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霍格沃茨的信那天,我正在——
“嘿nivy!不要吓它!”我把那只恶劣的,试图张嘴作势要叫吓坏到来的猫头鹰的粉色小鸟赶走,它拖着颜色艳丽的尾羽,悠悠地落在树枝上。
小猫头鹰吓坏了,真奇怪,或许它以前听过恶婆鸟的叫声。
“别担心,她已经被施了沉默。”我安抚小猫头鹰,又瞪了她一眼,毫不意外得到粉色小鸟不甘示弱返回来的一瞪。
猫头鹰终于将那封信放在了我的手里,我没有急着拆开,而是抓了一小把坚果喂给它,“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你li……”
“别随便给他们起名字了维拉,”一个高而瘦的男人快步从我身后经过,他手里提着一个笼子,笼子上蒙了一层布。
“这世界上的名字都要被你用完了。”
我想说点什么反驳他,但卡尔森已经大步流星走进了屋子——好吧,爸爸总是这样,他的人生里只有神奇动物,神奇动物,和神奇动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父女俩一脉相承。
小猫头鹰的毛已经顺了下来,甚至可以摸,现在正在一下一下啄着我手里的坚果。于是我愉快地和它玩起来,并最终敲定了它的名字:
“以后你就叫莱卡啦!”
小猫头鹰不明所以,偏了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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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猫头鹰吸引的后果就是,足足一个小时后,我才打开了那封信。信的样式和内容和爸爸说的差不多——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将这些告诉我了,如果不是内心还留存一些良心,估计他连要怎么分院都会说出来。
他倒不是故意的,只是对这些不太上心,对他来说除了神奇动物以外的事情都不太重要。
一目十行看完信封,我的内心迟缓地感到了一丝兴奋。
我要去上学啦!而且即将拿到属于自己的魔杖,老实说,我已经眼馋卡尔森的魔杖很久了,但他总是不愿意给我试试挥舞它。
“你想我们家爆炸,上百只神奇动物死于非命吗?!”他是这么拒绝的。
我已经不想反驳他如果爆炸,先死的会是我们了。
门又打开了,卡尔森迈着长腿走了出来,路过我的时候,他瞥了我一眼——这一次他终于看见了我手里的信封,于是他停了下来。
“入学信,”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像是在呼噜一只蒲绒绒,“你要去霍格沃茨了维拉。”
我享受着他摸头的手法,“是啊,爸爸,你就要摆脱我这个小尾巴了。”
卡尔森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神情,像是惊讶于我参透了他的想法:“是啊,接下来我就有更多时间全心全意照顾我的宝贝们了。”
我:“……”
看到我无语的表情,他哈哈大笑起来:“快去收拾东西,我带你去对角巷买东西。”
“好耶!”我振臂高呼。
但最后我们没能出成门,因为房子里传来一阵响动,紧接着一阵青烟从门口冒了出来。
“梅林啊,那只火螃蟹提前苏醒了!”原来刚刚笼子里装着的是火螃蟹。卡尔森焦头烂额地跑进房子,试图挽救它即将被毁于一旦的命运。
好吧,作为一个神奇动物学家,他显得不够细心不是吗?
怪不得纽特更喜欢我,哼哼。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随地坐下,再一次仔细阅读起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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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我们真的通过飞路粉到达对角巷时,已经是一天以后了。
在出门前,我还极力反对了卡尔森提出的要骑沙氏蕉鹃来的想法。这是一种不太擅长飞行,反而擅长攀爬跳跃的鸟类,如果真的骑它来,我们会在途中被颠死也说不定。
卡尔森很遗憾地打消了这个提议,“那不如我们骑另一个……”
没等他说完,我就把他推进壁炉,又火速往他手里塞了一把飞路粉——卡尔森不得不把话吞回去,念出了对角巷的名字。
好累,到底谁是爸爸,谁是女儿啊。我第一万零一次升起这样的困惑。
对角巷人很多,来来往往,有不少神情雀跃的小巫师,还有一些面上都是新奇,正东张西望的,想必是麻瓜家庭出生的孩子。
有不少人正走向古灵阁,但我们没有,卡尔森的口袋鼓鼓囊囊的——老实说,我至今不知道卡尔森是怎么赚钱的。
卡尔森一路上也在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我没有理他,很快地冲向丽痕书店。这里的书架上都堆满了书,甚至顶到了天花板。
但现在比书人更多的是围着书店老板的新生,他们叽叽喳喳的,班林先生忙出了一头汗。
我对这里早就熟门熟路了,很快找到信上要求的书,拜托这里的雇员帮我打包起来,又用了一个缩小咒。
等到我出门,卡尔森正好走过来:“哈,看来你已经买完书了,那我们去买魔杖吧!”
我毫不客气地把那堆缩小过的书扔给他。
要说对角巷我最不熟悉的地方,应该就是奥利凡德魔杖店了。我走到这个又小又破的商店门口,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商店的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
我推门走进去,一入眼,除了魔杖还是魔杖,成千上万的魔杖堆积如山,将这个狭小的店铺挤压得更小了。
卡尔森跟着我走了进来。
一个瘦瘦的老头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了出来,他大而发青的眼睛在这样昏暗的光线里也闪着晶亮的光。
“你好,先生。”我向他问好。
“是的,你好,劳伦斯小姐,”他看了看我,又看着卡尔森,“劳伦斯先生……你来这里买魔杖的事好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
“黑檀木,龙的心弦,十三英寸,一根很好的魔杖。”奥利凡德先生准确地记起了卡尔森的魔杖。
“是的,他还很好呢,我非常喜欢。”
卡尔森将魔杖拿出来晃了晃,杖尖上立刻冒出几颗欢欣雀跃的白色火星。
“魔杖选择巫师,”老人盯着他,“它也喜欢你。”
很快他又转过头来看着我,“好了,现在,劳伦斯小姐,让我看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根长的带有银色标记的尺子,“你哪一只手用来拿手杖?”
“嗯,我是用右手的。”我赶紧答道。
“伸出你的手臂,像这样。”他从我的肩一直量到手指尖,再从腕关节到肘关节,肩膀到地面,膝盖到腋窝,以及整个头部——五分钟后,我发现这把尺子甚至在量我的眼间距。
在尺子不停自己上下摆动的时候,我听见老人说道:“每根魔杖都有一个核芯,是那极具威力的魔法物做成的。我们通常用的是独角兽的头发,凤凰尾巴上的羽毛和龙的心弦。”
“通常?”我敏锐地捕捉到这个词。
“好吧,应该说是绝大多数时候,我这辈子还没有做过几个别的芯的魔杖呢——它们可不太好把控。”
直尺终于停息下来,缩成一团自己掉在地上。
“试试这个,桃花心木,独角兽毛,十二又三分之一英寸。”老人准确地从魔杖堆中抽出一个微微蒙尘的盒子,取出里面的魔杖递给我。
我挥了挥魔杖,无事发生。
老人并不意外——卡尔森也不意外,他已经很自觉地在狭小的店铺里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了,显然做好了我要在这里艰苦奋战的准备。
但似乎我挑选魔杖的过程比他预想中还要艰苦一点。
直到我怀疑店铺已经被我摧残得摇摇欲坠,桌子上堆了数十个魔杖盒后,我有些忐忑了:“难道……没有适合我的魔杖吗?”
奥利凡德先生没有回答我,他盯了我一下,目光掠过我的眼睛,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被他遗忘的关键性因素:“是的,是的,我怎么能忘记她……虽然她并不是在我这里买的魔杖。”
他又转身走进狭长的通道,三十秒后,他探出身来。
奥利凡德先生并没有将里面的魔杖取出来递给我,而是用那双大大的眼睛又盯了我好一会儿,在我感到背后泛起一丝凉意之前,他才慢慢开口:“栗木,隐形兽的毛,十又二分之一英寸。”
“……对不起,您是说——隐形兽的毛?”我怔怔开口。
我当然知道隐形兽,卡尔森的皮箱里就有一只,叫尼尔,是我们在一个北美的猎人手里救下的。它可以使自己隐身,并且能够预感到未来,因此很难捕捉。
我只知道隐形兽的毛可以用来编织隐形衣,从来不知道还可以用来制作魔杖。
“是的,隐形兽。这不是一种常见的魔杖芯材料,我也是很偶然获得的它的毛。”奥利凡德先生坦诚,“我曾经想过这样制作出来的魔杖会不会隐形,但似乎它并没有这样的效果——我几乎要以为它永远也选择不上主人了。”
他将魔杖递给我。这根魔杖非常漂亮,光洁细密,没有多少花纹,栗木触手温和。
我接过这根魔杖,甫一入手,一股暖意流过全身,恍惚间,我看到魔杖顶端冒出了盈盈的蓝光。
这根魔杖是我的,我是它的。
这个念头自然而然在我脑海中升起——玄而又玄,毫无缘由。
“魔杖选择巫师。劳伦斯小姐,你以后一定会有所成就的。”
虽然知道他只是在随口恭维,但我仍然因为这句话而感到高兴。
我可是要成为伟大神奇动物学家的女人!
奥利凡德先生收了我们七个金加隆后,鞠躬送我们离开了。
我还是对手里的魔杖感到新奇,翻来覆去的看,卡尔森完全无法体会我的心情,他提溜着我到了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像是提溜一只嗅嗅。
“摩金夫人,早上好!”我兴高采烈和长袍店矮矮的老板娘打招呼,摩金夫人见到我立刻扬起了友好的笑容:“诺维拉,好久没见你了。”
“前段时间我和卡尔森一直在巴西呢。”我解释道,站到摩金夫人旁边,又一次开始接受尺子的骚扰。
“恒温的长袍要来两件吗?”摩金夫人挥了挥魔杖,一件长袍立刻飞出来在我身上比来划去。我点点头——反正用的是卡尔森的钱,我是一点也不心疼。
现在他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全身镜里映出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女孩——没错,就是我。我卷起自己一撮栗色的长发:“我以后一定要做让头发变色的魔药,把这玩意儿染成金的!”我馋金发很久了。
听说我的妈妈就是一头金发,不过我不像她。
摩金夫人笑起来:“别开玩笑了诺维拉,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你的头发,又顺又密。”
得到了夸奖,我嘿嘿一笑。
一出门,又一次直接撞上卡尔森。
他手里正提着一个笼子,里面是一只看起来很严肃勇猛的长耳鸮——我一眼认了出来。
我小小的尖叫出声:“卡尔森!你给我买了一只猫头鹰。”也不怪我会那么激动,那么多年来,卡尔森几乎从来没有送过我什么东西。
而且他记得我说过最喜欢的猫头鹰是长耳鸮!
“是啊,从你的生活费里扣钱买的。”卡尔森回道,“去霍格沃茨少吃点。”
我:“……”
卡尔森.劳伦斯没有温情,我早该知道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亲密地抱了一下他,也得到高大的男人一个回抱。
虽然我们相处方式和普通父女不太一样,但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对方的爱。
……等等,后面这句可能还有待商榷。
开文啦!第一章作话和大家絮叨絮叨。
这是一本和矢车菊风格差别很大的文,我第一次尝试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女主角诺维拉也和西娅截然不同。
她更话痨,更真实,看起来似乎也更普通。
但维拉绝不是普通的,她有着非凡的兴趣,绝不会熄灭的理想和愿意为之付出全部努力的毅力——具备这样特制的人绝不会是普通的。或许这正是我所欠缺的,所以不管是西娅还是维拉,都是这样的女孩儿。
她们都闪闪发光。
开文的初衷其实是塞德里克,不止一次想过,如果他没有死在那个墓地,以后会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呢?为了弥补遗憾,人总会开始胡思乱想,脑洞大开,然后这篇文就诞生了。
所以有金手指,有金手指,有金手指,金手指很大,重要的话说三遍。
塞德里克和诺维拉,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有彼此不同的性格、爱好。
我并不认为人这一生只能爱上一个人,哪怕在小说里也是。
塞德的初恋仍然是秋,还是那句话,实在不能接受的宝宝们不要勉强自己。感情都是美好的,人生的旅途非常漫长,这只是一种选择。维拉从不介怀这件事,她从不为此讨厌秋,或者感到自卑,所以宝贝你们也不要替维拉介怀。
(何况维拉自己身边也还有很多男孩子呢,哼哼
总而言之,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mua很多下大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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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要去霍格沃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