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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都三十年 第48章 第1章

作者:执笔开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8-27 11:51:46 来源:文学城

从蜀都到沪城的日子很不好过。

讨生活的普通人尚且如此,更别说王登高不是来讨生活的,他是来躲债的。

刚来沪城的时候,王登高连个能遮风挡雨的逼仄城中村房间都租不起,只能住在破破烂烂的棚屋顶楼天台,自己捡些铁皮栏杆回来,搭了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小棚子。

每天也没个正事儿可以干,要么躺在棚子里喝得烂醉,第二天顶着宿醉带来的难受感觉,晕乎乎躺床板上发呆,头痛,全身都痛,胃里不停地在抽抽,就这么躺着,什么都不想,头疼得压根什么也想不了,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一直到肚子疼得不行,才撑着墙壁摸索起身,踉踉跄跄出门去弄点儿吃的。

王登高还没有沦落到去翻垃圾桶的地步,他只是外表像流浪汉一样,浑身上下脏兮兮臭烘烘乱糟糟,没个打理,但他心里始终有道坎儿亘在那儿。

那是一道他自己都瞧不见的坎儿。就算他活得再糟糕,再不像个人样儿,那道坎儿始终在那儿,挡着他,没让他丢掉作为人儿活着的最后一丝尊严。

他会去附近的野地里摘点儿菜回家,蹭上楼道里的公用灶台,煮一锅白水面吃,面里没有调料,他买不起什么调料,自个儿也尝不出什么味儿。

要么呢,他就坐在棚户狭窄的街道上发呆,从白天坐到深夜,把街上发生的一切看在眼里,繁华大都市暗藏的破败角落,光鲜亮丽城市背后的阴影,这样脏乱的地方,什么糟心事儿都可能发生。但王登高脑袋糊糊的,不管看到了啥,他都没记在心里。看了,立马就忘了。他从来不参与进去,也从来不惹事儿。有次一个小混混喝得烂醉,看见坐在路边的王登高,笑嘻嘻惹他玩儿,一口一个“窝囊废”、“流浪汉”,还想拿板砖砸他呢,结构王登高什么都没说,只是阴沉着脸起身,小混混就被他魁梧的体格吓得发抖,一板砖拍到了自个儿头上,差点儿没原地晕过去。

王登高不是没尝试过工作,他初来沪城的时候,跟着隔壁村的陆表哥去过工地,才一天,他就不行了。

他仰头一看那高高的混凝土建筑,脑袋便一阵晕眩,回想起十年前在工地看见的那一幕,罗哥被砸死在他面前的那一幕——

是啊,都十年了,他怎么记得这么清晰呢?明明以前都快忘了,却偏偏在这时候记起来。那个恐怖的画面不断在他脑海里重复着,他只能扶着墙呕吐,用力地呕吐,吐到最后干呕都呕不出来,直接咳出了一口血。

他没法下工地,要他做别的工作,能干啥呢?是去餐厅端盘子,还是去人家小区门口当保安?其实如果真想找工作,王登高再怎么都能找到一个活路做,就算挣不了多少钱,好歹能住在正常的屋子里,吃上顿有调料的饭菜。

可他不想。

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够,都还不上他欠的那些钱,说不定他辛苦一天赚来的钱,还抵不上欠款利息的增长速度,他干嘛要去累死累活地辛苦呢?他不愿意。

哈,反正最后也是一场空,还不如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着,至少醉酒然后沉沉睡去的那段时间里,他是快乐的。

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王登高认识了王心宜。

王心宜是个很奇怪的女孩。

王登高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一个暴雨夜,天空里轰隆隆炸着雷,闪电时不时劈开小巷里的黑暗,带来一片惊悚的白光。大雨噼里啪啦地下着,几乎快要把棚户街淹没。

王登高搭的小屋被淹了,宿醉的他没地方睡觉,只能拖着昏沉沉地身体出门逛悠。可是才逛几步他就后悔了,这雨实在太大,雨丝弄得他根本看不清路,眼睛都快睁不开。

他转身回去,想在楼道里睡觉,他正是在这时看见王心宜的。一道白花花闪电劈开黑暗,王心宜披头散发站在对面巷子角落,湿漉漉的头发盖住脸,手臂皮肤惨白惨白,一手拿着刀,另一只手臂上蜿蜒淌着血。王登高差点没被吓得心脏停跳,以为自己遇见女鬼了。

王心宜也被闪电里突然出现的他吓了一跳,差点没把刀扔出去。

在这么一个倾盆大雨的夜晚里,两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认识了,又莫名其妙地搞到了一起,莫名其妙地当了室友。

王登高始终不能理解王心宜的那些奇怪举动,他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大半夜走在倾盆大雨下,拿刀割自己的手臂,他不理解王心宜路过天桥时,为什么总是会望着下边车流发呆,说着“想要跳下去”这种话。

他只隐约地感觉,自己和王心宜,似乎是一类人。

王心宜从来不歇斯底里哭喊着寻死觅活,但她似乎的确没有一丝对于“生”的**。王登高不理解王心宜的所作所为,可他觉得自己也是一样的,他这么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

两个半死不活的边缘人,报团取暖般地住在了一起。

说是报团取暖,但其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总之,就这么让时间一点点流逝着吧。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了解对方的,忽然有一天,王登高昏沉沉地回想着,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知道王心宜过去的一切:

他知道王心宜出生于一个极其糟糕的家庭,没有父亲,母亲是个赌狗,成天混迹于酒场赌场,年纪轻轻便把自己玩儿死了。王心宜跟着外公外婆长大,后来外公外婆过世,她便一个人漂泊到沪城。

就像王心宜不知不觉知道他的所有过去,知道他父母离世,知道他有个妹妹,知道他创业失败欠了一屁股钱,灰溜溜跑来沪城躲债。他所有的不堪,她都知道。

王心宜常常骂他废物,骂他没用,每一次他都会觉得心脏的某部分被狠狠刺痛,但痛意消散后,又会蔓延一股难以言明的轻松感。是啊,他就是废物,他就是没用,反正王心宜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他摆烂摆得心安理得。

后来王登高明白了,王心宜在骂他,也在骂她自己。她觉得自己也是个无可救药的废物,他俩是一路人。

但他们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王登高从来不会拿刀在自己身上乱划,就算浑浑噩噩半死不活,他也不明白伤痕带来的痛苦有什么好?所以每次看见王心宜做出这样的举动,他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然后阻止她。刚开始,他还会有没注意的时候,一觉睡醒再睁眼,王心宜身上又添了新伤。要么是王心宜想方设法地激怒他,试图利用他的手,往自己身上添伤。王登高始终不能理解这样的举动,他开始循循善诱,开始时刻盯着王心宜,开始压制住自己的情绪,无论王心宜怎么骂他激怒他,他都不动怒,他甚至减少了自己宿醉的次数,后来连酒都不喝了,他怕自己一觉醒来,看见王心宜一手拿着刀,满身血迹地倒在棚屋另一侧。他盯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保证王心宜没有再伤害过自己,再后来,不知道哪一天开始,王心宜便没有碰过刀了。

和王登高食不知味的浑噩生活不同,王心宜明明也是半死不活,明明都把自己弄得一身伤了,却还是会在难得清醒的时候,尽力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只要她不颓废在床上,只要她还有力气离开棚屋,她就会像一条从搁浅石滩上蹦入大江大河的鱼儿一样,自由自在、活奔乱跳地在水底畅游。她喜欢做饭,次次都做得精致又美味,就算只是一碗青菜面,也能被她做出花儿来,加煎蛋、加葱花儿、加香油、面条要选劲道的细面,香得整栋棚屋里的人流口水。她会兴致勃勃地拉着王登高出门逛街,不逛商场,不买衣服,只是沿着沪城的大街小巷走啊走,她都能觉得新奇快乐,而这份快乐,潜移默化地感染着王登高。

有些时候,王登高回忆起这些事儿,便觉得真好。

如果他们完全不一样,那么大概谁也不会理解谁,他们根本没有认识的机会。可如果他们完全一样,说不定,他俩早死在哪个没人知道的灰暗角落了。

正是因为他们一样,却又不一样,才能刚好依偎着互相取暖,补足对方心里的残缺处。

可是再怎么补足,也只是心灵上那点儿微不足道的慰藉,他们过得依旧浑噩,依旧没个人样。瘫在棚屋里混吃等死的日子,看似稳定,实则……

不堪一击。

一个再随意不过的小插曲,便能击碎维持了两年多的稳定生活。他们现在的生活,经不起任何刺激,任何打击。

甚至……那都不能算打击。

只是忽然有一天,王心宜告诉王登高,她准备去找工作了。

王登高刚开始不以为意,这两年里,不管是他还是王心宜,都会很偶尔地出去工作一下下,挣一点点钱,总不能彻底活不下去,他俩甚至还一块儿攒了点儿钱,给王心宜买了手机。只是他们的工作都做不长久,他们没那心情,没那力气,没那精神。

听王心宜说要找工作,王登高也只是像往常一样,瘫在床上,懒散地问:“啥工作?在哪儿?多久下班,我来接你。”

王心宜以前几次找到的工作都是在饭馆打打杂,棚户街附近的饭馆,说鱼龙混杂几个字都说好听了,实际上遍地小混混,王心宜长得漂亮,不知道被骚扰过多少次。王登高去餐馆陪她,老板不乐意极了,说他长得凶神恶煞,有他在都没客人敢进门。于是王登高只在下班时等在饭馆外,可依旧挡不住那些手贱嘴贱的混混。

“不用你接,这次是去南北街商城,治安好着呢。”王心宜三两下穿上一身崭新的白衬衫,套上褐色小西装外套,迅速抚平衣服上的褶皱,埋头哒哒穿上高跟鞋。

“南北街商城?”王登高随意地抬眸看一眼,看见她穿得那么妥帖正式,小西装是他和她在二手批发市场买的,才三十元,却被她穿出了大牌的样儿。

南北街是沪城出了名的步行街,开在那儿的商城,都是些金碧辉煌的大超商。

“是啊,去卖衣服。今天只是去面试,能不能成还难说呢。”王心宜穿好鞋,准备出门。

王登高忽然意识到,她这次不是一时兴起想赚点儿钱,她是……

真的准备出门工作了。

是那种正式的、能做很久的、体面的工作。

“面试如果成功了呢?”王登高一开口,声音就变得有点涩。

“成功还不好啊?成功就有工资拿,底薪就有三千呢!”王心宜喜滋滋的,听在那儿上班的小姐妹说,一天只要卖出一件衣服,分成就能有大几十,只要嘴巴子甜些,多哄哄哪些看衣服的小姑娘、小富婆,一个月挣五六七八千不是问题。

王心宜笑完,忽的意识到王登高情绪不对:“怎么,你还不想我出门赚钱呢?”

王登高张了张嘴,没说话。

王心宜懒得和他多掰扯,开门关门,走得潇洒。

王登高并非不想王心宜出门工作,他只是……只是觉得恐慌。

王心宜能有稳定的、光鲜亮丽的工作代表着什么?代表着,她将脱离现在的生活,离开脏污破旧的小棚屋,走向更敞亮的世界。

而他,将被遗弃在这里。

遗弃。

这词可真好,他就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野犬,只能惶惶地四处乱窜,夹着尾巴捡食为生。当然,王登高的文化水平是想不到这词儿的,他只是觉得恐慌,越来越恐慌。

而这种恐慌,在春天的某个夜晚骤然爆发,达到了顶点。

“怎么又欠上钱啦?出去找个活儿赶着呗,好歹把沪城新欠的这笔钱还了,别让人一天天的来敲家门。”三番五次被讨债的找上门儿后,王心宜终于受不了,戳着王登高的脑门儿。

王登高没动:“讨债的找上门也是来找我,关你什么事儿?”

王心宜有了工作,赚了钱,迟早会走的不是吗?说不定就是下个月,甚至这个月。到时候那些讨债的,再也影响不到她。

“你怎么就不跟你妹学学,像你妹那样上进上进呗。”王心宜这话一说出口就后悔了,她知道自己戳王登高心窝子了。

她可以骂他废物,骂他没用,但唯独不能提起林羽翼,这是在往他心上插刀。

或许是这几天在外工作太累了,下班回家后,王心宜实在没多余的情绪去体谅他,看着他那满不在乎的颓废样,伤人心的话就出口了。

王心宜抿抿唇,正想要转移话题,手机却响了。

好巧不巧,是林羽翼打来的。

电话里,林羽翼兴高采烈告诉她出国的事情。

王心宜没有开免提,可破旧的老手机声音很大,棚屋里又那么安静,足够王登高听得一清二楚。

“出国?奖学金?是好事儿啊!”王心宜听得喜笑颜开,忍不住朝王登高挑挑眉——看,你妹多有出息啊。

这时她没有责备的意思,只是下意识想让他也开心开心。

可王登高却不开心。

他的脸色沉得吓人,目光失了焦,本就不浓密的睫毛茫然地颤,一瞬间丢了魂儿似的。他听不下去似的,忽然起身,如一座忽然拔起的山一般,一步一步沉沉走出棚屋。

王心宜看他那失魂落魄的背影,心里有点儿慌,她知道他为什么忽然不高兴了,一同生活了这么些年,她了解他得很。

挂断电话,王心宜想去安慰他,又觉得矫情,啧,妹妹出国留学,分明是大好事儿,也就他会觉得自尊心过不去。反正这些年,他们都这么不人不鬼地过来了,王心宜最终没有追出去哄人。

她上了一天班,才到家,累得只想睡觉。

“冷了自个儿进来睡啊!”王心宜喊一声,躺床上睡得很熟。

王登高躺在天台上,一夜没有睡着。

他的大脑迷迷糊糊地转着,脑子里想些杂七杂八的糟心事儿,他在想,王心宜要离开他了,林羽翼也要出国,要走得干干净净,要彻底把他忘了。

她们都越来越好,只有他还被留在原地。

明明是好事儿,明明该为她们感到开心,他却没有一点儿开心的情绪,只觉得心里又闷,又空,还很疼。

这一晚过得无比漫长。

王登高睁着眼看着夜空,漫无边际地幻想那些糟糕的事情,耳朵却竖直了,想要听棚屋里的动静。他隐隐约约期望着,王心宜能够出来拉他一把,拉他进屋。

但王心宜睡得很沉。

王登高等到了第二天天蒙蒙亮,他听见棚屋里噼里啪啦的收拾声,知道王心宜醒了,紧接着听到开门声,他立马闭起眼睛,假装自己睡熟。

“嘭”一声。

铁门关上。

王心宜高跟鞋的声音消失在楼道那头,她没有来看他。

王登高睁眼,他的身体没动,依旧瘫着平躺,可脸上肌肉却抽搐着,想哭,又没有眼泪。

他以为王心宜不会回来了。

“起来吃饭!”没曾想过一会儿,王心宜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回来,把一袋包子扔他胸口,“记得吃啊!”

说完王心宜就急匆匆走了,上班去了。

这下,她真没再回来。

王登高抱着那袋烫呼呼的包子,隐约闻到里面的肉香,再也控制不住眼泪,起身用力抓着脑袋,烫着泪。

王心宜多好啊,他都这个样子了,她还记得给他带早餐。

这么好的女孩,再过一段时间,他就再也见不到了。

就像他再也见不到妹妹一样。

……

晚上,王心宜又丢给他一包馍馍,像是投喂流量狗似的,一句话都没说便撑着墙壁脱下高跟鞋,回棚屋里去了。今天店里生意好,她上一天班累得够呛,嗓子都哑了,半个字儿说不出,这会儿实在是太想休息了。

王登高听到棚屋里收拾的声音,不自觉地想,她在准备搬家了吧。

王登高又躺了一晚,这一晚,没等到天明,他便晃悠悠地起身,一步一步离开这里。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是他打定主意,不会再回来了。

王登高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在城里晃荡一整天,从破败不堪的城中村出发,走过一栋栋古色古香的欧式洋楼,路过外滩时遥遥看了一眼最电视塔那一带繁华的地方,正午路过城隍庙时,他累了,瘫在梧桐树的阴影下大喘口气,还没来得及休息,就被穿着制服的管理员当做流浪汉赶走。

王登高脑袋空空的,什么也没想,只是晃晃悠悠地再度出发,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走了多远,只是忽然看见眼前有一条江,一座桥,他就恍惚地走上去。

他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一两年前的时候,每次路过这样的大桥,王心宜便会沉默地站在桥中央,埋头看滔滔江水,看很久很久,然后猛不丁对他说一句“想要跳下去”,他次次都被吓一大跳,后来只要路过这种地方,他都拉着王心宜疾行而过,不再给她停留的机会。

再后来,王心宜就没有说过这种话了,是一年,还是两年没有?他记不清了。

江水很急,掠过桥墩,一浪接一浪,看得人眼花头晕。

王登高本来是想跳下去的,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应该只是睁眼闭眼的事儿,明明已经跨过了栅栏,腿瘸一下子软了,双手死死抓住栏杆,一动也不敢动。

整个人抖得厉害。

王登高闭眼,沉默地想,就像王心宜常常骂他的那样,他是个没用的废物,连去死的勇气都没有。

周围不知不觉围了许多人。

王登高听见那些人叽叽喳喳的声音,却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觉得一声声砸在耳膜上,砸得他头痛欲裂。他隐约听见有人在喊:

“跳呀!有本事你就跳!”

可他心里没有一点儿情绪起伏,他没有被激怒。他默默地想,他会跳的,他一定会跳的,等到他全身力气耗光,抓不住栏杆的那一刻。

王登高等啊等,从黄昏等到黑夜,又等到天边泛起白,他都没有松手。他低估了自己对死亡的恐惧,对活着的执着。

一直到天蒙蒙亮时。

“哥……”

他忽然听见一声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少女原本清脆的声音,经过一夜奔波后,显得有些沙哑,又不知是不是别的原因,似乎脱了力,嗓子眼儿里挤着悲怆的哭腔。

王登高浑身上下所有肌肉一瞬间绷紧了。

他回头,看见了那张许久不见,却无比熟悉的脸,在人群中,看得无比清楚。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了很多,不自觉地想着,林羽翼似乎又长大了些,长得更漂亮了,那张脸更俊俏英气了,就连举手投足间的气质都和以前不同了。

然后他看到林羽翼脸上的泪痕,觉得如果没有他,她不会哭。她以后再也不会了。

王登高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乱糟糟的大脑忽然一片澄澈清明,脑子里只要一个字:

跳!

这声音铿锵有力,一字千钧,他身体里每一个细胞,血管里每一滴血液,一切一切,都在呐喊着:跳!跳下去吧。

他转身决绝地往下一跃。

让王登高没想到的是,林羽翼拉住了他,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林羽翼也被他的力量扯得摔出栏杆,他们齐齐跌向江面。

那一刻王登高害怕极了,可是下坠的速度太快,还由不得他思考什么,他已经跌到了气垫床上,毫发无伤,除了有些脱力。

然后,他和林羽翼一块儿被救上了岸。

林羽翼对他劈头盖脸地一顿打骂,她那点儿力度,落在他身上不疼不痒的,他却觉得自己每一寸皮肤都在疼,从外壳疼到内心深处。

王登高麻木了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如此深刻的疼。

和之前的钝痛不一样,这种疼时时刻刻刺着他的心,让他辗转反侧,无法安眠。以前他会用醉止痛,而现在,他光是想想买醉这事儿,心里就更疼了些。

林羽翼离开沪城的第一天,王登高沉默地在棚屋外坐了一天,清晨,他看着王心宜穿着光鲜亮丽哒哒哒急匆匆出门上班,晚上,他看着王心宜拖着疲惫的身躯,埋着头一步步走回家。

王心宜工作的南北街离这儿说近不近的,挤地铁得挤四十多分钟,王登高没挤过几次地铁,那上边人太多了,呼吸都让他觉得头晕,也不知道王心宜那小个子,每天早晚是怎么挤上车的。没记错的话,王心宜也晕地铁,有次还差点吐了。

“你啥时候搬家?”

晚上躺在吱嘎响的木板床上,王登高哑着嗓子问。

“攒够钱了就搬。”王心宜盯着破烂的天花板,盘算着,“不仅要搬家,还要买个小电驴,上班更方便一些。”

第二天,王登高和王心宜一块儿出门,他也要开始找工作了。

在沪城这种地方,随便路过一个高档点儿的小区门口,就能看见保安招聘的牌子,王登高以前去应聘过,人家说他外形条件不合格,流浪汉也能当保安呢?他便没再试过。

这一次,他先去一趟理发店,把头发脸蛋弄得干干净净,再去批发市场买套便宜的衬衫套装,一穿上,立马便精神许多。

这年头保安也得有文化,得读过中专,但人家队长见王登高长得牛高马大,虽然有些驼背,但站直了还是还挺拔,穿上制服往那儿一站,还真能当个门面。于是队长破格让他入了职,给了他一套白色制服,最开始让他别的什么也不用干,站在小区门口的保安亭外边就行。

直挺挺地站着,出国中间吃饭时间,一站就是八小时。一天下来,把王登高累得腰酸背痛。如果是前两年,他干不了一天就得辞职,但这回他坚持下来了。

光站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和业主们熟悉后,王登高便开始招呼着人。

——李姐早上好,出门买菜呢?

——刘哥钓鱼去呢?

——王姐下班回来啦!辛苦辛苦!

一天到晚,嗓子都喊哑了。

再然后,帮着业主搬搬东西,帮忙把重物搬上推车,还有帮忙登记物品存放,认真看守着。王登高知道自己憨,自己没远见,也不懂什么为人处世,要是懂,他还能被骗得那么惨?所以他不搞那些油嘴滑舌的,他就只认准一个信条,那就是真诚待人,真诚对待这份工作。

哪怕它底薪只有一千五,哪怕它一眼似乎望得到头,他也要以真心对待。

王登高的真心被看见了,三个月后,他被队长转入执勤队内,再不用在大门口站岗八小时,可以在小区内晃悠了,还有个休息室,中午午休能有个小床,能吹着风扇看看书。王登高以前不看书的,现在他逼着自己看,虽然目前他看的只是一些《故事会》里的野史,或者就是没营养的成功学教程。

他盘算着,等一两年后,自己更有文化一些,妹妹也从国外回来了,他就去问林羽翼,他该读什么书。

王登高和王心宜搬出了那间小棚屋,虽然还是在棚户街,但搬进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小套一,有卧室有客厅有卫生间,甚至还有个厨房和小阳台。

王心宜的小电驴也买上了,她再也不用挤地铁去上班,每天骑着小电驴吹着风,半小时就能到商场。

王登高没有想太多,也没有什么忽然间奋起觉醒的过程,只是,在经历过跳江一事后,他突然意识到,如果他再低沉下去,林羽翼会离他而去,王心宜也会。

以前他以为自己一无所有,所以他放肆地颓废。

可是……他明明还有值得去珍视的人。有他需要去守护的人。他并非一无所有。

日子算是越过越好,唯一让王登高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事情,是林羽翼联系他——或者说联系王心宜的次数越来越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每周和王心宜打电话诉说自己的生活,偶尔打来电话,也只是报一句平安。

她出国了吗?王登高不知道。

什么时候回国?王登高也不知道。

王心宜告诉他,按照林羽翼之前的说法,四五月份便能回国——她还得赶着五月底的毕业答辩呢,虽然王登高二人都不知道毕业答辩是什么。王登高便数着日子等,等过夏天,等过秋天,再等过寒冬,第二年五月终于到了。

林羽翼不主动联系他,王登高更不会主动联系,他心里依旧有一道坎儿,一道名为自卑的坎儿,总觉得自己拖累了妹妹,对不起妹妹,他不敢面对林羽翼。

王登高没有等到林羽翼的消息。

他等来的,是一场大地震的消息。

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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