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后的第二天,叶榆昔又去了一次漫展,因为票是一早就买好的,她想着别浪费,再去最后一次。
她发现她还是改不了那个坏毛病,她排着芮霖的队,却偷看着芮霖旁边的钟忆,也不知是不是太过明显,钟忆似乎发现了她。
她慌张地偏过头,总是习惯性地向右转,假装在认真看着什么别的东西,和从前的每一次一样。
后来她还看见钟忆在舞台上唱歌,她缩着身子躲在人群之中,偷偷录了一段视频。
就再任性最后一次。
随着时间推移,叶榆昔发现,她是真的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了,漫展上总能见到很多惊艳的人,可她却有种山珍海味吃撑了吃腻了的感觉,好像所有人不管长什么样,对她来说都一样。
人生的出场顺序很重要,第一个永远都是特别的。她是个喜欢先入为主的人。
即便后来遇到的人再怎么惊艳,再怎么天人之姿,都抵不过那先入为主的第一次,抵不过曾经惊天动地的一瞬间。
今天来的小伙伴比中秋节那天更多,最后大家聚在一起说要去吃晚饭。
秋鱼鱼说:“我们等一下沉吟,她还在休息室。”
叶榆昔沉默了良久,最终鼓起勇气,对她们说:“我晚上还有事,我就先回去了,你们好好玩。”
最终她一个人离开了那里,没有等到钟忆出现。
走出场馆,空气都新鲜了不少,她仰起头看着天空,天很蓝。她跟随着拥挤的人群走走停停,忽然感到如释重负,想着晚上该吃一顿好的。
她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她很享受这种孤独感。
晚上,她用□□小号把那段视频发给了钟忆,争取了最后一次跟她说话的机会。
她说:【宝宝,我今天看到你啦,好帅好帅,但是我太社恐了,不敢跟你集邮……】
钟忆回她:
【没关系,抱抱。】
【那就下次吧。】
叶榆昔笑了。
傻瓜,没有下次了。
【好。】
可她还是对她说“好”,像是在承诺一个永远也兑现不了的约定。
叶榆昔把第二天的门票卖了。
第二天,漫展依旧热闹地进行着。
叶榆昔突然想自己出去走走,不为了什么,只是单纯想走一走。
今天是个阴天,天空灰蒙蒙的,入秋了,街道两旁的树叶也开始凋零。
叶榆昔踏过一片片落叶,望着苍茫的天空,发现时间原来过得这么快。
她与她相识于春天,从春天到夏天,从夏天到秋天,她都不能忘记,不能忘记她一星半点。而现在,冬天就要来临。
耳机里播放着那首苏打绿的《我好想你》,她心想有些歌词怎么那么会写,那么戳人心窝。
我好想你,好想你,却不露痕迹。
我好想你,好想你,却欺骗自己。
我好想你,好想你,就深藏在心。
大概都是源于现实生活的有感而发吧。
叶榆昔随意找了一家咖啡馆,选了一个靠在窗边的位置。
她拿出自己的日记本和圆珠笔,她平时喜欢写一些随笔,记录心情。这会儿明明感慨良多,可她笔一直握在手里打转,始终无从下笔,不知该写什么。
刮了几个笔画,落在纸上,星星点点。
人生有一种痛苦,就是你的感受是任何语言文字都无法准确表达的。人类伟大的语言文字发明,在那种似是而非,欲说还休,无声胜有声的感受面前,居然都显得苍白无力,无人能解。
她又将卡包掏了出来,扯出那张照片,把它夹在了日记本里,然后双臂交叠,下巴搁在臂膀上,怔怔地望着它,发了好一会儿呆。
起初,她还总是幻想跟钟忆谈恋爱的样子,她不敢想象她会有多开心,她想,她会变成一个蜜罐子,会变成一个粘人的嗲精。她一定会对钟忆特别特别特别好,是那种太过喜欢一个人,就想把自己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所有心思精力全都倾注给她一个人的渴望。她以前觉得,如果谈恋爱的话,她才不会改自己的毛病,她不会为了男人妥协,应该是男人为她妥协为她改变才对。可是钟忆不一样,钟忆也是个女孩子,也需要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呵护,她愿意成为照顾呵护别人的那一方。叶榆昔知道自己是个作精,但她那些小缺点小脾气,好像都会愿意为钟忆改变。她第一次有愿意迁就别人的倾向。
她以前总看到有人说“爱是放手”“爱一个人就不要去打扰她”“爱一个人就是要成全她”。她当时觉得,全都是狗屁,明明就是不够喜欢,明明就是为了粉饰懦弱的说辞。你如果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放得下?怎么忘得掉?就不能再努力争取一下吗?再努努力,再坚持一下啊。
叶榆昔掉出一滴眼泪。
是啊,不能再努努力吗?
可她现在才明白,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的,原来她才是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种懦弱的人。
放不下,忘不掉,得不到 ,没尽头。
世界上真有这么艰难无解的事。
她从没想过,跟一个人只认识了一天,不,是八个小时,而已。怎么就忘不掉了,怎么就无法释怀了。哪儿来那么多感情需要宣泄,哪儿来那么多想说又说不完的话,哪儿来那么多的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竟然耗时半年还不能放下,听着就很荒谬可笑。
这场戒断反应,有点过于久了。
也该结束了。
戒断戒断,过程是戒,结果是断。
耳机里播放着下一首歌,她听到那句歌词: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
错过,是这世上最遗憾最可惜的事。
两个人相爱却没有在一起,叫错过,她这种,只能叫过错。
忽然,包里的手机铃声作响。
是孟源的语音电话。
叶榆昔接起:“喂?”
“喂?你怎么一个人出去了?怎么不喊我陪你一起?”孟源有些担心她的状况。
“我只是想一个人走走。”叶榆昔语气十分平静,毫无波澜。
可越是平静,孟源心里就越发怵:“你……一个人真的没事吗?”
“我能有什么事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叶榆昔忍不住想笑。
“你别想太多了,如果需要我的话你就告诉我,我可以立刻赶过去陪你。”孟源对她总是这么坚定。
“好,我会的。”叶榆昔倍感慰藉地笑笑,转头望着窗外的风景,眼中有了光亮,她突发奇想,喃喃说道:“我想写下来。”
“什么?”孟源不明所以。
“没什么。”叶榆昔不再赘述。
又怕孟源放心不下她,补充道:“你放心吧,我没事的。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孟源相信她,要忘了这种话以前都是她劝叶榆昔的,而这次,是从她自己嘴里说出来的。
挂断电话之后,叶榆昔想,她该多读书,该去考级,该去提升学历,只有使自己充盈强大起来,才不会这么庸人自扰,以后才能吸引自己喜欢的人,才能在喜欢的人面前有底气。
她知道,曾经那个会因为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去表白的女孩,成长了。
她想写下来,把这段故事写下来,她害怕有一天她会记不清。
如果她忘了,就没有人会记得了。
这世上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被人遗忘。
她想,等她老了,躺在树荫下的摇椅上,晒着太阳,回想起来应该很有趣。如果她有孙子孙女的话,她也讲给他们听,瞧瞧他们奶奶外婆年轻时做过的糊涂事。
她知道,人的一辈子那么长,她以后还会爱上别人,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但在此时此刻,她二十二岁的这一年,如此自由美好的年纪,她第一次,真真切切地喜欢过一个女孩。这在她的人生轨迹里,谁也抹不去。
最后,那句始终无法再次说出口的喜欢,终究还是被埋在了飘落的枯叶里,刻进了封存的日记本里,藏进了记忆深处的漩涡里。
叶榆昔的目光落在窗外很久,她发觉自己这半年来从没有好好看过外面的世界。
这个世界从未停止转动,无论怎样,它永远都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耳机里回荡的旋律正在接近尾声。
她忽然收回视线,在日记本上,在她和钟忆的照片旁,一笔一划写下:
这世界有那么个人
活在我飞扬的青春
在泪水里浸湿过的长吻
常让我想啊想出神
——莫文蔚《这世界那么多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