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众人都朝她看过来,许晚晴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不应该说的,不禁有些无措,磕巴道:“我、我以前在石家时,养、养过鸡。”
“哦,原来是这样。”许千岭了然地点点头:“难怪。”
几个仆从不知想到什么,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脸上均露出古怪的笑。这让许晚晴更加紧张不安,以前是猎户的女儿,养鸡养鸭再正常不过,可她现在已经是刺史府的小姐,这事如果传出去,多少是会让人感到难堪。想到这里,她轻咬嘴唇,攥紧了红嫁衣的宽袖。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劳动人民最光荣,养鸡是一项技能,姐姐会养鸡,我们却不会,她比我们所有人都多一项技能,这是姐姐的本事。你们这些人,不感到羞愧就罢了,还生出些歪心思,实在该罚!”
几个仆从听了这话,终于反应过来,这是“许千澜”要给许晚晴撑场子!这是怎么回事?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两人不是一向不对付吗?几人来不及细想,纷纷跪下去讨饶:“小姐,小的错了,再不敢造次,您就绕我们这一回吧。”
明月三千抱胸冷笑,“你们该求的人不是我。”
几人忙调转身子跪向许晚晴,又讨饶了一番。许晚晴没见过这种场面,一时对“许千澜”心生感激,一时又不知该如何处理是好,只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明月三千走到许千岭身后,拿手臂捅了他一下,又朝着许晚晴一点下巴。
许千岭顿时明白了“许千澜”的意思,这是要他教一教许晚晴。他看向许晚晴,见她身形单薄一副怯懦的样子,打心眼里看不上她这性子,但到底是自己的亲妹妹,也忍不住帮忙提点:“晚晴,别怕,你是咱们许府名正言顺的大小姐,谁敢对你指指点点,我也饶不了他。”说完,他又看向地下跪着的几名仆从,厉声道:“既然你们几个看不上养鸡,那就罚你们去庄子上养鸡,收拾好铺盖走人吧。”
时下做官的都有些私产,在乡下置办几个庄子乃是常事,对于下人来说,在府里当差和去庄子上做事这待遇却是天差地别,除了个别管事的,在庄子上做事就是纯干活的苦差。
几个仆从叫苦不迭,却怎么求饶都无济于事,只能暗自后悔,方才为什么非得犯贱。
可是他们几个有些想不明白,曾几何时,许家一点都不重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儿,这会儿怎么就变了?俗话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他们这些做下人的,难免会揣摩主子的意思,按照主子的喜好做事。许晚晴不受宠,连带着他们这些下人也敢慢待这个半路冒出来的主子。今天一个没收住,吃了大亏。
这厢正吵闹着,许达远已在外面等得不耐烦了,久久不见许千岭出来,只好派人来问。
许晚晴还抱着那只母鸡,这母鸡在她怀里倒是安静,不叫也不闹。想了想终是痛下决心,她将怀里的母鸡移交给来人,“烦你转达,就说跟公鸡拜堂,母鸡最合适,我就不去了。”
“小的明白。”那人把母鸡抱走了。
“系统提示,您的攻略对象许晚晴,对您的好感度已上升百分之十,该对象当前好感度为百分之三十。”
明月三千忍不住在心中为许晚晴鼓掌:干的漂亮,女孩子就应该自尊自爱。鼓完掌她又有些发愁,虽说好感度上涨了,但这个走向是不是已经偏离了原书的剧情?
系统应声而答,“宿主放心,只要完成了原书的剧情,不改变大方向就不算偏离。”
明月三千安下心来:那就好。
“可是宿主,您说女孩子就应该自尊自爱,那您当初下笔时,为什么要让许晚晴受尽委屈嫁去沈家?”
“我……哼,你又想嘲笑我,我来告诉你吧。在原书里,许晚晴并不知道沈毓泰本性凉薄,她在许府的境遇又不好,当然希望换个环境,而庄明芳这个未来的婆婆看上去很喜欢她,她又很喜欢沈毓泰,当然想要赌一赌,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是现在,她感受到了许家人对她的认可与爱护,自然更倾向于留在亲人身边。”
京城,林府。
一个白衣男子站在湖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往湖里投喂鱼食。五颜六色的鲤鱼登时争先恐后地往他这边游来,每一条都肥嘟嘟的,个头比寻常的鲤鱼大上许多。
“主子,”男子身后的小厮看了看湖里那些肥硕的鱼,忍不住吐槽,“您再喂下去这些鱼都要撑死了。”
“它们要是觉得撑,还会争着来抢鱼食吃吗?”白衣男子回头睨他一眼,表情虽然不甚赞同,但手上的动作到底是停住了。
白衣男子名唤林奚若,生于被时人称作大隋第一商的林家,只着一件素白长袍,墨发用一根白玉簪束起一缕,其余随意的散落下来,显得格外清雅脱俗,如谪仙降世。这人生得一副好皮囊,眉目如画,鼻若悬胆,堪称女娲炫技之作。更为难得的是他通身的气质,笑时给人一种风流浪荡嬉笑红尘的感觉,不笑时又显出些许疏离漠然的萧索之感,像是自卷卷风尘中走来,带着无尽的悲怆和凄然。
这时,另有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匆匆走上前来,“主子,最新消息,许晚晴没有坐上去沈府的喜轿,许家绑了只母鸡上去。派去岐州的人手来问,咱们还是按照原计划行事吗?”
林奚若脸上懒散的笑容一凝,看向来人:“许晚晴没上喜轿?确定没看错吗?”
“派去盯梢的人是这样说的。”
“有意思。”林奚若眯着眼睛望向湖对岸,脸上的表情带着些许玩味,他轻轻喃道:“居然和上一世时不一样了。”半晌,他收回视线,看向来人时眼里迸发出精光,“按原计划行事,只是没法把许千澜和许晚晴做调换了,只需瞒过迎亲队伍,将许千澜藏进喜轿即可。”
“是。”来人领命而去。
小厮上前,对着林奚若露出谄媚笑容,“少爷,咱们林府和沈家也好,和岐州刺史也好,一向是没有什么交往,您为什么要掺合他们两家的事?”
“东洲,”林奚若把鱼食塞到他手里,装若随意道:“你知道岐州盛产什么吗?”
被唤作东洲的小厮略一思索,掰着手指数道:“面皮、泡馍、泥塑、太白酒、醋粉、辣驴肉、陇县核桃……”
林奚若故作高深地瞅他一眼,“是啊,岐州是个好地方,自然得多看顾着些。”
东洲挠了挠头发,一脸“公子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的表情,半晌憋出一句,“公子高见。”
这回轮到林奚若无语了,其实前面那句故作高深的话,纯属他随口胡诌的。他这般插手沈许两家的婚事,自然有他的道理。只是各种内情,却不便与东洲明说。
他有太多秘密,只能深压心底,不能轻易与人吐露。一旦将心里的秘密说出来,旁人只会当他是个怪物,恐怕就连最亲近的家人也不会例外。
譬如,他是个带着记忆重活一世的人;譬如他们所有人现在身处的世界,其实只是一本虚构的玛丽苏小说;又譬如,世人皆赞太子贤明大义,必是一代明君,却不知太子虚伪暴戾,是个自私自利的狂妄之辈。
上一世,太子为了许家那个假千金许千澜,害得他们一家人惨死,那种钻心蚀骨的痛,使他至今仍会被梦魇惊醒。
事实上,上一世不只是他们林家结局凄惨,还有数位无辜的女子同样命途悲惨,皆因为她们爱上了小说里女主的爱恋对象,她们的悲惨命运不过是小说里衬托男女主轰轰烈烈爱情的道具。
何其可悲。
既然上苍让他带着记忆重活一世,他必定得提早设防,阻止悲剧发生,不止为了他们林家,同样也为了那些无辜可怜的女子。
而小说的女主,一切悲剧的源头,正是许家那位假千金许千澜。所以,他派出好手,只是为了把许千澜劫走,和喜轿里的许晚晴调换。如果让许千澜顺利地嫁给沈毓泰,这女人是否就能安心留在沈府相夫教子,是否就能避免后来的一切悲剧呢?林奚若这样想着。
明月三千正与周璃、许晚晴等人说笑,忽听得有小厮来报,说外面有客找她。
她也没细想,随小厮出来才走了几步,便被人一记手刀击晕,昏倒在地人事不知。
再醒过来时,她已置身于一个黑漆漆的箱子里面,手脚被粗粝的绳子捆缚住,嘴里被塞了一团布,臭烘烘的令人作呕,只听得外面传来鞭炮齐鸣的声音和乌泱泱的吵嚷声。
“我怎么会在这儿,这是什么地方?”明月三千头痛欲裂,思绪纷乱。这时,外面传来了谈话声,声音还十分耳熟。
“这就是许府送来的新娘?”
“回禀夫人,正是。许家说了,这公鸡……就得和母鸡拜堂。”
“岂有此理,许家也太不把我们沈家放在眼里!”
“夫人,别说了,说到底也是我们沈家失礼在先……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喜轿抬进府!”
明月三千猛然反应过来,这是沈信和庄明芳的声音!难道说,她现在是在沈府?打晕她的人为什么要把她送到沈府来?不管了,先出去再说。想到这里,她用胳膊肘对着周身箱壁猛烈撞击,撞了一会儿毫无反应,外面沈信和庄明芳的争吵声和其他看客的哄笑声倒是一直往里灌。看来是动静不够大,她干脆直接用身子四下乱撞,不知怎么回事,一阵天旋地转,她身处的箱子像是翻了个个。
这时,外面沈信和庄明芳的争执声停了下来。接着,有人把箱子打开,明月三千得以见到光亮。原来她不是被关在什么箱子里,而是被人塞进了喜轿座位底下。
“呜……呜呜呜……”明月三千拼命眨眼,示意眼前这个小厮赶快帮她解绑。
小厮“咦”了一声,回头对着沈信道:“将军,里面是个年轻的姑娘。”
沈信疑惑地看过来,一眼就认出了“许千澜”,讶异道:“千澜侄女?怎么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