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撺掇钱初施虐的人和卖给钱景昌硫酸的人依然没有半点消息之外,案子眉目已然清晰。吴铭换上了囚服,进了监狱,等待次日的提审和宣判。
不料,当天晚上,有狱卒来报说吴铭服毒自杀了。在他的尸体旁,有一只小小的包裹,上面用血字写着“温大人亲启”。
显然吴铭并不知道温楚什么职位,只是临死前把一些东西托付给了他。温楚打开包裹,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两只荷包,一只蓝色的,里面绣着“王慕凝”三个字,一只粉色的,里面歪歪扭扭地绣着“铭”字,与外侧娴熟秀丽的针法风格大不相同。
陆瑾捏了捏那只粉色荷包,道:“这便是王才良说的王小姐所常佩的那只荷包了吧。”
里面有异物。陆瑾轻轻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布,展开之后,上面写了满满一面血红的小字。笔画不稳,每一笔都很抖,难以想象它的主人写这些字的时候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上面写着:“烟云逢曦转瞬散,惟愿凝珠久伴君。阿铭哥哥,我自然知道烟云是什么,你看,我对出了后两句,不比你那前两句差吧?可是……阿铭哥哥,你可能再也看不到了。凝儿好疼,凝儿要先走了。阿铭哥哥,再见。”
温楚垂了垂眸,心下了然。吴铭跟王慕凝早就认识,并且曾是一对非常相爱的眷侣。不出意外的话,那只包裹里面应该就是吴铭想跟自己交代的身后事了。
他不知道从哪找到的笔墨纸砚,笔锋凌厉,写了两张纸。
“温大人,陆大人,吴某在此对二位致以诚挚的谢意。我同凝儿结识于十二年前……”
那个时候王慕凝八岁,吴铭十三岁。吴铭出身于猎户世家,母亲早亡,父亲、爷爷都是猎户,有祖传的猎物秘法,到他这一代本来还算富裕,不料父亲在一场打猎的过程中被本来奄奄一息的野猪扑到,尖锐的长牙抵住了喉咙,一击致命。那年吴铭十岁,仅仅读了五年的书,一朝沦落为孤儿,只能拾起了父亲的猎刀,回想着父亲的教导在林中猎一些小动物。
起初,吴铭年纪小,经验少,猎到的东西只能勉强保命,填饱肚子尚且不足。但吴铭天资聪慧,胆识过人,灵活敏捷,不出三年便可以上街售卖一些多余的猎物了。也就是三年后,王才良家厨房的佣人去买菜,看到一个孩子在支着肉摊卖肉,便觉得碰到了一个好欺负的人,起了贪念。
他不花一分钱就强行夺走吴铭摊上的货物,吴铭毕竟年纪小,争夺不过又无法拿自己得心应手的猎刀,便跟着那佣人,看见他进了王才良家里。
一个人生活久了,吴铭不可避免地比同龄人多了十分的警惕性和敏锐性,稍稍一打听便知道了是谁家,然后马不停蹄地跑去署衙报案。钱景昌看小孩子可怜,便派了两个衙役随他去了王家。
在那里,他看到了八岁的王慕凝。
小姑娘很喜欢粉色,一袭淡粉色长裙,头上挽了两个小丸子,也用淡粉色头绳束着,滴溜圆的大眼睛里含着狡黠的笑,明眸皓齿,可谓佳人。王才良刚好就在院子里陪着王慕凝练字,小姑娘小小的手掌握着长长的狼毫,看起来很是违和,纸上之字却已有几分大家风范。
王才良看到了门口的吴铭,笑呵呵地招手问他有什么事。却没想到这一招手还找来了两个衙役。知道事情经过之后王才良非常生气,当即辞退了那个佣人,还按原价的两倍赔偿给了吴铭,说什么都要留孩子吃饭。
“哇,那么多猎物,都是你打的啊?”王慕凝瞪大了眼睛,崇拜地看着吴铭,“哥哥你好厉害!”
王慕凝嗓音里还带着小孩子特有的奶音,软软糯糯地,真心实意地夸赞着。吴铭虽不苟言笑,但毕竟是孩子,心里登时充满了自豪感。鬼使神差地,他就答应了留下来吃饭。
王才良本以为这顿饭后会彻底打消两家的纠葛,也不会再与吴铭有什么交集了。谁知,王慕凝小孩心性,对会打猎的吴铭产生了十二分的兴趣,缠着他问东问西,还在吴铭临走前搞清楚了他的住址。
作为书香门第,王家自是很注重孩童的学习,八岁的王慕凝琴棋书画多少都通了点。王家离后山吴铭的小屋并不远,于是她便时不时跑进后山,跟吴铭汇报自己又学了哪几首诗、又会了哪些曲子。而吴铭,也总是嘴角含笑,一边给她烤着肉,一边耐心地听她唠唠叨叨。
长林相依,花草相伴,他们在静谧的时光中成为了彼此的眷恋,让每一段原本充斥着满地鸡毛的繁杂日子变得像童话一般生动有趣。
后来,王慕凝看出了吴铭对读书的渴望,便总是悄悄把自己临摹的字拿过来送给吴铭,上面有名师大家的诗文名作。而每每此时,王慕凝便化身小夫子,故意板起脸督促吴铭练字、背书。一年前,吴铭苦思冥想了好久,写下了两句诗,用一块他最干净的、天蓝色的布包着,送给了王慕凝。
“我观花月皆无情,朝慕烟云夜思凝。”少女眉眼弯弯,眼波流转,狡黠地看着他,“铭哥哥,烟云是谁啊,有我好看嘛?”
吴铭一愣,笑道:“阿凝,又打趣我。”
曾经的少年少女如今都已长大成人,吴铭也积攒了一笔积蓄,想着若是顺利的话这两年便可娶他心爱之人过门。
那块蓝色布料最终被王慕凝绣上了漂亮的花鸟、鸳鸯,做成了一只荷包,在内侧缝上了自己的名字。为了配对,她还找了块粉色的布料做了一只一模一样的,亲自教吴铭把他的名字缝上去。
吴铭很不满意,说绣的太丑了,要练练再重新绣,王慕凝却很开心,笑道:“不,这是阿铭哥哥人生中绣的第一个字,我要好好保存!”吴铭只能无奈地摸了摸她的发顶。
此后王慕凝当真每天都带着那只荷包,宝贝的很。然而也许她在吴铭面前比较放松,有一次跟吴铭进山打猎,不小心掉了也不知道,回了家才发现荷包不见了。她有些懊恼,吴铭柔声地安慰她说没事,目送她进了家门,然后自己返回山里找了一夜,在天蒙蒙亮时在一片树叶下找到了它。吴铭想着下次见面再还给她……
可是没有下次了。那个爱笑爱闹,聪明机灵的姑娘再也没来过他的小屋,再也不曾踏进过这片山林。
吴铭费尽了所有心思去找,没有半点消息,曾朝夕相处的人仿佛凭空消失。此后一年,吴铭从各处收集消息得知又有两名女子失踪,且报官之后都没有任何回音,他才开始怀疑钱景昌。
直到在后山发现了那具碎尸,他知道机会来了。
……
“……阿凝尸首已不可寻,烦请温大人和陆大人把她的衣物及两只荷包同我葬在一起,二位恩情在下必当牢记于心。”
我观花月皆无情,朝慕烟云夜思凝。烟云逢曦转瞬散,惟愿凝珠久伴君。阿凝,我为你报了仇。你在那边孤单么?无妨,我这便来寻你。
吴铭的小包袱里还有一个触感细腻柔软的东西。温楚拎起来看了看,是一张仿造脸皮,眉目间依稀能看出来陆瑾的样子。
“太可怜了……”于墨已经带了些许哭腔,愤愤不平道,“钱初可真不是个东西!”
“不过……”想了想,于墨还是有一点非常好奇,“吴铭从何得知那碎尸便是王小姐?”
默了几秒,陆瑾道:“那碎尸,不一定是王小姐。”
“啊?”于墨没反应过来,吸了吸鼻涕,“怎么又不是她了?”
“是与不是重要么。”温楚嗓音温润,眸光定定地看着墙边吴铭苍白的脸,“他知道了王慕凝为谁所害,被碎尸的是王慕凝还是那被化尸的其中一人是王慕凝,又有什么区别。”
说悲伤谈不上,惋惜倒还是有一点的。吴铭的葬礼是王才良主动提出举办的。王家夫妇收拾了一下,把王慕凝生前喜欢的小玩意、生前在意的东西都随着吴铭一起放到了棺材里。
王才良叹了口气,很是自咎:“怪我们,太看重那些所谓的名声礼节了。”
“是啊,让她以为我们会干涉这桩婚事。”王夫人眼眶发红,揪着帕子道:“凝儿从小乖顺,什么都不告诉我们,其实我们对她的婚事没那么高的要求的,要是她能开口跟我们说,两个孩子早点成亲,就不会有此灾祸了……”
拿掉了那张人皮面具,温楚把吴铭的包裹交给了王才良,道:“这是吴铭留给你们的,说是送给小公子做礼物了。”
除了人皮面具、两封血书和两只荷包,包裹里所剩的就是一些钞票和地契,那是吴铭打猎十五年来积攒的所有积蓄。
王夫人止不住地哭。
如果没有这飞来横祸,吴铭会拿着这些积蓄,在城里置办一套宽敞干净的宅子,风风光光地迎娶王慕凝过门。
如今却只能叹一句世事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