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曾枯萎,鱼儿曾搁浅,你也曾离开。
Z,谢谢你回来。
这六年,你很难捱吧。
往后,我们要不负彼此,看遍人间美景,至死方休。」
——《小蝴蝶的星光》
驰路感到心似乎停了一秒,她想过谢鸿运有无数种死法,却没想到是这种。
被人活活打死,想想都是种难以言喻的酷刑。
“我下山时,看到他时,他已经没气了,浑身都是血,脸上也都是血,不像他了。”谢劲舟的嗓子发紧,那一幕再次浮现,牵扯住他的心脏,袭来疼意。
六年前,在谢鸿运屡次问他和驰路要钱时,他不是没想过,如果谢鸿运因为欠巨债不还被拉去坐牢,或是有一天醉酒被车撞死,都不是一件坏事。
但当他亲眼看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谢鸿运时,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整个人像毫无感情的木偶,愣在原地。
隔着几步的距离,看着他凄惨地躺在地上。
院墙外都是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但没有一句话能入他的耳中。
他的世界消了音,唯独夹杂着谢奶奶撕心裂肺的哭声。
天空下起了阵雨,看热闹的人四散离开,谢奶奶赶紧回屋,等她再出来,看到谢劲舟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谢鸿运的身前。
他像一把伞,为谢鸿运挡住了瓢泼而下的大雨。
“那时,你一定很难过吧。”驰路知道,不管谢鸿运做过什么混账事,他毕竟是谢劲舟的父亲。从此,他再也没有爸爸了。
“就那样。”谢劲舟嘴硬,把袭上心头的酸痛压了回去。
“舟哥,你在我面前不用伪装,你可以做最真实的自己。”驰路抱住他的肩膀,像哄孩子一样地轻轻拍着。
“还好,都过去了。”
“我听罗哥说了,那时,你大把大把地吃药,他都怕你药剂过量而死。”
“死不了。”谢劲舟曾存过想一了百了的念头,但他沉入湖底差点死掉的那次,是驰路告诉他,他还有谢奶奶和小乔,谢鸿运死了,他就是她们最后的支柱,他不能倒下,更不能离开。
“你右脚踝上的文身下面,是那时留下的伤口吧?”
他们每晚亲密时,都只开着床头昏黄的壁灯,她也从来没注意到他的脚踝上的文身,直到今天早上起床,她先醒了,给了他一个早安吻,随后想起床,垂眸间看到他的右脚踝上有一处文身,黑色的,一艘船,船上停了一只侧身飞舞的燕尾蝶。
她抬手轻轻抚摸着那圈文身,下面有凸起的伤口,跟她脚踝上的伤口很像。
谢劲舟没有否定:“我终于知道,你那时的感受了,疼,却痛快,感觉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了想要继续活下去的念头。”
驰路气道:“谢劲舟,你是不是疯了,什么样的方式不能让你疼,为什么偏偏选这种?”
划下的每一刀有多疼,她比谁都清楚。
能用这样的方式对待自己,才能感觉活着的人,已经到达绝望的谷底。
“没办法,我总不能倒下。”
他总要活下去,不管用什么方式。
“这种方法太危险了!”驰路拔高声音,“万一没能及时止血,万一你死了呢,你有没有想过?”
“不会的。”每次他都会在身边准备好治疗用品。
“下次不能这样了,知道吗?”驰路发出的声音有些哽咽。
驰路仿佛看到了那个孤独地在黑暗中伤害自己的谢劲舟,他悲痛、无助,只能用伤害自己的方式对抗绝望。
“嗯,不会了。”谢劲舟望着驰路,她的眼睛闪亮,里面蓄着晶莹的泪水,似乎下一秒就要落下。
他抬手轻轻摸着她的眼睛下方,声音温柔:“阿驰,不准哭,都过去了。”
驰路心疼地抱住他,那种疼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她经历过,越跟他感同身受,越心疼他。
眼泪止不住地啪嗒落下,她不想让他看到,抬手擦掉。
驰路松开他,脸上已没了眼泪,只是眼睛有点红,看着神色淡然的谢劲舟:“那时,你的躁郁症又复发了吧。”
“算是吧。”谢劲舟说,“你知道我怎么熬过来的吗?”
驰路清楚地记得,当时罗子昂跟她说:“他是靠他的蝴蝶撑下来的。”
她故作不知,摇头。
谢劲舟凝视她:“阿驰,我是靠着你才熬过来的。我把你刻在我的身上,提醒我,曾经有一只蝴蝶飞到我这艘船上,虽然短暂,却给了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热望,让我知道什么是在意,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刻骨的爱。”
……
天完全黑了下来,远处亮起了灯火,乌云笼罩过来,驰路感到脸上有什么一滴一滴地落下,难道谢劲舟哭了?
她边擦边问:“舟哥,你哭了?”
“没有。”谢劲舟让自己从往事中抽离,仰头,抬手,“下雨了,我们回静心小屋吧。”
“嗯。”
两人还没走回静心小屋,雨势越来越大,不得不找了个比较大点的山洞躲起来。
谢劲舟帮驰路擦脸上的雨水,又帮她拍身上的水珠。
虽然水珠被拍掉部分,但两人的身体都被雨水打湿了。
驰路靠在谢劲舟怀里,感慨道:“幸好不是雷阵雨。”
“雷阵雨也没事,我陪着你。”
驰路的心间涌起一丝甜,仿佛只要谢劲舟陪在她身边,不管是网络上的风暴,还是现实中的风暴,统统消弭。
听完谢劲舟说的这些,驰路大概能猜出他为什么现在不骑摩托车的原因了。
“因为你没好好治腿,又因为我离开芳町镇,你爸过世,所以,你才在比赛中一次次落败?”驰路说,“落败后,应该不少人嘲笑你吧,你受不了那些眼光,更受不了自己的名次在后,你不得不选择退出,选择逃避,再也不碰摩托,对吗?”
谢劲舟点头,眉头紧紧蹙起。
玩摩托车是他的人生头等爱好,却因为腿受伤了没能及时治疗,第一次比赛时,骑在摩托车上,他那条断了腿的膝盖都是疼的,凭着以往经验,坚持到最后,才没落得倒数第一,但在十个选手中,倒数第三,是他无法忍受的名次。
为了赢得冠军,白天上课,晚上去浩哥的摩托车场地训练,训练的结果,非但没能赢,反而次次垫底,遭来旁人的嘲讽。
他不再是战场夺得军旗的勇士,他输得一败涂地、颜面扫地,右腿也一直疼着。
他知道,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要不然不只是名声全无,他的腿都要废了,他不想落得跟谢鸿运一样的下场,走路只能一颠一颠地走。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碰摩托车了,那些输掉的比赛,成了他的梦魇,满身是血的谢鸿运也成了他的梦魇,他们此起彼伏地进入他的梦里,夜夜折磨他。
他的躁郁症复发了,时而狂躁,时而抑郁,学什么都学不进去,考试又开始垫底。
一切都把他拉回到三年前,不,应该是比三年前更惨的境遇。
在他最难熬的那段时光里,他靠着他的蝴蝶才熬了下去。
灯火林立的人间,没有一盏灯属于他,他穿越一丛丛黑暗,追逐着远方蹁跹的蝴蝶。
他的灵魂破碎不堪,只有她,才能把他的灵魂一片一片地捡起来,告诉他:“舟哥,你不要再这么下去了,你看,就算月亮不会升起,我还会陪着你。”
一个月的时间,他吃大把大把的药,他颓废不已,但熬过来了,走出了那段至暗时刻。为了考上北京的大学,他复读一年,拼命努力,最终得偿所愿。
“舟哥,你能考北京的985大学,我没想到。”驰路靠在他的肩头,“很不容易吧。”
“还行。”谢劲舟说得轻巧,但其中的酸苦只有他知道。
对有的人来说,考985学校不算什么,但驰路知道,对谢劲舟而言,比登天还难,他的学业荒废了两年,高三时,成绩已垫底,在她的指导下,虽有提升,但只是比之前强。
以他那时的学习功底、学习状态,要考上985大学,需要付出很多的努力。
那个恣意张扬的少年,看起来什么都不在意,但为了给自己一个好前程,给家人带来希望,他一定熬过无数个夜吧。
她仿佛看到了,在寂静的深夜,他挑灯奋笔疾书;上课时,专注听讲记笔记;刷过的题,比谁都要多……
他用日复一日的努力,为自己博了个超出预期的成绩。
“舟哥,什么时候去看看腿吧。”驰路说,“我送你的摩托车,不能白送。”
“想起来了,我跟浩哥说一声,我们去不了了。”谢劲舟给杜浩发过去一条信息。
“你跟浩哥约了?”驰路只提了一嘴,他便当了真,还去做了。
“我们驰宝说的话,我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谢劲舟的语气里满是宠溺,一把将她搂入怀里,俯身吻她的唇。
雨丝斜斜地打在两人身上,谁都没去管,在这一方小小的昏暗的洞穴里,从浅吻到深吻,肆无忌惮地吻着对方,唇舌交缠间,是滚烫爱意。
“驰宝,你越来越会了。”他的舌被她巧妙地缠住,谢劲舟不甘落于人后,探入她的舌下方,摩擦着她的敏/感之处。
驰路的脸被他扣住,如天鹅般纤长的脖颈往后仰着,像在被迫承受着他的进攻。
“舟哥……你的技术……提升了!”驰路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喉间溢出,带着些许的微/喘。
彼此的身体里都燃烧起阵阵火焰,灼烧着他们的每根神经末梢。
耳边风声坦荡,他们没有说来日方长,却都站在了十八岁那年的盛夏。
蝴蝶再次停在这叶舟上,找到了避风港。
她在风雨中,被他拥在怀里,仿若被人疼惜的小孩,小孩又找到家了。
*
霓虹酒吧,舞台上音乐声震耳,舞池上的人随着旋律舞动着身姿,谁都没有注意到外面正在下一场好像永不停歇的雨。
罗子昂过来看“清白”乐队的演出,更准备地说,他是来看他家清清的。
他看到了沈倩倩,她一个人坐在昏暗的角落里,跟吵闹的环境格格不入。
这是罗子昂从未见过的沈倩倩,沈倩倩从来都大大咧咧,笑容满面,她总会“罗哥罗哥”地喊他,声音俏皮又可爱。
但此刻的沈倩倩,愁容满面,可怜得像被人遗弃的小猫崽,独自饮酒,一杯接一杯地喝,完全当水喝。
她这样买醉的小姑娘,最能吸引来酒吧里玩的不良少年。
有两个染着白头发的社会青年朝他走过去,似乎在跟她说着什么,她不耐烦地挥手,看样子是让他们滚,社会青年不识趣,非但不走,还抬手要摸她的脸。
罗子昂看不下去,飞似地跑过去,打掉社会青年的手,目光凌厉地看着这人,发狠地跟他们说“滚”。
他们见罗子昂不是好惹的,也就另寻目标了。
沈倩倩见是罗子昂,抬头笑着喊他:“罗哥,你什么时候来了。正好,陪我喝几杯。”
沈倩倩拿过一旁的空酒杯,给罗子昂倒上。
她拿起手里斟满的酒杯,跟罗子昂碰杯:“干杯!”
罗子昂从她手里夺过酒杯,看到她手上的新手表:“哟,我们家倩倩什么时候买的新手表?”
他想要摸一下,却被沈倩倩一把挡掉手,没让他碰到一点,她抚摸着表盘,脸上终于有了笑容:“罗哥,我才不是你家的,你家的不是清清吗。我啊,是舟哥家的。你看,这是舟哥送我的生日礼物。”
“呀!”罗子昂一拍脑门,“想起来了,明天是你的生日了吧。”
“是啊。”沈倩倩朝他伸手,“想到给我送什么了吗?”
“礼物会有的。”罗子昂早已把沈倩倩当自己的妹妹,每年的礼物都不缺席。
“舟爷都送你礼物了,你怎么看起来还在这儿买醉?”
“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沈倩倩指着罗子昂。
“我知道什么?”罗子昂纳闷。
“你早知道,舟哥跟驰路在一起了,是不是?”
“他们在一起,不是早晚的事吗。”罗子昂知道她为什么要来买醉了,合着是还没恋爱就失恋了,虐心程度快赶上他跟他家清清了,“咳,我以为什么呢,倩倩,哥跟你说,你现在才大三,不要把自己的时间耗在舟爷身上了,他名草有主了。”
“你呢,罗哥?”沈倩倩醉眼迷蒙。
“我怎么了?”
“你不也跟我一样。”沈倩倩笑着笑着,忽然有眼泪从眼角滚落,声音哽咽,“我们都是傻瓜,全世界最大最大的傻瓜。”
说完,醉倒在桌上,脸上滑落一行泪水。
……
程佑白先把沈倩倩送回家,再送罗子昂,送完两个人,外面的雨还在下。
时清站在门外给他打伞。
“清清,我来吧。”程佑白从时清手里拿过伞,伞面朝她那边倾斜,自己的肩膀上早已被雨水打湿,两人之间隔着半尺的距离。
明明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七年,有时候却又显得那么疏离。
时清拍了拍他肩头的雨水,把伞柄一挪,朝程佑白那儿挪了点:“哥,你怎么每次都把自己暴露在雨中,你就这么喜欢淋雨?”
“清清,罗子昂喜欢了你九年,你要不要好好考虑下?”程佑白把伞又往时清那儿挪了点。
冷风过境,时清拢了拢身上的黑灰色铆钉短袖衬衫,尺寸很大,是程佑白的,衣服上散发出清冽的天竺葵香气。
有些人不喜欢闻这种味道,时清却对此迷恋,像玫瑰跟薄荷结合在一起的香气,散发出的香气淡淡的,宛若湖面飘过的一阵春风,吹过便能留痕。
两人走到了院墙外,时清停了下来,仰头看着程佑白,用好听的中性磁嗓说:“哥,你一直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不是吗?”
程佑白的手臂快要碰到时清的,他看似不着痕迹地挪开,但在时清看来,显得那么刻意。
时清轻笑一声。
程佑白说:“清清,六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执迷不悟?”
“哥,你之前不是说要送我永无岛吗?”时清抬眸,声音发涩,“你怎么能食言呢?”
他看着身旁的时清,这个跟他一起的小孩,不知什么时候长大了。
“彼得·潘可以永远长不大,但你需要长大。”
声音落在雨夜里,像狠狠砸在地上的冰块,也狠狠砸在了时清的心上。
谢劲舟凝视她:“阿驰,我是靠着你才熬过来的。我把你刻在我的身上,提醒我,曾经有一只蝴蝶飞到我这艘船上,虽然短暂,却给了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热望,让我知道什么是在意,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刻骨的爱。”——好好哭是怎么回事!
又是舟哥爱惨了小蝴蝶的一章啊,为了小蝴蝶,在脚踝处文蝴蝶文身!!
现在揭晓【芳町镇三部曲】第三部,是关于时清跟程佑白的故事,伪兄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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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燕尾蝶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