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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第53章 至此

作者:余言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12 19:52:39 来源:文学城

秦婷和林聪从大连,又去了沈阳。

俩人平时不怎么出远门,出去一次就想玩个够,觉得人年纪大了说不准明天会怎么样,趁当下还走得动,多去看看也是好的。

爸妈俩人在心态上一直很年轻。

林时初和程彻在一起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程彻洗手间柜子里属于她的瓶瓶罐罐越来越多,家里的牙刷杯从一个变成一对,所有能成双的东西没一个能落了单,她几乎算是和他同居了。

像所有热恋期的情侣一样,平时程彻上班,下班,周末俩人全天都黏在一起,形影不离。

相处在一起的时间多了,接吻好像就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程彻八点钟起床,要去上班,林时初每次都不想起,她工作的时间通常都在九点半之后,那句“亲一下再走”逐渐变成了约定成俗的早安吻。

大概两个星期不到,林时初有天赖着床实在不想把眼睛睁开,她听见八点钟程彻手机闹铃响了,再然后,就是枕边的人窸窸窣窣的起床声。

通常她再躺一会儿,程彻洗漱完收拾好东西进来,出门前从床头柜上拿起那块黑色宝珀,往手上戴好。

这时候,她会亲一下他。

可今天没有。

程彻知道她醒了,“才多久,这就腻了。”

他站在床边拿起表往手腕上扣好,看着缩在被窝里翻脸不认人的林某人。

林时初从被窝里伸出一条胳膊,“今天晚安吻,嗯,一样的。”

声音透着厚厚的敷衍。

程彻没再说什么,“八点半了,早饭放外面桌上了,等会儿起来吃,我先走了。”

林时初的声音闷在被子里:“好。”

又过了十多分钟,林时初才舍得从被窝里出来,像个游魂似的走去洗手间。

外面桌子上放了他做好的三明治,和一杯牛奶。

这三明治是前段时间林时初偶然吃过一次,说好吃,程彻就连着做了小半个月,和外面买到的那些都不一样,主要是里面这片肉煎得特别好吃。

程师傅,手艺一绝。

这段时间只要程彻有空,就会给她做饭吃,林时初像个刁蛮的顾客,点名要这个,要那个。

程彻都好脾气地答应下,备好食材做给她吃。

一次做三四个菜,她其实吃不了多少,最后还是都去了程彻碗里。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林时初都觉得,他好像被喂胖了点儿。

林时初还记得年初在北京碰到程彻,他大概是那段时间刚做过手术,回来又不好好养着,大过年的两口面包就能对付,人本来就瘦,就算穿着厚实的冬装,那会儿看着也有些过分清薄了。

林时初在超市一眼就看出他过得不好,他其实并不开心。

不过好在经过这大半年,程同学总算是养回来一些。

林时初在卫生间洗完脸,望着清透的镜子,忽然想起昨天晚上她泡了杯柠檬茶从这儿路过,卫生间门还没关,程彻在里面刚脱了衣服准备洗澡,下身还穿着一条黑色长裤。

这面镜子里映照出程彻身上恰到好处的腹肌线条,她站在门口,又能一览无余地看到他的整个后背,画面冲击力,极强。

程同学,身材真好。

她只是在脑子里稍稍感叹了这么一句,镜子里的人忽然抬了下头。

程彻从镜子里跟她对视,林时初端了杯茶,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天地良心,她当时真的什么污浊思想都没有,真的只是凑巧路过。

对视不过五秒,程彻转过身,往前走了两步,沉默着把门关上了。

林时初偶尔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都同居这么久了,他什么她没见过。

此刻专程把门一关,就显得她好像特别觊觎他的身子。

林时初握着茶杯,有点不爽,过去敲了敲门,“程彻,你等下洗完澡出来我们好好谈谈。”

她一板一眼,像在说“下课来我办公室”,听着像是真的生气了。

话音刚落,那扇门在她面前倏然打开,一只手把她扯了进去。

她后背贴着洗手间微凉的瓷砖,程彻的吻没太客气地落了下来,“怎么谈,现在谈。”

被他这么一扯,杯子一晃,柠檬茶都洒出去落在他身上一些。

程彻也不在乎,破罐子破摔,反正待会儿要洗。

林时初抓救命稻草似的抓着那玻璃茶杯,加了冰块的柠檬茶,却握得手心发烫,她别过脸去,“你等会儿,出来再谈。”

“不说别出去。”程彻似笑非笑地瞧着她,手掌捏上她下巴,给板正了。

别说是生隔夜的气,在他眼皮子底下一刻也不能拖。

林时初刚刚那点莫名其妙的脾气,在对上他眼睛的这一瞬,忽然又熄火儿了,人又羞又恼地推了一下他的肩,“茶都被你弄洒了,你赔我。”

他嘴角含笑,像个无赖,“赔,要什么给什么。”

林时初没再跟他搭腔,端着剩下的半杯茶跑了。

她去厨房重新拿了个杯子倒水,泡茶,加冰,最后切了片柠檬进去,同样的流程又重复了一遍。

等这遭下来,她脸红耳热的反应才总算是平复下去一些。

林时初拿着这杯茶回房间,无所事事翻着手机看朋友圈,程彻洗完澡出来穿了一件浴袍,松松垮垮的,腰间敷衍地打了个结。

他头发用毛巾擦过,但还是湿,程彻漫不经心地走过来,轻轻吻了一下她,“怎么了,要谈什么,说吧。”

“没有了,忘记了。”林时初看着手机,没去看他。

“真不谈了?”

“不谈了。”

程彻没走,拧了下眉,像是专程还为这事儿仔细反思了一下,“不喜欢关门我不关了。”

林时初扣着手机的动作一紧。

天,她不是这个意思。

-

九月,秦婷和林聪旅游回来,俩人带了一大堆的特产,一半给林时初,另一半让林时初拿去给程彻。

光是拿去给程彻的那几盒子东西拎在手上就得有十几斤重。

这应该,算是,被认可了?

中秋那天,程彻开车把林时初带到楼下的那会儿他都是紧张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

他下车前还反复查看手腕上那块表位置对不对,人在紧张的时候总是显得特别忙。

林时初握了一下他手腕,是种柔和的力量,“我爸妈又不吃人的,不用这么局促。”

屋里秦婷和林聪在嗑瓜子,看电视,等着急了从窗户口往下看,秦婷望着下面,随手指了一下,“那是程彻的车吗。”

黑色的车,在楼上看就只剩下一个车顶,什么也看不出来。

林聪也在旁边,“应该是吧。”

随后,门铃声响了。

程彻来之前车里放了好多东西,他觉得空着手来不好,又不知道送什么,就各种红红火火的礼盒拎了一堆,搞得有点像上门提亲。

他站在门口,轻微颔首,“伯父,伯母好。”

是秦婷先应他,像平日里问林时初那样的,“进来吧,路上堵不堵。”

“今天还行,不怎么堵车。”程彻说。

中秋,北京的气温已经降下25度,林时初早晨在他衣柜里看见一件长款风衣,忍不住联想到去年在昆明机场的惊鸿一眼,正好要出门,就让他穿上了。

林聪对他印象还不错,谦逊有礼,落落大方。

其余那些条件上都不重要,女儿喜欢就好。

那天晚上,饭桌上有饮料,还有酒,林聪戒酒,只有剩下三个人偶尔喝点儿,多少有些过节的气氛。

这酒多一口不多,就这么一口接一口的,程彻也喝了不少。

热闹结束,秦婷在厨房洗碗,给林时初使了个眼色,“你等会儿去看看他,估计是平时不喝酒的,像是有点儿醉了。”

林时初刚刚就没看到他人,“他去哪儿了。”

秦婷说:“你屋里。”

林时初一进房间,就见他坐在把椅子上,弓着背,趴桌上不知道是睡了,还是醒着。

“程彻。”她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他没睡,是醒着的,“嗯。”

他声音根本藏不住,林时初走过去,有点儿无奈地摸了摸他的头发,“你别是,醉了,又哭了吧。”

“靠。”程彻的眼睛是湿的,又忍不住想笑,“别跟你爸妈说。”

他趴着没起来,是不想等会儿她爸妈看见了上来轮番慰问,真是丢脸丢回尧山去了。

程彻跟前的桌面上,摆着一张尧山中学的毕业照,照片里有秦修,大刘,冯斯文,高春成,还有他,唯独没有林时初。

这张毕业照背面的字,他刚刚也看到了。

深蓝色的笔迹,在玻璃相框里保存得很好,油墨如新:

离开尧山的第637天,英国格拉斯哥又下雨了,在这个一年差不多要下上半年雨的城市,林木匠总是不可避免地想起尧山,想起那个撑着黄色雨伞的少年。

霍格沃兹的魔法在她面前统统失灵。

怎么办,我好像,还是喜欢他。

——小狗永远奔向你。

“……”

林时初在旁边站着,目光也落向那张照片,照片里的少年没什么表情,全然是应付着被叫来拍了张照。

这照片是她拿电子版冲洗出来的,后来就在这相框里放着,一放好多年。

秦婷从厨房出来,专程过来瞧了一眼,“没事吧。”

“没事,他睡会儿就好了。”林时初知道他这会儿不想开口,自然而然,替他打掩护。

秦婷一走,她就过去带上了门,好让某人别把自己闷死,“起来吧,没人看得见了。”

程彻果真坐直了。

“你这情况,平时也就算了,结婚可怎么办啊。”林时初忽然想到一茬,“结婚是要敬酒的,一圈儿酒还没敬完,你就又梨花带雨了。”

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谈到关于结婚的事。

没提前打招呼,她就是刚刚忽然想到的。

林时初坐在床边,看着他后脑勺,是很认真地在想这个问题,“不然给你放放水得了,到时候你杯子里就倒白开水。”

反正到时候人那么多,没人会揪着他问杯子里是什么东西。

程彻安静靠着椅背,没有回头,也没有接话。

任由空气逐渐沉寂下来。

让这话题好像没办法再继续下去了。

林时初这段时间跟程彻相处的很愉快,等哪天心情好了挑个日子结婚,好像也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程彻会娶她的,她从没有质疑过这一点。

眼下气氛一静下来,林时初心里又有点儿打鼓了,她冷不防提结婚,听上去像是,逼着他就范。

她目光逐渐落向地板,声音也跟着沉了,“我随口一提,没别的意思。”

又过了半分钟,林时初听见有桌子腿儿摩擦地面的声音,随着程彻起身,走动,他站在了她眼前。

林时初视线中那道人影缓缓弯下身,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

她大脑瞬间空白。

没等她说话,程彻就牵起她的手,短暂的指尖一凉,她无名指上就多了个戒指。

简约,又好看的款式。

程彻声音沉沉的,比任何的诺言都掷地有声,“我有别的意思,我想这件事很久了。”

林时初真没想到他会来这一出,“起来,你戒指都随身带啊。”

程彻说,“五月多在广东出差,那两天有点儿咳嗽,刘爽给我放假,逛商场的时候买的。”

他平时路过那些卖首饰的珠宝店,一眼都不会多瞧,可那天就是赶巧了,路过潦草撇了一眼,也就是那一眼,便决定要买这枚戒指了。

随后搞了一出荒唐的分手,这戒指自然就没送出去。

程彻买的时候确实不太清楚这个戒指的尺寸给林时初戴着合不合适,但刚刚这么一戴,大小正好。

程彻起身,坐在床边让她靠着。

林时初看着无名指处的戒指,说一点都不感动是假的。

但她没哭。

眼泪这东西会传染,别让今晚原本就挺脆弱的程同学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林时初靠着他肩膀,静静平复了好一会儿,“程彻,你国庆放假,跟我再去一趟长庭岩吧。”

“距离我们上次一起去,已经到了整整第九年。”

程彻跟长庭岩这个地方,还挺有缘的。

他记得高三那年在长庭岩,他百无聊赖,蹲在地上,拿了块尖锐的石头往一面墙上刻字。

背后忽然被扫帚打了一下。

有个老太太握着扫帚,叉着腰看他,“哪来的坏小子,在我院墙上乱涂乱画。”

程彻站起来,周围的杂草快没过他腰了,“抱歉,我以为这屋子荒废了,没人住。”

“我这把岁数了除不动草,顾不上这外面。”老太太看他年纪不大,“你是最近来的那帮学生?”

程彻应了声,“嗯。”

老太太脸上的表情忽然又有点儿后悔,“没打疼你吧,要不进去坐会儿。”

“不疼。”程彻笑了下。

一个老太太草都除不动,能有多大力气。

但老太太热心,还是叫他进去了。

这硕大的院子里没有别人,就老太太一个,院儿里还养了一群鸽子。

他和那群白鸽好像很有眼缘,他一过去,鸽子就围过来,三三两两围在他脚边,他生怕脚下一个不注意给踩到。

等他千难万难地进了屋子,老太太递了个杯子过来,里面盛了凉茶,“你们是做什么的,来写生的?”

“谢谢奶奶。”程彻接过来,“来登山的,学校的活动。”

老太太这院儿里许久不见人,忽然来了兴致,跟他闲聊,“这儿年年有学画画的学生过来写生,支个画架,一坐就是一下午,前两年还有一个有名的画家来过,就坐在我院子外面,画那棵古树。”

“古树有灵性的,你写个愿望挂上去,迎风落了,愿望就能实现。”

于是那天,他从老太太屋里借了把凳子,站在高处,往树上挂了一个卡片:

平安如意,万事顺遂。

祝,林时初。

程彻这么想着,垂眼看向靠在她肩上的姑娘,忽然觉得,人间圆满,也不过如此了。

在尧山暴雨的那天晚上,程彻在病房里自杀,未遂,医生安慰说劫后余生,往后好好生活,他却从没觉得有半点值得庆幸。

直到这一刻,他跌跌撞撞,用了九年的时间才明白这句,劫后余生。

-

国庆的第一天,林时初就拉着程彻去了长庭岩。

程彻有点儿缺觉,在飞机上睡,高铁上睡,出租车上还睡。

等到了地方下车,才算是勉强清醒了。

养鸽子奶奶院子后的古树枝干蔓延,生生不息,树枝上红绸飘飞,写满心愿的木牌随风碰撞出声响,如诉说给上天的虔诚祷告。

林时初拿手机对着这颗树,想拍个全景,“程彻,你就站这儿别动,这个景好。”

古树参天,她眼睛盯着镜头,脚步后退,想尽可能的照全。

墙外横生的杂草绊住了小腿,她没站稳,脚下一晃,手机掉进了花丛里。

林时初弯腰去捡,余光瞥见身后的墙上有字。

靠着墙根的地方,有几行被人用力刻上的字迹:

4月27日,我对一个姓林的姑娘一见钟情。

可程彻是个胆小鬼。

他什么也不敢说。

……

至此。

少年十七岁时刻在墙上沉默无言的告白。

终于,得见天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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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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