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忌讳成真 > 第3章 故事三

忌讳成真 第3章 故事三

作者:Wicce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8-07 15:27:10 来源:文学城

《口红克夫》

夏日炎炎。

过了中午,菜市场的客流量明显降低了许多。

顾客少,摊贩们于是得了空闲,一边挥舞扇子,驱赶苍蝇蚊虫,一边交头接耳,七嘴八舌,传递时下新鲜八卦。

最近,小城新搬来了一个年轻女人。

那周身的衣着打扮、谈吐气质,怎么说,跟他们完全不一样,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

这可谓是新鲜事一桩。

县城乡镇的人口流入普遍低迷,这年头,年轻人大多去大城市寻求发展机会了,这年轻女人却反其道而行之。

“听说,”正剁着猪肉的摊主压低声音,“那女人是个寡妇。”

“接连克死了三任丈夫!”

八卦群众恍然大悟。

这年轻女人放着好好的大城市不待,跑到他们这偏僻小县城,个中缘由,顿时分明了。

“克死了三个男人?”

“可不得了!这是天生煞星吧!”

众人纷纷摸着胳膊上起的鸡皮疙瘩,感叹道。

“不对啊。”

水果摊主把西瓜浸到凉水里,眉头一皱。

“一个寡妇,怎么还天天浓妆艳抹的啊?”

游手好闲的男青年路过,笑嘻嘻地啐了一口:

“说不定啊,就是她那红艳艳的口红,克死了男人!”

淑贞来买菜的时候,正好听到了这句话。

这个时间点,正是日头最毒辣的时候,菜市场人少,淑贞却总是专门挑这个点来。

久而久之,菜市场的摊贩们对这个有些古怪的外来女人,也留下了深刻印象。

说她有些古怪,是因为淑贞每次外出,都是穿着长衣长裤,帽檐压得极低,衣领则是高高立起来,口罩也戴得严严实实。

长衣长裤,在春天里自然不打眼,但到了这酷暑难耐的三伏天,可谓奇景,实属罕见。

这不,因为是夏天,这个有些古怪的女人装备里,还添了一副墨镜。

淑贞是去年秋天,随丈夫嫁到这座小城的。

据说是省会城市的独生女,还是个说普通话的大学生,面皮薄得很,稍微调笑两句,就要闹红脸……

不过,那张白净秀丽的脸蛋,他们只有最初的时候见过几回,如今也不确定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淑贞出门变成了全副武装。

只是寒冬腊月里,大家都裹得严严实实,自然无人察觉到她的异常。

到了春天,乍暖还寒时节,有人心里开始犯嘀咕,面上却也不好吱声。

而眼下高达四十度的大热天,淑贞却依旧是这副装扮。众人的好奇心啊,像被蚂蚁啃食着。

曾经有人眼疾手快,逮着过一贯来去匆匆的淑贞,当面问出了盘亘所有人心头的疑惑。

可淑贞细声细气,用一两句“不热”“为了防晒”,就把人打发回去了。

从此没了后话。

毕竟一个年轻姑娘,再有好事者,也不能伸手去扒拉人家衣服吧?

如此一来,抓耳挠腮的八卦群众只得偃旗息鼓,对淑贞的打扮也逐渐见怪不怪了。

菜市场开在社区里,顾客群体相对固定。

都是街坊邻居,谁出手阔绰,谁囊中羞涩,摊贩们心中一清二楚。

像这水果摊的摊主,就绝对不会向淑贞推销价格昂贵的晴王葡萄或者猫山王榴莲。

樱桃也是快过了季节,要下市了,降价打折,才顺道提了一嘴。

但即使是打折降价的樱桃,淑贞也在犹豫片刻后,婉拒了。

“不用了,谢谢。”

淑贞爱吃樱桃。

从前大学暑假,5J等级的雷尼尔黄金车厘子,都是成箱地往家搬。

现在回想起来,唯有恍如隔世。

淑贞逼迫自己,将视线从那一颗颗色泽诱人的樱桃上移开。

“那西瓜,要不要?”摊主热情推荐道,“凉水里头泡过的,吃着清凉爽口呢!”

今年西瓜产量大,价格便宜。

除了凉水里浸泡着的整个的西瓜,水果摊桌上还摆着切开密封的半个西瓜,这种售价更低。

但切开的西瓜,若是放的时间稍长一些,口感便不再新鲜。

要是让丈夫吃到了不新鲜的西瓜……

淑贞感觉自己手臂上已经结痂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

“拿整个的吧。”她勉强笑道。

下午两点,买完菜的淑贞回到家中。

女人除去了她严严实实的全副武装。

墨镜摘下后,露出了青紫的眼睛,肿胀处还有些向外渗血。

淑贞手里没有多余的钱去买伤药。

至多,只能利用做家务的间歇,用冷毛巾偶尔冰敷上一两回。

就算是冰敷的时候,她也不敢多耽搁,因为还有大量的家务活要她干。

地板要擦,衣服要洗,床单被罩也要更换。

下午四点,擦完地的淑贞,总算直起了腰。

她背过手,捶了捶酸痛的后腰,系上围裙,开始准备晚餐。

五点。

淑贞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她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窗外逐渐西斜的太阳。切菜的时候,还差点切到了手指。

六点。

客厅传来门外的响动。

钥匙,插进了锁芯里,旋转180度。

正打开水龙头清洗砧板的淑贞,听见这熟悉的声响,不由自主地浑身战栗起来。

淑贞整个人抖如筛糠,然而她不得不拖着灌铅似的沉重双腿,急匆匆地走出了厨房。

因为,如果晚了一步,迎接她的,将是更为凶狠的暴打。

门口,女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湿着的手,勉力挤出笑容:

“老公,你回来啦。”

…………

这个夏天,比淑贞之前熬过去的冬天和春天,更加难熬。

若是艳阳天,天气热,人容易暴躁。

原本就是暴脾气的丈夫,更加暴躁。

而每逢下雨天,气温虽然骤降,但丈夫招呼在淑贞身上的拳脚,却并没有减少。

桌椅被掀翻在地,沉甸甸的拳头裹挟着掌风,像雨点一样落下,密集,狂乱,沉重。

窗外电闪雷鸣,屋内也是狂风暴雨。

恋爱时他也曾温柔美好,待她热忱。

她嫁给爱情,以为他会一辈子为她遮风挡雨,却不想,曾经的温文尔雅会变得面目可憎,往后余生,所有摧毁她的疾风骤雨,都来自于他。

他第一次向她扬起巴掌时,两人正当新婚燕尔。

事后,他跪下来猛扇自己耳光,抱着她的小腿流泪忏悔。

她从一开始的动容宽宥,变成了如今的冷漠麻木。

有时候,淑贞能感觉到自己脖颈上无形的沉重枷锁,她已经失去了力气,动也动不了,偶尔的挣扎只会带来紧缚的窒息。

枷锁的绳链另一端,牢牢攥在丈夫手中。

淑贞并不是每天都能出门。

丈夫疑心重,管控严格。

一星期只有固定的两天,允许淑贞出门买菜。

活动范围仅限小区内,基本上是菜市场和家两点一线。

一个多月过去,淑贞去菜市场的次数加起来,正好两只手。

而这十次里的八次,淑贞总能听到,人们谈论关于那个从大城市搬来的年轻女人的消息。

其中提及最多的,莫过于她那明显与寡妇身份不符合的口红。

“要我说,准是那口红惹的祸!”

买菜大爷推了推老花眼镜,说得眉飞色舞。

“不然,怎么就一连克死了三个丈夫?”

“我活了这么多年,听说过女人克夫,没听说过这么能克夫的!”

对于这一点,众人一致表示认同。

口红……克夫么?

淑贞没有参与讨论,却默默地将结论记在了心底里。

到了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淑贞已经攒满了一肚子关于年轻女人的八卦传闻。

年轻女人从不踏足吵吵闹闹的菜市场,据说她只在百货大楼地下负一层的进口超市采购食材。

于是至今淑贞还没有与她打过照面。

但小县城里,是没有**和秘密的。

淑贞有意留心,四处打听,一番曲折迂回,总算是打听清楚了女人的名字和住址。

“愈坚,”嗑着瓜子的八卦群众不屑道,“哪有好女人叫这种名字?”

“还是淑贞你的名字好。”

嬢嬢说话间,亲亲热热地挽上淑贞的臂膀。

很疼。

非常疼。

疼到麻木。

谁也不知道,淑贞的衬衫长袖下,瘦弱的手臂从上到下,没有一块完好的肌肤。

但淑贞一言不发。

她忍了下来。

她总是习惯忍耐。

“淑贞”是父母给她起的名字,希望她贤惠柔顺,既淑且贞。

愈坚。李愈坚。

淑贞在心里默默念出了年轻女人的名字,却觉得是个好名字。

她不知道“好女人”的标准是什么,但以取名的标准来说,“愈坚”无疑是个好名字。

…………

赶在夏天结束之前,淑贞敲响了那个素未谋面、只在八卦传闻中听说过的,陌生女人的门。

太阳底下,淑贞攥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摊开,圆珠笔写有女人居住的单元楼和门牌号。

这是淑贞婚后,第一次离开丈夫的家,走出这么远的路。

然而仅仅几年之前,她也曾是辗转多个国家的背包客,裹着毯子窝在青旅的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热可可,和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年轻人谈天说地。

她坐过十一个小时的航班,在飞机上见过极光,以为脚下的世界开阔,最终却困窘于步行二十分钟的路程。

这段路程其实不算远,但墨镜帽子,长衣长裤,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淑贞,在烈日下很快汗流浃背。

汗水浸得伤口愈发刺痛难忍,但她已无暇顾及。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淑贞找到了纸上记录的女人的住所。

丈夫最近下班早,留给她的时间不多。

淑贞无法再多迟疑,她按响了门铃。

女人在家,但没有立刻开门,而是接通了可视门铃的视频。

“你是谁?”

女人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我是……”

淑贞报上自己的名字和同一小区的家庭住址。

她下意识想摘下口罩,让自己的声音传达得更加清晰,可转念又想到口罩下那可怕的脸,只能作罢。

“我好像不认识你。”

独居的女人警惕心很高。

而镜头里,淑贞的装扮又着实可疑。

“我们……的确不认识。”

淑贞忍着羞耻。

“我过来,是想问……女士,可不可以请你告诉我,你的口红是在哪里买的?”

女人不说话了。

沉默的片刻中,淑贞开始自我检讨,她的行为是否冒犯到了对方。

从前的她不会这样的。

她一向懂分寸,恪守礼节,待人接物永远保持着合适的社交距离。

然而,那个她,已经太遥远了。

现在的淑贞,只能拼了命地,抓紧最后一根稻草。

也因此,她表现得有些过于焦急迫切。

淑贞反省自己是否吓到了对方。

对面的年轻女人,会不会以为她是神经病?

正当淑贞胡思乱想,几乎要放弃的时候,她听见了门锁打开的响动。

门开了一道缝,首先钻出来的,是一只毛绒绒的脑袋。

“Bellona!”

女人呵止道。

然而亲人的金毛寻回犬还是亲热地蹭上了淑贞的小腿。

当淑贞因为伤口疼痛而倒吸了一口气的时候,金毛寻回犬停下了动作,歪了歪脑袋,疑惑地呜咽一声。

旋即,它像是察觉到了什么,担忧地看着眼前这个重伤的人类。

淑贞在大型犬湿漉漉的眼睛里,看见了久违的情感。

“怎么了?”

女人注意到了小狗不同寻常的情绪,安抚地摸了摸它的头。

然后,李愈坚才抬起头,审视着面前的不速之客。

非常朴素。

这身装扮,除却在炎热的夏天里有些不太常见外,是很朴素的。

刚才她在视频里观察她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了,这么朴素的一个女人,居然会为了一支口红,特意登门?

李愈坚打量着女人。

淑贞对他人的目光很敏感。

即使对方眼神坦荡、没有恶意,但她的手还是下意识缩进了袖子里。

“对不起,是不是不太方便?”

淑贞羞愧极了:“真不好意思,贸贸然这样打扰你……”

“不会,”李愈坚打断她道,“没有不方便。”

虽然淑贞缩回手的动作很快,但眼尖的李愈坚,还是从她的袖口中看见了一闪而过的大片青紫。

她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面前的女人遭受了什么。

“请你在这里稍等一下。”

李愈坚转身回屋,从梳妆台上拿起了一支口红。

她的口红没有上百根,也有几十根了。但她清楚地知道,门外的女人,需要的是哪一支口红。

“送给你了。”

看着递过来的口红,淑贞有些无措。

事情的发展完全在淑贞的意料之外。

“送、送给我?这,这怎么行?”

淑贞涨红了脸,反应过来后,立刻去翻口袋里的零钱包。

她其实原本是有些钱的,存款不菲。

然而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件一起,全都被丈夫“代为保管”了。

她所能接触到的,只有用于买菜的五元十块的零碎纸钞。

不过,淑贞在精打细算之下,从每周的买菜钱当中,抠出来了一些私房钱。

淑贞认出了女人口红的牌子,很贵。

口红壳和口红芯甚至是分开出售的。她手里的这点钱加起来,大概还不够买一个替换壳。

“不用。”

李愈坚想推开女人递钱的手,又怕不小心触碰到对方的伤口。

“我说了,送给你。一根旧口红而已,不用钱。”

想了想,从来不喜欢多作解释的李愈坚,耐着性子开了口:

“你看,这口红壳子也磨损了,我正打算买一支新的呢,你要是不介意的话,直接拿去吧。”

淑贞有点想哭,她接收到了对方的体贴善意。

于是她忍着泪,道了谢。

金毛寻回犬低低呜咽一声,它嗅到了门外陌生女人身上的血腥味。

淑贞在主人的默许下,伸出手,摸了摸这只因为她而焦躁忧虑的金毛寻回犬。

“好姑娘,”淑贞轻声夸奖小狗,“我没事。”

刚才开门的时候,她听见了女人呼唤“Bellona”的声音。

既然,金毛寻回犬的主人,选择了用古罗马神话中,执掌战争、所向披靡的女性神祇的名讳,来称呼它。

那么,淑贞姑且假定,它是“她”吧。

年轻的女人并没有出声去纠正“好姑娘”的叫法。

淑贞于是知道自己猜对了。

她露出了长久以来,第一个真心的微笑,然后向女人道别。

李愈坚一直开着门,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的背影远去。

…………

“咔哒”。

钥匙插入门锁,锁芯转动。

再熟稔不过的动静与声响。

但这一次,淑贞不再恐惧。

丈夫如往常一样,拎着酒瓶,满身酒气。

进了家门,男人没有换鞋,沾着泥的鞋底径直踩在了地板上。

随后男人便身子一歪,躺倒在了沙发里,伸直的腿不忘翘起来,架到了前面的茶几上。

虽然淑贞的丈夫在工厂里,只是一个最底层的普通职工,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家中当土皇帝。

男人习惯性地对淑贞吆五喝六,颐气指使:“去,给我脱鞋。”

淑贞没有动。

“饭呢?还没做好吗?”

没有闻到熟悉的饭菜香味,男人终于舍得睁开了惺忪的眼。

这打眼一瞧,虽然迷迷瞪瞪,但他还是发现了妻子今天的不同之处。

“你涂了口红?”

男人一下子坐起身,酒也好似醒了大半,警觉道:

“这平白无故的,突然涂什么口红?你是不是出轨了?”

“等等,”他很快意识到了更多不对劲的地方,“你哪来的钱买口红?是不是偷老子的钱了!”

男人一脚踹开茶几,上面的物品撒了一地。

丈夫积威已久,淑贞顿时瑟缩:“别人给的。”

她含糊其辞,没有说出李愈坚的名字。

“别人?哪个别人?你相好的姘头?”男人咄咄逼问。

虽然言语羞辱着妻子,但是男人心里清楚,淑贞并没有出轨的胆量。

何况,他又把她打成那样。原本淑贞称得上清秀佳人,可如今的脸,哪个男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想到这一点,男人颇有点志得意满。

那么,这支口红,究竟是谁送给淑贞的呢?

“不会是男人,那就是女人。”丈夫只有在这种事上思维敏捷,“这么红的颜色……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般艳丽惹眼的颜色,在小城里可不多见。

“这难道是,那个寡妇的东西?!”男人嗓音尖利。

虽然淑贞闪烁其词,有意遮掩,但年轻漂亮的女人一直是八卦话题的旋涡中心,男人几乎一下子对号入座了。

“你涂她的口红?!”

众人对于寡妇最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她那根克死了三任丈夫的口红。

男人自然不会没听过。

“你这是、这是……”

知晓了口红的来处,男人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你这是要克死我啊!”

男人一瞬间拔高了声调。

与此同时,高高扬起的,还有男人手里的酒瓶。

淑贞本能地抱着头蹲下,紧紧闭上双眼。

这是身体的下意识反应,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性动作。

然而,这一次,熟悉的疼痛并没有降临。

淑贞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瑟缩着抬起头。

只见她名义上的丈夫,一张脸青白交加,血色尽褪,额角冷汗涔涔,面容五官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扭曲。

男人紧紧地攥着胸口,呼吸急促而艰难,口齿不清地发出“哧哧”的嘶哑声音,像是一只破落的风箱。

男人只觉得好似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了他的心脏,狠狠地挤压蹂躏。

天旋地转之中,胸口传来的剧烈疼痛,很快蔓延至五脏六腑,连指尖都在发麻。

他的视野开始模糊,意识也混沌不清。

很快,男人就失去了对于身体四肢的掌控能力,一头栽倒下去。

头顶的白炽灯,发射出强烈光线,刺入他的瞳孔。

在这刺眼的白光中,所有的感官被一瞬间剥夺,直直地坠入无边无际的黑暗。

…………

傍晚时分,救护车警报的鸣笛声响彻宁静的社区。

男人在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医护人员检查完脉搏呼吸、瞳孔反应后,确认了男人的死亡。

然而,面对伤痕累累、明显遭受了家庭暴力的女人,医护人员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节哀”两个字。

他们遵循流程,通知了相关部门。

检验结果是,男人死于突发的心肌梗塞。

尸体在太平间短暂停留后,很快送往了殡仪馆火化。

不到24小时。

淑贞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仅次于领取结婚证的那日。

淑贞回去的时候,还听见街坊邻居谈论男人去世的消息: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心脏病发作,猝死了呢?”

淑贞低头不语。

她买了一张高铁票,回到大学母校所在的超一线城市。

小县城没有高铁,她需要先到省会中转。

她回了家,不是前夫那栋充满着暴力的房子,而是父母的家。

但淑贞隐约感到,这里,也不是她真正的“家”。

母亲抱住了她,泪流满面,这个隐忍了大半辈子的女人,终于后悔教导女儿忍耐。

父亲则是抽着烟,一言不发。淑贞明白,父亲嫌她丢人。

短暂停留后,她踏上了新的征程。

时隔一年,再次回到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大都市,淑贞以为自己多少会有些不习惯,但她融入的速度超乎想象。

几乎是一下车,淑贞就迅速融入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在小县城,只要和其他人稍有不同,就会被人戴上有色眼镜看待。

淑贞初来乍到的时候,甚至因为她说的是普通话,遭到了阴阳怪气的冷嘲热讽,还有好事者刻意模仿她说话。

但大城市不同。

这里每个人都不一样,没有人会多看她一眼。

淑贞感到安全。

她想起小时候读过的那些乡村题材的纯文学作品。

年幼的她由此对田园牧歌式的淳朴乡村生活,产生了向往之情。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注意到,这些乡村文学的作者,无一例外,都是男性。

有些土地,是吸着一个群体的血,去供养另一个群体的。

好比人人称赞的一家餐馆,你慕名前去,结果到店之后,你没有被邀请入座,而是直接被送到了后厨,成为了食材。

原来,你就是那一道要被端上餐桌,供食客享用的“美味佳肴”。

为了避免沦为他人腹中餐的命运,淑贞选择了大都市作为栖身之所。

淑贞涂着李愈坚送给她的口红,参加了工作面试。

其实,跳出小县城的环境,这支口红的颜色并不过分艳丽,是薄涂配职业正装刚好的一支口红。

经过一年的空窗期之后,淑贞获得了第一份正式工作。

顺便一提,在她工作期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因为这支口红,被她克死。

关于这支口红,其实原本淑贞是想要将它物归原主的。

然而李愈坚拒绝了。

“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女人轻声说,“你带着它,去往更远的地方吧。”

淑贞离开小城的前一天,特意去向她告别。

一开门,金毛寻回犬还是一样的热情洋溢。

空空荡荡的客厅里,整齐摆放着几只打包好的纸箱。

李愈坚正在收拾行李。

“喔,其实我是来这边度假的。不是长居。”女人摸了摸金毛的小脑袋,“夏天嘛,我喜欢呆在海边。”

所以现在夏天结束了,也该回去了。

“……海?”

淑贞喃喃,重复这个陌生的字眼。

原来,这里有海。

淑贞在海滨小城住了一年,却从未见过海。

那天,她和李愈坚,还有名为Bellona的金毛寻回犬,一起去了海边。

淑贞抓着夏天的尾巴,第一次看到了,距离她居住的地方,步行仅有二十分钟的那片海。

不管是哪里的海,都是一样的无边无际,仿佛可以包容世间万物。

在沙滩上,淑贞陪Bellona玩了一下午的飞盘和网球。

傍晚时分,暮色四合,两人一狗,并肩坐在礁石上,听着潮涨潮落,看了一场完整的日落。

吹着夏夜的海风,淑贞遇见了下市之前的最后一批樱桃。

她买了一整箱。

抱回家,边吃边哭。

擦干眼泪后,淑贞买下了那张改变未来方向的高铁票。

…………

我认识淑贞,是在一次CPR心肺复苏的课程中。

淑贞是任职于某500强外企的白领,在合规部门负责风险控制的工作。

下班之后,她经常泡在健身房。她练习拳击和散打。去年,淑贞第一次参加了马拉松,跑完了全程。在此之前,她跑过几场半马,拿到了不错的成绩。

周末假期的空余时间,淑贞热衷于各类志愿者活动,尤其是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女性权益相关的公益活动。

上个月,淑贞告诉我,她改名成功。

现在的她,已经不叫淑贞了。

我还不知道她的新名字。

但我想,她可以叫任何名字。

正如她可以是任何一个女人。

任何一个,曾经遭受过暴力,又从中站起来,重获新生的,女人。

-《口红克夫》终-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故事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