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必得和章咏都心动了。
如果白玉铖是一个二三十岁成熟稳重的男人,他们可能会犹豫拒绝。但白玉铖即使在娱乐圈出道三年,如今拿下影帝大满贯,却也不过是个刚满18岁不久的少年,装得再老成,也才18岁,连初恋都没有。
钱必得:“我这儿有个小道消息,白玉铖他父母感情不是很好,他父亲经常在外交际,母亲因此抑郁,对他要求也很严格。那些跟他关系比较近的人,好像说过他有感情洁癖。”
章咏听了这话,心脏咚咚跳动起来,脸上也染上一片潮红,眼底满是藏不住的贪恋和涟漪。
他想,白玉铖父亲在外乱来,他一定会心疼自己的母亲,那他肯定不会变成他父亲那样的人,也不会让自己的恋人像他母亲那样可怜。
所以,只要和他生米煮成熟饭,纵然他心中再恨再气,他也会负责到底的!
小助理一听经纪人这话,就知道他们的决定是什么。
能一直跟着这个经纪人的助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即思绪一转:“钱哥,你要不再给咏哥准备一些易怀孕的药调理调理,只是生米煮成熟饭还不够保险,如果肚子里能够揣一个,那综艺可是6个月呀,到时候生活旅行类的综艺就直接变恋综了!那不是名利双丰收!”
章咏听了这话,更是激动,母凭子贵从古至今都是一条踏上青云路的捷径!
闻书并不知道他的穿书已经煽动了蝴蝶翅膀,让章咏有了比原著中更大胆的想法。
之后的几天,他本来计划着要和这对老夫妻见一面,培养培养感情,可章家这边破事儿太多,他还得为宴会准备,实在抽不出时间,就只给老夫妻们打了两个电话,安抚他们,让他们在酒店好好休息,准备宴会结束后再见父母。
宴会当天,白家家底雄厚,即使只是一个不太想宣扬的“订婚宴”,也极近奢华。
酒店的走廊在灯光照射下熠熠生辉,尽显繁华典雅。闻书和章咏同时从客房走出来,面对面站在走廊上。
章家果然给闻书准备了一套红色的礼服,艳红的西装裁剪合体,穿在闻书身上,衬得他皮肤越发白里透红,像是花园里精心养育的花一般金贵无比。
在走廊灯光的映照下,闻书一张脸白皙莹润,仿佛在发光,眉眼更是精致清丽,眸光神采飞扬,全然不会被艳丽的衣着夺去光彩。
不过章家也有私心,礼服虽艳丽、裁剪讲究、料子也不错,样式却很简单,也没有什么名贵的珠宝做搭配。
反而章咏那一套白色的礼服西服上,竟巧妙地镶着不少碎钻,在灯光下,只要一个转身就熠熠生辉。他手腕上戴着的珠宝,更是名贵无比。
所以章咏无视了闻书的光彩夺目,眉梢眼角是遮不住的得意和蔑视:今天两人这身打扮,也能够让闻书看清楚他如今在章家是个什么地位了吧。
闻书悄悄地嗤了一声,只有章咏能听到。
然后,他闪着那双无辜的大眼睛,故作羡慕地看着章咏:“弟弟,你的衣服好闪哦,真漂亮。”
这话却让章咏脸上的笑瞬间僵硬,就连脸色也惨白了两分,好似脸上戴着陶瓷面具一般毫无生气。
闻书在讽刺什么!他不应该嫉妒自己吗!这衣服可是母亲花了不少功夫,从一个一线明星手里抢来的时尚资源!
闻书见他从骄傲的白孔雀变成一只落败的斗公鸡,满意转身,准备去楼下宴会厅。
章咏却上前两步,撞开他,带着人先一步离开。
闻书要跟上,西装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他拿出手机,是公司给他新安排的经纪人打来的。
在他来之前,原主已经被原来的经纪人钱必得甩了。钱必得不仅甩了他,还不给他任何发展的机会,让公司安排了一个实习经纪人接手闻书。
这个电话就是实习经纪人打来的。
电话接通,那边传来经纪人着急的声音:“你现在去参加今天的宴会了吗?”
“我还在楼上没下去。”
“那你先别下去了。我好不容易打听到一点消息,今天有几个不怀好意的狗仔潜进去了,听说只要拍到你的照片,晚上就要爆料你阴婚的事情。”
经纪人咬牙切齿:“我这几天本来计划着要怎么才能将这件事情瞒下来,还想和白家联系着聊一聊。这事爆出来对谁都没好处!”
只要白家愿意出手压着消息,娱乐圈就没人敢把这消息明目张胆地往外爆,就连那些不要命的营销号也得掂量掂量。
闻书对压下这件事情不抱希望:“哦,无所谓,这事儿肯定早晚爆出去。就不说我前经纪人和那个一直把我当做假想敌的弟弟,白家也不知道有多少宿敌。”
原文中,原主和这个经纪人努力了很久,最终,这个消息还是被曝光了。原主反而因为期望破碎,备受打击,在网暴开始之前,就已经崩了心态。
闻书有了前车之鉴,想了几天,也想不出压住这个新闻曝光的办法,暂时只能接受,至于新闻曝光后的网暴,闻书微皱眉头,自己的心里接受能力,应该比原主强。
经纪人很泄气,肩膀一垮,他这两天就白忙活了?那他还有什么用啊!
闻书:“哥,时间差不多了,我得下去了。其实你不用压着这件事儿,我倒是觉得你可以跟公司商量一下,找人炒一炒,黑红也是红,白得的流量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闻书没有给经纪人多说,提点了两句就挂了电话,将手机放进西装内兜里,整理了一下红得发艳的外套,向着楼下宴会厅走去。
璀璨辉煌的宴会厅很大,两侧的墙壁挂着精美的油画,从天花板垂落而下的水晶吊灯,宛如盛开的巨型花朵,组成这朵水晶花的一颗颗水晶,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彩,交织出璀璨的光幕,笼罩着整个宴会厅。
今天的宴会厅来的人并不算多,人们或坐或站,一眼望去,倒能把现场的人看个大概。
闻书一眼就看见了站在宴会中心璀璨水晶灯下,和水晶灯一样闪着碎钻光芒的章咏。
他动作优雅地掏出手机,毫不避讳地对着章咏拍了张照片,将他和他头顶的水晶灯一块入了镜。准备哪天章咏又惹他生气的时候,他把这张照片拿出来,嘲讽精心打扮的章咏像是水晶灯的投影。
然后他才看见章咏对面的那个男人,白玉铖。
白玉铖身高很高,比章咏足足高了大半个头,估摸着有一米九几。他穿着合体的西装,倒看不出身材具体如何,不过西装裁剪很是讲究,此时也衬得他宽肩腿长,劲瘦的腰上被西装一束,散发出独属于男性的极致魅力。
当然,他最吸引人的还是那张脸。他的五官能较深邃且锋利,却又不失少年人的张扬。可他眉眼之间却冷得吓人,一双眼沉沉的,没有丝毫少年气息。
这哪里像是18岁的样子,那双眼睛看过去,说是28也不为过。不过脸确实也还算是嫩,水晶灯下,他皮肤白皙细腻,身着着那一身黑色的西服,宛如宫廷精心饲养的黑天鹅,高贵又倨傲。
特别是章咏那件水钻外套,在他身体转动时,反射出星星点点的碎光,偶尔洒落在白玉铖那张让人沉沦的脸上,倒是将章咏身上的衣服衬得贵气了两分,像个值钱的坐式水晶灯。
闻书并没有在此刻过去凑热闹。
他走到宴会厅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从侍应生手中的托盘里端起一杯香槟,装模作样地抬手饮酒,却只在嘴唇上轻轻沾了点酒液。
可他一身艳红色,比宴会厅里的任何人都要招人关注,只往那里一站,如玉一般莹润的肌肤和仿若精心雕刻的精致五官,丝毫没有被红衣压下光彩,反而更衬得他夺目万分。
当即就有几人端着酒杯向他走来,闻书的视线缓缓看过去,却在半途中微微顿住。
他怎么看到一个侍应生跟做贼一样心虚,那托盘里怎么只有一杯酒了?唔……酒送到了白玉铖手上,白玉铖好像没有看到,那个侍应生后退的时候,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一跤。
不会吧,这怎么和他听过的那些无脑狗血小说有相似之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