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叫勒塞,自称是谷宁的子民,他有一句口头禅,不厌其烦地讲,翻来覆去地讲。
他说他生在谷宁长在古宁,并且未来也会死在谷宁。
林可不评价他奇妙的执念,把包往桌子上一搁,熟练地从勒塞跷着脚的桌子下面掏出一叠放旧的纸。
“谢了,再见。”她手一挥,不等勒塞说话,钻进书架中间遨游去了。
勒塞脸上盖一条黑布,躺椅子上,把脚一搭,整日在阳光下打盹。他守着的图书馆只会开到下午四点。等到太阳要落山,他也就准备收工了。
来图书馆不用缴费,林可不知道这人的钱从哪里来。
谷宁没什么镇长、政府,也没听大家说这里归谁管。
林可不管谁来给勒塞发工资,她本分做自己的事。要是有一天图书馆改变营业模式了,她再另寻他法。
她今天打算继续看上周没读完的《人类魔法史》。
这本红色封皮的大部头书混在一堆散装报纸新闻中间,被里里外外的纸张裹得紧。林可第一次找到它的时候,书虫把周围的废报纸咬烂了大半,但这本《人类魔法史》竟然半点儿没受破坏。
经过为时两周的学习,林可现在已经很了解这个世界了。
——当然是她自以为的。
这个世界的人类从一开始就掌握了魔法。
在《人类魔法史》中,第一部分就叙述了魔法的来源,某个名为“神”的存在。
他们崇尚鹰,人类意识中创世神祇形象最接近的也是“鹰”。
鹰是神祇的兵将,翱翔于黑暗高空的巨鹰发出长啼,天地撼动,万物生灭。
林可看完第一章,只觉得两眼都在旋转,什么“祂从混沌中睁开眼,万千眼睛吞吐光线,昼夜交替”,“祂伸出爪,时空被撕裂,原初大地绽放在脚下”。
那段描述开头是这样的:
【原初,世界混沌未开,神祇从深潭中诞生,祂穿过尖刺一般的高山,游过如岩浆一般沸腾的海,最终到达世界的中心。神生来有万千翼,身后长着粗壮巨尾,祂用羽翼荡平世界,用长尾圈出日月,祂用万千只手捏出第一座城,在空中撒下种子。】
创世史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人族历史,小节名叫“人族三百年”。编者洋洋洒洒叙述了持续数千年的战争。
魔族种类多,天族能力强,而身体能力一般的人类在这场混乱斗争中躲躲藏藏,直到最后三百年才凭借机械和魔法占据一席之地。
篇章最后,编者写道:
【为神祇开辟战场的魔族困于深海。
祂忠臣的使徒躲藏进树岛。
人类在荒芜一片的大地,凭借仅剩的子孙,重建起一个王国。
……
人族拥有最伟大的技术,最坚韧的灵魂,最宽广的土地。
这就是脱离神祇后,人类与世界的抗争三百年。】
读到这里,林可觉得有些眼熟。
她想,这个设定自己是不是在哪里看到过?
种族大战,三大派系,其中两族都是背景板。
脱离神祇的人类……
林可觉得有些荒谬了,她有点起鸡皮疙瘩,汗流浃背了。
她难道不是普普通通、随随便便穿越进一个世界的吗?!
林可开始搜索自己贫瘠的记忆,她捕捉到某个字符,“啪”的一声,她合上书,扒拉封壳,找到扉页编者栏。
众多花体名字中,一个缩写狠狠冲击到她。
【N.R.Felria】
Felria……
人类的顶级天才,历史上第一位毕业即巅峰,24岁走上最高祭坛,接过“教宗”一职的大Boss。
最高神官菲力亚。
林可轻轻地碎了。
她失魂落魄,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具尸体。
“怎么会是这个世界啊……”林可慢慢躺下。
倒不是说《翼族公主》不好,只是这里的土著太可怕了。
《翼族公主》的世界和其他西幻世界不一样,这里的人对神迹崇拜到了癫狂的地步,人类的王国有国王作为统治者,但是神官的权利却比王室大得多。
只有神职者能够正当使用魔法,非神职法师如需施法实践,还得提前向教会打报告。王国中到处都是神庙,到处都是信徒。
等级最低的神侍什么都不做也能领取俸禄,而且金额不小。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背叛了神祇就没有生存权的社会。
在小说中,主角格莉尼丝所在的翼族是普通西幻文中常有的“天使”。
一开始天族是三个种族中与神最亲近的,他们自诩为神明的侍从,历代神官当然也从天族中挑选晋升。
直到天族的老祖宗,天族的最后一任最高神官因斐特反叛。
他私藏神谕,篡改神的旨意,神祇震怒,从此整个天族被降级,变为“有翼族”。
天族一开始生活在神的身边,后来在最接近天空的岛屿中重新建起自己的家园,那里就是树岛。
翼族住在天上,人类住在地上,魔族通篇没有提到,林可原本以为他们是和人类共用一片居住地,但是先前听艾秋南的意思,好像魔族也有自己的族地。
林可心情复杂。
她原本想着,如果在谷宁找不到回去的办法,她可能得去更大的都市,去拜托更多大佬,或许还得另辟蹊径,才能找到回家的路。
但如果……这里是《翼族公主》的世界,那有可能查到时空魔法的只会在一个地方——
人类王都神圣学院藏书室,也就是女主角格莉尼丝就读的那所学校。它的藏书室是大陆最顶级、最大的,无出其右。
而且,据她回忆到的部分来看,时空魔法是等级很高,几乎只有最高神官可以查看。
林可心情复杂,她有点高兴,有点兴奋。
一是因为虽然目标远大,道路困难,但总算有方法了。
第二则是,她想起了格莉尼丝。
这可是格莉尼丝所在的世界。
格莉尼丝·艾瑞奥,翼族的公主,她是林可最喜欢的小说主角,内心坚定,意志强大,战斗力爆表。
而且非常漂亮。
飞飞球的小说插画中有一张就是格莉尼丝的入学证件照,虽然只有黑白色的,但林可还是能看出来格莉尼丝的样子。
她在脑中想象了很多次格莉尼斯的模样。
银白色的长发,脸颊边留一小撮,软软拱起,发丝和耳翅混在一起,洁白透明,干净得像是神明的宝石。
翼族耳翅大多都纯白无垢,格莉尼丝的也一样。
幼年翼族的羽毛还会带点灰色,等到成年后这些羽毛褪去,就变得纯白。
林可放任自己去想象格莉尼丝的模样。
她的眼睛是花蕊的淡金色,在白到透明的睫毛下,会带有令人屏息的神性。
格莉尼丝的身体永远都是暖和的,在严冬腰部的翅膀会把身体包裹一部分,所以她喜欢宽大的袍子,就像魔族习惯把自己的脚部藏起来一样,翼族不会在外面展开自己的翅膀。
她的翅膀很漂亮。
翼族的翅膀是最重要的器官,不仅是武器,也是求偶的重要工具。
格莉尼丝的翅膀是翼族帝王,也就是她的母亲,艾尔德丽之后最大、最漂亮的。
按照人类的话来说,格莉尼丝是获得了整个族群的“优先择偶权”。
可恶。
一小张的插画根本不够。
最绝望的是,飞飞球这家伙约的大部分稿件都是场景和战斗场面!把首都的地图画得清清楚楚,但格莉尼丝的美貌只有少少的一张!
她现在只能想象,脑子里全是格莉尼丝的那张证件照。
林可觉得自己的脑袋已经坏了,她的想法又多又杂,一会儿是回家,一会儿是去首都。
最后又回到格莉尼丝身上。
她好像、可能、可以,见到格莉尼丝了。
林可呼了口气。
她发现自己的体温好像在升高。
太糟了。
怎么想都不够。
林可馋得要哭出来。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飞飞球还我血汗钱!
……
疯够了。
林可给脑子降温,收拾准备回到木屋里。
这天是她的休息日,一周有一天时间不用巡山,如果后来熟悉了,时间还可以在拉长一点,比如上一休一。到那时候日子就轻松得多了。
只是现在林可还不是很熟悉山路,她想要快点把路记熟,顺便多看点周围的植物。
回去的路上她又碰到了艾秋南。
艾秋南很高兴地和她打招呼,让她留下吃饭。
林可刚想拒绝,艾秋南却说,旦特的后辈正在赶来谷宁镇的路上。
“后辈?”
艾秋南不甚在意道:“对,他老了,记不清回族地的路,没有引荐标都进不去遗迹海,所以给儿子寄了一封信,那边说会叫重孙……还是什么?过来谷宁镇接他回去。”
林可:“……重孙?”
“魔族命长嘛,一般两百多岁就会生孩子了,旦特这家伙年轻的时候风流着呢,你可别看他现在这一副糟老头儿的样子。”艾秋南笑道,“到时候他的后辈过来,指不定还要喊你师祖呢。”
林可:“这可就算了吧。”
她一个二十出头的人类黄毛丫头,哪敢应啊。
她还在细想这件事,没注意到艾秋南已经拉着她坐在了自家的餐桌上。
吃饭,听艾秋南聊旦特的风流往事,被艾秋南送到家门口。
快快乐乐地挥别艾秋南,进屋换完衣服……
林可突然惊醒。
不是、等一下,好丝滑的一套连招啊!
林可扼腕,开始反省。
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怎么就那么喜欢听八卦!
怎么被艾秋南控得死死的!
艾秋南,恐怖如斯。
……
林可安安稳稳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一三五去巡山,二四六泡图书馆,剩下的那天帮艾秋南整理货架,陪她杀猎到的动物。
谷宁镇是有肉铺的,但是那儿的老板一副凶样,时间久了林可也不喜欢往那边走。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她现在每天都在接受艾秋南的投喂,买了食材也没有地方放。
艾秋南的手艺很好,做的东西虽然都很朴素,但是没有奇怪的味道。
据她所说,那家肉铺的老板喜欢玩弄猎物,死在他手上的猎物太多了,他才拿一部分摆出来。
卖不卖那些肉对他影响不大。因为对他而言,店铺只是一个展示点,里面用来存放他勇猛残暴的徽章。
“他猎杀的动物大部分都不好吃,”艾秋南神色平静,“为了杀而杀,为了见血开刃,很多魔族都有这劣习。”
林可不敢接话,只好静静地听。
艾秋南熟练地给牛放血,她养了两三头在自家后面,两头小牛犊被带到另外一个圈里关起来,如果肉吃完了,她还会再去牵一头回来。
艾秋南说,以前谷宁没有圈养畜牲的,魔族嗜血,又爱虐杀,大多数都喜欢生肉。
但其中也有接受不了血腥味的种族。
“我丈夫是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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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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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