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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他 第6章 邮件

作者:吃烤鱼吗吃三斤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01 00:30:12 来源:文学城

钟可一出房间,径直就去了地下停车场,果然发现,她被连裳吐过的车,已经被贴心的员工清理干净了。

但她想了想,还是没开昨晚的那辆爱驾。

她钻进了另一辆,平时不怎么开的黑色SUV。

这辆低调实用的车,登记在钱悠名下。

钱悠是付越的太太,一位狂热的旅行爱好者,平时就爱带着她和付越的孩子们到处旅游。

最早她也是钟氏的员工,和付越还是一段甜蜜的办公室恋情,结婚后她就很少管公司的事了,在外界十分低调。

钟可坐进车里,给贺念戈打了个电话。

“需要你帮我个忙。”

她开门见山道。

贺念戈低沉的声音显得有些疲惫:“热搜那事?”

“嗯,你怎么看?”

钟可的眸子突然透过面前的玻璃,看向了停车场里监控摄像头的方向。

贺念戈却悠悠地低笑了一声,反问道:“你怎么看?”

钟可直接发动了车子:“我来找你。”

说完不等对面答复,就挂了电话。

贺念戈在另一边揉了揉眉心,心里暗暗叹出一口气,这霸道的脾气,还真是钟子钦的亲生女儿。

要说起贺家和钟家的渊源,那就十分久远了。

钟子钦,也就是钟可她爹,多年来一直暗中帮助贺家。

两家也有很多,明里暗里的约定。

虽然都是妖族,都存活了上千年,贺家却只是擅长治疗和隐蔽之术的树妖。

多年来,难免遭遇过各种各样的生存危机,还是依靠了血族妖王的庇护。

当然,前提是,贺家也曾给过钟子钦一个巨大的恩情。

后来,彼此便形成了相对稳固的互惠关系。

不过,这些都是很多很多年前的故事了。

作为小辈,钟可也并不完全知晓。

现在贺氏的实际掌权人,也就是贺家大少爷贺念戈,是钟可明面上的青梅竹马,暗地里志同道合的重要伙伴。

贺家不擅长迁居,因此多年来,稳定地住在楠城。

楠城和樑城相邻,钟可开车过去,用不了两小时,就可以到达。

贺念戈接完电话,很快推掉了今天剩下的会议,重要的工作,也交给了信任的秘书全权处理。

秘书好奇又八卦地眨眼:“这可不像你,‘工作狂’的作风……”

贺念戈难得露出了一个孩童般顽皮的笑容,恶趣味地反驳:“‘工作狂’?怎么会呢?我可是大名鼎鼎、风流倜傥的, ‘楠城贺少’ 。”

——然后,在秘书一言难尽的表情中,离开了办公室。

贺念戈只比钟可大两岁,算是同龄人。

多年来两家的暧昧关系,也让两个孩子,从小就自然而然地成了熟悉的玩伴。

贺念戈小时候,是害怕钟可的。

在他还是个懵懂小男孩的时候,他也和无数顽皮的小男孩一样,手贱,扯过一次钟可的头花,然后被她打得半死。

可无论他怎么哭喊解释,钟可都不相信,他只是觉得她的头花好看,他也想自己戴上试试。

钟可打完他还恶人先告状,仗着贺家长辈对她的宠爱,哭唧唧地擦着鼻涕眼泪,大声控诉“念哥哥欺负我”,那目光之真诚、语气之委屈,让一旁鼻青脸肿的贺念戈叹为观止。

贺念戈年长,她又是女孩子,贺念戈的辩解一下子显得苍白无力。

纵然他有伤为证,长辈们却像看不见一样,只会让他道歉。

从那一天开始,不谙世事的小男孩,仿佛一夜之间被迫成熟了。

他提前开始了,别人成年后,都未必会开始的思考。

不过他和钟可,也算不打不相识——虽然他只是单方面挨打。

但他后来惊奇地发现,钟可并不只是针对他——

她,谁都敢打。

只要惹了她的,或者没惹她,但被她看到欺负了别人的。

于是幼小的贺念戈,对比他更小的钟可,竟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崇拜。

毕竟在小孩子相对简单的世界里,绝对的力量,就是绝对的权威。

在这种心态的驱动下,贺念戈成为了被钟可揍过的公子哥里,第一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跟屁虫。

家里人甚至欣喜地开启了“两小无猜”的美妙幻想。

只有贺念戈自己知道,那时小小的他心里,对钟可的感情是纯粹而高尚的,“大哥”情结。

——钟可,是他相中的,无与伦比的,“大哥”。

这倒与性别无关,只是他自小憧憬的那些英雄漫画和戏剧里,都让他觉得“大哥”这个称谓,就等同于“最酷”。

而如果叫“大姐”……

首先年龄上不合适,她比他还小呢。

其次,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叫“大姐”,会再挨一顿打。

就这样度过了童年时期,年龄的增长、家境的优渥,让贺念戈这样的毛头小子,也逐渐长成了翩翩少年。

他自以为,无论体形和心境,他都有了巨大的提升和改变。

再到家族的亲朋聚会上,他准备好好地和钟可,理论一番小时候受过的委屈,求一个公道。

——结果是,穿着一身闪亮公主裙,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的钟可,顶着那身娇艳的外表,又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并且,那时候已经十多岁的他们,都多少了解了,各自家族的一些秘密。

因此,打完他之后,少女钟可,甚至“贴心”地提醒了他:“我知道你们树精很擅长疗伤,你赶紧给自己处理一下,别让人瞧出来了,丢了贺家的面子。”

……树精?

他是树妖啊喂!

钟可疾驰在城际高速公路上,中途还给付越也去了一个电话。

既然樑城因为她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付越也同意,她去楠城住几天避避风头也好,还说舆论那边他会想办法处理,让她别担心。

同时,还夸奖了她换车这个明智的举动。

钟可在通话最后,忍不住给付越抛了个飞吻,付越只觉老脸一红:“调皮!”

钟可心里知道,就算这事的舆论影响极坏,甚至有可能会引来更多捕风捉影的恶意目光,付越也会想尽办法揪出幕后黑手,同时将整件事里对钟可的注意力降到最低,免得她远在海外的父母,特意赶回来赏她一顿“教育”。

被教育还算小事,但钟可最不喜欢的,就是父母为她操心。

——而这一点,付越最清楚,也总是最配合她。

不知是不是,毕竟有一半妖王的血统,钟可自十九岁之后,外貌的变化就十分微小了。

四年过去了,在她身上,几乎看不出岁月流逝的痕迹。

她其实并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如父亲一样,青春永驻。

但目前的情形至少可以推断出,她的生命,肯定会比普通人更长。

或许,长得多。

且,不排除吸食了血液的影响,真的有可能,让她和父亲一样,长生不老。

可母亲,是会变老的。

纵然拥有常人不能比拟的武力,母亲的肉身,却实实在在,是普通的人类无疑。

年龄的增长,容貌的变化,甚至体能的衰退,无一不表明着,母亲,在日渐衰老。

这也是,父亲总想陪着母亲,到处旅行的原因。

虽然父亲可以用妖力变化外貌与母亲相配,可他们心里都知道,也许……总会有那么一天,他们也会面临,人类,世世代代刻在灵魂深处的恐惧——死亡带来的分离。

尽管,这对父亲而言,不过是多一世的等候与重逢。

父亲很有耐心,无论多少年,他会锲而不舍地找到母亲,追求母亲,同她相爱,共度一生。

有时,只需要短短十几年。

有时候……却会耗上近百年。

但至少,在他们好不容易相爱相守的这一世,流光易逝,钟可不愿,父母再浪费一丝相聚的时间,在自己身上。

——因此,她是真的很感激付越。

车开着开着,就出了樑城。

也不知是不是最近的心情都有些紧绷,离开樑城的那一刻,钟可打开车窗深深吸了一口气,竟感到浑身舒畅。

她此行有几桩重要的事情,必须和贺念戈一起,谋划得万无一失才行。

钟可收到的那封求助信,来自她在樑城的秘密身份——“KING”的匿名邮箱。

邮箱的网络地址和定位是隐藏的,这背后的技术都由贺念戈搞定。

“成年”后的这些年,钟可在樑城的每一个夜间,都随时隐匿在对她来说绝对安全的黑夜里,揭发那些,邮箱里的被害人们向她提供的丑恶真相。

刘经理,璀色,就是她最近的目标。

所以她故意雇了一个十八线小男星,带着他公然出席各种场合,演了好几出“郎情妾意”的偶像剧现场。

等所有八卦渠道都盛传“钟家女魔头找到新欢”、“荒唐千金动真心”,人人都信了,她对小男星上了头的时候,再带上艾奇,大张旗鼓地去璀色公然因“失恋”买醉。

这不,刘经理果然就,识相地给她送上了“礼物”。

至于那个小男星,早就按照他们的约定,被她送到海外深造去了。

她一点没占对方的便宜不说,甚至暗暗帮对方买了点“底层男星贫贱不移,力拒富婆重金诱惑,不忘初心远走求学”这样的通稿。

对方因此,甚至大涨了一波事业粉。

戏已经做得很足,饵也放得适可而止,就等鱼上钩了。

另一边,身在楠城的贺念戈,此时已经来到了他和钟可的“秘密基地”,等着他的“大哥”莅临。

那是楠城一间偏僻的小公寓,算不上高档,干净舒适而已。

贺念戈特意,买在了秘书的父亲名下,所有的交接手续和购买流程,都做到了“山路十八弯”,能复杂化就绝不要简单。

一般人,绝对寻不出与贺家相关的联系。

而贺念戈那个亲信的秘书本人——安显,刚听闻此事时,浑身上下都感到不安。

他深知无功不受禄,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显而易见的道理,尤其是,当一些毫无逻辑的好事,忽然砸到自己的头上时。

老板直接送了套房给安老头,还是在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想,都让人心里忐忑。

于是,秘书安显,一个一米八六的高大男人,在某个午后,终于忍不住扭扭捏捏地问起:“老板……你该不会……是,想潜规则我吧?”

他一边问出这句话,一边觉得,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抖出了好几层。

而贺念戈当时的回应,更是差点吓破了安显的胆。

“嗯?就当……”

他本想说“就当是给你的奖金”,话到嘴边,却生生咽了回去,转而说了句:“是吧。”

那天的安显惊恐地发现,贺念戈这么回答他时,眸光流转,看向他的眼神里,竟然透出一丝宠溺。

而就在钟可驾车疾驰在高速上,前往楠城的途中,在樑城的“钟爱酒店”里——

连裳穿好了钟可临走前,安排客房部给他送来的衣服。

那是一套平平无奇的日常套装:棉质长袖卫衣,棉质运动裤。

都是低调而百搭的浅灰色。

连裳走到镜子前略照了照,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套学生气的休闲装穿在他身上,明显肥大不少。

一眼可见,并不合身。

他还拿到了,昨夜被他自己吐得面目全非的衣服。

那是一套……风骚的暗紫色薄西装,上面还绣着不少银色亮片。

刘经理给他挑的,说是,能让人过目难忘的,“工作服”。

“工作服”套装显然已经干洗过了,应该还熨烫过,看起来像新的一样,被客房部仔细地套上了防尘袋。

连裳拿在手里,甚至闻到了淡淡的清香。

除了衣服,客房部一并交给他的,还有原本在他裤子里的手机,此时已经没电。

以及,一对,羽毛造型的钻石耳环。

密集的钻石镶成的羽毛上,还精巧地镶嵌了一颗深蓝色的小宝石,设计得十分奢华。

掂在手里,也很有些分量,看得出价格不菲。

——这是昨夜,钟可随手扯下来,丢在璀色包间里的耳环。

被连裳收进了他西装内衬的口袋。

他默默地用手捏起一只耳环,小心翼翼地放到掌心里,贪恋的目光,就像在看着什么绝世珍宝。

连裳的脑中忽然回想起,刚才,刘经理在电话那头的嘱咐:“对,就是潜规则。你,懂我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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