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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重生日常 第14章 第 14 章

作者:春风华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23 20:32:33 来源:文学城

余晚决定相信李嘉瑜的话。

李嘉瑜说,最近崔余总是早上出门,很晚回来。神神秘秘的。肯定是交了男朋友,否则也不会夜不归宿。

她这么做,应该是因为全家去参加庆祝活动而没有告诉她。她生气了,就连夜收拾了东西,去找了男朋友。

余晚思考了许久,虽然她没有在崔余身上找到她交男朋友的蛛丝马迹,但是这些日子,崔余的确是奇奇怪怪的。余晚有次询问她,她也是说是见朋友去了。

这个朋友是不是就是男朋友?

可是崔余就要走了,竟然夜不归宿和男朋友在一起,这种事余晚虽然能看得开,崔余也是成年人了,可是余晚依然不想发生,她不想崔余重蹈自己的覆辙,年纪轻轻就生下孩子,在自己还不能负下责任的时候。

那样不仅害了孩子,也毁了自己的一生。

余晚坐在沙发上,听着李嘉瑜一边吃蛋糕一边给她分析崔余究竟是不是和男盆友在一起,又是举例又是论证的,最后给出一个结论,一定是这样的,而且崔余这几天估计都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余晚看向李嘉瑜,“你怎么知道你姐这几天都不会回来?”

“她把东西都拿走了啊。”李嘉瑜说,“她把她的命根子相机都带走了,妈,你信不信,她肯定会直接上飞机出国,不会再回来的。”

余晚皱着眉,想了一会儿,又看向李嘉致:“嘉致,你和我说实话,你们没和姐姐发生什么冲突吧。是不是嘉瑜她……”

李嘉致连忙道:“不是,妈妈,我和嘉瑜都是今天起来之后才知道崔余姐姐不在的。后来张妈去敲门,敲了好久没有人应,嘉瑜才开门进去看了看。”

余晚点点头,眉头紧皱。

她显然不想相信崔余有了男朋友,并为了逃避这个家,去男朋友那里躲着。但是除了这个解释,余晚更接受不了其他的说法。

她当然也想过清城,甚至在知道崔余不在家,打包行李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崔余回清城了。

可是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就被余晚掐灭在心里,毕竟崔余这么多年没有回过清城,也没有提过清城,她甚至为了不住在家里而准备去国外找亲生父亲,也没有提过一次要回清城。

余晚相信崔见阳那边,是因为完美执行了她的要求,才彻底和崔余断了联系。

这么多年没有接触过一次,余晚不相信崔余会打包行李去清城。

余晚看看时间,阻止李嘉瑜继续吃下去。

上了高中后,李嘉瑜明显长胖了很多。她越来越像李文翰,个子不高,身体逐渐却越来越宽。

“你别吃了,”余晚道,“都几点了,马上要睡觉,你吃这么多,不怕胖?”

李嘉瑜翻了个白眼,往嘴里扒拉了最后一大口,才放下勺子。

“洗漱完就睡觉吧。”余晚对双胞胎说,“下周你们崔余姐姐就出国了,也从下周开始,家教会来给你们上课。马上就高三了,不能松懈。”

“妈,现在是暑假!我们才刚刚放假,为什么要上课?”李嘉瑜叫起来。

“我再说一遍,马上高三了,不能松懈。这个时候你还要什么暑假?暑假不是给你们高三生准备的。”余晚道。

“我不管,我不上。”李嘉瑜咬着下唇喊。

“你如果像你姐姐,成绩那么好,没有人会逼着你假期补课!你看她,什么时候需要请过家教?高三那年转过来,她都能门门第一。”

李嘉瑜下唇咬的更重了,死死盯着余晚,眼睛里全是愤恨的光。

她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你看你姐姐,她最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她妈整天拿她和崔余比较。

她和崔余有什么可比的,她是这个家的小公主,是这个家唯一的女儿,崔余只是一个野种,是一个连亲生爸爸都没见过的野种。

对了,现在她又谈了男朋友,不自爱,送去和人同居了!

李嘉瑜想到这里,破口而出:“她有什么!还没结婚就去男朋友家住,不要脸!你还拿我和她比,那我也去交男朋友,我也要夜不归宿!”

李嘉瑜说完就冲上二楼,留下余晚坐在沙发上,不可思议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想骂人,却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

林听从电子厂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多了。

他骑着自行车,和王兵分别后,才往家里走。

看一眼时间,还早,正是吃晚饭的档口,他不想回家,不想见到他爸和他妈,便骑着车一转弯,去了农业街。

农业街是清城有名的一条美食街,这里一到了晚上就灯火通明的,从街头到街尾,可劲儿吃吧,真真都要扶着墙出来。

林听最喜欢里面的一家灌汤包,这小县城里没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都是经历家家户户严选后的,美味又顶饱。

林听又是一个碳水达人,什么饺子包子馅饼烧饼面条,就没有他不喜欢的,别说中午刚吃了蒸饺,晚上他可以继续吃一顿,不过今天晚上改吃灌汤包了,店名就很霸气,清城第一家灌汤包。

这店是不是第一家,谁也没办法考古弄清楚,但是味道的确是一顶一的呱呱叫。

林听把自行车放好,见屋里已经坐满了,便站在店门口喊了一声老板。

老板认得林听,笑着招呼他,“怎么,一个人来的?”

“嗯。”林听点头。

“还是老样子?”

“对。”

里面帮忙的伙计也看见了林听,二话不说就从店里搬出了一张四方桌,支在了店门口。

林听坐在小马扎上,不一会儿,凉菜就先上了。

照列拍黄瓜和花生米拼成一盘,两笼灌汤包也端了出来,还有一碟醋,上面点着几滴辣椒油。

林听每次来都是这些,伙计和老板都记得清楚。

慢悠悠吃着包子,灌汤包刚出锅,热腾腾地烫嘴,林听用筷子提着,咬开一个小口,里面便是热气涌出。

老板出来闲聊:“才下班啊?”

“是,这几天有点忙。”林听说。

“可不是,你们不是这几天忙,你们是天天忙。”老板笑嘻嘻地,“这工作不好干啊。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事都找你们。”

林听笑了,“都是我们分内的。”

“就那老太太。”老板说着,挑了一下眉,意思是大家都懂,就那位,“今天还来买包子了,带着她家那狗,非要买一个包子,你说我这都是一笼一笼的,怎么卖给她一个包子啊。这不就是找事嘛。”

林听闻言,把包子塞嘴里,问:“然后呢?”

“她不愿意啊,就闹了起来,在我这门口堵着,非要买一个包子。我说我这是灌汤包,小的很,一个吃不饱,而且我们都是一笼起卖,卖你一个,剩下的不够了。”老板无奈说:“可是人家不听啊,就要买一个,当时店里人多,她堵着门,闹了半天,我也是没办法。但是我没给你们打电话啊,这点小事,不能再让你们跑一趟了,这大热天的。”

林听微微点头,“最后也没卖?”

“卖什么啊,一个包子没办法卖,我让她买一笼,真不行就买半笼,她不愿意,说她家狗就只能吃一个。你看吧,林警官,她就是来找事的,买一个包子给狗吃!”

林听示意他继续说下去,老板一摊手,“我可不能卖给她,开了这个先河,她每天都来买一个怎么办!当时大家嫌她吵,有家在里面吃饭的,说包子吃不完,给了她一个喂狗,这才算完了。”

老板继续摇头:“你说这老太,是不是没事找事,一天天地,不是打电话让你们帮她找丢的狗,就是出来在我们这条街上溜达,逮着什么都要买一个。赶明儿,她肯定要买一粒芝麻,一粒米了!”

老板还没抱怨完,店里有人叫他,他十分不情愿地进去招呼了。

林听继续吃他的包子,一顿饭吃完,看看时间,家里的晚饭也应该结束了。

找老板付了钱,又打包了一份灌汤包。

推上自行车要走的时候,迎面走来一男一女。

男人年龄稍大,走路不太方便,女孩则挽着男人的手臂,一边走一边说着什么,又兴奋又开心。

自林听身边经过,林听听到她叫男人爸爸。

在清城,很少能见到挽着爸爸手臂走路的。

这里的人都不善表达,尤其是父母与子女。

至少在林听家,是这样的。

林听不免多看了女孩几眼,又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

骑上车,林听就往家走,可没骑多远,他停下车,提着那份灌汤包,走到一家人门口,把包子挂在了门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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