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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撷芳 第4章 第 4 章

作者:希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5-08 08:55:50 来源:文学城

夏芙为何选择守寡,也与婆母好处有关,譬如这午后,婆母从不叫人伺候,陪着用过膳,便叫夏芙回房歇着,她小憩片刻,醒来便坐在窗下做丹寇。

夏芙的院子原有两个大丫鬟,四个小丫鬟并两个粗使婆子。

程明祐过世后,有人看出秋香苑没有前景,往大奶奶金氏陪房陈嬷嬷处塞了好处,另谋高就去了,现如今,只剩秋蕖一个大丫鬟,两个小丫鬟并灶上烧水的婆子。

后来此事被婆母四太太知晓,要拨些人手过来,夏芙没让,说是清净些好,四太太也就随她。

夏芙吩咐两个小丫鬟将两篮子花瓣过了水,分别装入小瓷罐中捣碎,再加少许明矾固色,搅拌均匀,便成了花泥。

闺中女儿自制胭脂水粉实属寻常,但夏芙的丹寇又与旁人不同,夏家祖上曾做药材生意,夏芙自小颇通药理,于这些水粉丹寇中添些药材,便有不同的功效。

她唤来秋蕖,“你去耳房的药柜里取些百合与薄荷来。”

百合有安神的功效,薄荷则能提神,合在花泥里涂在指甲,不经意间闻上一闻,叫人心旷神怡。

秋蕖伺候夏芙一年有余,识药已是家常便饭,很快熟门熟路取了来,帮着夏芙研成粉末,随后加入花泥里,不多时便做成两罐丹寇。

夏芙闻了闻香气,十分满意,起身净手更衣。

“秋蕖,将两罐丹寇装好,咱们去送人。”

秋蕖将瓷罐分别装入两个小香囊,问夏芙道,“您这是要送给谁?”

夏芙入了内室,换了身浅紫的长褙出来,这身浅紫是前年的旧料子,显老气,“想是下午申时了,大嫂此刻该在议事厅,咱们先送一罐给她。”

秋蕖跟着她出门,小声嘀咕道,“大奶奶待您又不好,您送她作甚?”

夏芙轻瞥了丫鬟一眼,“这话往后不许再说。”

她当然知晓金氏待她不好,只因那大爷程明泽有些偷看她,惹了金氏不快,连带她也没得金氏好脸色。

不过那是过去的事了,那时程明祐在世,府内常有家宴,抬头不见低头见,程明泽那双眼时不时往她身上觑,她自然也不高兴,私下回去便与程明祐提了一嘴,哪知程明祐对自己嫡亲的兄长深信不疑,只道兄长最是老实,怎么可能做觊觎弟媳之事,叫她别多想,后来夏芙便不提了,只小心避开程明泽便是。

反倒是婆母心如明镜,给她和程明祐换了个院子,往后她去上房请安,再也不必撞上大房的人,现如今,她借口寡居,不必现身家宴,压根没有机会见到程明泽。

金氏是四房的长媳,掌着府上中馈,得罪她于夏芙无任何益处,上善如水,她无摄人的本事,却有磨人的耐心,水滴石穿,金氏碍着脸面也不好为难于她。

柔弱的人自有柔弱的生存之道。

这就是夏芙的生存之道。

夏芙所料不错,伸手不打笑脸人,丹寇送过去时,金氏果然十分高兴,还转送了一两新茶给她。

“弟妹手艺不错,我闻着这丹寇还有一股百合香。”

“百合安眠,大嫂操持家务,我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这小处费功夫,叫大嫂安个好觉。”

十八岁的姑娘,笑吟吟立在斜阳里,即便穿着旧褙子,也是水灵灵的美人。

不怪男人爱瞧她。

金氏同情她,也忌惮她。

“往后有人怠慢弟妹,弟妹只管告诉我。”

夏芙摇着头,“院子里的人都是使唤惯了的,我用着放心,反倒是大嫂这边,有什么事只管去院里吩咐我,我如今守着寡,能不出门则不出门。”

这是变相告诉金氏,她不会往程明泽跟前凑。

事实上这一年来,夏芙深居简出,金氏都看在眼里。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她已经没了男人,自己再欺负她,当真是没了良心。

金氏难得红了眼眶,握了握她手腕,

“我心里有数。”

夏芙告辞金氏,又往隔壁六房去。

她与六房三奶奶孟氏交好,二人年纪相仿,又是同一年进的门,脾性相投。

孟氏待她便热情多了,高高兴兴拉着她进屋,又将丫鬟们都使出去,二人好说贴心话,“去年除夕你送了一罐给我,我用着十分好,后来你家明祐出事,我不敢再叨扰你,这一年来都去市面上买。”

“只是,外头买的哪有你做的好,颜色好看,味儿还好闻,今日可给我等着了。”孟氏欢天喜地,伸出一双粉嫩的手,非要夏芙当场帮她涂。

夏芙拿着勺子舀出一些,均匀地往她指甲抹去,笑着回,“你喜欢,下回我还给你做。”

孟氏心肠热道,不是占人便宜的性子,忙道,“咱们事先可得说好,我出银子,你不许推拒。”

夏芙白了她一眼,“我是挣你银子来的?”

孟氏看着她消瘦的面孔,心疼道,“芙儿,你如今没了男人,一切都得靠自己,能攒一些是一些。我好歹还有男人时不时往家里塞些体己,我不能占你便宜。”

孟氏的丈夫程明英与程明祐是同科进士,得蒙程明昱举荐,进了工部为七品主事,近来正在弘农隔壁郡县修缮河道,是以孟氏陪着他回了老宅。

夏芙笑笑道,“我一月有五两月银,无儿无女,够用得很。”

这也是她决意留在程家的原因之一,程家富贵,上至老爷太太,下至她们这些年轻媳妇,每月均有月例发放,逢年过节,甚至还有年例,四季衣裳八套,吃穿不愁,倘若有人克扣月例,便可去戒律院申告,戒律院八大执事能替他们做主。

这也是金氏过去即便看她不顺眼,却绝不敢克扣月银的缘故。

家主治家甚严,能让如她这般无依无靠的人过得安心。

外头均以嫁入程家为荣,她傻了才离开这个安乐窝。

当然,她也要经营自己的人脉,孟氏便是她的人脉。

孟氏的丈夫程明英,很得家主看重,前程似锦。

孟氏迟早能得诰命,有个诰命夫人做手帕交,也是一种体面。

这些在旁人看来的萤火之光,夏芙会尽力争取。

所以,她绝不会要孟氏的银子。

粉嫩的指甲很快涂上一层娇艳的丹寇,孟氏深深一吸,只觉神清气爽。

“芙儿,你手艺太好了!”

“不成,我不能白得你的东西。”

话落,夏芙便见她风一般地刮进内室,不多时取出一个盒子,递给她,

“呐,这是昨夜我夫君去见家主,禀报修堤一事,家主赏给他的一沓金粟笺,我匀些给你,这玩意儿外面可买不到,内外涂蜡,质地硬挺光滑,可历千年而不朽,我记得你爱写簪花小楷,你省着些用。”

夏芙稀罕地接了过来,打开锦盒便见里头搁着数张金色的纸笺,色泽沉郁而浓烈,恍若一滩金灿灿的凝脂,果真是罕见的宝贝。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受不起!即便拿了,也舍不得用!”

孟氏坐了下来,凑到她跟前,眼巴巴道,“我也舍不得用,也就家主那样矜贵的人儿才用得起,咱们用是暴殄天物。”

“神仙赏的东西都带着仙气,这些文雅的东西哪是咱们这些后宅妇人能用的,给了咱,咱总不能拿去换银子吧。”

“我昨夜还与我夫君说,若是下回家主再赏他些什么,叫他要些实用的,譬如银子哪,珍珠呀,这些我喜欢。”

夏芙捏了捏她的脸,“你就贫嘴吧。”

孟氏吐了吐舌。

“家主房里连个女人都没有,程家铺子里送来的那些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可不是蒙了尘,咱们家主夫人命薄,享不到这等泼天富贵。”

人与人的想法不能共通。

孟氏的吐槽与惋惜,夏芙体会不到。

在她看来,能安安稳稳吃个饱饭便已满足,那些所谓的富贵,于她而言是天边云,水中月。

她不会怨天尤人,也不会痴心妄想。

“你家三爷还不够能干的?假以时日做了堂官,你便是那人上人,想要什么没有?”

孟氏当然也很满足,她握住夏芙的手,“芙儿,咱们名为妯娌,实为姐妹,你放心,我在一日,你便有个伴,也有个靠。”

夏芙克制住泪意,笑着点了头。

可怜的小娘子,眸若朝露,便是腼腆起来,也是极美的。

时辰不早,夏芙告辞,孟氏留她用晚膳,夏芙推拒道,“我就不搅你们夫妻清净了。”

孟氏知道她避嫌,亲自送她出穿堂,“过几日我上街给你捎好吃的。”

“好嘞!”

两府比邻而居,只相隔一个小花园,夏芙踩着晚霞的金光回了四房,哪知将将跨进门槛,身后传来一道呼唤,

“芙儿妹妹。”

夏芙一愣,这声音说熟悉不熟悉,说陌生也不陌生,正是十三老爷的儿子程明旭。

她装作没听见的,搭着秋蕖的手臂,快步绕去了照壁后。

程明旭见状急得要跳起来,好不容易逮着她出门,打算说几句体己话,她偏不应,这可如何是好,程明旭气急败坏回了屋,见了自己爹,便埋怨道,

“爹,你怎么跟芙儿说的,她应了吗?”

十三老爷懒洋洋地坐在堂屋饮酒,“别急儿子,这门婚事,爹爹一定帮你办成。”

程明旭大步迈过来,坐在他老爹对面,“您打算怎么办?”

十三老爷老神在在道,“过明路。”

次日一早,十三老爷便去北府寻程明昱,怎知连着几日程明昱不在府上,直到五日后,方逮着人。

进了书房,便与他开门见山,

“明昱,我今日前来,是有一桩事想请你做主。”

程明昱正在书房习字,他执笔的姿势很好看,指节修长而有力,寥寥数笔下去,一副一笔书的行书便跃然纸上。

写完,他将金栗笺揉成一团,扔去角落纸篓,抬眸看向十三老爷,“您有何事,不妨坐下说话。”

十三老爷眼巴巴看着那团废弃的墨宝,暗自惋惜,程明昱年少成名,书画双绝,自明澜长公主四处求购程明昱的书画后,程明昱的手作再不外传,别说他们这些族人,便是圣上也讨要不得。

十三老爷心疼地收回视线,在他对面坐下,谈起正事,

“明祐的媳妇夏氏,那日在后花园你见过的,她如今除了服,便可自行改嫁。我家明旭虽不如明祐考了进士,却也是个实诚的孩子,现跟着他六叔跑些庶务,有了长进,他今年十八,到了娶媳妇的年纪,我想着与其去外头找,还不如找个知根知底的,那夏氏坊间有贤名,为人端庄稳重,也很能干,我瞧着很好,想请你与大嫂做主,帮着明旭定下来。”

坊间有贤名,为人端庄稳重,也很能干....

程明昱默默听完这些字眼,半晌没有说话,回想那日情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目光看向十三老爷,淡而犀利,“如果我没记错,她拒绝了您?”

“嗨!”十三老爷笑着摆手,“姑娘害羞,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能轻易应允?所以我这不是求你来了吗,让大嫂出面,事情水到渠成!你放心,我们当头婚的姑娘待她,绝不委屈了她。”

程明昱沉默下来,开始认真思量这桩婚事,据他所知,十三老爷已丧妻,府中是一妾室做主,而程明旭又因是丧母之子,议亲很是艰难,十三老爷打夏氏主意倒也不奇怪,只是在程明昱看来,这门婚事不算稳妥。

公公年富力强,儿子莽撞不经事,瓜田李下,容易惹人闲话。

程明昱一针见血,“您既然求到我头上,我便直言了,您尚未续弦,旭哥儿也年轻,那夏氏性子弱,改嫁过来,坊间恐有微词。”

十三老爷听出他言下之意,一拍大腿,颇为愤慨,“明昱,我就知道外头人都想岔了我,为了儿子能娶一门好媳妇,我豁出去了,咱们程家堡西北边不是还有几间空屋子嘛,你把它给我,等旭哥儿成亲,我便带着姨娘搬去那头,我手里的体己全交给旭哥儿媳妇,家里也全听她做主,你看如何?”

还算有诚意。

他与夏氏非亲非故,不可能替夏氏拿主意,思忖片刻,程明昱便道,

“此事需我母亲首肯,若她不同意,十三叔便歇了这个心思。”

程明昱推到母亲身上,是防婚事不成,十三老爷迁怒夏芙。

旁人都说他不食人间烟火,可一个在朝堂爬摸打滚多年的成熟男人,又怎么可能不通人情世故,他这人做事向来细敏而周全。

十三老爷笑融融起身,“全仰仗家主。”

程明昱回了荣华堂,便将这事说给周氏听。

周氏没看上程明旭,“我倒是觉得旭哥儿配芙儿还差了些。”

若非幺儿对夏芙无男女之情,周氏都想让夏芙给她做儿媳。

多么漂亮的小娘子,看着赏心悦目。

程明昱道,“差不差不是咱们说了算,您还得问过她的意思。”

“也是。”

翌日下午申时,周氏料理完族务,便寻了借口悄悄将夏芙唤来长房。

彼时荣华堂的下人都给使出去了,只一心腹嬷嬷在侧,周氏也不用藏着掖着,

“旭哥儿比不上明祐,不过也有一桩好处,没有公婆压着你,房里房外都是你做主,你自个儿衡量衡量,想明白再回我。”

夏芙一听始末,都顾不上坐,忙支起身,“大伯母,我不要改嫁,我谁也不嫁,我就守着明祐的牌位过日子!”

语气又慌又急,小脸红彤彤的,如染了胭脂似的,叫人又怜又爱。

周氏赶忙搁下茶盏,开解道,“芙儿别急,有话好好说,你既看不上旭哥儿,我替你拒了便是,至于绝不改嫁的事,我劝你慎重,这样的话不可再说,不要绝自己后路!”

周氏是过来人,趟过无数风浪,深知人这一生变故太多,谁也不知今后会遇着什么人,经历什么事,一旦把话说满,害的便是自个。

夏芙却是含泪道,

“大伯母,我与明祐是少年夫妻啊,他当年不嫌我出身寻常,不嫌我父母双亡,不嫌我嫁妆微薄,执意聘我为大妇,嫁过来后,敬我爱我,就连婆母也拿我当女儿一般疼,我夏芙岂可在婆母伤怀之际,他尸骨未寒之时,改嫁他人,我做不到!”

“能得一人心,生死皆相随。”

“我夏芙此生,定为明祐守节,无怨无悔!”

蔚蓝无边无际延伸去苍穹深处,独留乌金在西边天画地为牢。

夏芙为亡夫守节的心思,旁人不懂,但他懂。

晚风徐徐掀动他的衣摆,那袭白衫,在这样的光色里显得清冽出尘。

程明昱立在一墙之外,无意间听见夏芙这番话,脑海不禁浮现“风骨”二字。

他在一个柔弱女子身上,看到了矢志不渝的风骨。

婚姻是责任,亦是承诺。

他与妻子之间,是同进退共风雨的责任。

大抵夏氏与那位族弟之间是心无二致的承诺。

他欣赏有风骨的人,无论男女。

程明昱在这本书,依然是首富级别。孩子的事大家不用纠结,一笔带过,这本书没有孩子的剧情,最多提一下小安安,也无权谋,纯男女主感情拉扯(给个眼神自行体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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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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