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归精心打扮的本意是想和阿夕好好地过一个节日。
虽然说不能去人间走一遭,和世人一并分享喜乐。然而山中人自有山中人的玩法。
天边圆月散发着清淡光辉,将这一孤寂庭院照亮,温柔的波光流转。寂静苍穹能碾碎一人的孤独,却碾不碎一颗渴求温暖的心。
“真是奇怪,我的酒怎么少了一坛?”烟归挖出古木下埋着的酒坛,仔细清点了一番。只有五坛了。
可是她分明记得当年下连云山时,足足拎了六坛,又沉又金贵的,差点没把胳膊提断。
她没办法,只得挑出一坛梅花酿和一坛桃花酒,将其他的又埋了进去。
这可是好东西。
阿夕这边已经做好了饭菜,悉数摆在了亭下的石桌上。
忘忧上辈子大抵是个闲散的公子哥,从来不干活,还能在他人做正事的时候,理直气壮叉着腰颐指气使。
“阿夕,大懒蛋!你今天就做这么点,一点不够吃啊!”
“我就发现你最近越来越疏懒了。”
“不要以为得了柳柳的宠爱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把我放在眼里了。也不想想,没有我忘忧,这个家早散了。”
烟归一手环着一个酒坛,远远的就听见忘忧在大放厥词,皱起眉上前,“忘忧,你别天天使唤阿夕。这个家就你最好吃懒做,无所事事了。”
忘忧排第一,她排第二。
忘忧瘪嘴,欲哭无泪,他可真冤死了。他哪敢使唤阿夕……阿夕才是个狼心狗肺的混账东西,在烟归看不见的地方可横了。
阿夕这边摆好饭菜后,见烟归提着酒很是费力,忙漾开一个笑,殷勤地上前接过。
烟归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朝忘忧得意地扬起下巴,看看吧,这才是眼里有活的好孩子。
“柳柳,这是什么酒?”忘忧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如何,他看见那两坛有些年头的酒,眼睛蹭的一下亮了。
“这是好酒。它的名字叫一杯倒。”烟归说着挽起衣袖准备给三人斟酒。
阿夕想到醉酒那夜,惊惧不已,忙死死按住她的手。
“怎么啦?”烟归冲他疑惑地眨眼,将手抽出,反搭在阿夕手背上,咧开一个笑来。
阿夕看见她这笑,脑海中浮现那晚的情景,觉得眉心又有些烧,便道:“这酒太烈,伤身。”
这有何妨?人总是要死的,若总是畏手畏脚,活得岂非太不痛快。烟归仍坚持着要斟酒。
“没关系啊,我们仨身体都很好。”
阿夕死死按着烟归的手,眼神炽热,手却冰冷。他可不能任由悲剧上演……
好奇怪啊阿夕……难道他不胜酒力?
烟归没办法,见他这么固执,只好妥协着撒开手,“那,不喝这个酒,喝什么?”
阿夕松了一口气。他似早有准备,一挥手变幻出一排白玉瓷瓶,“这是揽月城最好的酿酒师酿的第一香。”
忘忧没有什么见识,打开一坛嗅了嗅,“揽月城是什么?第一香又是什么?”
“揽月城和你没关系。”烟归懒得和忘忧解释,转向阿夕,讨赏似的回答,就差没把“快夸夸我,我真聪明”写在脸上了,“第一香是梅花酒吧。”
“正是。此酒浓度极低,即便是不胜酒力之人也能做到千杯不醉。”
“那真是太好了。正好我也喝不了酒。”
烟归欣然接受了第一香。
三人月下对酌,不知今夕何夕。
烟归酒足饭饱后,想到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不由得感叹:“总感觉这样的日子是偷来的,幸福到不真实。”
阿夕偏头温柔地看她,伸出一手,指节分明。烟归接住他悬在半空中的手,紧紧握住。
“现在还不真实吗?”他虽这样说,但心底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像是偷来的,他披了一张良善的皮,不由自己地步步沦陷,刻意忽略前路之艰,难道就真能自欺欺人吗?
“可是我总觉得,你像一阵风一样,握不住,轻易便散了。”烟归的感觉不假,阿夕给人的印象正是这般云淡风轻,好似与万物都难以建立联系。
即便是他此刻就在烟归眼前,她也不能确定第二天阿夕是否还会在。
她想要一个真正属于她的人。
烟归的语气有些悲伤,“阿夕,你别走,你一直待在我身边。”
“好。”他这句好说得也是轻飘飘的。自己于阿夕而言,算什么呢?
“阿夕,我们明天便去找雪尽大人吧。我想早日做完交易,也好把你要过来。”烟归挪了挪身子,凑近阿夕,目光灼灼,很是郑重。
忘忧见烟归又在挑逗阿夕了,啧啧嘴别过头去,这像极了人间话本里演的,王公贵族为了心仪的烟花女子一掷千金为其赎身的故事。而烟归每日都要上演这么一出,兴许在忘忧看不见的地方也上演好几出。
阿夕和上次一样,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他皱着眉头不语。
烟归以为他是顾虑雪尽,忙解释道:“我之前想了很久,为什么雪尽会选中我,可能是只能以我的身体为载体,才能回到过去。因为世上像我这样的人,并不是很多。”
“所以无论雪尽有多喜欢你,多器重你。如果他想要继续和我做交易的话,这件事就是可行的。如果不行,我也会想方设法要到你。”
忘忧赞同地点点头,在心里将雪尽骂成了拆散有情人的恶霸,不只是恶霸,还是满脸狰狞浑身长满触须的丑八怪。
阿夕伸出手替她拢了拢碎发,问,“你之前想要的报酬是什么?”
是什么?也许是消除厄运吧。可是,和消除厄运想比,她好像更希望阿夕在她身边,毕竟厄运消除了,她却再难遇到阿夕这样的人。
于是囫囵道:“不知道呢,当时稀里糊涂的,还没想好要什么。”说完嘿嘿干笑了两声,挪着靠到阿夕身边。
他望着她,眨了眨眼睛,清亮的眼眸在皎洁月光下泛着墨黑的水光,水波流动,映出头顶圆月。似圆似缺,也许月圆之时,并非圆满时刻。
……
翌日清晨,三人来到揽月城。
十里、长街似早有预料,在城门口迎接三人。
准确说来,只有两人。忘忧,委实不能算个人。
然而他很想突出自己的存在感,穿得通体碧绿,头顶还簪了一朵亮眼的大红花,悠闲翘着腿坐在阿夕肩头。
其实他本来想坐烟归肩上,但阿夕说他最近吃太多了太沉了,对烟归的肩不好。
忘忧看穿阿夕的小心思,退而求其次地换了个宝座。
烟归跟着十里、长街往前走,路上都是一些做生意的小鬼,时不时投来打量的目光。
她问道:“现在还不可以做任务吗?雪尽大人呢?”
长街解释:“本想着此次回到过去,烟归姑娘怎么也要休息一月恢复精力,没想到这么快就来找我们了。雪尽大人此时在揽月阁和玄夜大人议事,抽不开身,姑娘先跟我们来吧。”
忘忧安坐肩头,听得十分认真。然而专注的神情和夸张的穿着形成鲜明对比。
十里被吸引住,他没见过品味这么差的忘忧草,玩心大起,走过去和阿夕肩并肩,与忘忧搭讪。
“小绿人,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红人,我不告诉你。”忘忧瞥他一眼,骄傲地哼了一声,转身将背对着十里。
烟归微挑眉,好心肠地替忘忧回答了,“十里,他叫忘忧,一株忘忧草草灵。”
“什么!柳柳你这个混账,你出卖我!我出门在外还要保持神秘感的!神秘感神秘感你懂不懂!”忘忧气得险些没一口气背过去。
十里佯装抱歉地双手抱拳,退开几步,喉咙间却扯开肆无忌惮的笑声,“你这破名字,笑死我了笑死我了!这跟梅花妖叫梅花,土地公叫土地有什么两样哈哈哈哈哈哈……这也太草率了吧。”
忘忧丝毫不肯相让,“我名字破,你名字就好听了吗?十里,好傻的名字,我还九里八里七里呢!这样的名字我闭着眼睛都能取一百个。”
长街不理会二人的争吵,兴许是习惯了十里多年来毫无形象,日日和人骂街。
他边走边展开生死簿,“下一个对象是方绮贞,一只活了五百年的鬼。不是怨鬼,精神也算正常,但是年纪太大了,执念一直未散,若耽误太久,恐有灰飞烟灭的危险。”
“死长街,你说谁年纪大呢?你也就比老娘小了一百岁,装什么嫩呢?”一道咒骂从楼上传来,接着是一盆水哗啦啦地倒下。
阿夕动作迅速地撑开银伞,揽住烟归的肩,将她护在伞下。烟归自然地抱住阿夕的腰,将头埋入他怀中。
那水在伞面打了个旋儿,悠悠滑下,十几缕亮丝溅开。
阿夕,烟归和忘忧三人,滴水未沾,安然无恙。
十里和长街被泼了个满身,狼狈不堪。此时湿哒哒的水沿着两人的发丝滴落。
“长街,你大爷的,我真的服了!叫你小声一点小声一点!你不知道绮贞是有名的泼皮破落户吗?”十里气闷地拨开碎发,拧了一把。
“我怎么知道她就在上面……”
绮贞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依旧是满头珠光宝钗,妆容精致华丽,眉间那一抹花钿鲜艳欲滴,说话时杏眼睁得圆溜溜的,看似娇滴滴的一个姑娘,气势却丝毫不落下风。
“我劝你们少管闲事!我就是死我也要死在这里,我就是不去投胎!早些年落户的时候可是说好了的,持有永久居留资格证的鬼,你们是没权力赶走的!”
“绮贞姑娘,我们没说赶你走……”长街还想再解释一番。
十里不想和绮贞起冲突,忙捏了个咒,将几人传送走了。
“揽月城也不能给他们一个永久栖居之地吗?”烟归松开阿夕,疑惑问道。
“万物都需要依附载体才能存在,灵体是很虚弱的,如果没有外力维持,很容易就散了。尤其是由人间来的鬼,他们不经修炼没有本体,无以凭托,自然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长街慢悠悠施着法将自己烘干,解释道。
这题忘忧会,他摇着脑袋嘻嘻笑道:“总有新人来,旧人走嘛。不然哪里装得下?”
烟归想到雪尽,“像雪尽这样的鬼呢?”
阿夕补充:“雪尽大人法力高深,已经可以超脱凡相,自然不受束缚。天地六道固然有序,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也不得不屈服。”
听阿夕语气里皆是敬重,烟归眉心没由来地跳了跳。
他们已来到长街尽头,那棵流苏古木依然纯白如雪,其上挂着千万条红绸,随风猎猎而动。
烟归早就想问了,便用手肘碰了碰阿夕,“阿夕阿夕,那是什么?”
“流苏树,花开时如霜似雪,满树的白花纷扬而下,恰似漫天飞雪,因此其又名四月雪。”阿夕含笑应道。
十里那控制不住的表达欲又呼之欲出,“说来也怪,城主最讨厌的就是白色了,也最讨厌雪,但是却偏偏种了一株纯白的这么像雪的流苏树。谁也搞不懂他到底是喜欢雪还是讨厌雪?”
烟归闻言,忙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袭白衣……难怪雪尽对她那个态度。
她原来想问的其实是红绸,但阿夕会错了意。没关系,等会儿再问吧。
流苏古树上方便是揽月阁,虚浮于空中,隐在层层云霭间。
烟归顺着古树的枝叶望去,见窗边坐了一黑一红两人。
那红衣男子察觉到烟归投来的探究的目光,往下一看,而后轻笑一声,笑声妩媚动听,任谁也不敢确定这便是执掌酆都的玄夜大人。
真真是奇怪。铁血手段的玄夜大人本该是一丝不苟,冷血无情的形象,偏生长了这么一张祸国殃民的美人脸。
就和雪尽名中带雪,却厌雪一般。不过,雪尽的本意便是希望世间风雪消尽。倒也不负其名。
只见玄夜一双丹凤眼风情万种地慵懒微眯,眉心缀着一颗难以忽视的鲜艳朱砂痣,顺着高挺鼻梁下来,便是一张微微有些薄的带着唇珠的红唇,不似雪尽那般颜色浅淡,倒像真是上了胭脂一般。不过玄夜一向爱美,是否抹了胭脂这点存疑。
他薄唇微启,声音十分醉人,“这白衣少女便是你等的人?”
雪尽放下茶盏,点了点头。
“值得吗?”
“这不是你需要考虑的事。”
玄夜端起茶盏,轻笑一声,“我只是怕,你死太快了,我收不回利息罢了。”
雪尽望向窗外,恰恰对上烟归的视线。他也笑了,“会不会死,是我说了算。老天收不走我这条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