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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第31章 疤痕

作者:余言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19 16:34:20 来源:文学城

“对方已通过你的好友申请……”。

次日清晨,程彻睡醒后看着手机里通过的好友验证,大脑重启缓慢回想起昨晚的事情。

他昨天晚上怕不是喝了两口酒喝得精神失常了。

他这是在干什么。

坦然做三儿?

林时初一晚上都没睡好,到凌晨四点才浅浅睡下,早上七点多就又醒了。

昨天晚上在小区门口,程彻拉着她手腕,固执的不肯松手,林时初拗不过他,上手去拽,不小心碰到他腕表,把表往上推了一截。

在小区门口的路灯下,林时初看见他被表带遮盖的手腕处,赫然横着一道白色的疤。

看样子,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程彻随即松手,另只手覆上那道疤,又快速把腕表的位置调整好。

全程不过几秒钟,却是在他身上难得一见的慌乱。

手腕上的陈年旧疤,不久之前又刚做过手术。那个在长庭岩会被鸽子逗笑的少年,这些年,究竟是怎么把自己过成这个样子的。

他过得真的有看起来那么好吗。

昏黄路灯下,程彻皱了下眉心,默不作声地转身要走,是她开口说:“程彻,我们把微信加回来吧。”

林时初抱着被子,把脸一点点埋进去。

程彻就是Morven,但是他这八年所经历的,远不是网上用来描述Morven的那三言两语可以一笔带过的。

客厅有人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应该是冯斯文已经起来了。

林时初起身下床,推门出去,冯斯文刚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子面包,听见声音回头看她:“这么早,是我吵醒你了吗。”

林时初拿玻璃杯在旁边接了杯水,喝了两口。

“没有,早上醒了就睡不着了。”

冯斯文的代课时间通常在下午五点之后和周六日,这会儿起来就是单纯饿了吃个早餐。

林时初想着昨晚的事儿,怎么都觉得心口七上八下:“斯文,当年我离开尧山后,镇上又发生什么事了吗?”

“什么事啊?”

她不得不说得更直白一点:“就,程彻,他是遇上什么事了吗?”

“不记得。”冯斯文摇头,往嘴里塞了块面包,隔了几秒才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好像,在你走后,他自杀过。”

林时初捏着玻璃杯的指尖因用力而泛白,七上八下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激了一下,破开了一道口。

“不过我也是听说的,你也知道尧山的传言向来真假掺半,没人知道他是真遇到什么事了还是怎么样的。反正自从有了这个传言之后,程彻往手上带了块表,遮住手腕的疤,不做还好,他这么欲盖弥彰,遮遮掩掩,反倒让传言愈演愈烈。”

“而且,程彻他爸不是家暴吗,这事情之后,他爸再没动过他一下,后来就,越听越像真的了。”

冯斯文用牛奶顺下嘴里那口面包,顿了顿说:“最后那段时间,高春成都说程彻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学习特别拼,当年程彻的高考分数,其实不算他在校的最高成绩,就中规中矩,因为郑东桥那件事情里还有人被抓了,当时细细查下来,随后连带着抓了六个,搞得人心惶惶,我爸也不想在尧山煤矿继续上班了,申请了调岗,等我高考结束就立马搬走了,再后面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了。”

这些林时初都不知道,也不曾听说。

这会儿听着冯斯文的话,她才隐约地记起来,高考结束后,她回尧山的那个下午,程彻手腕上,好像是多了块表。

在夏日午后缠绵的啄吻声中,少年的手覆在她后颈,低头吻下来,仿佛将她视为珍宝。

林时初半仰着头久了,这个姿势有点不舒服,埋怨他:“你手上什么东西,硌疼我了。”

“忍着。”

他嗓音沉沉,近乎嘶哑,少年的吻落在她唇边,随即抽离一瞬,没给她留有半点喘息的余地,又再次吻上她的唇,将她未说完的话彻底吞没在唇齿间。

-

下午冯斯文刚前脚出门去上课,林时初爸妈后脚就进门了,二老掂着两个礼盒的精品葡萄,说是又大又甜,专程带来给她们两个尝尝。

林时初其实不爱吃葡萄,觉得籽儿多,吃起来麻烦。

口味也不喜欢,吃完总觉得后牙酸涩,得仔仔细细刷好几遍才行。

爸妈这次来,不止是送水果,明显是带着话来的。

秦婷把两大盒葡萄靠墙放了,开门见山:“时初,吴嘉年昨天跟我们说清楚了,真不打算试试?”

“我对他没感觉。”林时初也直截了当。

“那你对谁有感觉。”

林时初顿了一瞬,说:“我前段时间在昆明机场碰到一个男人,我对他有感觉。”

“那外面的不知根知底,是好是坏家庭怎么样都不知道,不靠谱。”

林聪在旁边插了句:“我觉得你妈说得对。”

夫妻俩一唱一和,好像就认定了吴嘉年是她姻缘线上的金玉良缘。

林时初不说话,无声点着平板上的做饭游戏,客厅只剩下游戏里欢脱轻快的背景音。

她从小就这样,遇到不想说不高兴的,干脆就不说了。

是秦婷先开了口:“那你对机场那个男人有感觉,你们联系上了?”

林时初摇头:“没有。”

微信是加上了,但没说话。

“没感觉的咱先不说,这有感觉的你又不联系,那咱干脆把门关上,日子不过了。”

“妈,我二十六岁了。”林时初视线从游戏页面抬起,心平气和地看着她,“我已经没有抱着一腔热忱去爱人的那个心劲儿了,但我又不考虑结婚,就别成天催我了。”

有感觉是一回事,去喜欢,去热恋,又是另一码事。

她确实没本事,没本事到对某个人见一次爱一次。

但是去爱他这个人,实在是有点累。

于是二十六岁的林时初,临门一脚,退缩了。

“行行行,你的事儿我不管,我们俩又不是要催着你结婚。”秦婷也是拿她买办法,“不管男女你好歹多认识几个,你跟前除了冯斯文还有谁,多交个朋友多说说话,我们还能害你了?”

秦婷和林聪是想赶紧给她找个伴儿,好让她日子过得有趣些。

从前几年林时初读完书回来,林聪就发现她变得特别宅,不社交,也少说话,成天倒腾着那几个相机镜头,除了给人拍照出去一下,回来就闷在屋里不知道在做什么。

秦婷是怕她这样时间长了出问题,跟社会彻底脱节了。

每次谈起这个,林时初都是搪塞说:“我知道了。”

可能是一个人在国外读书习惯了,她回来反而不喜欢社交,觉得交朋友和吃葡萄一样麻烦,多籽,涩口,完事还得反复刷牙。

挺没意思的。

林时初平板上挂着微信,这会儿弹出条新消息来。

Morven:【有空吗。】

从昨晚到现在,程彻的这条消息首次打破了聊天框里的空白。

刘爽这段时间带着一家三口到处玩儿,人不在北京。年前程彻的一个微创手术,他本人觉得无关紧要,刘爽却再三叮嘱他好好休息,一点儿事都不让他做。

程彻在家无非就是醒醒睡睡,饿了点外卖,或者拿那兜超市买的面包牛奶随便吃两口。

懒得开火。

下午六点多,程彻去冰箱拿了瓶冰水,合上冰箱门那一瞬,他忽然想起除夕那天林时初站在这儿,说他怎么能把日子过得这么没个人样。

他拧开盖子,不紧不慢喝了几口冰水,随后在手机上给她发去条消息。

没半分钟,林时初回他。

小狗永远奔向你:【我和我爸妈在一起。】

Morven:【行。】

紧接着,刘箫声打了电话来,没客气地喊他:“在家干嘛呢,来不来,一会儿一起吃饭。”

为了把日子过得像个人样儿,程彻没拒绝,要了个地址,开车去了。

路上林时初又发来条消息,问他在哪儿。

程彻当时正开着车,顾不上说话,把刘箫声发的定位给她转过去了。

酒吧里,刘箫声搂着个漂亮女人,你侬我侬地咬耳朵:“昨晚我是真的在忙,没看见你发消息,这不今天一有空就来赔罪了吗,包还是表,我这诚意还不够啊,祖宗,别生气了。”

女人别过脸,不看他,娇声娇气地嗔怪道:“你上次送的表,难看死了。”

“我肯定不如你有眼光,那你挑,挑好了发我。”

程彻坐在另一边看这俩人**看了半天,他以为只有刘箫声一个人才来的,谁知道刘箫声这次还带个女人。

刘箫声吻了一下她的耳朵:“好了,不闹了。”

俩人全然没半点尴尬,像是完全不介意跟前还有个不相干的外人坐在这儿。

程彻忽然饭也不想跟他吃了,捞起一旁的车钥匙,起身走了:“你们聊,我有事,先走了。”

他刚走出几步,听见后面刘箫声说:“他这人就这样儿,老是冷着个脸,但不是冲你。”

再然后的,就听不到了。

林时初按照程彻发来的定位刚找过来,就看见他正往外走。

可能他刚刚在里面已经坐了好一会儿,有些热,此时外套搭在手臂上,身上只有一件宽松的黑色毛衣。

右手清瘦腕骨上搭着一块黑色的宝珀。

林时初目光盯着他手腕,又看向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睛,她什么也没想的,忽然踮脚,吻了一下他的唇。

为什么呢程彻。

为什么想不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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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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