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陈家村。
边关的黄沙一到傍晚就吹得厉害,这两天尤其严重。村里的小媳妇和婆子们都纷纷戴着头巾出来收衣服,这早上刚刚晾晒的,不快点儿收起来就白洗了。
陈家院子里,杜氏今天不在家,只有一抹窈窕纤细的身影在院子里忙来忙去的。
她穿着粗布衣,裹着头巾,分明是再普通不过的农家妇女打扮,却时不时的就能吸引路过村人的视线。
“这是陈家人?以前咋没见过,这么俊,是杜氏儿媳妇?”
“胡说啥嘞,杜氏儿子今年才几岁?听说是暂时住在陈家的,外地人!”
“中原的?难怪嘞,看着皮肤水灵白嫩的!”
妇女们的交头接耳时不时就会传到甜姑耳朵里,她听见了就当没听见,将院子里的衣服收拾好之后就进了屋内。
陈家的小院不算大,但胜在干净整洁,她半个月之前来到陈家村人生地不熟,好在路上便认识了杜氏,对方热情心肠也不错,甜姑就住了进来。
这半月,双方也算熟悉,杜氏的男人陈大哥也在半年前参了军,家里只有娘俩相依为命,也算和她同病相怜。所以杜氏知道她的过往,当下便邀请她来自家住了。
甜姑从中原过来,路上就走了两月,舟车劳顿,现在才稍稍养好了身子。她回到屋内放下衣裳,走到一边的摇篮里去看小宝。
小宝现下一岁三个月大,刚断奶,时不时就要嘬着指头吧唧嘴,不过这孩子乖巧的很,看见甜姑过来就笑,即便是这一路孩子跟着她吃了不少苦,也没大哭大闹过。
甜姑很稀罕小宝,抱起来哄了一会儿,杜氏回来了。
“妹子。”
甜姑立马回头:“春华姐。”
杜氏名叫春华,甜姑便这么叫。
杜氏道:“妹子,姐都给你打听清楚了,城阳军驻扎的军营在陈家村往东一百五十里,租马车都差不多要走一天,不过那边条件比这边还艰苦,你确定要去吗?”
甜姑想了想,道:“去吧,来都来了,这机会来之不易,我出门的时候老娘就这一个心愿……”
杜氏叹气:“那行,这样,我明儿想法子给你联系辆马车,送你过去,不过要是你在那边不舒心,随时回来就是!在村里住着找个活计也比去那地方受罪好啊,你说说你,婆婆都走了,干啥还那么轴,非要过来受罪?”
甜姑不说话了。
是啊,好多人都说她傻,嫁到顾家三年,男人没见一面守了寡就算了,婆母死了还要过来寻夫,那顾家郎都三年没消息了,顾老太就是不死心,一封来路不明的信就非要儿媳妇过来找人!当真心狠 !
甜姑不以为意,笑了笑:“我能咋办呢,我爹娶了后娘,娘家是回不去了,婆母虽然小气了些,但是这三年也没苛待我,当初我刚过门就出了这事,好些人骂我克夫,顾家也没赶我走,也算对我有恩吧。”
杜氏早就知道了她的情况,狠狠叹口气,又看向她怀里的小宝:“妹子,要不姐给你再说门亲?你说这孩子也不是你亲生的,重新找个男的,就在陈家村安家落户,好好过后半辈子算了!”
甜姑笑了:“再说吧春华姐,我现在也不想那么多,只想把小宝抚养长大,另外多存些钱。”
甜姑真实的想法没说,嫁人嫁人,她十六岁就是因为嫁人命苦,如今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她不想把命运在寄托在男人身上。
她有手艺,能赚钱养儿子,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
杜氏也没勉强:“行,那你今天早点儿歇下,咱明儿就走!”
甜姑笑道:“谢谢春华姐。”
杜氏:“和姐客气啥!”
在陈家的这小半个月,甜姑也没白住,不仅坚持给杜氏付了五钱的房租,另外院子里的活能帮忙做就做了,最后弄得杜氏还十分不好意思。不过也因为甜姑的手艺好,杜氏半推半就,还是默许了她做饭的事,但心里也打定了主意,明日的车钱,她定早早就给车夫先付了。
今个儿晚饭是凉鱼儿,时下入了夏,又燥又热,两人均没什么胃口。昨天到了一口袋的玉米面,甜姑便做了一盆子凉鱼儿。配上陈家村祖传的酸菜浆水,倒也是夏天开胃的吃食。
凉鱼儿便是用玉米面抖撒出来的糊糊,要用特质的漏勺,形状像一条条小鱼,故此得名。凉鱼儿配的料水有很多,酸菜浆水是常见的一种,农家的土陶坛子腌出来的酸菜,虽然卖相不雅,但是味道却是酸香浓郁,多半是春天的芥菜和芹菜,切碎了,和韭菜葱花料汁拌匀,煮好的凉鱼儿直接倒进去,酸香开胃,味道极好。
杜氏吃了一碗笑道:“你做的饭菜味道就是好,难怪那人介绍你去军中伙房!”
甜姑笑了笑,去喂小宝米糊,一岁多的娃儿也开始吃辅食,小宝很乖,甜姑喂一口他吃一口,听话的不得了。
甜姑一边喂儿子,一边免不了想起往事。
她命不好,五岁就没了娘。爹又娶了后娘,像无数个继母那样,甜姑的后娘刘氏无疑是个心狠的,大冬天就让她洗衣做饭,小甜姑当晚着了凉就发起了高烧,也就是那晚,她梦见了她娘。
梦里的娘是那么年轻漂亮,还说了许多她听不懂的话,攻略、穿越,那些字眼五岁的甜姑根本听不懂,当然,现在的她也没懂,但是在梦里,娘亲教了她很多事,还给了她很多同村小伙伴都没吃过的东西。
一开始,宋甜甜还以为自己烧糊涂了,直到看见那些枕头下的东西,才发觉自己不是做梦。
这个秘密她保守了十年。
跟着梦里的娘,宋甜甜学会了很多东西,做饭的手艺也是那时候学会的。十五岁那年,刘氏给她说了顾家的亲事,宋甜甜当晚想和她娘说道说道,谁知那天之后,她娘再也没在梦里出现过,一别就是三年。
甜姑的记忆戛然而止,杜氏已经吃完收拾碗盘了,她将小宝安顿好过去帮忙,杜氏笑道:“算了,你回去歇着吧,明天就要走了,很多东西都要收拾吧?”
这倒是实话,甜姑也没有推拒,抱着小宝回了房间,就开始收拾行囊。
半年以前,老娘在地里摔了一跤,年岁大了,顾家村又没有医术高明的大夫,那日之后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直到有一天,同村征兵的一个男人回来,给顾家送了一封信!道是边关有顾家郎的消息,这可让甜姑的婆母激动坏了,当即就要收拾行囊前来边关寻亲,可又因为过于激动,导致又绊了一跤,老人哪里经得两回摔,这之后,郎中都摇头叹气。
临走之前,婆母拉着甜姑的手,恳求她,无论如何也要来边关寻到她那个未见面的夫君,说来此人,甜姑是没什么感情的。刘氏给她定的亲,虽然是吹到了天上去,她也不信半个字,顾家郎二十尚未娶妻,二十一从军,在村里就已经是个怪人,从军后才说了亲事,甜姑嫁过去的时候都不能正式拜堂,先过门,等顾家郎赶回来再正式拜堂!
说出去,简直荒唐!!
但刘氏彼时心急如焚地将她这个继女丢出去,顾家老太又是个迷信的,请个半仙算过,就那天的日子好,接回甜姑,他们顾家就能步步高升飞黄腾达,谁料,那半仙算的好日子,甜姑正在路上,新娘子没到,顾家郎的噩耗先到一步。
好事变白事,在顾家村可谓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刘氏闻言,立即紧闭大门,放出话去,出了嫁的姑娘走出这个家门就是出了阁,再无走回头路的说法。
其实也就是将甜姑的退路堵死了。
甜姑闻言,想寻死的想法都有了,花轿停在半山腰,却又心有不甘和愤恨。
好在顾家派人及时寻到了她,婆母给了她承诺,只要她愿意进顾家的门,就当她是顾家的儿媳妇看。
甜姑没有选择。
进了顾家门成了顾家妇,孝顺公婆任劳任怨。
回忆戛然而止,思及此,甜姑打定了主意。
这回来边关,她虽是寻亲,却也是为了改命。
婆母去世后,那递信的人道这边缺个厨娘,开了介绍信,她若拿着介绍信就能顺利进城阳军,军中厨娘,那也是个稳定的生计。
乱世打仗,女子生存本就不易,有了稳定的生计她就能攒下钱。城阳军是京城的远征军,迟早要回京城去的,这一点,甜姑早早就打听过了。
顾家村的日子她过够了,绝不想再回去,县城也不是她的归宿,有了这份经历,未来哪怕在京城站不住脚,府城的酒楼食肆她也能有一席之地,再用积蓄买栋小宅,送小宝读书,还愁没有好日子过?
至于那个男人,找到了就当她报答了顾家的三年恩情,顺带签个和离书,找不到,那也别怪她。
打定主意,甜姑抱着小宝睡了。
轻拍着怀里的儿子,这一晚,她睡得格外香甜。
只不过后半夜,半年不见一滴雨的边关,竟久违地下起了大雨来。
开新啦!!
连续发10天红包~
吸取教训给大家排个雷:
1.本文是谈恋爱的美食文、下饭文,战事逻辑作者不懂,只能说尽量做到不离谱。
2.架空,在作者天马行空的设定下会有大杂烩乱炖,对于朝代考究比较在意的亲可以绕道。
3.女主有金手指,谈恋爱的那种,与事业线无关,比较老土和常见的设定,作者是土狗。
4.金手指有前因后果,非无厘头。
5.开文的宗旨是欢脱下饭,没什么过于狗血复杂的剧情,我写的也挺开心的,关于本文的一些食材、食方,会参考一些文献古籍,但是不擅长过于拗古风,比如“胡瓜”、“胡饼”,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完全遵从对我这本想速战速决的下饭文有点难,就不硬拗了,免得四不像,但是真的很敬佩那些美食文的大大。
6.综上,希望大家看文看的开心罢了,不开心了随时关掉就好,弃文不必告知,祝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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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浆水鱼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