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骁没回答,一直看着车窗外,到了林荫大道的时候,洛骁说道:“巡演的最后一场就定在这里吧。”
经纪人疑惑道:“既然是收尾为什么不找个海滨城市,在这里的话场地可能也不够大。”
“很够了,我的歌迷也没有多到那么夸张。”洛骁说的一本正经。
经纪人却腹诽:不多的话哪会有那么多赞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凡尔赛呢!
虽然这么想但还是说道:“那就随你吧,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洛骁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忧色,原本还没有下定决心,但此刻却是彻底决定了:“杨哥,这次巡演结束后,我想暂时休息一两年了。”
经纪人正开着车呢,差点追尾,回过神来:“洛骁,不是,我们不是说好了结束后你可以去度假旅游,放松休息一小段时间都没问题,可一两年这可是太长了,现在新人辈出就算你是老前辈也也难保不会被替代啊,今天回母校到底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平常不会这样。”
洛骁嘴角轻扬:“只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经纪人一头雾水,但他也理解,这么多年来洛骁就没有好好休息过,加上本身有点完美主义的倾向也是经常把自己搞得很累,老实说他算是很幸运了,不像其他经纪人还要处理艺人的绯闻、黑料之类的,反而他还希望洛骁可以谈个恋爱什么的。
唉!
经纪人最后认真说道:“也好,要不是我俩是多年的老朋友还有合作关系,不然,我可把你‘削’了。”
“谢了杨哥。”
杨尧也轻笑了道:“先说好了,复出提前和我讲,你不干了我也要陪老婆带孩子去了。”
洛骁笑出了声。
这次巡演一共是50场,而这五十场也是洛骁和团队精心设计的表演,就是为了呈现给给歌迷最好的舞台。
而这城市巡演中间也会有一段时间练习、调整、休息,所以总体来说还是比较紧张的。
自从那次学校的偶然遇见后,洛骁便会趁知夏休息天的时候来见她,来时不像之前那样光鲜亮丽堂堂正正了,来的时候都是穿自己平时的衣服,看着十分随性不羁,活脱脱一个阳光大男孩,当然,忽略他三十出头的事实......
而知夏也从最初的吃惊与拘谨变得自如了些,多少习惯了他的出现。
每次他来的时候都会带一个小礼物,有时候是一束开得正美的花,有时是一本她最近正想要而得不到的文献资料。
毕竟有时候写研究报告的时候要的书还是很多的,可能还找不到的那种,可洛骁却能奇迹般的找到,可见他花了不少心思,这些古籍真的很宝贵!
洛骁喜欢看知夏收到礼物时的那种满心满眼都是欢喜的样子,那种样子太纯粹了。
在一次次的见面中,知夏也开始会想去打扮,想以自己好的状态去见他,每次这个时候室友就会来一句:“他来啦,什么时候让我们看看照片嘛,神神秘秘的,莫非对方是什么大明星吗?”
知夏面色绯红,他不是什么大明星,而是她独一无二的星星:“你还是追你的星吧!”
室友知道套不出什么话来,于是也就祝她顺利了:“记得带好吃的回来。”
“不接受指定哦。”
室友们比了个OK的手势,就目送她离开了。
这次洛骁带了车来,不过......是自行车。
这就为难到知夏了:“骁,我......我不会骑.....自行车,可以像平常一样走路吗?”
洛骁见知夏那委屈小可怜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摸了摸她的头:“傻瓜,这后面还有坐垫呢?”
知夏以手掩面,洛骁见她这样子忍不住想欺负她,顺势将她的双手拉到自己的腰处,声音低低:“等一下,记得把手这样放。”
两人近的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了,尤其是知夏,心脏都快蹦出来了,脸也唰的一下变红,在他的怀里只知道疯狂点头了。
洛骁见怀里的人明白了,于是轻轻放开了手,利落地跨上了自行车,知夏暗自庆幸:还好今天没有穿裙子,老实讲自行车、电动车她都没怎么碰过也不会骑,一般是走路居多,加上自己平常也出去的少所以也就无所谓这些交通工具了。
知夏侧坐后缓缓抱住了洛骁的腰侧,虽然已经读研了但知夏真是母胎solo(捂脸),这种状态下耳根还是红了!
整个人僵硬的像是木桩子。
微风轻拂,洛骁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扑鼻而来,凑近了依稀可以闻出一点,末了能闻出一丝温和干净的皂感,不过那是凑很近了!
知夏坐在身后无比惬意,不知不觉间将头靠在了洛骁的背上,她不知道他会带自己去向何方,但不管去哪儿,只要有他在,就能无比安心。
洛骁感受到知夏的信任与依赖,心中隐隐透着愉悦。
自行车驶过了一座古桥,接着便有一座座老建筑映入眼帘,随之而来的还有大片的星星点点的小花就盛开在小路旁,知夏被眼前的美景吸引:“骁,这里你是怎么发现的呀!太有韵味了!”
“就是外拍的时候偶然发现的,一直想带你过来看看,喜欢吗?”
知夏连连点头:“嗯,很喜欢。”
洛骁自然而然地牵起了知夏的手慢悠悠地走在古朴的青石板上,知夏也握住了他的手。
在大厦林立的地方待久了,这样的地方反而更打动人、治愈人。
这里的老人特别多,时不时还能看见小土狗蹲在地上看着往来的人,树荫的缝隙透着点点阳光,小土狗耷拉着脑袋打了个哈欠,知夏对这种小可爱真的毫无抵抗力,于是摇了摇洛骁的手:“我们去看看那只狗子吧。”
洛骁轻笑:“嗯。”
见知夏向自己走来,小土狗慵懒的摇了摇尾巴,看来这小家伙很是惬意,对知夏也是友好,小知夏伸出白皙的手轻抚着小土狗的脑袋,见它也不抗拒就越摸越顺手了,心中感叹:天哪,狗子的脑袋是什么神仙创造出来的,好舒服啊,让人爱不释手。
这时在一旁蹦出出了几个小孩,看着这一幕你一句我一句:“那个姐姐会把狗头的毛给摸秃噜了吗?”
“不知道耶,小狗好可怜。”
“我们要不要上去提醒一下啊。”
这几个小孩以为自己说的很小声了,但确实让两人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她旁边的洛骁见知夏一脸享受而又满足的样子,于是笑道:“你这样我会羡慕它的!虽然会秃噜。”
说到秃噜时洛骁不禁别过头笑了起来。
知夏也停住了手嗔道:“你在笑我是不是。”
洛骁一本正经道:“没有。”
但一秒破功:“除非真的好笑。”
知夏心想:小孩总是这么地天真烂漫无邪。
接着那几个小朋友围上来:“姐姐,你很喜欢豆豆(小土狗的名字)吗?”
知夏反应过来:“嗯,是很喜欢。”
小朋友笑道:“豆豆很少和外人亲近,它也喜欢姐姐的。”
一旁的洛骁被冷落了,上前拉过知夏到自己身边,对那几个小男孩说道:“这个姐姐只喜欢我哦。”
几个小朋友愣在了原地纷纷用奇怪的眼神看向他。
这时知夏的肚子叫了起来:“额......”
洛骁看向了知夏:“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这时有个小朋友说道:“姐姐要不你来我家吃吧,我家今天办酒席。”
其他几个跟着附和道:“对呀对呀,他爷爷今年70了,我们村的人都会去吃,你们也来嘛。”
盛情难却之下,两人便跟着过去了,饭点了,村里的鸡鸣声就响起,洛骁见知夏那么开心,也就算了,原本今天还想两人单独的走走逛逛多增进增进感情。
小朋友到房前便跑了进去:“爷爷奶奶。”
房前摆了大约十张桌子,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但大都面容和善、亲切。
“爷爷,我带了两个客人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酒。”
那爷爷虽说70了但是却不显老,知夏的脑中突然闪过‘鹤发童颜’这么一个词。
爷爷那双清亮的眼睛看向了两个人笑道:“原来是年轻人啊,稀奇稀奇,快坐下来吧,大伙快到齐了。”
知夏和洛骁两人看了看对方:“好,那谢谢爷爷了。”
两人双双入座,应老人的邀,两人和爷爷坐在了一张桌子,看贺幅爷爷名字叫——苏逸文,看了一下这家的布置很是古朴,厅前的书案上还放着文房四宝。
苏爷爷看向两人亲切道:“我们村很少有外人来,今天你们来遇到我孙子也算是一种缘分哪,两位怎么称呼啊?”
“爷爷叫我知夏就可以了。”
“爷爷叫我小骁吧。”
“哈哈哈哈哈哈,等一下多吃点哈,咋们村吃的管够管饱,吃完之后再散散步,晚上这里还是很有夏天的感觉的。”
两人点了点头:“嗯,谢谢爷爷。”
人到齐后,菜也就陆陆续续上来了,酒席上洛骁习惯性的给知夏夹菜或者剥壳,苏爷爷看在眼里,面上只是笑了笑。
想起来他年轻的时候还是他爱人给他剥的壳,自己虽爱吃却不喜欢剥壳,嫌这样吃太麻烦,手都沾满了汤汁,所以爱人总是帮自己剥壳,这时间久了吧倒是觉得习惯了,竟然连句“亲爱的,谢谢了”都不讲了,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本该谁做,就是想将这行为做一个爱意的表达,这样一想苏逸文倒是倍增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