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遗心绪一时有些复杂,那边的金曜却又开始催了。
“小?怂包?,你快问问!”
怂包路遗微蹙了蹙眉,这怂包是叫他?无奈摇了摇头,他看着张太平站起身来,还是替那祖宗问道:“不知这里可供奉光耀孔雀神君?”
张太平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嘘!这可不兴说,那位可不能随便供奉,了不得要有血光之灾!”
金曜一听怒了:“胡说?!?怎么就血光之灾了?”
路遗面色不显,心下却多了几分了然,孔雀神君在三界的风评着实不佳,甚至有些不可言说。
曾经游历人界之时,他倒是见过几家供奉孔雀的,都是些心术不正又或者修习邪术者,据说是为了辟邪,也有说是为了报仇。
那时他对这位小神君避之不及,具体是个什么说法,自然也不甚清楚。
路遗见金曜闹腾得厉害,只得再问道:“这是?为何??”
张太平讳莫如深地双手合十对着神像拜了又拜:“狼神莫怪,狼神保佑,切莫让孔雀神君听到,切莫让孔雀神君听到。”
拜了几拜才小声对路遗道:“那位在咱们这儿可是凶神,没人拜,只有那些会巫术的才拜,据说拜了能号令鬼魅吃人心肝!”
金曜一愣,怒道:“胡说!本君何时吃过人的心肝!”
路遗垂了垂眸子,看了眼吱哇乱叫的金曜,这货怎么看着也不像传闻中那吃人心肝的狠角色吧。
张太平见路遗不信,语重心长地劝道:“小路啊,以后可不要再提那凶神了,不吉利!”
路遗倒是没有反驳,反而一旁的金曜似被不吉利三字戳了肺管子,张着嘴就要给张太平一口,奈何他如今全身是伤,只一个脖子能动,距离张太平有些远,伸着脖子叫唤的样子着实有些滑稽。
“哎呦,这鸟儿吃了这些肉不会是噎着了吧?”张太平看着金曜滑稽的样子道。
“你才噎着了,本君要啄死你个瞎了眼的凡人!!你问问他,那个狼神是谁,本君要砍了他!”
路遗:“……”狼神这事儿要保密。
第三日的时候,路遗终于受不了鸡棚的味道,趁着张太平父女俩不在的时间,对金曜提议:“孔雀大人可愿沐浴?”
金曜早就受够了这臭气熏天的地方,他约莫是做神仙做习惯了,只想着等哪日自己恢复了灵力就用个净尘术,也便罢了,早就忘记了还有洗澡这一说法,如今乍然听闻,双眸顿时一亮。
不过这种兴奋在路遗搬来了大桶倒入了一桶水后就灰飞烟灭了。
他堂堂神界的光耀孔雀神君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对水喜欢不起来。
金曜觉着这件事大约可以用人类的基因学来解释,他的两位父亲,一是条火龙,一是只火凤,因而他与生俱来就会用火,对水之一道那是半点儿也不行。
平日里不喜水,更别提用水洗澡了,就连平日里去海里游玩也都是随身带着避水珠。
对了,避水珠呢?金曜想到这里又些沮丧,避水珠大概也是跟着他的储物袋一块儿不知道去了什么犄角旮旯了。
“哎哎,你放开本君!”
金曜正暗自神伤,翅膀一下子被人提了起来,眼看着他的脚丫子就要浸入到水里,那水看着有些深,说不定能没过他的脖子的,金曜顿时就急了。
“神君怕了?”
明明是再过平淡的一句话愣就让金曜听出了一丝嘲弄。
金曜梗着脖子道:“谁,谁怕了。”
路遗闻言,在金曜还没来得及反应前一把将脏兮兮的鸟儿丢进了水桶里。
金曜猛然被丢进去,心脏几乎都漏了一拍,大概是太过紧张,他使劲儿扑腾了下翅膀,他那几乎碎成渣渣的翅膀竟然挥动了,溅起了一地的水花。
“你,你,你大胆!放本君出去,放本君出去!”
路遗没防备,被金曜那一扑棱溅了满脸的水花,他后撤一步,远离了案发现场。
金曜扑棱了几下,这才发现,水不过刚漫过他的胸脯,于是逐渐安静下来,讪讪地看了眼离开两米来远的路遗。
此地无银三百两地狡辩道:“谁让你丢那么大力的,不知道本君受伤了,还不过来伺候本君沐浴!”
绕是金曜再过无理取闹,路遗依旧是那么一副平静无波的淡然样子。
他轻柔地替金曜洗了澡,用一块儿干净点毛巾将那小祖宗从头到脚擦干,而后又将它放进了之前编的那个房子里。
金曜还从来没收过除了神主以及他父亲之外的人送的礼物,虽然这竹编房子简陋得很,但他还是高兴。
金曜在那个草编的窝里来来回回走了几遍,不大不小,刚好可以让他在里头打两个滚儿。
金曜心口不一地说道:“再接再厉,你这手艺还是粗糙了点儿,也就本君不嫌弃你。”
如果他此刻是人形的话,一定是扬着一挑眉毛,看起来欠揍又得意。
路遗目光淡淡,就那么静静地站在一边整理自己被金曜打湿的衣物,只简单“嗯”了一声。
这仆人还真是个没脾气的,和他之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金曜不自觉仰起了头。
阳光下,路遗身量颀长,肌肤白皙,鼻梁高挺,眼若琉璃,明明看起来一副冷漠疏离近乎刻板的样子,谁曾想竟是这样一副好脾气,即便是他再三刁难,这张脸上也无波无澜的。
明明找不出什么缺点,但金曜心里还是没来由生出了一丝不信:
“这人定然是装的,装的是一副君子端方,指不定肚子里多少坏水!”
日子就那么平平淡淡又时而鸡飞狗跳的过了,张太平依旧每日里去田里干活儿,走的时候会带着张妙妙去上学。
每次他回来的时候,也都会顺便去接了张妙妙一起回来。
至于路遗,他倒是提过去田里帮个忙,但都被张太平以没什么活计不过是去田里锄锄草打发时间罢了的理由拒绝,路遗也知道,张太平这是不好意思麻烦他。
一来,自从路遗住进来之后,张家的伙食就丰盛了起来,二来,张太平自觉路遗那样白净的书生模样不像是个干活的好手。
路遗也没再提过,每日里除了做饭喂鸟其他时间都在晒太阳,日子过得悠闲又自在。
而金曜,终于在来到这家半个月后,恢复了行动力,虽然腿脚依然一瘸一拐的,走起路来看起来像个跛脚老太太,但那不妨碍孔雀神君大人日日趾高气扬地巡视自己的领地。
他展了展翅膀,哒哒地跳出自己那个小房子,不得不说,不过几日的光景,他那个小房子,俨然已经有变成小别墅的趋势,原来的一间草房,如今升级成了三层小楼,最顶端还放了张竹编的席子,供他白日里晒晒太阳,理所当然,他的小别墅就坐落于整个院子最得天独厚的屋檐之下。
张太平曾说,一只鸟住的是否也太过豪华了,不过看着这鸟越长越好看的模样,还是觉得这样好看的鸟就该配这个好看的笼子。
张妙妙大约是除了路遗之外对金曜最好的了,每每放学回来,亦或是上学之前都要抱着金曜叽里呱啦地说上一大通话。
什么他们班谁和谁早恋啊,什么他们班谁谁谁又受罚了,什么他们村谁家的母羊生了小羊崽子了,什么他们村谁家又因为一个瓜和谁家吵架了。
金曜觉着这些人类真真麻烦得紧,竟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成日里忙来忙去的,真是不省心。
绕是如此,每次张妙妙在他耳边讲的时候,他的眼睛就亮亮的,甚至有一种想要去看看哪家热闹的冲动。
这日,路遗又要出门买菜了,金曜眼疾手快地跳进了对方的肩膀:“本君也要去!”
路遗摸了摸他的脑袋,也没反驳:“好。”
出了门,金曜的嘴巴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开不可收拾了。
“哎,这家家都比张太平家气派啊!”
“嗯,他们新搬来的。”
金曜不懂新搬来和张太平家里破有什么关联。
“哎,那不是那个泼妇吗?泼妇!瞪眼,还瞪眼!本君给你一耳刮子!”
路遗抬手按住了它胡乱扑棱的翅膀。
“呦,小路啊,又来买菜啊。”李氏声音尖细,语气里带着说不出的嫉妒。
路遗经常来村里的小菜店买菜,这村里的人如今也都知道他,是张太平的远方亲戚,姓路。
“嗯。”路遗淡淡道。
“呦,这是你养的鸟啊!看着好生活泼呀!”李氏说着就要上手。
“你才是鸟,本君可是灵兽!再口出狂言,本君……”
眼看着金曜就要冲上去啄了李氏的手,路遗一把将金曜从肩头抱进了怀里,一只手堵住了对方的嘴。
“嗯,性子燥了些。”
李氏一下子没摸着,语气凉凉地说道:“话可不兴这么说,鸟什么样还不是靠人训吗?”
听听,多会指桑骂槐。
路遗没说话,拿来扇排骨,又挑了几样蔬菜,来到老板娘那里结账:“琴姐,算一下。”
琴姐是个三十出头的妇人,长了一张国泰民安的脸,闻言笑着道:“小路又买肉啊,给你便宜点,四十八块!”
李氏见路遗不搭理自己,随即她眼珠子一转,问道:“小路啊,你这鸟卖不?五百!”
路遗没说话,金曜却怒了。
五百?这贱女人竟然说他只值五百?!
“混蛋玩意儿!别拦着本君,本君要啄烂她的脸!撕了她的嘴!唔——唔——”
路遗一把握住了金曜扑棱乱动的身子,捏住了对方的嘴,而后腾出一只手掏了张五十的票子递给老板娘,温声说道:“不用找了。”
李氏见路遗大方,又不理自己,当即提高了嗓音:“小路啊,正好我家老太爷过寿 ,他老人家就喜欢养些鸟儿啊,花儿啊的,你这鸟水灵灵的,看着不错,你出个价吧,我要了。”
路遗瞥了对方一眼,怎么说呢,他见过脸皮厚的,这么厚的还是头一回见。
“不卖。”
李氏撩了下头发,更显脸长眼尖,拦在门口道:“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一千,可不少了!”
路遗觉着再不走怀里的祖宗估计就要按不住了,他垂眸瞥了李氏一眼,而后露出个笑容来:“好啊,一百万。”
李氏闻言顿时瞪大了眼:“这破鸟,一百万?!”
路遗依旧笑意盈盈的:“是啊,你也知道,我不差钱。”
李氏面容扭曲,死死盯着路遗怀里的金曜,半晌冷笑几声:“不就一破鸟,谁稀罕。”
路遗安抚般摸了摸金曜的脑袋,抬脚走了出去。
李氏怨毒地瞪着路遗的背影,眸子逐渐阴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