同学们说的多是丈夫和孩子,而男同学们谈论的更多的是事业。

“要说咱们这一批人,现在混的最好的还要数盛有达啊!”突然地,不知道是谁,竟提及了这个名字。

黄菡的心神情不自禁的便被吸引了过去。

果然,不单单是她自己,还有很多同学对盛有达也都表现出了一副非常赞叹的表情。

“你说的没错,前年,咱们燕大三十周年校庆的时候,好家伙,盛总一出手就捐了一个亿啊,真是阔绰。”

“一个亿又怎么了,人家可是鸿海基建的大老板,资产早就超越了百亿,区区一个亿,毛毛雨啦……”

作为二十年前,燕大毕业的天之骄子们,他们有的成为了大学老师,有的成为了各个国营厂的中高级领导,有的甚至在市政府部门工作,可是此时在提及盛有达的时候,一个个的依然露出了艳羡的目光。

没有办法时代已经改变了,现在是金钱至上的时候,谁有钱谁就能高人一等。

“哎!也不知道今天的同学聚会他会不会来啊?我大老远从美国回来,其实就是希望能见他一面……”

“应该会吧,班长说已经联系到他了。”

盛有达……

提及这三个字,黄菡的心理漾起了一层层的波澜,她想起了二十年前那个英俊而又温文尔雅的小伙子,想起了自己鼓足勇气却失败了的告白。而就在黄菡兀自走神的时候,包厢的大门一次又一次的被人打开,最后在第五又或第六次时,那个让所有同学都心生羡慕和敬佩的男人出现了。没有秃头,没有大腹便便,二十年前的他是个英俊的小伙子,而二十年后的他却是个儒雅的商人。

毫无疑问,盛有达的到来,掀起了同学会的最**,每个人都对他热情的伸出手,极力的表达着自己的亲近与欢喜之情。

盛有达被众星捧月似的坐在了主位上……

宴过半晌,黄菡去上了躺卫生间,不想在出来的时候,看见了同样从隔壁出来的盛有达。

黄菡对着他笑了笑,率先开口打起了招呼:老东西,还记不记得我?

盛有达定定地看了她几眼,点点头:“你是黄菡。”

从他嘴里说出自己的名字,怎么就那么的让人开心呢!

黄菡伸出了手,两个人礼貌性的握了一下。

当年多年以后面对着比自己强了无数倍的初恋时,应该说些什么呢?

答案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们两个人只是礼貌的握了握手,礼貌的松开手,然后再一前一后的重新出现在包房中。

“你知道吗?盛总,他一直没结婚。”大约是看见他们两个一同进来了,坐在黄菡身边的女同学大有深意的说了这么一句。

黄菡闻言立即对着她笑了笑:“大人物的想法嘛,总和咱们这些平凡人不一样,哦对了,我听说你女儿今年要高考了吧,要不要我把我儿子去年的复习笔迹给她一份。”

“那可太好了!你儿子去年高考是全市第九吧,给我一份,请务必给我一份!!!”

于是就这样,高高在上的盛总立刻就被女人们给抛在了脑后。

同学会结束了。

踏着月色,开着小车的黄菡扭开了车上的播放器。

有好听的轻音乐从里面流淌而出……

这应该是一个朗诵的节目。

而此时主持人朗诵的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佳作。

诗的名字叫做《飞鸟与鱼》

讲的是天上的飞鸟与深海里的鱼相知却永远不能相守的故事。

“这首名篇《飞鸟与鱼》是1981年,发表在《文艺人生》杂志上的一首现代诗,一经发表后就在诗坛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不过非常令人惋惜的是,它的作者,盛夏,在这首诗发表后的次年,就因车祸去世了……”

从广播中传出的声音,充满了无限的惋惜,但同时也让黄菡的精神有些恍惚了起来。

她是知道那位盛夏是谁的,她甚至还和她一起吃过一次火锅。

她是盛有达的妹妹,一个非常非常漂亮,气质非常非常特殊的女孩子,那个时候的黄菡已经敏感的察觉出,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可能是个妹控了,所以她是真心实意的想和自己未来的小姑娘打好关系的。

只不过——

命运无常,物是人非,二十年后,自己没能成为她的嫂子,而她也早早的在花季的年龄去世。

“哎!真是好可惜。”伴随着柔和的轻音乐,黄菡轻轻地叹了口气。

今天是女儿的祭日,与往年一样,林春分和盛柱子出现在了女儿沉睡的墓碑前。

他们都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了,盛柱子现在连走路甚至都要拄拐了,这么多年,两个老头老太太虽然依旧没有把那张证扯回来,但是他们却住在了一个房檐下,每天过着各种吵嘴的生活。一大捧带着露水的鲜花被放在墓碑前,林春分用带来的湿手巾开始一点一点的擦拭着碑身。

一边擦还不忘一边嘟嘟囔囔着——

“老五啊,妈来看你了,你在下面还好吗?走了这么多年,应该早就已经转世投胎了吧,你心那么善,下辈子一定能投个好人家,一辈子都活得长长久久,幸福安康……至于咱们家里,你也不用担心,一切都很好。老大开了一家大超市,现在算是不愁吃喝了,你大嫂虽然腿脚有点毛病,但是贤惠心善,又不嫌弃你大哥做过牢得过病,两口子的日子过的很红火。你二哥落户在了南方,开了一家水产公司,每年也不少挣,你二嫂去年又给她添了个二胎,现在也算是儿女双全了。至于你三哥,当了公务员,日子虽说不上又多富裕却也胜在安稳。英子那丫头也实现了自己当舞蹈家的梦想,现在跟着舞团,满世界的演出,我一年到头都看不见她半个影,幸好我们身边还有你小妹妹,她现在也是大学老师呢,就是你原先教学的那个学校当老师……”林春分挨着个的把盛家人的情况都说了一遍,最后终于轮到老四盛有达了。

她是这么说的——

“哎,老五啊,你要是真泉下有知,就保佑保佑你四哥吧,自从你离开了后,妈就再也没看见他笑过……妈知道,兄弟姐妹中你跟他是最好的,你没了,最伤心的也是他。这些年,妈眼睁睁的看着他玩命似的工作,妈真的是生怕哪天他猝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啊……”

鲜花和墓碑上的照片,沉默的看着喋喋不休的母亲与坐在一旁静静聆听的父亲。

有清风吹来……

仿佛墓碑上的人正在回应着什么。

相互搀扶着,盛柱子和林春分颤悠悠的准备打道回府。

然后,他们听到了脚步声。

刚刚还在话语里抱怨着的主人公此时就那么突然出现了,他的怀里同样也抱着一束鲜花,不过不是惯常的菊花、百合、向日葵之类的,而是一束粉色的玫瑰。“老四,你来了啊!”林春分用着不出所料的声音如此说道。

盛有达对着父母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走过去,越过她,自己站在了盛绽放的墓碑前。他的背影依然是那么的挺拔又充满了一种强烈的孤独。

“走吧,别在这碍事了。”盛柱子轻轻拽了下老伴儿,轻声说道:“让老四一个人和他妹妹呆会吧!”

林春分轻声一叹,终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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