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遇到了前男友」
她又给我发了这样一条微信。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我重新见到她的欣喜并没有因为这条消息而减退半分。
久别重逢让我的心脏跳动剧烈,让我全身的血液不受控制地加速流动,心口那些曾经受伤又痊愈的伤痕不由地全数崩裂。
这种疼到发痒的感觉让我有些熟悉,脑海中闪现出过去的种种。
那时我藏身于德累斯顿的中餐馆,通过老板以往混迹欧洲的经验和人脉,我利用餐馆少得可怜的休假时间去往几个城市一些不太见光的地方找寻消息,最终在威尼斯一家破旧的地下小酒馆打听到了我父亲的行踪——他在国内的外贸生意破产后就谎称找到新的投资人,一直瞒着我和母亲流落在国外,直到他又因为牵扯进某些违法产业中欠下巨额债务,为躲避债主方的追讨,他将刚开始出国读研的我出卖了,故而令我不得不中止学业四处奔逃。
酒吧的老板是个美国人,老板娘是华人,每日迎来送往,接待过不少亚洲面孔。这样昏暗不见光的灰色场所就是一个消息的集散地,我软磨硬泡终于以不菲的价格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事情有所进展,这让我松了口气。
我在这里终于可以放松地喝一杯,在老旧的木桌台上结识了一个骨架瘦削却眼神如鹰的中年广东人,当然也只是共同喝酒的短暂交情,他向我透露了不少父亲债主方的信息。
大约是老板娘喜欢粤语歌曲,那晚小酒馆里放了不少经典粤语歌。
当放起《春夏秋冬》时,熟悉的旋律让我想起夏日午后的教室里,她嬉笑着往我耳朵里塞耳机的场景,美好,让人怀念。
“刚才这句歌词是什么意思?”我问身旁听得津津有味的广东人。
“烧得肌肤如情,痕极又痒……这句?”他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歌词。
我点头。
“字面意思啦。广东话,痕就是痒嘛。太阳照在身上痒痒的,你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原来是这个意思。
后来我总会想到这句歌词,尤其是在一次摔伤腿、即将痊愈时,莫名其妙地想到了“痕极又痒”这四个字。
废弃死去的血痂瘢痕慢慢脱落,新鲜的皮肤正在生长,又痒又痛,让人无法忽视。
在异国他乡很长时间未与她联络,我以为我已经彻底放下这段被我亲手毁掉的感情,再痛的伤口总会愈合。
却没想到,任何一闪而过与她有关的事物都会让旧伤复发。
那些愈合之后留下的疤痕仍然令我痒痛,忍不住想抓,却又会重新破裂,变成新的伤口。
就像此时,我假装痊愈的所有,又因为与她的重逢而溃散得疼痛发痒。
我顺理成章地在老庞家留下吃午饭。
今天雨下得很大,缓解了夏日的闷热,我们在老庞家的客厅里吹着空调吃火锅。
我好几次以蒸腾的热汽为掩体,偷偷看她,可她的眼神没有落在我的身上。
“这个菜我记得路沉最爱吃了是吧。”
“对啊。颐可居然还记得呢!”
其实我也注意到,她买来的好几样食材都是我曾经偏爱的,我心里免不得暗自窃喜。
我过去挑食很严重,养尊处优的成长环境让我习惯了对不感冒的食物说拒绝。但在国外疲于奔命,我终于还是被迫改正了挑食的毛病。没有人在意一个东躲西藏的黄皮肤男人是否吃得顺心,只要填饱肚子、能活下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是吗?刚才买菜的时候恰好看到打折呢。”她仍然笑盈盈的,话语间不动声色否定了“她记得我爱吃什么”这个命题。
也许她只是不愿意承认,也许她真的是因为打折。
饭后她便要走,我自然不肯放过多看她几眼的机会,跟着去送她。
“没想到你跟老庞田田他俩一直关系这么好。”
沉默地走到楼下,我开始无措地寻找着话题。
她只是抬腕看看时间。
“我下午还有约,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要去哪,我可以送你。”
她笑着拒绝:“不用了吧。这种场合,前男友出现不太方便的。”
我心中不由抽紧,她口中突然给我的尴尬身份下了明确定义,让我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危机。
其实也正常,我没有资格要求她在分手之后仍对我专情,她这样散发着魅力的女孩身边绝不会缺少优秀的爱慕之人。
“颐可……”我差点就要将她的英文名字脱口而出,还好及时刹车改口。“你现在,还是单身吗?”
她语气平和,似乎只是陈述事实:“这跟你有关系吗?不管我是有男友、已婚还是离异,这些应该都跟你没有关系吧?”
“当然有。”我没有退缩,“如果你单身,那我就是光明正大的追求者。如果你有男友,那我就是企图撬墙角重新上位的前任。如果你已婚,那我就是想要插足感情的第三者。如果离异,那更好了,我会成为第二个跟你求婚的人。”
我好像第一次如此坦诚我内心的阴暗。
我不愿意只当一个“前男友”。
“你有病吧路沉。”
她说我有病,但这没什么要紧的。
她没有不声不响转身离开就好。
而且更重要的是,她说话的时候看向了我。
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