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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求生之荣耀之巅 第一百五十三章 打

作者:鹤流云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1-02-21 22:18:45 来源:转码展示1

游戏里,在杨鹤云一喷击杀两人时。

正在r城车库那里,也就是靠近学校位置的林熙听到枪声和刷出的id,忍不住看向学校的方向。

确认了之后,他嘴角微扬,看向了对面的另一支队伍。

……

申城体育馆,电竞解说台上。

本来还在和苏宸柔闲扯的谢盛辉,看到画面转变后,忍不住笑道:“可以啊,厦大似乎是要对和他们同样跳道r城的岭大电竞一队发起进攻了,看样子好像是他们队长uranus领头啊。”

“嗯哼?岭大电竞一队的实力还是可以的,听说在岭南拿过冠军。咳咳,毕竟我也是住在鹭岛的,稍微关注一下没什么吧?”

“所以既然对手不是弱队,这位厦大的队长还是要带领队员上去强攻吗?”

“没错!uranus似乎的确要带着他们队伍过马路强攻,虽然他们还都在房顶,但进攻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了。”

“不过岭南电竞一队似乎也察觉到了,或许也是有些谨慎,他们有留下人在关注着厦大一队的动向,好的,他们准确的察觉到了。”

而大屏幕上的比赛中,随着谢盛辉的解说。

大家都见到林熙在确认对方发现他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铺烟而上,直接冲了上去。

咳咳,其实更确切的说,是林熙一个人冲了上去。

他身后的队友,因为知道被对方发现,犹豫了一会,就见到林熙还没下命令,自己一个人冲了上去!

“队长,等等我们啊,别一个人上!就算杨神击杀了两人,队长你也没必要就想要打一整队啊!”

林熙队伍里的侦察位忍不住开口道

“对啊,小陈说得没错,对面都知道我们要打他们了,不如我们好好商议一下?”

“对的对待,林哥,你可千万别冲动,我们还是好好商议一下吧。”

就在三人还想着劝说的时候,林熙撇了撇嘴,道:“要是不跟上来,就好好架枪,现在就杨鹤云和我们有淘汰,当然不能让他们跟上来,毕竟我们才杀了三个,车还被人家开跑了。”

他队内的三人听到林熙的话,都有些无奈,这是什么说法,车被开走还不是您在调戏人,不然早就把对方给灭队了,哪还有现在这事情啊。

他们三人是在默默的想,所以林熙自然是听不道,所以他如常的抱着akm,往对面冲去。

因为s686毕竟需要近战,而且只能打两个人,所以冲锋的时候自然是有些不太合适的,所以他此刻拿的的akm。

而林熙在冲上去的时候,也想着如何击杀对面的人,不过显然,他现在单纯的是靠着自己的实力,还没有想到要如何,或者说想到自己要用什么样的战术。

不得不说,此刻他的决定,有一些草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是争强好胜?或许是单纯的想赢过杨鹤云。

然后就不去管,万一他输了的话,他们队伍会变成什么样子,真的是有些过去与冲动了。

不过可能是他的技术过于优秀,所以他的队友和观众们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不过在职业的眼里,他这样是很不负责的,毕竟她是队长,要承担整个队伍的成败。

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比试,就将整个队伍放在赌的环境中,这样队伍出事的话,很容易就散掉,所以很多之职业队伍的领队,在见到林熙的行为后,都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个人不适合他的队伍。

只是观众们到现在还没觉得有这样的疑问,因为林熙此刻真的是太厉害了,冲上去后,一瞬间就解决了那个观察他们动向的人。

不过接下来,林熙就要解决三人了,很快,林熙便冲到了这另外一个落单的选手那里,一声s686响起后,这人也被林熙解决了。

紧接着,林熙趁热打铁,他的队友都还没过来,他已经开始找到下一个地方了,很快,两声霰弹枪的枪声响起,最后两个人也被解决。

整个过程看起来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真的是太容易了,而林熙的队友,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过来准备舔包。

不得不说,林熙是真的很强,这样一次操作,真的让人看傻了,毕竟没几个人看得出来,林熙的行动是在赌博。

因为在大家看来,林熙的行动充满了自信的感觉,没有任何勉强的意味,所以,观众门都觉得林熙本该如此。

不过等到被这个队伍被灭掉的时候,他们才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

“啊啊啊,一开局就能看到两位大神的发挥,我真的太幸运了。”

“谁说不是呢,你看看杨神和林神,简直是拿生命在耍帅啊!”

“不过还挺有意思的,我倒是很想看他们这样子继续。”

……

小剧场:从前有个人,名叫杨鹤云,他出生的时候,爷爷梦见了falcon。这就是他名字的来历。在自己的工作和学习领域,他非常出类拔萃。

此外,他还是一位武功盖世的高人,最善于用盾。仅有武功是不够的,他还很重感情。他有一个情人,名叫陆璃。

杨鹤云是在深秋一个下着大雨的夜间在一片庄稼地里遇见她的,当时她正探亲。她穿着一件暗绿色旗装,她的美,既能让人变得聪明,又能使人变得愚蠢。她漂亮的鼻子,让他觉得既熟悉,又陌生。他觉得自己的灵魂都整个被洗净了。

陆璃是他永远无法走出的命运。然而,他的孪生姊妹却非常嫉妒她,总想杀死她。在给他的哥哥举行成人仪式后一天夜晚,来了几个牧民,他们说他们来自四千里外的雪比芝城堡,听到大名,来这里求亲。

他是个豪爽的人,就照顾客人好吃好喝。没想到,很快就出事了。

第四天,义父来给他报告了一个消息,对他说:你最珍贵的陆璃不见了!他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很快又有人消息传来,那些客人也悄悄走了。一定和他们有关!一定要把那些客人追上!他下定了决心。他忽然想起去见一个人,听取他的看法。

他于是接来那位见多识广的爷爷,后者卖给他一个m24,告诉他:把你的旅途交给它吧,这是多年前我自己买的,它能使敌人失去记忆。

好好使用,它会帮助你!还教给他一项技能,并告诉他,这个技能每用一次,你父亲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年!

夜里,他挑了几个人,陪他同去:一个大学生,此人非常义气,爱交朋友,喜欢给人帮忙,最善于用锤;一个铁匠,此人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最善于用齐眉棍;还有一个美容师,此人是一个喜欢折腾的人,善于用锏;为了路上快,他还专门带上falcon,这是他最心爱的宠物,它非常忠诚,一直跟着他们。

一路上他们打打杀杀。起初,他们在一个山顶上,遇到了洪水,被抓俘虏,要不是一个大学生救了他们,肯定都死了。

后者送给他们一个能使敌人发狂的印章,嘱咐他们关键时刻再用,否则他的母亲就会马上死去。他们继续赶路,又来到了一个城邦,这里住着两个好色的野兽,经过一番恶斗,他们胜利了。他们又来到一个废墟里,这时他的falcon失踪了,他们想尽办法,总算没有失去他。

他们继续行进,又来到了一个城市,这里的领袖特别热情,差点把他们集体招亲。关键时刻,当地发生了洪水,他们趁机逃脱。脱身后,他们继续行进,又来到了一个联邦,这里的领袖特别狡猾,偷走了他们的falcon。

虽然损失惨重,他们还要继续赶路,终于来到了一个联盟,这里有一个首相,听说他们的遭遇后热心帮忙,回去帮他们把丢失的东西换了回来。

他们继续行进,终于抵达一个田野上,这里有一个刽子手,想要夺取他们的falcon,他们不给,后来对方智取,想出一个损招,他们的m24丢了,人也被抓住了。

敌人把他们关到一个轮船里,想要把他们吓死,最关键的时刻,他们发现这不是真的,他们是在写小说呢。

剧情继续推进,五个月后,他们一行来到了一个山脚下,这里有一个走私犯,是他以前的情敌,向他们挑战,并打败了他们,把他们抓了起来,变成了猴子,幸亏这时候他们想起了用出发时带的那个m24。

他们才算恢复人身。他们继续前进,终于抵达一个城堡,这里住着一个杂技演员,那些人想要强留他们在此入伙,遭到拒绝,他们卑鄙地使用了咒语,他们经过一番苦战,由于对方来得突然,他们出师不利,他们差点他们差点当了继承人。

紧要关头,对方的儿子认出了他,原来后者是他的教父,他们这才获救。他们的脚步更加坚实。

他们继续赶路,又来到了一个城堡,他们来的时候,正看到人们在举行一个仪式,他们正要把一个人砸死。真是野蛮之极!

他们决定帮助那个人。虽然好事多磨,最后他们还是胜利了。他把那个人解开,这才发现,这正是他们要找的客人!他说,我好好对你,你为什么要恩将仇报?对方说,我也有我的难处。

算了,我知道陆璃在哪里,我告诉你吧。她还在前方一千里之外。什么也挡不住杨鹤云的意志。他想当机立断追了过去,却突然发现身上的钱全花光了,只好去勒索一个天文学家,颇费周折,才搞了一笔钱。

两个月后,一个温暖的黄昏,他在一个铁皮房里找到被魔法控制的她。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自己要抓狂了,他泪流满面。猛地,他想起来,这一切,都是林熙造成的。

他找到躲在打谷场上的林熙,冲了过去。林熙也早有防备,挥着铜棍冲向杨鹤云。

很明显的它的目的,就是袭击杨鹤云的眉心。杨鹤云急忙一闪,然后又挥着兵器轻轻一晃,但他闪了,看来杨鹤云低估了它。

杨鹤云抖擞精神,用自己的兵器一戳,他不紧不慢,用兵器使劲一扎,二人杀得棋逢它。战斗持续了十几分钟。

这时杨鹤云觉得体力不支,于是卖了个破绽,林熙大叫着扑了过来,他过来的时候,杨鹤云猛地跳了起来,只听扑的一声,有人死了。

倒下的是林熙的随从,狡猾的林熙跑了。杨鹤云也累得昏了过去,重新获得自由的陆璃把他救活了。

杨鹤云带着陆璃返回久违的故乡。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一年后,终于回到祖国,刚进城门,却遭到了一支军队的攻击,险些丧命。

事情竟然会这样,这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他们一面反攻,一面打听谁是其后主谋。原来是他的哥哥想侵吞他的财产,不让他们进城。

由于众寡悬殊,陆璃死了,falcon死了,同伴们也先后牺牲了,惟一幸存的杨鹤云也被抓了俘虏,最后,差点在一个剧场里被掐死。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他忽然想起,路上别人还送给他们一个宝贝呢。虽说用的时候会有危险,然而现在似乎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主意既定,他赶紧找到那个宝贝,刚想用,却猛地发现,他已经返回一部电视剧中一个山寨里看电视呢。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有一张画,画上是林熙,生活依然是那样真实。

这就是他名字的来历。在自己的工作和学习领域,无人能出其右。其实,他还是一位功夫超群的武术大师,最擅长的兵器是用杖。

仅有武功是不够的,他还很重感情。他有一个情人,名叫陆璃。杨鹤云是在阴历九月一个下雨的下午在一个医院里第一次邂逅她的,当时她正打球。

她穿着一件柠檬绸色布拉吉,标致极了。

她可爱的鞋子,让他觉得异样。他觉得自己就像闻到了肉味儿的狗,精神大振。陆璃是他最爱的人。

然而,他的外公非常讨厌她,总想另外找个人,让她赶快结婚,以便让他们分开。

在给他的学生举行订婚仪式这一天夜晚,来了几个农民,他们说他们来自七万里外的克姆梵部落,遇到困难,来这里求救。

此地民风纯朴,就照顾客人好吃好喝。没想到,祸根从此埋下了。当天夜里,异父妹妹来给他报告了一个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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