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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七零奋斗史 第19章 第 19 章

作者:陆女公子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1-02-27 19:20:25 来源:文学城

这时候,于抗美和范丹丹也跑了过来。

于抗美见面就问,“陆绎,你真行啊,刚来就这么刚,不怕有人给你穿小鞋啊!”

这个时代女人的热情,让陆绎吃不消,和女人如此谈话,他还真是没经历过,如果是男人,怎么说都可以,可是女人就不一样了,她们娇弱的不能自理,话说重了,会哭哭啼啼,说轻了,又显的轻浮,当真是多说多错!

余得勇及时解了围:“你们怎么也过来了?”

于抗美说:“都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了,当然要过来了!”

看着她们两个,陆绎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儿,在牛天生到来之前,他明明听到了赵若涵的声音,也许别人听不出来,但是他敢肯定,那绝对是赵若涵,以他这个未婚妻对自己的关心程度来看,她没理由不来围观,可是刚才她明明不在。

生怕自己漏掉重要的细节,陆绎又回想了一遍,当时她确实不在,总不至于提前回去了吧。

陆绎问:“你们有谁看到赵若涵了吗?”

所有人都摇了摇头。

朱建华说:“天黑那会她好像就跟在咱们后面捡麦穗来着,再后来就记不清了,你找她干嘛,说不定早回去了呢,她要回去做晚饭啊!”

袁喜兵想了想,说:“我记得队长就是赵若涵喊来的,起冲突那会她在呢,后来就没看到了! 兴许是回去了呢!”

赵若涵应该还在地里,陆绎敢肯定。

他们接着往前走了几步。

陆绎突然插了插裤兜,说:“我手套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要回去找一下!”

余得勇自告奋勇,“陆绎,你等下,我去找队长借下手电筒!”

牛天生就在他们前面一点,余得勇很快就拿着手电筒回来了。

陆绎接过手电筒,对其他人说:“你们先回去吧,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朱建华:“那我们先回去了!”

陆绎点点头!

并不是说陆绎有多关心赵若涵,但是,要是因为他而害赵若涵出了什么意外就不太好了。

......

人一个个的都离开了,赵若涵就这样被人遗忘了,没有一个人记得她的存在。

不过,赵若涵也都习惯了,今天妹妹和陆煊回去的早,饭可能也做好了,估计等吃饭的时候,也不会有人想起来她。

她脚很疼,麦茬扎的太深了,一开始是专心的疼,现在又开始发痒了,千万别感染了就好!

回去让家里人知道了,少不了又是一顿骂,骂她走路不小心!骂她又扎破了鞋底。

她脚上这双鞋都穿了两年了,因为她个子在长,脚也在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感觉到挤脚了,可是没有办法,家里既没有钱去买布料,她妈也没有时间帮她做鞋。

她脚上的鞋是农村人普遍穿的千层底,鞋底子是用刷了浆糊的破布晒干后一层一层叠起来的,差不多有一指厚,然后再一针针的纳起来,一双鞋底子纳好最快也要三四天。

在平常,天不亮就起床,天黑才到家,因为没有钱买煤油,晚上舍不得点灯,妇女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做靴做鞋,只有进入了寒冬,地里的活全忙完了,她们才有时间。

一家老小,多的十几口,少的5、6口,就算是一人一双单鞋、一双棉靴,那也要十几双呢。这时候各家各户的门板就派上用场了,上面贴满了刷了浆糊的布料,因为做鞋底子的布料都是些烂的不能再穿的衣服上截下来的,所以颜色都是五花八门的。

鞋底子可以用破布,但是鞋面布就不行了,总不能做双新鞋,上面还带着补丁吧。鞋棉布一般都是用的新料子,或者是破裤子膝盖以下的料子(膝盖以上和屁股上磨损严重不结实)。

晴天还好,这种鞋子穿着舒适透气,可是一旦阴天下雨就难受了,鞋被雨水长时间浸泡之后,脚就泡的像发面馒头,又肿又疼,只是脚肿也就算了,因为鞋底子厚,很难彻底的晒干,里面就容易霉烂,慢慢的就变的不结实。

这不,今天赵若涵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双鞋算是彻底的报废了,回去要怎么给妈说呢,又让妈操心作难了。

一是脚疼的厉害,一是心疼鞋子,就这样赵若涵一瘸一拐,走的磨磨蹭蹭,比蜗牛也快不了多了。

前面有道手电筒的光,一晃一晃的,四处照,而且越来越近。

赵若涵想,这应该是队长害怕有人留下来偷小麦吧,所以检查检查。

脚步声越来越近,也越来也清晰!

很快,手电筒的光直接照到她的脸上,晃的她睁不开眼,而且持续了几秒,还没有移开的打算。

队长不会把她当做小偷了吧,赵若涵喊了声:“队长!”

还真让陆绎猜到了,赵若涵还真的落在了后面,而且看上去还不太好。

“是我!”

原来是陆绎!!!

赵若涵的心砰砰直跳,陆绎不会是特地来寻她的吧,可能是在路上迟迟没有看见她,意识到她受伤了,心里放心不下,特意找人借了手电筒折回来找她!

想到这赵若涵的心跳更快了,说话时声音都是颤抖的,“陆绎!”

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而且是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

陆绎接下来的话让赵若涵从云巅之上深深的跌倒了泥坑了,还狼狈的沾了一身泥。

“我手套掉了,我来找手套,你怎么还没有回去!”

赵若涵感觉到双颊滚烫,不知道红成了什么样子,也是,她刚才怎么会那样想呢?真是鬼迷心窍了,好在是晚上,陆绎看不到她的表情,不然还不尴尬死。

没有了期许,声音也恢复了正常,“没什么,就是脚被麦茬扎了一下,有点疼!”

陆绎往前走了几步,移开了手电筒,借着余光看了眼赵若涵的脚,也就看到了她脚上的鞋,不过他很快就把目光移开了,问:“还能走吗”

赵若涵点点头。

陆绎:“那我先去找手套了!”

赵若涵:“你去吧!我自己可以走的!”

于是,在陆绎拿着手电筒走过去的时候,赵若涵也接着往前走,还尽可能表现的自然点,她真的不想在陆绎面前表现的更狼狈了!

不过这一切陆绎早就看到了,尽管他的两只手套还安安静静的躺在裤兜了,可是为了圆刚才撒的小谎,还是要装模做样的去找一番,不然装的痕迹岂不是太明显!

赵若涵才走了不到两分钟,就感觉到陆绎好像折了回来,这让她很着急,可是她又走不快,只能干着急,不大一会儿,就出了一身汗。

陆绎问:“脚疼的厉害!”

赵若涵摇摇头,“也不是很疼,就是有点痒!”

看来扎的停深的,如果处理不当,说不定会感染,那就严重了。

陆绎手在腰间摸了个空,才想起来,这又不是大明,哪还有什么金疮药!

“村里有没有大夫,还是去看一下的好!”

“没事的,休息一夜,明天就好了!”

不用说,陆绎也明白,不愿去看大夫,肯定是因为没钱,从小生活在世家大族之中,他很难理解底层人的生活。

从他记事起,他家里的姐姐妹妹,无论嫡庶,均是娇生惯养,房里除了乳母之外,还配了大大小小的丫鬟十余人,光丫鬟都分几等,那才是真真正正的娇客。

因为长辈都知道,一个女孩,也只有未出阁之前这十几年的好光景,等出了阁,在夫家就不像在娘家那般舒心自在,总是少不了这规矩、那规矩,尽是些数不尽的糟心事,自己家的女孩,当然要自己疼。

赵若涵看上去大概14、5岁,在大明也就是及笄之年,在京城,和她同龄之人都是跟在母亲身侧学习如何交际、如何掌家,好为出阁后主持中馈做准备。

而赵若涵呢,别说什么交际了,整个一面黄肌瘦,头发枯黄,小身板瘦的一阵风就能给吹走,甚至还不如他们家的烧火丫头脸上有肉。

更别说和他的妹妹们比了,没来由的让人有点心疼!

但是不得不承认,赵若涵有股鲜活的精气神,这是他们家烧火丫头所欠缺的,也是最难能可贵的!

……

也许是陆绎看出了赵若涵的窘迫,他快走了几步,走在了赵若涵的前面,这样赵若涵就不用担心她的不雅被陆绎看了去。

朦朦的月光下,两人一前一后,静谧无声。

一阵风吹来,吹的树叶哗哗作响。

“这村里有大夫吗?我手上的泡好像破了,疼的厉害!”

陆绎的话打破了宁静!

“有,我带你去,不过村里的医生之前就是个兽医,不光给人看,还给动物看,比不上你们城里的大医院!”

医生就是大夫,那医院就和药铺差不多吧,可是兽医给人看,这也太胡来吧,人跟畜牲能一样吗?

好在只是看个小伤口,敷点药就可以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他们锦衣卫外出办案时,受伤时有发生,也并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能及时找到大夫,更多的是,就地用火烧、用酒洗来处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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