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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春 第17章 第 17 章

作者:放日歌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8-26 03:21:26 来源:文学城

陆遥这一生过得普普通通,跟大多数女人一样,从生活了20多年的家里嫁出去,工作做家务,怀孕生子,将孩子养大。然后操持孩子的婚事,再帮儿子媳妇带孙子。等孙子长大,又再操心重孙子。

她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的一生也算是成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丈夫老实,儿女双全,虽然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却总体上还是过得去的。

但当80岁的她躺在病床上,戴着呼吸机,回顾自己的这一生时,却总觉得有些不甘心。

她的这一生过的太辛苦,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为了别人付出。开心的时候太少,辛苦的时候太多,现在生命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她除了不甘心,竟然没有多少的不舍。

死亡对她来说是有些可怕的,但与之相比,可以放下身上的重担,却更让她觉得轻松。

其实,她原本是可以过得更好的,但是她却为了亲人付出了很多,有时候想想,若是她当初做了另一种选择,之后的人生也许会轻松许多。但她已经在漫长的人生中习惯了付出,现在再想这些也已经晚了,她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意识和视线都已经变得模糊了,她努力不去想那些让自己不快的事,将思绪转到重孙女那张可爱的小脸上,想在生命的最后想些令人高兴的事情。

迷迷糊糊见,她突然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在病房中响起:“你是否愿意用自己的一部分付出之心,来换一次重生的机会?”

这声音听起来十分的中性,有些像男人,又有些像女人。有着一种平静冷静到极点的感觉,让听到的人不由心头也跟着冷静安定下来。

陆遥一愣,睁开浑浊的眼睛,想要看一看是谁在说话。

昏暗的视线之中,两个人影坐在她的病床边,正是她的一双儿女。在病床旁,还守着一些人,是她的孙辈们。

因为医生说她的大限约莫就在今晚,所以他们都陪在她的身边,只怕她去的时候来不及赶过来。

她已经分不清那些人影中哪个是哪个,只能努力地睁大眼睛,想要找出他来。

她的女儿注意到她的眼神在动,忙握住了她的手,叫了一声妈。

但她却已经无力回应女儿了,女儿的声音那么遥远,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就连刚才那个陌生的声音,可能也是她的幻觉。

然而就在这时,那个清冷又陌生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无比的清晰。

“你是否愿意用自己的一部分付出之心,来换一次重生的机会?”

这一次她听的清清楚楚,没有半点模糊。

她的头脑顿时清醒了几分,难道说,这不是自己的幻觉?

如果不是幻觉,那又是谁在说话?

陆遥心里不由有些发毛,虽然将死之人已经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但如果死后并非人死如灯灭,而是还可以继续以其他方式存留于世间呢?

她整理好心绪,想要开口询问他是谁,从何处来,但张的张口,却只发出了嘶哑的啊啊声。

那个声音的主人似乎是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道:“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我只能告诉你,你能拥有这次重生的机会,是因为你积累了十世功德,本该一生幸福顺遂,却因为某些原因被人夺走气运,改了命格。为了弥补你,你可以拥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只需要用你的付出之心来交换即可。”

陆遥的心跳不由加速了几分,她年轻时,也曾经看过许多小说,其中便不乏重生小说。只是没想到,这种奇异的事现实中竟然真的存在,还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只是,虽然为了他人付出辛苦了几十年,但若是失去了付出之心,她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既然灵魂是真实存在的,还可以重生,那么失去了付出之心,是不是就相当于失去了一部分的灵魂呢?

就在陆遥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只是要拿走你的一部分付出之心,并非是要将付出之心全部拿走。你的付出之心太多,会让你一生劳碌辛苦,对你并非是什么好事。”

陆遥闻言,不由想起了自己辛劳忙碌,苦多甜少的一生。她为别人付出了很多,也委屈了很多,曾经也不是没有想过改变,但本性如此,又习惯了这种生活,哪里又是能轻易改变的?!

如果这样的人生以后还要重来,她宁愿永远的归于尘土,落的个轻松。

想到这里,她在心中道:“既然如此,我愿意付出一部分付出之心,来换取一次重生的机会。”

“如你所愿。”

清冷的声音落下,她面前的景物便像是开了多倍速一般飞速的转变。等一切停止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沙发上,站在她面前的,是她早已去世多年的父母。

而且,还是年轻了几十岁的父母。

她的眼睛都有一酸,险些掉下泪来。

眼前的一切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像是在做梦一般。她不由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顿时疼得龇了龇牙。

这不是在做梦,她真的成生了!

身体不再是将入死亡的油尽灯枯,而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的年轻状态。眼前也不再是只能看到模糊的黑影,一切都变得那么的清晰。

她不由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这双手不再是干枯蜡黄,还散布着老年斑,而是变得白皙,修长,有力,这让她的心中不由生出了一种希望和兴奋。

面前的这个客厅,是她婚前住的房子,房间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又熟悉。这样看来,她应该是重生到了自己跟丈夫李文哲结婚之前。

想到这里,她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

时间是xxxx年,x月,xx日,她算了算,现在应该是她26岁的上半年。这时候,她还在跟李文哲谈恋爱,等到了今年秋天,她就要跟李文哲结婚了。

想起结婚后一地鸡毛的生活路由,心中便不由生出的一股郁气。

老实说,李文哲并不算是个坏人。他担负起了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努力工作,养家养孩子。为人老实,从没有招惹过什么花花草草。但他的缺点也很多,比如结婚之后,他理所当然地就把所有家务都扔给了陆遥,一年到头做家务的次数屈指可数。

陆遥生下孩子之后,他更是要求陆遥把孩子放在工作前面。陆遥本来是初中教师,为了兼顾家庭,不得不转到了小学。但即使小学的工作比初中少,陆遥也是好不觉得轻松。

她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还要做家务。他从来都看不到她有多辛苦,回到家里之后,只关心他,有没有把饭做好,有没有把房子收拾干净。如果陆遥哪里没有做好,他便会露出不满。

陆遥不是没有尝试过让他分担家务,但每次让他做点家务,他都10分的不情愿。说的多了,他便会不满的对陆遥说家务都是女人的事,他每天辛辛苦苦赚钱,回到家里还要做家务,实在是太辛苦了,还说她一点都不会为他着想。再加上李文哲的母亲在一旁帮腔,总说哪有男人做家务的道理?家务就应该是女人的活儿,女人的主要职责就是把丈夫和孩子侍候好总总,是以几十年来,李文哲也没有做过几回家务。

而陆遥和他母亲之间若是有了矛盾,他不是像是个外人似的事不关己,躲得远远的,就是让她敬着他的母亲,说他他母亲把他养大不容易,她身为他的妻子,应该孝顺他的母亲……

这些都已经是十分遥远的事,但陆遥现在回想起来,仍是忍不住心情郁结,连刚才重生的喜悦都消失了大半。

就在她胡思乱想之际,陆母充满喜气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遥遥,晚上你随便吃点吧,我和你爸你哥在饭店里吃。”

陆母穿着大红色的新衣服,陆父穿了一套崭新的西装。两人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盒站在门口处,陆父还冲房里喊道:“陆信,快点儿!走了!”

“来了,来了。”陆遥的大哥陆信一边从洗手间出来,一边道。他今天将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一米八的大小伙子,看起来干净帅气,面上还带着笑容,让人看着就心里舒服。

陆遥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她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 妈,你们是要去王莉家谈他们订婚的事么?”

“你这孩子,记性怎么变差了?昨天不是刚说过么?今天我们会跟亲家谈订婚的事,你怎么这么快就忘了?”陆母说着,便踩着她的小高跟,和陆父陆信关上门出去了。

陆遥的面色不由微微一变,因为她知道,这次订婚谈的不怎么愉快。女方张口就要三十万彩礼,还要拿出五万块钱给小舅子当钥匙钱。加上给王莉买首饰的三万,一共三十八万。再加上买家具,家电,以及婚礼的各种开销,结个婚他们家恐怕花上五十万。

虽然这时候的网上总有人喷中国的彩礼高,但其实动辄要几十上百万彩礼的地方只是一部分地区,并非全国都是这样。

像陆遥所在的这个小城市,通常彩礼都在六万到十万之间。虽然也有个别人结婚出了几十万彩礼,但那也只是极少数。所以,陆家人去谈婚事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女方会要这么多彩礼。陆家几年之内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所以这场谈婚论嫁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而女方家里会要这么多彩礼,也是有原因的。

王家是村里的,彩礼比市里要高一些,平均彩礼在十万到十六万之间。王莉还有个姐姐,这个姐姐相貌不错,却嫁了个长的不好,但家里有钱的男人。当初王家嫌弃大女婿长得不好看,就要了三十万的彩礼,谁知大女婿家里竟然真的拿出了三十万当彩礼。他们这才把大女儿嫁了过去。

王莉比她的姐姐长得更漂亮,收入也更高。看到姐姐这样的条件都能要到三十万彩礼,王莉这个比姐姐条件更好的妹妹,自然不能要的少了。

陆家对彩礼的预算是十五万,这个数不管是陆家这边还是在王家那边,都算是高的了。但陆家人没想到,王家竟会要了高出预算两倍价格的彩礼。连给小舅子的钥匙费,也比预期高出三万。这么大一笔钱,陆家短时间内自然是拿不出来的。

但陆信和王莉谈了一年恋爱,两人都已经30岁了。陆家父母觉得儿子找到个结婚对象不容易,若是错过了王莉,不知道又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再找到下一个相貌工作都不差的结婚对象。所以,他们并不想就这么放弃,于是便跟王家人就着彩礼讨价还价起来。但王家人的态度很坚定,说30万就30万,一点也不不打折。

陆遥那时候听到陆信和王莉在电话里因为彩礼吵架,陆信说家里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没想到王家会要这么多。王莉哭着说,她的父母只是想让她多一些保障。那些彩礼她还会带回夫家的,又不是给了她的父母。

他们两个是有感情的,彼此都对对方有不舍,陆遥在一旁听的难受,加上她对王莉的印象还不错,就把自己这些年来攒下的十五万拿了出来,让陆信当彩礼。反正这些钱以后都是陆信两口子的,陆信以后还给她即可。

因为有了她出的这15万,陆家又跟亲戚借了三万块,总算是把王莉娶进了门。

他们结婚时,王莉果然把那30万带了回来,但那些钱都是在王莉的手中,并没有交给陆家人。陆家向亲戚们借的钱,以及陆遥出的那15万,都是陆父陆母和陆信在还,王莉手里拿着三十万,却并没有出过一分钱。

她结婚时,只买了一个空调,一台电视,和一些铺盖。总价值不到2万块钱的嫁妆,还都是用陆家给的那三十万买的。

婚后的前几年,他们是跟陆父陆母住在一起的。方便陆父陆母帮他们带孩子,等孩子上了幼儿园,就搬到了新房子里去住了。

而陆遥也在他们结婚不久,就跟李文哲订婚了。

陆家的家底丰厚,在市区有一套两百平的四室两厅,一套一百平的三室一厅,两间商铺,和一个小别墅。因为家产多,陆父陆母一早就决定,要在陆遥结婚的时候,把那套一百平的楼房过户给她,当做她的嫁妆。

这在他们这里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陆遥的许多街坊邻居只要家底厚的,都会尽量给女儿多准备些嫁妆。给女儿陪嫁房子,车的家庭并不稀罕,陆父的一个同事,还给了女儿三分之一的公司股份。因为这里的人都觉得女儿也是要给父母养老的,总不能把家产都给了儿子,还让女儿出钱出力的给自己养老。陆父陆母并不觉得给女儿一套房子有什么不对,陆信也一直赞同父母给妹妹一套房子。但王莉听说陆家要给陆遥一套房子之后,却是说什么也不同意。

陆遥以前一直觉得生活环境差异并不是什么大问题,王莉家里条件不好,生活的村子经济落后,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但到了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生活环境不同,真的会造成难以磨合的三观差距。

王莉说陆遥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就不该惦记娘家的东西。陆遥以后嫁了人,是要侍候公婆养老的。而陆父陆母以后老了,是要靠儿媳妇伺候的。如果陆父陆母把房子给了陆遥,那他们以后就别让她给他们养老!她还叫来了自己的娘家亲戚,坚决不同意陆家人把那套房子给陆遥。

王莉的母亲曾经拉着陆母的手,说房子给了女儿,就是给了别人家。她女儿王莉出嫁的时候,她也没给王莉多少东西,因为她知道儿子才是家里的根,做父母的把女儿好好的养大,送她们读书工作就已经很好了。哪里还能将家里的房子再给女儿?!

这番话简直跌破了陆家人的三观,但陆父陆母和陆信的态度很坚决,他们坚持要把一套房子给陆遥。于是,家里三天两头的闹腾。王家父母还说若是给陆遥房子,就让王莉跟陆信离婚。

陆家娶王莉,一共花了五十多万。如今两人结婚一年,给王莉的那三十万彩礼,和给王莉弟弟的五万钥匙钱,很可能都要不回来了。若是他们离婚,陆家相当于几十万的钱都打了水漂。陆遥心里虽然膈应,但看着家里因为一套房子闹成这样,还是退步了,她主动又坚定的放弃了那套房子,王莉一家这才不闹腾了。

陆家人自觉亏待了她,就又借钱给了她二十万的嫁妆,之后又陆续把陆信结婚借她的那十五万也还给了她。

因为这三十五万,王莉看她又不顺眼了很多。每次她回到娘家,都对她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指桑骂槐,弄的陆遥都不想回娘家了。后来他们小两口和陆父陆母分家,陆遥才又变得经常回娘家了。

讽刺的是,王莉跟陆遥争房子的时候,说女儿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养老指望不上,公婆以后还是要吃儿媳妇做的饭的。甚至还说出她如果陆父陆母把房子给陆遥,她就不给陆父陆母养老的话。但真的等陆父陆母老了,她却又对陆父陆母不尽孝了。

陆父陆母住院时,都是陆信和陆遥陪护的。而平时陆父陆母的衣服是陆遥洗的,房间是陆遥打扫的,她还会经常给陆父陆母带饭。再加上陆信平时隔三差五的会做饭,所以就连陆父陆母的饮食,王莉也没有管过多少。

那时候,王莉一改之前对陆遥的各种不顺眼。天天给陆遥打电话说陆父陆母的事,甚至陆父陆母半夜拉裤子了,她都会打电话把陆遥叫过去收拾。陆遥虽然对这个嫂子膈应的很,但却从没有推辞过。

想起上辈子这个嫂子的各种折腾,陆遥就觉得糟心透了。

她不喜欢这个嫂子,但上辈子,王莉跟陆信才是一家人,他们一起生活了几十年,还养育了两个孩子。对他们来说,自己才是外人。

王莉虽然糟心,但她跟陆信的感情并不坏。陆遥不由有些茫然,不确定是不是应该为了自己,而去破坏她和陆信的婚事。

但很快,她就想通了。

她不会主动去破坏他们的婚事,但她也不会再为他们的婚事出一分钱,一分力。陆父陆母给她的房子,她也要在王莉结婚之前,就先跟王莉说明那套房子是自己的。这辈子,她不会因为王莉威胁要跟陆信离婚,就把房子让出去。

想到这里,陆遥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回到自己以前住过的房间,躺在自己曾经睡了20多年的床上,感受着熟悉的气息,心里满满的都是怀念。

晚上,陆父陆母和陆信回来的时候,果然都有些不高兴。

陆信进门之后就回了自己的房间,陆父陆母也是唉声叹气的。

陆遥知道这是因为彩礼的事情闹了不愉快,却还是问道:“爸,妈,你们怎么都不高兴?是哥的婚事谈的不顺利么?”

陆母看了看陆信的房门,才把陆遥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道:“我是真没想到,莉莉平时看起来跟你哥黏黏糊糊的,关系那么好,怎么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能张口就要三十万彩礼呢?!”

陆母说起来就是一肚子气,道:“我问老王,说他们家要这么多彩礼,打算出多少嫁妆?你猜他怎么说?他当成就黑了脸,竟然说他辛辛苦苦培养了30年的闺女嫁到我们家里来,陪了一个大活人给我们,以后赚的钱都是我们家的,我们怎么会想着要他们的钱?!感情他闺女是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我儿子就是随随便便养大的么?!”

王莉的工作还不错,她是大学毕业,在本市一家大公司当白领,一个月六千多的工资。人长得不算绝色,却也称得上漂亮,因为学历工作和外貌都不错,所以找对象的时候就比较挑剔。直到30岁,才找到了跟她同龄的陆信。

陆信本身的条件也不错,大学毕业,在税务局上班,正经的公务员。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人虽然不算特别英俊,但也称得上是个帅哥。加上家里家底丰厚,脾气好,会做家务,在本地婚恋市场上,也算是优质男一枚。他之所以拖到了30岁才谈婚论嫁,理由跟王莉一样,都是因为眼光高,挑剔。

要学历高的,要工作好的,要长得好看的,还要脾气跟自己合得来,彼此之间有话聊的。这么多条件综合在一起,可不就难找到对象了。

陆信因为挑剔,以前除了暗恋同班同学,并没有正经的谈过恋爱。王莉算是他第1个女朋友,也是因为他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女朋友,陆遥才为了他不必单身一辈子,而一再退让。

陆遥想到这里,不由叹了口气,劝慰了陆母一番,陆母才渐渐消了气。

她看向陆遥,道:“也别只说你哥,你跟文哲也谈了几个月了,打算什么时候订婚?”

听陆母提起自己的婚事,陆遥面部又想起了自己婚后那一地鸡毛,又苦又累的生活。

上辈子,陆家人相处的和睦轻松,王莉跟陆信结婚之后不久,便搬到了新房去住,不用跟公婆住在一起,又有老两口帮着带孩子做家务,所以王莉婚后的生活也并不太累。陆遥看着自家人相处愉快,王莉结婚之后也一直都是好事(对王莉来说),所以对婚姻是怀着很美好的期待的。

她以为自己跟李文哲结婚之后,也能跟你家人相处的像是自己的家人一般好。然而,事实却跟她想象的根本不是一个样子。

婚后,李父李母并没有让她和李文哲搬出去住,而是两代人住到了一起,一直没有分家。

跟公婆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因为生活习惯和三观发生各种摩擦。李母一开始对她还算客气,但时间长了,熟悉了,就总喜欢挑她的毛病。想什么扫把不应该那样放,桌子不应该那样擦,孩子不能那样带等等等等,整天跟在陆遥身后絮絮叨叨,弄得她一心情抑郁。

“我的婚事再说吧。”陆遥道。

陆母又是叹气,道:“王家怎么就要这么多彩礼呢?!真是让人作难。但你哥今年都30了,好不容易才谈了个对象,若是跟王莉分手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下一个对象……”

“不行就把房子抵押一套贷款算了,总不能让你哥继续当光棍儿!”陆母咬牙道。

然而,当陆母跟陆信提出要贷款凑彩礼的时候,陆信却是说什么也不同意。

“妈,你别说了,我结个婚要借二十几万,然后全家人一起还债,这像话吗?!”陆信道:“而且,她怎么就能要这么多?!”

陆信说到这里,眼圈儿都有些红了。

他挑到今天,就是为了找一个合心意的结婚对象。谁知找来找去,竟找了个这样的。他的朋友们中,不乏有娶公务员,医生,律师的,人家要的彩礼也没超过十万。他们家为了让王家人高兴,特意比别人多准备了好几万,谁知王家人竟然开口就要30万。还有给小舅子的钥匙钱,他以前都不知道还有这一笔。

这30万彩礼说是带回来,但实际上还是在王莉手中的。陆家给了王莉这些钱,就要欠下二十万的债务。难道王莉就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家这么为难么?!

这就是陆信最不舒服的地方,王家是根本不在乎他们家会不会借债,王莉也没说一句话。他和王莉之前感情那么好,为什么到了要钱的时候,王莉就只认钱不认人了?!难道在她心里,自己不如钱重要么?!这让陆信觉得心里发寒。

陆母又叹了口气,她其实也不想借债。听陆信这么说,这念头就打消了。

“我再跟他们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把彩礼降低一些,二十万咱们咬咬牙也能拿出来。”陆母道。

陆母决定过几天再找王家谈谈,看看能不能把彩礼降低一些。而当天晚上,陆信就因为彩礼的事跟王莉吵了起来。

陆遥在房间里听着隔壁传来的声音,陆信说我们家不可能拿这么多钱的。吴莉在电话里哭着说,你要是真心爱我,就会想办法凑齐这30万。现在我们还没结婚呢!你就对我讨价还价,是不是在你心里,觉得我就不值那个价?!你这样让我这么放心嫁给你?!我父母也是为了给我要一个保障,他们真是为了我的未来着想啊!

陆遥听着王莉的哭声,这一回却是心中毫无波澜。

上辈子,她就是因为听了王莉的这番哭诉,才觉得王莉也是有苦衷的。她之所以这么做,也许真的只是想要一个保障。

毕竟,在婚姻之中,女人总是比较吃亏的。女人不仅要忍受怀孕分娩之痛,生下来的孩子不跟自己姓,还要放弃一部分事业,去照顾家庭。同样身为女人,她理解王莉的不安。所以她才毫不犹豫的就拿出了自己的15万,给陆信当了彩礼。

但现在,她却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傻。

王莉是否不安,是否真的在乎陆信,又关她什么事?王莉比她幸运多了,找了一个好婆家,一个会做家务又好脾气的对象。不像自己,眼瞎的找了李文哲那样一家子,结果辛苦了一辈子。王莉自己不珍惜,又不是她的责任。

她戴上耳机,把烦人的声音隔绝在了世界之外。

两天后,陆父陆母便又约了王家人吃饭,商量彩礼的事。

然而,不管陆家怎么说,王家的态度都是要30万彩礼。甚至因为陆家的讨价还价而不高兴,王莉的父亲直接就说:“你当是买大白菜呢,还讨价还价!我闺女工作好,长得好,以后大半辈子都是给你家赚钱,你出那30万,我闺女都能给你赚回来!你不亏!”

陆母本来是想要好声好气的商量的,但王家摆出了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却让她有些不高兴。

都说抬头嫁女,低头娶妻,但王家这高高在上的态度,就跟陆家巴着他们似的,陆母会高兴才怪!

王父说的这话让本就忍耐着的陆母忍不住了,道:“哪是给我赚回来?!她以后赚的钱都是她自己的,难道她发了工资,还要交给我一部分不成?!”

“我闺女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人,赚的钱怎么就不是你家的了?!他给你家生孩子传宗接代,还得你养老,你不对她好,她凭什么管你老?!”王父道。

“亲家,你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她的钱是她的钱,我的钱是我的钱。我儿子闺女的钱我都没要过,还会要一个儿媳妇给我钱?!以后她赚的钱,是养她孩子和养她自己家的,我不会跟她要!还有,不能说是给我家生孩子传宗接代吧。难道那孩子就只是我家的,不是她亲生的,跟她没关系?!她愿意给我养老就给我养老,不愿意给我养老也没关系。我有房子有店铺,就是用租金请个保姆也是够的,用不着她伺候我。再不济我还有一儿一女,他们总不会不管我。”陆母道。

这番话说的,王父都不知道怎么反驳了。

但他若是能像陆母说的那样想,就不会要这么多的彩礼了。想不到反驳的话,他便道:“反正彩礼就30万,我闺女长得好,工作好,我供她上大学找工作,现在只是想给她要个保障,你行就行,不行就散伙!”

这顿饭的很不愉快,最后双方也没能谈成。

上辈子,陆遥在听到陆信和王莉的吵架之后,就立刻拿出了15万。陆家有了足够的彩礼,不用出去借钱,也就没有了之后的讨价还价。毕竟结婚是一件重要的事,对彩礼讨价还价,总是有些不好看的。但这一回,他们不愿意为了娶媳妇就背上十几万的债务,尤其是王家的态度也让他们十分不喜欢,于是婚事就这么吹了。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陆信和王莉之间都没有联系过。王莉等着陆信先联系她,毕竟以往两人之间偶尔吵架,都是陆信先回头找她。但这一次,陆信却是没有回头。

家里这几天的气氛不太好,陆遥便买了一些水果,零食,肉类,做了一些好吃的,尽量让家里人宽宽心。好在陆家人也都不是爱消沉的,很快他们便恢复了以往的状态。

不过,陆遥也没有太多精力去管家里人的心情。因为她刚重生回来,对现在的很多事情都很陌生。只是工作上的事,就让她有些焦头烂额了。

她是a市第一实验中学的历史老师,虽然现在教的是初二,学生的课业还没有初三那么繁重,但她连自己现在带的学生都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所有的学习计划又要重新梳理,要做的事情自然很多。

她每天都忙着熟悉工作,不仅没空去管陆家的事,更是把李文哲忘了个一干二净。

等接到李文哲约她吃饭的电话,她才突然想起来,自从重生之后,就一直没跟李文哲联系过。

她跟李文哲是相亲认识的,至今已经谈了三个多月的恋爱。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她对李文哲各方面都是比较满意的,但也谈不上有多喜欢李文哲,两人之间也没有多深厚的感情,充其量是搭伙过日子的水平。

那时候她觉得跟李文哲结婚也不错,但在辛苦操劳了大半辈子之后。她却发现这样的生活太累了,如果不结婚,她肯定能过得更轻松,更开心些。

现在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也开始慎重地考虑是否要走上辈子的老路。

对于李文哲,她是没有半点留恋的。就算两人曾经有过甜蜜的时光,也都在没完没了的家务和吵架中消磨完了。她只是舍不得自己的一双儿女。

她的两个孩子都很好,没有像李文哲那样长成一个巨婴。从小就被她教导着要独立生活,自己做家务,掌握生存的能力。他们也很孝顺,在她老了之后,好好的给她养老了。她对这两个孩子倾注了无数心血,非常爱这两个孩子,若是不跟李文哲结婚,那她的两个孩子要怎么出生?

一想到在这个世上再也见不到那两个孩子,她就觉得一阵揪心。但如果跟李文哲结婚,走上辈子的老路,她又觉得意兴阑珊。如果重生一回,只是为了重新辛苦一辈子,那她宁愿不要重生。

陆遥有些拿不定主意是否要跟李文哲分手,是以李文哲约她出去吃饭,她并没有拒绝。

换了套衣服,又输了梳头发,她便出门了。

李文哲开着车在小区楼下等她,见她下来,便不由自主的皱眉头,道:“你今天怎么弄了个这样的发型?看起来人都老了10岁。”

陆遥一愣,她上辈子结婚之后,既要工作,又要操持家务带孩子,自然就没有多少精力去收拾自己的外表了。衣服基本上都是衬衫加裙子,也没空去整发型,基本上都是马尾和丸子头。后来年纪大了,对外表就更不在乎了。

重生之后,她依旧依着上辈子的习惯,穿了白衬衫和丸子头,梳了个马尾,这身打扮并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因为发型板正,显得有些严肃。

陆遥上辈子活到了八十五岁,早已忘了当初谈恋爱时,自己是怎么打扮的。现在听李文哲提起,才注意到自己的发型不够美观。

她不由有些恍惚,想起自己年轻时,最喜欢的好像是白色或是碎花的连衣裙,还喜欢披着一头黑长直,也算是美女一个。

然后,她又想起了上辈子,在怀孕生子之后,李文哲也曾经嫌弃过他变胖变丑,她心里不由更不舒服了。

李文哲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异常,两人坐在车上,去了常去的一家面馆,一路上都没有互相说话。

要了两碗面,陆遥习惯性地便去了前台,从消毒柜里将小碗和勺子拿了出来,而李文哲已经坐在位子上玩起了手机。

看到他玩儿手机的样子,陆遥便不由又是一股郁气上涌。

上辈子,李文哲下班之后,便会回到房间里玩儿手机。不论家里有多少家务,孩子哭的有多凶,他都不闻不问,还反而怪她没把家里整理好,没把孩子哄好。

刚结婚的时候,陆遥也曾经想过要让李文哲做家务。然而,第1次让他去说完,他过了半个小时才动手。第2次让他去拖地,他过了一下午才去。之后,陆遥再让他去做家务,他就再也没动过了。任凭陆遥一个人下班回家承担所有的家务,和管理教养两个孩子的责任,都没有再搭把手过。

至今陆遥都想不起来,她那时候是怎么熬过来的。

如果不是为了两个孩子,她绝对不会忍了李文哲那么多年。一直到孩子结婚,才跟李文哲离婚。

她深吸了一口气,才勉强压下了心中的怨气。

等面端上来,李文哲终于放下了手机,对陆遥道:“这个周末我妈想跟你一起吃个饭,你到时候记得准备准备。”

陆遥应了一声,便低头吃面了。

李文哲隐隐觉得他今天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太在意。吃完了饭,他便去结了账。

两人在外面吃饭,陆遥从来不会跟他抢着付账。但她隔三差五就会给他买一些围巾,鞋子,衣服等东西,不会在恋爱时只让他一个人花钱。

回到了家,陆遥躺在床上,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脸上全没了重生之后的喜悦。

她是一点也不想跟李文哲结婚的,但是两个孩子……,她也舍不得啊!

这一夜,陆遥在床上翻来覆去,大半夜都没有睡着。

到了周末,她收拾了一番,买了些水果,便跟着李文哲一起去了李家。

“遥遥啊,快进来,快进来。”李母见他来了,立刻露出了热情的笑容,然后看到她手中提着的东西,又嗔怪道:“来就来了,怎么还带了东西?!”

陆遥笑道:“给您带了些营养品。”说着,她便提着东西进去了。

李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她进来了,也打了个招呼:“遥遥来了啊。”

“来看看你们。”陆遥道。

李母道:“知道你要来,我一大早就去买了一斤肉,一条鱼,还有好些菜。来,遥遥,咱们去厨房里做一桌好的,中午好好吃一顿。”

陆遥听她这种熟悉的语气,恍惚间想起来,自己上辈子跟李文泽谈恋爱时,似乎每次去李文哲家里,都是她跟李某在厨房里干活儿。而李文哲则都是跟李父在外面的客厅里看看电视,说说话,从来不会来厨房里做点什么。

那时候,陆遥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而因为李父李母能干,是个贤惠的好媳妇而觉得很高兴。

那时候,她怎么就那么傻呢?

陆遥不由叹了口气,陆母曾经说过,别的孩子小的时候都是调皮捣蛋,她却是三岁的就会给父母捶背,帮着爸爸妈妈做家务,是个天生的孝顺孩子。来到李家之后,也一直为李父李母着想,竟是从没想过李家人的相处有什么不对。

直到跟李文哲结婚之后,她才慢慢发现,李文哲在家里是从来不做家务的。以前李家的家务都是李母一个人做,现在李文哲成了她的老公,就换成了她一个人做。

想到这里,陆遥不由又是一阵郁闷。

这辈子就算真的要跟李文哲结婚,她也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操劳了。想到这里,她对李文哲道:“文哲,你过来跟我们一起做吧。”

李文哲一愣,没想到她会提出这种要求。

他还没说话,一旁的李母便道:“厨房里的事,怎么能让男人做呢?我们弄就好,文哲,你去跟你爸看电视吧。”

李文哲于是就转身去看电视了。

陆遥不由握紧了手中的包,对李母道:“不好意思,阿姨,我出门的时候刚涂的润肤霜,也不好做饭呢!”

李母一愣,然后便皱了皱眉头,道:“等做完了饭,你再重新涂一遍润肤霜也是可以的。”

陆遥摇了摇头,道:“阿姨,其实我还是客人吧,前几次来你们家里,帮忙就算了。但是也不好每次客人上门,都让客人做事吧。”

“你怎么能算是客人呢?你可是文哲的女朋友。”李母有些不高兴了,她原本还觉得陆遥挺不错的,是个贤惠能持家的女孩。她也已经把陆遥当成了准儿媳妇,怎么陆遥却没把他们当家人吗?

“你跟阿姨说说,是不是文哲欺负你了?阿姨去找他算账!”李母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小两口闹别扭了,便做事要去找李文哲给陆遥出头。

陆遥却拉住了她,道:“阿姨,文哲没有欺负我,只是我觉得不想做而已。”

李母闻言,于是又看到向了她,面色就有些不好看了。

“遥遥啊!不是阿姨说你,你原来不是好好的吗?来到家里,又懂事又贤惠的,怎么突然就变了呢?!”李母有些痛心疾首的道。

在客厅里的李文哲终于听到了动静,走了过来,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没事,文哲,你去看电视吧。”李母道:“这是我们女人之间的问题,我好好跟遥遥说说就好了。”

李文哲听见没自己什么事,便又转身要走了。但陆遥却叫住了他:“等等。”

李文哲于是停下了脚步,转头问她:“怎么了?”

陆遥深吸了一口气,道:“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李文哲问道。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跟你结婚,婚后你是否会做家务,带孩子?”陆遥问道。

李文哲一愣,显然没料到她会问这种问题。

李母却是表情发酸,脸都有些红了,忙拉了拉陆遥的手,道:“这,小姑娘家的,怎么能问这种问题呢!”

这还没结婚呢!就说孩子的事,也太不知羞了!

李母是个传统的女人,觉得女人就该矜持些,哪能这样大剌剌的就说出生孩子结婚这种事呢?!

陆遥的态度却很坚定,道:“文哲,我们谈恋爱三个多月,时间也不算短了。我想过我们的婚事,如果我们结婚了,肯定是要生孩子的。到时候我会带孩子,也会做家务。但家庭不是我一个人的,孩子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你身为孩子的爸爸,也应该承担带孩子和做家务的责任。今天你父母都在场,我想要问问你们,你结婚之后会不会做家务,带孩子?”

李文哲被她认真的模样看的皱了皱眉,他从小到大就没做过家务。也从来不觉得自己应该做家务,想到结婚之后自己要做家务,还要带孩子,他心里便不由生出了一股厌烦。

但他也知道,若是明白的说自己不做家务,陆遥肯定会不高兴的。于是,他便迟迟没有开口。

李母却是急了,道:“男人在外面赚钱,女人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这是天经地义的。遥遥啊,你把文哲伺候好了,文哲也会对你好的。”

陆遥听见这话,就不由一肚子气,面色也有些冷了。

上辈子,李母就是这样,理所当然地让她包揽孩子和家务。

她和李文哲结婚之后,李母若是看到家里有哪里不整齐或是不干净,就会指责她没有收拾好。孩子哭了,或是出了什么事,也都是怪她没有把孩子照顾好。仿佛孩子是她这个当妈的一个人的,跟李文哲这个爸爸一点关系也没有。

陆遥一开始还因为她是长辈忍耐着,但时间长了,被李母数落的多了,她也会厌烦。况且,工作加上孩子和家务,本就让她十分的辛苦。李母还在旁边絮絮叨叨,说她这里不好,那里不好的,她烦的不行了,也会跟李母顶上两句。

然而,李母是个传统的女人。传统不仅意味着她觉得女人就应该包揽家务和孩子,并伺候男人。还意味着她觉得婆婆就该高儿媳一等,而且应该对婆婆言听计从。如果陆遥回怼了她,那就是忤逆。于是,对于不听话的儿媳,她就想着法子折腾,陆遥想着她是长辈,总会让着一些,但也不是没脾气的。被李母说上五六次,总有一两次是要回嘴的。时间长了,婆媳俩的关系便越来越差。

而每次她跟李母有了矛盾,李文哲都是向着李母,让她给李母道歉。他总说李母养大他不容易,陆遥身为他的妻子,应该孝敬他的母亲等等。却从来都只是让陆遥孝敬他的母亲,他自己却没为他的母亲做过什么。

陆遥眸光泛着冷意,道:“阿姨,文哲工作赚钱,我也是工作赚钱。他一天工作**个小时,我工作的时间也不比他少。都是一样工作赚钱,为什么家务和孩子却要全都落在我的头上?!”

她说着,前世留下的怨愤情绪不由越涨越高:“我每次来你们家里,都帮忙做这做那,文哲呢?我忙前忙后的时候,他却坐在那里悠闲地看电视。现在我还没跟他结婚呢,你们就觉得我应该包揽家务和孩子,那我问问你们,既然我能赚钱,又能带孩子,我还要男人干什么?!”

李母最宝贝她的儿子,李文哲就是她这辈子最杰出的作品。此时听了陆遥的这番话,她完全没有把陆遥提出的问题听进去,只觉得陆遥在讽刺儿子,顿时怒了,道:“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怎么这么不知羞呢?!一个还没结婚的闺女,张口闭口就是孩子男人的,也不怕人笑话!你要是看不上我们文哲,趁早走人!我家有房有车的,不缺媳妇儿!”

李文哲听李母这么说,顿时觉得有些不好。他还是挺喜欢陆遥的,陆遥长得好,脾气好,学历高,工作也稳定。最重要的是,自从谈恋爱以来,陆遥跟那些娇气又矫情物质的女孩不一样,她是少有的好女人。李文哲也谈过几次恋爱,但陆遥却是唯一一个让他想要结婚的。

然而,看到陆遥看向自己的眼神,他又顿住了。

他可不想以后回家都要做家务带孩子,那种生活是人过的吗?他想找陆遥当老婆,不就是看上了陆遥的贤惠,孝顺?如果路遥不贤惠了,那他为什么还要跟她结婚呢?

在李文哲的心中,女人贤惠的标准,就是是否能把家里打理好,让男人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去拼事业。而做家务,带孩子这些事都是家事,是女人的事,不是男人该做的。

陆遥看到他的抗拒就明白了,她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对那两个还没出世的孩子默默说了声抱歉,妈妈还是做不到。妈妈也有自己的人生,上辈子,妈妈已经为你们付出了很多,这辈子,如果有缘我们还做一家人,如果无缘,你们就再去投生一个好人家吧。

“我明白你们的想法了。”她道:“我想找的是一个可以和我互相扶持,互相分担家务和孩子的人。而你想找的却是一个包揽家务和孩子,让你回到家里什么都不用做的人,我们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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