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高中生活的第一个暑假已经过半。虽然进入八月以来,津海一颗雨都吝啬得不下下来,但炎热干旱的天气依然没能浇灭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出游的热情——相应的,作为刑警支队长的张天娇也不得不加班处理剧增的各种大大小小的案件,最忙的时候几天都不着家,甚至每天例行的问候电话都来不及打。
虽然早就习惯并理解了姐姐的工作,但是张天意显然忘了,自己在这条时间线上认识的,可不止张天娇这一位警察。
“啊?不是说好的高温假吗,怎么突然又要去加班?”刚洗完头的张天意对着手机大呼小叫,“我头都洗了!票都取了!你约我出来的,还说带我去吃北关大悦城那家澳门菜的!你却放我鸽子!混蛋!”
“这是没办法的事,我保证没有下次。”邹决明抱歉地说,“不过,看在伟大的张天娇队长在工作中这么卖力的份儿上,我会很尽力在工作中摸鱼的……”
“这种事情别给我偷懒啊!”在责任感和情绪面前,前侦探张天意还是站在了“天下苍生”这边,“有点职业素养行不行!信不信我朝张天娇告你状去?”
“好吧,我知道错了,真对不起。不过,等我把这段时间忙过了之后,我会继续孜孜不倦、锲而不舍地纠缠你的——”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天意彻底无语了。
对面似乎对自己吃瘪格外受用,轻轻偷笑了一声。
“不过,你那边好安静啊。”按理说处理城市警务事件,又是大夏天的人都热得心浮气躁,警方工作的场合一般都像过年时的相声会馆似的吵得不行,但对面也未免太安静了点,不然也不会听到邹决明的偷笑。
邹决明戏谑道:“我现在位于喧嚣的城市的背面,当然安静啦。”
怎么突然开始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了?这俩妙人不愧是兄妹,这番胡言乱语有邹京墨的风格。不过,看在邹决明工作正忙的份儿上,张天意简短地叮嘱了几句就挂了电话。眼神依次扫过书桌上的两张观影入场券、铺在床上已经搭配好的裙装、擦过头发的湿漉漉的毛巾、床头柜上刚拆封的新买的无色隐形眼镜。
事已至此,今天就算十级飓风登陆也要出门!
张天意连忙吹干头发换好衣服把入场券塞进背包里冲出家门,骑了辆共享单车来到熟悉又陌生的精致小洋楼楼下。熟悉是因为之前常常被某人带着来过几次,陌生是因为这是自己在几条时间线里都是第一次主动地独自地来这里。
门铃欣欣然响起《致爱丽丝》的悠扬旋律,霍圣华一路小跑着去开门,意外地看到了某位几乎不可能主动出现在这片高档小区的眼熟面孔:“诶?张张?你怎么来了?快进来一块儿吃晚餐吧,正巧我爸妈都在,李阿姨今天又做了超好吃的奶油龙虾汤……”
“呃,我不是来吃白食的。”也不是来莫名其妙见父母的,“那个,我来是为了邀请你去看独立电影的,主要是因为票都取了,并且一个半小时后就开场了,如果你要去的话现在快点换好衣服——”
“就,只有,我们俩?”霍圣华不可置信,“以前张张你可是从来没主动邀请过我——”
“别废话!如果不去的话我找别人去了。”张天意已经开始试图寻找起脑海里并不存在的墨家侦探事务所的地址了。
“我要去我要去!张张你等一下我!”霍圣华连忙跑进屋里,像儿童向动画片里的热血主角一样元气满满地对爸妈说了些什么然后咚咚咚跑上楼了。
只是去看电影,还是大概率看不太懂的文艺片,用得着这么兴奋吗?
自从回到五年前后,这日子怎么越来越奇妙了。遇到邹决明和邹京墨这种疑似外星人的生物也就罢了,怎么霍圣华这家伙也……
离开霍家前,之前一直没见过的知名漕运集团的继承人霍老板——也就是霍圣华的父亲——还对自己嘘寒问暖的,说什么“自打他奶奶去世后,小华一直很少说话”“之前听小华讲过你学习不错,我还一直担心他性格阴沉没有小朋友愿意和他玩”“请多多关照一下我们家小华”之类的话,张天意听得几乎精神恍惚——明明霍圣华还比自己大两个月!明明霍圣华比自己成绩好耶!
而霍圣华乖巧又有礼貌地站在一边,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就像是广告宣传片里会出现的健康向上好青年——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并不像大家以为的那么乖巧纯良。
不过这样也好。就算是张天意也不知道自己的真面目,这样更好。
张天意婉言谢绝了霍董事长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放映厅的好意,糊弄几句后拉着霍圣华去赶地铁了。刚出地铁站时恰好张天娇打了个电话过来,得知今天晚上自家妹妹没和邹决明那个热爱惹是生非的混蛋一起去看电影,而是和品学兼优得无懈可击的好学生霍圣华一块儿时,不禁流下了欣慰的泪水:“太好了,小天意终于安全了……”
“安全”是什么词啊,不就是上次和邹决明一块儿在燕京见义勇为了一下,用得着这么夸张吗?并且你的助手跟你一块儿在加班你都不知道吗,还一副这么震惊的样子?还没看到电影,天意已经心累了。不过张天娇确实很忙,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目睹张家姐妹通话全程的霍圣华笑道:“看来你姐姐很反对邹警官带你啊。”
带什么啊!带小孩吗?张天意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温和地强笑着:“之前和邹决明那家伙去看展的时候遇到了一些意外,再加上姐姐和邹决明本来就是欢喜冤家,姐姐只是担心我的安全罢了,监护人嘛都这样,姐姐也是为了我好。并且,知道你要和我出去玩,你爸不也是跟我千叮咛万嘱咐的。”
接下来她说了什么霍圣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光是若有所思地盯着天意的笑容。大部分时候张天意都是冷着一张脸,喜欢她的人会说是这是时尚圈流行的厌世高级感,往难听点儿讲就是看谁都不高兴。但是她一笑起来,却有让人安心的奇妙力量。
就像现在这样。就像当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样。
虽然只是一年多之前,但久远得像是上古时代的回忆,因为太久远而被刻入基因里——那是中考之前的自主招生考试,通过笔试的学生被校方组织再次进行面试,地点是附中旁边的北洋大学某教学楼。教学楼附近有一处人工湖,正值初夏时节,湖面上挨挨挤挤地长满了绿油油的荷叶,偶尔还能看到含苞欲放的荷花。
离轮到自己面试还早,过于紧张的霍圣华靠着湖畔的石栏杆凝望着湖面上轻捷游弋着的蜻蜓,心情相反地过于沉重了。
这是他16年人生以来最难挨的一个夏天。
按照本来的人生规划,在津海读完国际初中之后,父亲承诺要送自己去美国读高中,之后留在美国。连美国的学校都联系好了,此时主要的几条航线因为自然灾害遇阻,企业的资金周转一时间出现严重问题,当时执掌企业的奶奶积劳成疾,在最关键时刻撒手人寰。一边是企业上下数千名员工的生活,一边是奶奶的病,两头都急着用钱,霍圣华终于鼓起勇气,主动对父亲说:“我不出国了,留在国内也可以的。”
然而留在国内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没有学籍,无法参加普通中考,只能把所有希望放在自主招生上。靠笔试是没办法竞争得过那些一直在普通初中努力的学霸,所有的尝试都在笔试时石沉大海,唯有附中给了自己一个面试的机会。
唯一的机会。
心不在焉地盯着湖面的涟漪时,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那是骨顶鸡。”
愣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是在对自己说话。身旁站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子,齐刘海,卷发高马尾,可惜眼睛不够漂亮,颜色太浅,有些下三白,像是在翻白眼。霍圣华见过类似的脸,那是自己从国际初中退学的时候,本来想在离开前和朋友们好好道别,却在昔日友善的朋友脸上看到了那样冷漠的表情。
虽然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面前的女孩就算开心,也一直都是这张看上去过于冷漠的表情。
“你也是来参加附中自招的吧?”女孩开口,音色并不像同龄女孩子那样尖锐,有些低沉,“注意到了吗,你和我是唯二没穿校服的人。”
霍圣华这才注意到,其他学生都穿着各自初中的校服,只有他们穿着便装。女孩子简单地扫了一下自己的外观:“别说话,让我小小地推理一下……唔,你是仁爱区那个私立国际学校的,所以不太方便穿校服出来?既然是这样的话,你的外语和艺术一定很好……没事,别一副‘如丧考妣’的表情,附中不录取你就是他们有眼无珠。”
虽然不知道对方怎么看出自己的出身的,但霍圣华还是被对方面无表情地说俏皮话的样子逗乐了:“可是,还没面试呢。”
“其实面试与否都没关系的,像你这样的天才,面试一定会录取的——我看人从来没错过。”女孩随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似乎自己并不是她的竞争对手,而是认识很久、看着他长大的老朋友,“我相信你。看,骨顶鸡又冒出水面了!只可惜没有手机也没带照相机,不然可以拍下来!不过姐姐答应我,等我中考完就把她的老手机给我……”
霍圣华情不自禁地从裤兜里拿出自己的手机准备说“我来拍吧”,女孩子却看了一眼腕表,轻呼一声,麻利地抓着霍圣华的手握了一下,随即像矫健的小豹子一样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跑远了:“啊马上就该我了!不好意思我去面试了。差点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张天意,天空的天愿意的意,你叫我什么都行,期待我能考上附中和你正式成为朋友!回见!”
少女凉爽的体温还恋恋不舍地粘在他手上,他却愣怔地看着一直冷着脸的少女露出的、突如其来的笑容。头顶的阴云一扫而空,而阳光太烈了,刺得他不得已扭过头去,不愿意去看那双明明是冷色调的灰眼睛如何弯成一对银色的月亮。
为了让那样的笑容再临,为了能把她留在我的身边……我做什么都愿意。
是的,我做什么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