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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封总裁后,她却变心了 第20章 守墓人

作者:阿姨不太老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06 11:19:20 来源:文学城

转天,孙正来接他们。

关于游轮上的刺杀,他的说法和新闻上差不多,那些人错把孙郗当成孙祁。

为此,孙祁还给三弟打电话表示慰问,兄弟来聊得欢天喜地的。

当天下午便登上回国的航班,飞机落地,孙郗丢给丁甯一包材料。

她这次的任务是寻找守墓人。

丁甯第一次听到守墓人这个职业,是在临川大学的讲台上。

“明崇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攻下遵化,直逼北京城下。明大将袁崇焕闻讯率部星夜驰援京师,力解京师之危……其时1630年8月。自此佘家世代开始为袁崇焕墓守墓,秘不外传。”

临川大学的老教授,佝偻背,罗圈腿,东北方言幽默风趣,颇受学生欢迎。

孙郗给的资料上写到,二十世纪初始,山河破碎风飘絮,满清国戚黎氏当家人被卖国贼陷害,临死前留下遗嘱:将其葬于老墨山,举家迁徙海外躲避战乱,留下三位异性家奴为其守墓。

老墨山八峰耸立,地势险峻,其中更有极端环境,所以想要找到古墓,首先要找到守墓人。

什么年代了?还会有守墓人存在?还守了一百年?煞笔吗?

丁甯心里骂骂咧咧,比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孙郗交代的任务极可能没有结果。

这次任务由卢大勇和她一起完成,卢大勇出卖过她,再见面时难免心虚,主动承担起司机和保姆的工作。

老墨山在北渝境内,距离最近的是一个叫做墨县的小城。

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到达时墨县时天已黑透。两个人随便找家旅馆,又随便吃了点饭。

转天是墨县大集,整条中央大街上铺子一家挨着一家,商品琳琅满目。

看见卖小鸭子的摊位,丁甯突然就想起了黎念之。

她和念之逛公园,也买过染了颜色的小鸭子,粉的,绿的,蓝的……

她问是不是这些小鸭子天生就是粉的,绿的,蓝的。

念之答不是,因为它吃了粉的,绿的,蓝的虫子,才会变成粉的,绿的,蓝的。

结果小鸭子嘎嘎嘎叫了一夜,天刚亮,她们俩就把它送还给公园门口的老大爷。

卢大勇蹲在她身边,对鸭子说:“上哪找去,这不是大海捞针吗?”

鸭子嘎嘎嘎地叫,似乎再说,傻瓜,傻瓜,两个傻瓜。

当年的守墓人分别姓吴、赵、刘,他们商议决定打算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

卢大勇联系上朋友寻求帮助,终于打听到一家吴姓大户,做商品批发生意,土生土长的墨县人,祖先在贝勒爷府做过管事。

重要的是,当年他有两个结义兄弟。

吴家大院在墨县最东北,院子足有两千平方米,丁甯他俩敲门进去时,有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正在转圈练车呢!

“我艹”,丁甯忍不住感慨,“同样是二十郎当岁,差距咋就那么大捏?”

小辈们都在外做生意,只有当家主母吴兰氏在,可吴兰氏又急着做礼拜,和他们简单说句话就被护工推走了。

丁甯和卢大勇决定死磕。

不愧是大户人家,有基本的待客之道,中午还把他们俩请到厨房吃了顿便饭。

等天黑头,吴兰氏才回来。

这吴兰氏神神叨叨的,以前可能当过媒婆,说话一套一套的。

“老墨山八峰耸立,跨了三个省,南之巅叫望妻峰,为什么叫望妻峰?因为从遥远的地方看,山峰的形状就像一个男人,翘首以盼,等待离家的妻子……”

趁吴兰氏解手的功夫,卢大勇和丁甯耳语,“这老家伙好像脑子有病。”

丁甯点点头,“我早看出来了。”

于是,等吴兰氏回来时他们提出告辞。

第二个目标是卖土特产的刘老板,他家在老墨山脚下有个十平米左右的小店铺,号称百年老店,祖孙四代人生长在这,靠山吃山。

丁甯和卢大勇商量着,先不要说明来意,旁敲侧击的打听就行,毕竟有前车之鉴。

他们并不知道,最近在闹雌雄双盗,刘老板把他们当成小偷了,表面上热情似火,背地里联合几个商贩把两人送到派出所。

派出所转拘留所,一住就是三天。

第四天早上,在小旅馆门口,碰到安亦阳。

丁甯灰土土脸的,本来心情就不好。

“安亦阳,你有完没完?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再说,我也给你亲了,给你摸了,你哪里吃亏了?”

旁边的卢大勇直捂脸,她这妹妹哪都好,就是嘴巴好跑火车。

安亦阳对她的口无遮拦似乎司空见惯,只淡淡一笑。他指了指边上的面馆,“聊聊?我知道你们在找什么。”

丁甯和卢大勇面面相觑,寻找守墓人的事,孙郗要求秘密进行不得声张,这个老九怎么知道的?

一行三人走进面馆,找位置坐下。

卢大勇是社交达人,笑呵呵道:“您怎么称呼?”

安亦阳礼貌地点点头,“你好,我姓安,叫安亦阳,您怎么称呼?”

“我叫卢大勇,安先生做哪一行的?”

“我是大学老师”

“哎呀,知识分子,我这辈子最敬重知识分子,来,我以水代酒敬您一杯。”

安亦阳举起水杯,认真地同他碰了下。

“大学老师,安先生看起来倒像是学生,您今年多大了。”

“我今年二十八岁”

“巧了,我也二十八,您生日多少?”

安亦阳说了生日,卢大勇笑不出来了,竟然比他大好几个月,可能两个人坐一起却像两代人,他随他爹了,长得着急。

“我一月生的,比你大点。”

丁甯皱了皱眉,“你不是十二月生的吗?”

“你记错了,或者我说错了。”

“不对,我见过你身份证。”

“身份证也有错的”

说话间,卢大勇的特大碗最先上来,虽然丁甯刚才把他气够呛,但女士优先,他还是把面推到她面前。

“你先吃吧”

“特麻特辣的,谁能吃呀!”

卢大勇朝她翻了个白眼,把面碗拽过来,开始大快朵颐。

很快,她和安亦阳的面也上来了。

安亦阳二话不说,把他碗里的牛肉片一股脑夹到她的碗里。

就像以前,两碗牛肉面,总有一碗摞满牛肉片。

他突然意识到失态,尴尬地笑笑,“我再给你点一碗。”

丁甯垂着眼帘,“不用”,她把那碗没牛肉的拉到自己面前。

这个时间不是饭点,餐馆里只有他们三个食客。

老板的花猫瘫在椅子上沉睡,鱼缸里的几条小鱼自由自在地游,窗边的仙人球长势喜人,寂静的环境中,唯有卢大勇轰隆隆的吃面声。

被推来推去的牛肉片最后剩在碗里,卢大勇看出他们俩情况不对,笑嘻嘻地问,“要是没人吃我就吃了,春种一粒粟,秋收万谷梁,农民伯伯多辛苦,可不能浪费。”

“要吃就吃,哪那么多话。”

卢大勇回嘴,“嘴巴这么毒,小心嫁不出去。”

直到走出餐馆,安亦阳才言归正传,但要求与丁甯单独谈。

卢大勇把丁甯拉到一边,“三先生的命令,咱俩不能单独行动,你聊可以,要用手机录音。”

“孙郗给你多少钱,你这么听话。”

毕竟在丁甯眼里,卢大勇一直都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人。

卢大勇怕她担心,没说出实情。

“我也老大不小了,想攒钱娶媳妇不行吗?”

“行行行,我祝你早日儿孙满堂。”

丁甯把手机的录音打开,在他面前晃了下,骂骂咧咧地去找安亦阳。

天空阴沉沉,街上少有行人,起风了,丁甯才发现鸭舌帽落在面馆,可是他们已走出两条街。

安亦阳看出她的心思,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拿出那顶黑色鸭舌帽。

他朝她笑,一如既往地温柔。

可那笑容在丁甯看来,分别是显摆,看我记性多好,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

“你有什么事,有话快说。”

安亦阳的笑容僵住,表情突然变得凝重,“你们为找黎家的守墓人而来,对吗?”

丁甯冷冷看他,没反驳,算是默认。

安亦阳叹了口气,“那你知道吗?那个黎家就是念之的家。”

“也是你的家”

安亦阳皱了下眉,“血缘是没法选择的”。

顿了顿他说:“我回国也是为了找守墓人,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已有些眉目,不如我们合作。”

“怎么合作?”

“拿你想要的,换我想要的。”

这哪里是合作,分明是交易。

丁甯冷哼两声,“你想要什么?不会想叫我以身相许吧!”

安亦阳被逗笑了,“那你肯定不干啊!”

“你知道就好”

她本想再挤兑他几句,见他忽然眼眶就红了,声音也有些哽咽。

“我想知道,念之最后的日子,是否过得辛苦。”

丁甯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下。

已经很久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念之了,好像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人。

遗忘原来是如此迅速的东西。

如果哪天她死了,又会存留多久呢?肯定没有念之久。

生了那种病,怎么会不辛苦?念之回国来找她时,癌细胞已经蔓延全身,整个人骨瘦如柴,吃什么吐什么,五脏六腑也要咳出来。

念之爱美,但由于化疗,头发都掉光了,她笑嘻嘻问:“你看我酷不酷?”

那天晚上,她趁念之睡着了,跑到卫生间,把自己也也剃成酷酷的模样。

两个卤蛋对着镜子傻笑,笑着笑着就哭了,没有一点声音,就默默流泪。

原来,真正的痛苦并不会歇斯底里,只是这样安静,安安静静地,聆听心滴血的声音。

念之生病的事,只告诉丁甯一个人。两个人说好,她将陪她走完人生最后的一段路。

可是某天清晨,当丁甯醒来的时候,被窝空空的,她的念之,全世界最好的念之,永远地离开了她。

丁甯淡淡道,“我忘了”。

安亦阳抽泣几声,“那几天,我还同你生气,怪你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我真是该死!念之走后不久,我去过她生前住过的医院,为了续命,她打药,那种药需打进脊柱里,过程特别痛苦,可想而知,她是有多么不舍这个世界啊!”

安亦阳用拳头捶胸口,特别用力,他哭得很伤心。

丁甯却一点眼泪没有,心里似乎还有些许欢喜。

念之走了,便再也不会痛苦。

“我和念之是在一次献血中相识,当时现场只有我们两个人是稀缺血型,念之开玩笑说,咱们俩不会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吧?

后来,某个新年的家族祭祖,念之无意间听说,我竟然真是她的哥哥。

这件事情在黎家鲜为人知,而仅有的那几个人对于我来说,不过是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唯有念之,我把她当做亲人。

对于念之来说,十恶不赦的父亲,冷漠无情的母亲,她从小就没感受过亲情的温暖。

所以,在很多年漫长的岁月长河中,我们是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

丁甯不知道,安亦阳为什么和她说这些,也许单纯想找个人倾诉一下相思之苦,失妹之情吧。

太阳从云朵里露出脸来,却下起如针细雨。风变得很小,路过脸庞,像泪水无声流下的感觉。

从前走在街上,所见所闻皆美景,她和安亦阳总是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如今,死寂的沉默让雨变得讨厌,让风变得伤感。

这种寂静叫丁甯难受,难受到喘不过气,

“是我杀了念之,如果你想报仇,随时奉陪。”

“念之是自杀。”

她抬起头看他,他的双眸如清泉般透亮。

“很多你不知道的事,念之怪我骗她,怪我骗你,那天晚上,她是去找我同归于尽的,最后被我推到井里了。”

安亦阳笃定地摇头,“不会,念之不是这样的人。”

丁甯咄咄逼人,“我和黎猷乾有血海深仇,她的女儿我怎么会放过?”

安亦阳比他高半个头,她不得不仰起头凶他。在他的瞳孔里,她目眦尽裂,要多丑陋有多丑陋。

面对这样的一张嘴脸,他却笑了。

“如果是你杀了念之,哪怕是场意外,你也不会打出那个电话,你这是惹火上身。

如果没有那个电话,念之将躺在冰冷的井底千年,或许万年,永远没人找得到她。

念之给我留有遗书,说她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无声息地离开,或山上,或海里,我不会想到那口枯井。

念之可以一死了之,可爱她的人,真正关心她的人,希望找到她,让她入土为安。每当想她的时候,可以有地方祭奠,在她的坟前,摆满鲜花和美酒,讲许多她不知道的事。

我相信,真正爱她的人,真正关心她的人,会这样做。”

雨水淅淅沥沥,淋湿了丁甯的脸庞,她胡乱擦了一把。

安亦阳把她拉到屋檐下避雨,又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雨越来越大,雨滴越来越沉,闪电从风中划过,是流星坠下的痕迹。

物是人非事事休,记忆碾碎掏空,过往无需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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