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默第一次懂得了互联网上所说的“容貌焦虑”具体是怎么焦虑的。
她工作很忙,30岁之前她有看不完的文献,做不完的实验,还有写不完的论文,根本没有时间放在脸上,难道读博的短短五年里,自己就这么凋谢了?。
她莫名其妙来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陷入了沉思。
“老树根?”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发自灵魂的问了一句“很老吗?”
很快她就推翻了这个理论,从肌肤的光滑程度,以及肉眼可视的部分来看,显然她还没到丑这个地步,甚至可以说比大部分同龄女性的皮肤年龄看起来都年轻紧致很多。
并不是她善于保养,是基因,她的妈妈天生冷白皮,肤质白皙紧致,现在已经快六十岁了,也鲜少有皱纹。
基因这个东西打败百分之90的护肤品,保养的好不如遗传的好。
程一欢看对方隔了很久才发过来一句,“谢谢你”一时间也尴尬的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好,又看了一下现在的时间,马上她那边要凌晨五点了,决定不打扰她休息了,兴许她还能再补会儿觉。
她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的无线充电台上充电,准备洗漱。
今天她不打算去公司,最近加了半个月的班,是该回去看看她那个酒鬼老爹了,不然她这心里总是不踏实。
程一欢洗漱完,来到衣帽间,挑了一条休闲牛仔裤,上衣直接套了一件白色低领打底衫,外面随意披了一件灰色的休闲帽衫,尽管是很普通的搭配,她还是穿出了简约时尚的风格。
有句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可实践出真知,事实证明,好看的人批麻袋都能批出时尚感,而程一欢就属于这种,脸蛋好,身材好,从来不会为了搭配衣服而烦恼。
回到卧室拿上手机,走到玄关取下一款容量稍大的包包挂在左肩上,她把上衣的帽子戴在头上,取了墨镜和防晒口罩戴好后,这才出门。
丰城的秋天很怪,风很冷,太阳却很毒,她每次出门都格外注意防晒,她可不想白嫩的脸蛋晒的跟地蛋儿似的黢黑。
车子缓慢的行驶在车道上,程一欢沿街欣赏着火红色的枫叶,丰城的秋季漫天的红霞是标志性的风景线,等红灯的间隙,她将手机伸出窗外拍了一张照片。她打算晚一点分享给盐碱地。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把生活中的每一份美好都带去给她。
她不信这种鬼话,她就是太寂寞了。比起喜欢上一个毫不了解甚至连面都没见过的网友,她还是更容易相信自己步入成熟期,寂寞到有些发情了。
她的房子买在了市中心,距离老房子有一段距离,不堵车的情况下也要40分钟左右。
沿途一路她都开的特别慢,欣赏沿街的风景,只是借口,想到那个不像样的家,和一天二十四小时醉醺醺的老爸,她就有些抵触。
人就是这样,希望时间慢一些的时候,时间就会转瞬即逝,从来不让你称心如意。
程一欢将车停在水果店门口,从里面提了两箱礼盒包装的水果放到后备箱,匆匆上车走了。
她走后,水果店的常客和老板八卦起来:“刚才那个是老程她闺女吧?”
老板探头向外看了看,确定车子开走之后点头回应道:“是的,每次来都蒙的可严实了,不过也能理解,年轻人都要脸面,搁谁摊上这么个爹,都不好意思抛头露面。”
穿的跟花蝴蝶似得妇女,砸了咂嘴:“可不是吗,这丫头跟我闺女同一年的,这都二十六了还没个着落呢,这样的家庭可不好找哟。”
店老板摇了摇头:“这丫头跟我儿子是高中同学,那会儿俩人经常一起上学放学。以前她家里好那会儿,我还寻思说不定俩人大了能成,好在我儿子成绩不好留了一级,后来这姑娘考到南方去了,我儿子因为这事儿高考也没发挥好,去了个二本。”
妇女眼睛瞪的大大的,红嘴唇惊讶的张着:“哦呦,可不是说你老张命好吗,这么大个祸害躲了过去!”
程一欢提着水果靠在墙根,本来准备回来将橙子换成火龙果的,她实在没有勇气踏进店门,掂着沉甸甸的水果走了,边走边自言自语道:“窝囊的老程只能吃发酸的橙子。”
就像有梦没命的她只能把梦碎了窝在这个小城。
市中心的房子,价值不菲的奔驰车都救不了她这个家,她早就明白她失去的哪里是钱财,是尊严和体面呐。
放在二十岁,她这会儿早就在路边抽泣了,可现在都无所谓了。
她拎着水果,还有早就给老爸准备好的秋季衣物上了楼。
她家住在三楼,但是一楼楼道里早就被常年的酒精薰入了味,这是老程多年来积攒的孽障,为此她没少挨左邻右舍的骂。
没用,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入户门大敞着,迎接她的是一条肥硕的大金毛,摇着尾巴哼唧叫着。
一定是老程又醉了,这次不知道又躺在哪几块地砖上。
程一欢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客厅的实木桌上,通过刺鼻的酒精味,找到了躺在客房门后的老程,精瘦的身躯托着圆圆的光脑袋嘴唇发乌,面色却异常红润。
她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估摸王叔快上门了,她蹲下试图将地上的男人拉起来,徒劳。
十八岁的她拉不起来,二十六岁的她也没能拉起来。
这就是命。
她不想折腾了,就这么蹲着看着地上的男人,直到门口传来脚步声她才站起身。
“哎呀,这是又喝多了啊!”
“王叔,麻烦你了。”
这是程一欢给她爹找的钟点工,一日三餐过来,她不是怕他吃不上饭,是怕他死了,死了烂在屋里,虫子满世界的爬,爬到左邻右舍的屋里,到时候全世界的人都会来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