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010年5月18日,天气阴,心情无。
我是丧尸——喇叭里的声音说的。
我从醒来就发现自己被束缚住了,嘴巴张不大,张大了下巴会掉。但这难不倒我,我把胳膊扭成了麻花救了自己的下巴,然后用另一个胳膊把这个麻花胳膊扭了回去。
好像有点歪,无所谓,我是丧尸,不在意这些小细节。
下巴得救了,但我发现我不会发出声音,外面却不停地传来声音。白天是休息的时间,还让不让尸睡觉了!
就算它能说一些对我有用的信息,但这也不是吵尸睡觉的理由!
就在前几天凭着我无与伦比的视力,我看到了一群乌黑的长着翅膀的家伙围着一个东西飞,时不时啄一下,发现无可奈何就发出比它更加刺耳的声音。
我是丧尸的事也是从这喇叭这里知道的,这喇叭里的声音是我醒来之后听到的唯一的我能听懂的话。除了我的同类。
那些在小区外面日日闲逛吃自助餐的丧尸,就是我的同类,他们语言只有“吃吃吃,嗬,好吃...”,太过无趣。于是,我听了三天的喇叭,喇叭里的声音说它是广播。
确实是广播,在广场中央,日日不断地播放着各种末世的消息,耳朵都听的起茧子了。
无非就是某某基地啦,某某人啦,超级厉害从哪里哪里找来了药品,某某和他一起找到了种子,发现了高阶异能之类。
我是丧尸,这些对我有什么用呢,无聊。
广播里的声音太难听,夹杂着方言,声音浑厚,听声音也感觉不是太美妙。再加上总是有不听话的丧尸不长记性,被我警告了,还敢去抓那个广播下的铁栏杆,发出刺耳的“嚓嚓”声。要知道这对一个拥有智慧,听力眼力非凡的丧尸来说是件多么折磨的事。
今天是第三天。书里说,事不过三。
我是个有原则的丧尸,今日,就是我重出江湖之日。
话说,为什么我能看懂房间里的书?我也不知道,但我是丧尸哎,不懂就不懂吧。
广播里说了,丧尸是迟钝的,没有感情,和人类不一样。
我很羡慕,为什么我不是人类?
广播里的人和书里的主角都是人类,而我是丧尸,是书里的反派角色。
我讨厌自己是一只丧尸,讨厌这青色的皮肤,闻到血就伸出嘴的獠牙,瞬间生长的指甲。
这些都和书里肤如凝脂的美人儿差远了。
我想我在成为丧尸之前一定是个爱美的人,毕竟喇叭里说了丧尸是人类所变,而爱美是人的天性。
虽然我毫无记忆。但我相信,就凭这房间里书架上堆满的书和满柜的漂亮衣服,我一定是个美丽又博学的人类。
出发前我用雨水洗了个澡,换了衣柜里我日日抚摸珍爱的绿色连衣裙,还找到了一个双肩背包,装了一些好看的衣服和一把锋利的水果刀——这刀能轻易地把我的胳膊划伤,还好一会儿就愈合了。
要说为什么带刀?书里都是这么写的,将要出远门的人类随身带一把刀,遇到危险用刀打架,帅气!比指甲帅多了!
我环顾房间,想想有什么遗忘的,目光扫向梳妆台...
对了,差点忘了,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用黑色绳子系着的绿色的石头,它发出莹莹的光,就像黑夜里丧尸的眼睛。
我把它套进脖子,背上书包,推开门打算走出去。
一出门,我就看到了乌泱泱的一群尸,用呆滞的眼睛看着我,呆就算了,那嘴角流的东西能不能擦一擦啊(#`O′)!
我是丧尸,尸不与尸计较。
书上说了,同类不可相残。
谁能知道就因为这句话我忍了他们多久!终于,我抬头看着外面的天空,我!丧尸!自由了!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闯荡江湖了!
可是...谁能告诉本尸,这是怎么肥事啊啊啊!
今天是3010年5月18日,我,丧尸,好好做尸的第三天!闯荡江湖的第一天!刚出小区大门,就撞上了人类!
还好我趁他们被我美丽的衣服震惊的时间,趁机跑了。还别说,这丧尸身体跑得比人类快多了呢。
看那些在我身后努力追赶仍赶不上我的人类啊,啧啧啧...瞬间觉得人类也不过如此...
我一边跑一边留心背后,那些人类竟然用车追我,输不起!
虽然这么想,但我还是紧张了起来。当了三天丧尸,我明白我的身体虽然强悍,但是比起像广播里说的那些有异能的人类,还是远远不够的。
身后那些家伙虽然在车里,但那虎视眈眈的眼神瞄准了我的脑袋。他们,想要我的晶核!
从打照面开始,他们虽然愣了一瞬,震惊我在末世仍然干净的衣服和如常人无异的眼神,但同时也发现了我不同于常人的青色皮肤。
他们清醒过来如此穷追不舍一定是认定了我是高阶丧尸,因为只有高阶丧尸才可保留一丝神志,脑子里的晶核更是珍贵,这些信息这都得益于喇叭里那声音日日夜夜的“教导”啊。
一边跑一边躲避着他们异能攻击的我咬牙切齿,从做丧尸以来,扪心自问不曾伤害过任何人任何尸,就算饿了也都是让其他丧尸去找些野味来,吸食它们的血液供我存活,也正是因此我体力不够,必定无法与他们长时间周旋下去,否则我脑子里的晶核就会成为后面那些家伙的囊中之物。
虽然丧尸不会累,但是丧尸也有极限啊,更何况之前吃的太少,根本没力气了。
就在这时,凭着我超乎人类的眼力看到了前方不远处有一辆车,车边有一人斜靠着吞云吐雾。
车的后备箱打开着,不断有人从旁边的商店搬运着东西,他们的表情喜悦。
我看到从屋内走出一个女子,她穿的月白色旗袍,平底运动鞋,但走起路来风姿绰约。
她对男人说,“这里的药品都搬得差不多了,我们这次总算是没白白牺牲,这次基地一定会答应你的要求的...”。
基地...药品...真是太巧了,我一边跑一边从背包的拉链里拽出一件连帽风衣套到身上,长发遮脸,整个人都被裹得严严实实。
这外套可是我出门前专门为了这种时候准备的,刚出来大意了(爱美),没换!现在,嘿嘿...
我用最快的速度向前方奔跑,不再躲避身后的异能攻击,那些火球雷电打到身上身体感觉不到痛,但皮肉和骨头正在不断剥落再生,衣服也被破坏的不成样子。我只心疼了一瞬美丽的裙子,我忍了三天没穿的裙子啊,就这么报废了,这次记下了,下次一定要报复回去。
报复回去...我现在也可以报复啊,想起了我能使唤丧尸找野味,说不好他们会帮我打架呢,不过他们等级太低了,估计也是炮灰罢了。
但我还是努力呼唤附近的丧尸,结果,一个都没有!我看了看越来越近的前方车队,他们神情放松,洋溢着胜利的喜悦,是了,一定是他们清理了方圆百里的丧尸,导致我连一个小弟都叫不过来!
看来还是只能靠自己了!
我无视破破烂烂的身体,朝着前方疾行,身后跟着的车子却突然慢了下来,异能也不放了。我有些疑惑,但也没理会,此时我只有一个选择了。
那就是...啊...痛...
我发现自己还没跑到地方伪装路人求救,就被一股力量刺痛了脑袋,恍惚间我看见那个靠着车子吸烟的男人斜了我一眼,然后,我听到他对面那个穿着旗袍运动鞋的女人笑着对他说,“一个丧尸罢了...”
被刺痛之后我飞速钻进了旁边商铺的窗户,疯狂的朝着我来时的方向奔跑,我穿过街道,钻进各种房子,无视不断愈合的身体和周围的各种建筑设施,疯狂的奔跑。
我怕极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痛,刺骨的痛...我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恐惧打算回到我离开的小区,再休整一段日子。
想到这里我快速钻进了前方一幢二层商铺,顺着楼梯飞奔上楼躲进了一个小房间里。
我轻轻关上门,发出吱呀的一声,接着拉上破破烂烂仅剩一半的窗帘,蜷缩在床头和墙壁的中间瑟瑟发抖...
想到那些人势在必得的眼神,他们一定会在那儿守株待兔,等着我自投罗网,我不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