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粉红色带闪的玛莎拉蒂跑车风驰电掣而来,似要冲破寂静的尘埃。
低沉、粗野油门在路上嘶吼,如一头凶猛的野兽,疯狂追逐近在眼前的猎物。
路上的行人不禁纷纷回头避让,同时又按捺不住内心嫉妒的狂涌,羡慕在扬长而去的身影中爆发。
很快,他们又在无限的落寞中转身,投身于当下现实。
明明是无风的晴天,长风却带起地上的落叶,在空中旋转飞舞后,缓缓落下。
跑车在一座大学的校门口停了下来,立马引来一群人的驻足围观。
“哇塞,好酷炫的跑车!”
“是我梦寐以求的跑车啊!”
“好想拥有这样一台跑车啊……”
“粉色有点俗气,不是我喜欢的颜色。”
“先拥有一台再说吧!”
“难道是我们学校谁又被包养了?”
“可能是,学生哪买得起这样豪华的车子啊!”
“说不定是家里人买的呢,我们学校也不缺有钱人吧!”
“看下来的是年轻人还是年纪大的人就知道了!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吧,但至少**不离十。”
“还不知道是男是女呢!”
“粉红色绝对是女生专属啊,不用看了,那有大男人搞个粉色的。”
而他们更关心的这究竟是谁的跑车。
车门打开,一只脚跨了出来,名牌男鞋。
“咦,居然是个年轻男人!”
一个穿着满身名牌的男人缓缓走下车,黑色真皮外套,灰色运动裤,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黑色的墨镜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仍掩饰不住他是个英伦男人的特征。
“说说看,你的想法!”
“可能他品味独特,偏爱粉色!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到了。”
男人似乎对这样的目光很是享受,嘴角勾起一丝得意的微笑,在众人瞩目中走进学校。
“有人认识他吗?”
“我不认识。”
“喂,方舟,你认识吗,你不是学生会的吗,这号人物在你那有点风声吗?”
“学生会没风声。”方舟淡淡地望着跑车的方向,随后话锋一转道:“不过我认识。”
站在他旁边的眼镜仔扁了扁嘴,表示无奈,“别卖关子了,快说!”
“之前跟我一起上过课的,好像是表演专业的,叫什么罗伟。”
“那他家肯定很有钱。”
“好像是开厂的吧,我之前以为就那种普通小厂,都没怎么熟络,现在看来应该是大厂,等下次一起上课的时候,熟络熟络,探探口风,说不定以后能带着我吃香的喝辣的。”
男人走进学校后,拿起手机拨通了电话,“谦谦,你在哪呢?”
“我在实验室呢!”
“那个我们晚上去哪吃……”
罗伟还没讲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了急着挂电话的语气:“不说了,我正做实验呢!”
“喂,喂……”罗伟看对方没挂电话,喊她却不应声,估计忙得连挂电话都没时间。
正当要挂的时候,只听得“嘭”的一声,电话那头传来剧烈的响声。
罗伟赶紧又将手机拿起来,“谦谦,没事吧?”边说边往实验室的方向走去。
“谦谦……”
对面还是没回应。
离实验室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远远看到里面的人陆陆续续地往外走去,他抓住一个同学问道:“出什么事情了?”
“一个实验室炸了。”
“啊,什么?”
联想到之前手机里传来的爆炸声,罗伟心想一定是谦谦的实验室。
来到实验室门口,罗伟往里看去,一簇又一簇的白烟往门口涌出,他不敢进去,犹豫着站在门口。
拿起手机,朝着麦克风处喊了一句,“谦谦,你没事吧?”
半晌,手机里传来一个声音:“你还在呢,我没事!”
罗伟又问:“你在哪个实验室呢?”
“最里面那个。”
罗伟心惊胆战地走进大楼,这是他第二次走进这里,但仍然心有余悸。
因为他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就被送进了医院,差点造成终身残疾。
记得那是大一上学期,罗伟在一次选修课上对李谦谦一见钟情,于是立马展开了追求攻势。
送花、跑腿是家常便饭,按时等候成了他每天必做之事。
可是李谦谦却不为所动。
终于有一次,罗伟打听到李谦谦在实验室,于是带了吃的送去,结果没进实验室一分钟,就被人抬着出来了。
因为李谦谦是电子工程系的,平常就喜欢跟电打交道。
那天她正在研究集成电路,桌面上的仪器通着电,罗伟没发现,不小心碰到了手,于是就给他电晕过去了。
李谦谦当即关掉电源,拨打120让同学帮忙抬出去。
医生说:要是再晚来一分钟,估计这辈子都要躺在床上了,这把罗伟吓得,此后的时间里都没有再进入实验大楼一步。
对于罗伟来讲,这件事幸运之处在于李谦谦答应做他女朋友。
不过这个经历却成了罗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即便是已经过去一年了,依旧对这幢大楼充满恐惧。
他带着剧烈跳动的心脏来到最后一个实验室,现在门口,始终无法挪动一步,透过门缝紧张看向里面:“谦谦?”
里面白云缭绕,像太上老君练仙丹,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谦谦?”
突然,门被拉开,一股刺鼻的白烟凶猛喷出,呛得罗伟连连往后倒退几步,背撞在后面的墙上。
李谦谦用毛巾捂着鼻子走了出来,“怕成这样就不要进来了。”
罗伟往前几步,挺起胸膛,“我没怕,只是被烟呛到了。”
说完,他往里瞅了一眼,继续道:“要报警吗?”
“不用,小火灾,我已经用灭火器喷灭了,只是喷的时候多了那么一点点,走吧!”
“实验做完了?”
“额……没有起火的话,应该做完了。”
两人边说边往外走。
“我去市中心买了吃的,我们去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吃。”
“行吧!”
两人来到学校一处树林的长板凳上,罗伟上前几步,掏出餐巾纸,擦了擦凳子上的灰,然后再请李谦谦坐下。
自己也在旁边坐了下来,打开手中拎着的袋子,“市中心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听说很好吃,所以每个口味我都买了些,明天正好是周末,你回家的话,给伯父也带些去。”
李谦谦看了一眼,随便拿了一个来吃,她不喜欢吃甜食,对她来讲,什么口味都无所谓。
她讲过很多次,但罗伟看似关心,实则从未记住过。
她觉得男人都是这种不关注细节的生物,也不计较。
“怎么样,好吃吗?”
“还行吧。”
“明天回家的吧?”
“嗯,回去的,已经连续好几个礼拜没回了,连我爸的样子都快不记得了。”李谦谦打趣着,心情似乎挺好的。
“对了,晚上我们社团里有活动,就不能陪你了。”罗伟揉了揉李谦谦的脑袋,手慢慢探向脖子的位置。
正当他要将李谦谦搂过来抱在怀里一亲芳泽的时候,李谦谦借机站了起来,“我的书包落在实验室了,我去拿下,对了,面包我拿走了,谢谢。”说完,便一路小跑溜走了。
罗伟一脸沮丧,李谦谦身上的温度似乎还残留在手上,但是,他不甘心,做了一年男女朋友的他们亲密度还止限于牵手和搂肩。
每当罗伟想更近一步时,李谦谦总会找各种借口跑开。
在一起一年自己还在吃素,而他的室友们都本垒打了,被嘲笑之余,他心里越发失衡。
但他又不想放弃李谦谦,于是只能慢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