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吃掉了沈政宁上贡给它的小零食,与这个每天清晨都要停下来摸它五分钟的人类建立了初步友谊,并主动伸出爪子跟他握了握手,那意思是如果可以的话请再来一块。
沈政宁趁机揉它的脑袋,把两只软软弹弹的耳朵揉得趴下去又支棱起来,真诚地夸赞它:“silver,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
庄明玘戴着帽子和墨镜,浅灰色长风衣,像个刚从地下挖出来的千年吸血鬼,与周围和乐融融的气氛格格不入,冷淡地偏过头去打了个呵欠,凉嗖嗖地道:“20公斤的‘小’狗。”
沈政宁捂住萨摩耶的耳朵,不让它听见刻薄人类的阴阳怪气:“你半夜做贼去了,困成这样?”
庄明玘若无其事:“没睡好。”
沈政宁挑了下眉梢:“但你好像每天早晨都这么困。”
庄明玘:“那你还问。”
不讲理就是他们这个品种的天性,沈政宁每次都在心中如此自我开解,反正他也不是出来和庄明玘玩的。秋末的天气凉爽晴朗,阳光明媚得晃眼,落在白毛小狗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每个路过的游客都会情不自禁被它分走一刹心神,偶尔会有人主动上前问可不可以摸,庄明玘站在旁边魂游天外,冷艳高贵完全不搭理人,沈政宁只好代行主人职责,一边帮忙捏住狗狗嘴筒子,一边得体地应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夸奖和称赞。
上次他说有空把萨摩耶领出来给他玩玩,还以为庄明玘会找个周末清晨遛狗时段顺便让他过把瘾,没想到对方特意发消息约他周末去新柳公园。
这种稍显正式的邀约对他们现在的熟悉程度来说似乎有点为时过早,但关系就是处出来的,在沈政宁帮他分担了大部分社交之后,庄明玘也终于从睡眠不足的低血压状态里缓和过来。他站在几步开外的树荫下,看着在小女孩面前半蹲下身的一人一狗——编着发辫的小女孩笑得像天使,雪团似的萨摩耶温顺地任由她抚摸,以及保持着半跪姿势、沉静安定犹如守护骑士的清俊男人,银杏叶在他们身边簌簌地飘落,那场面有种难以言喻的、让人心软的温柔可爱。
庄明玘把手伸进风衣口袋,摸出了一本巴掌大的手账本,他没有再抬眼看向描绘对象,下笔却毫无滞涩,几乎不加思索就一气呵成,旋即走向阳光下的三人组,取下了活页纸张,将那幅素描画递向小女孩。
小女孩迟疑地仰头看向对她而言高得像树一样、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的怪人,非但没敢伸手接,甚至惊恐地后退了一步。沈政宁见状,低低笑了一声,回身半是征求地瞥了庄明玘一眼,小心地避开他的手指接过纸页,把画面亮给小女孩看:“这个叔叔想送给你一幅画,谢谢你喜欢他的狗狗。”
“哇!”小女孩惊呼,大眼睛和萨摩耶一样又黑又亮,“这是我吗?”
庄明玘惜字如金地“嗯”了一声。
“桃桃!”
远处的呼唤和西风一起吹过耳稍,名叫桃桃的小女孩利索地回头,朝小路另一头匆匆走来的女人招手:“妈妈!妈妈快来看狗狗!还有叔叔给我画的画!”
“噗。”不知道这句话戳到了沈政宁哪个笑点,他呼噜了一把萨摩耶的狗头,意有所指地小声说,“silver果然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
庄明玘:“……”
“一眼没看住你就跑没影了!”女人匆匆走过来,手里还举着冒热气的烤肠,克制地低声轻斥,“不是说好了在旁边乖乖等妈妈吗?为什么自己偷偷跑了?”
“妈妈你看!”桃桃扑上去献宝,“这是我和狗狗的画!”
烤肠极具侵略性的香气飘散开来,silver一蹬腿从蹲姿变站姿,蠢蠢欲动地耸动鼻尖。沈政宁眼疾手快拉住了狗绳,对面的女士大概是被吓了一跳,顺手把桃桃揽到了自己身后,客气而不失警惕地朝沈政宁道谢:“小孩子冒冒失失的,打扰你们了,谢谢你们陪她玩。”
在她走过来站住的那一刻,庄明玘就不着痕迹地往沈政宁身后闪了闪身。沈政宁余光瞥见他的动作,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内向发作,但又不能像东亚家长一样当场把人揪出来按头跟对面问好,只得挺身而出,替这对靠不住的主宠撑起了场面:“不会,您女儿很可爱,狗狗也很喜欢她。”
自带安定气质的沈政宁显然比庄明玘更有亲和力,桃桃妈妈在他温和的视线里缓缓放平了警惕的尖刺,朝他很轻微地笑了笑:“谢谢。”又低头轻声催促女儿,“桃桃,跟哥哥说再见。”
桃桃大声地:“哥哥再见!叔叔再见!狗狗拜拜!”
沈政宁强忍着笑意弯腰对她挥手:“再见。”
等母女俩走远了,他终于不再克制,在庄明玘阴恻恻的目光里笑倒在萨摩耶身上:“噗,对不起哈哈哈……”
萨摩耶无辜歪头,朝主人投来不明所以但明媚照人的微笑。
庄明玘:“……”
“适可而止。”每个字都带着一丝丝磨牙声,他冷冷地道:“小沈,不然我就要没收你的狗了。”
“对方年纪跟我们差不多,她的女儿确实应该叫叔叔。人家妈妈大概是出于职业习惯的客套。”
由于庄明玘不自然的回避,沈政宁格外关注了一下对面的女士: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身材清瘦,头发栗色微卷,穿着牛仔裤和休闲外套,平底鞋,背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可能是单身带孩子的美容从业者。
“等一下。”庄明玘叫停,“我是不是漏听了哪一段,你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此刻两人已经同那对母女告别,牵着萨摩耶在河边步道上闲逛,枝叶缝隙落下的碎金影影绰绰地映在肩头,萨摩耶甩着尾巴在前方小跑,气氛安闲静谧,他们看起来几乎像是一对真正的好朋友。
沈政宁在对待一些不那么重要的问题时,会有学霸跳步骤的通病,他懒洋洋地眯起眼,享受微风拂过脸颊:“过程不重要,很啰嗦,有结论就够了。”
庄明玘透过墨镜边缘瞥他一眼,用毫无起伏的语调朗诵道:“请大发慈悲地明示我等凡人吧,福尔摩斯先生。”
沈政宁:“……别这么叫我,好丢人。”
“只是我的猜测,不保证准确率。”他习惯性地先叠盾,随后才解释道,“她很注重外在形象,头发烫染过,习惯化妆,但脸颊两边有口罩的勒痕,说明工作环境有外形和卫生要求;做了美甲,却修剪得很短,非常整齐,可见是手工工作,不能留长指甲;指甲颜色是不太常见的深蓝色,说明职业比较自由;背的帆布包角落有培训机构‘Olivia Beauty’的落款,所以推测她在美容行业工作,进一步推断她的职业习惯是会把客人称呼得比较年轻。”
庄明玘仗着墨镜挡脸,毫不掩饰眼里的莫名敬畏:“那单身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很感兴趣?”沈政宁问。
庄明玘立刻扭头:“没有。”
沈政宁怀疑地睨了他一眼,忍不住自我吐槽:“在背后议论这种事好没品。”
庄明玘虽然经常不理人,但对于某些刺探目光相当敏感,立刻义正辞严地声明:“别想歪了,我没有任何意思,只是好奇。”
沈政宁“哼”地笑了,语调懒散地调侃他:“你认识她,却不敢相认,给人家女儿送画,还对人家的情感状况那么好奇……很难不让人想歪吧。”
庄明玘:“你这个人真的是……”
“很可怕?”
“如果你是指敏锐程度的话。”庄明玘说,“我现在开始好奇,究竟什么人才能在你面前滴水不漏了。”
“人本身就是信息的集合,区别只在于能读到多少。”沈政宁说,“就比如她手上的戒指,你应该也看到了,你觉得那代表什么?”
庄明玘思索了一下:“克劳迪amore系列18K金指环,单钻,不太好分辨是不是正版。”
沈政宁勾起了唇角,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意,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你的职业病也挺明显的。”
庄明玘微怔:“我似乎还没提起过我的工作?”
“人是信息的集合,”沈政宁说,“海量信息的集合是互联网啊。”
庄明玘:“……失算了。”
“塔维涅杰出的青年珠宝设计师,你的照片就挂在他们官网上,很难搜不到。”
没等庄明玘应激炸毛,沈政宁话锋一转,把这件事轻轻地放下了:“说回刚才的话题,那个戒指是素金指环,内侧有明显划痕,可见带了很久。既然她有戴戒指的习惯,又明显结过婚有孩子,戒指却没戴在无名指上,很有可能是单身。”
庄明玘被他牵走了思路:“也许只是戒指买大了?或者她就是不爱在无名指上戴戒指?”
“那个戒指是真金,还是你说的品牌戒指,她不至于选一个不合适的号码。”沈政宁说,“另外她对陌生男人的态度很警惕,先保护孩子,另一只手立刻往口袋里摸,那个东西是圆筒状,我不是很想知道它具体威力有多强。”
啪啪。
庄明玘抬起手,面无表情地给他鼓了两下掌。
“所以呢,”沈政宁循循善诱,“她怕你情有可原,你为什么怕她?”
庄明玘陷入沉默,当他试图逃避什么的时候,那种全身上下写满拒绝的气场其实非常好辨认,沈政宁甚至能看出他的大脑正在疯狂运转搜寻借口,最后他干巴巴地答道:“因为我有社交恐惧症。”
沈政宁:?
庄明玘:“不行吗?”
沈政宁:“你知道如果我想让你难受,甚至不用动手打你,只需要碰你两下就可以吗?”
庄明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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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