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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来仪 第7章 天下大乱

作者:浅醉笙歌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27 03:38:14 来源:文学城

阴风阵阵,天昏地暗。

鄞州城外,黑压压的大军兵临城下。

“迎敌~”

随着方天振臂一呼,兴军吹响号角,城门大开。

二十万大军出城迎敌。

“杀~”

随着领军将领一声令下,将士们前仆后继,拼命冲锋。

战马奔腾,旌旗猎猎。

一时间黄沙漫天,尘土飞扬。

城楼上的弓箭手齐刷刷瞄准楼下的南军,剑矢凌空乱飞,将楼下的南军一箭毙命。

远处,南军点燃大炮,炮火轰鸣,响彻云霄。

巨大的火球落到城墙上,城虽楼高城坚,但将士们却是血肉之躯,一炮轰下

“啊啊啊啊~”

一声声惨叫如厉鬼哀嚎,兴军被轰的血肉横飞,尸骨无存,更有甚者,全身着火,在火中痛苦哀嚎着化为灰烬。

刀光剑影中,兴、南两国士兵拿着刀剑挥舞,奋勇杀敌,一张张污渍斑驳的面孔上是不服输的倔强。

鲜血四溅,尸骨成堆,空中腥味越来越重。横七竖八的尸体遍地都是,残肢断臂,惨不忍睹。

“呼哧呼哧~”的热气声,是身负重伤,将死为死的将士痛而不言的喘息。

他们杀的双眼猩红,紧紧握着手中刀剑的他们抱着必死的决心朝敌军杀去,和敌军同归于尽。

狂风怒号,空中时不时飞来几只乌鸦叫唤。

千军万马中,滚滚黄沙里,方天身穿银盔白袍,骑着高头大马,手持一把大刀,看上去威风凛凛,气势汹汹。

而敌方大将朱磊手执弯刀,一身厚重的银色盔甲将他衬得英气十足,容光焕发。

朱磊眸光微沉,出手就是一刀劈下,方天横刀一挡,双铁擦出的火花发出一阵刺耳的尖锐声。

弯刀与大刀相碰的瞬间,周遭一片炸响,树木断裂,尘埃漫天。

方天用一身蛮力将朱磊击退,朱磊飞身空中一个后翻,才稳站地面。

方天周身内力运转,双脚一用力,从战马身上飞身而起,只见他身形闪烁,移形换影间已和朱磊打作一团。

方天的大刀刀光如雪,刀法大开大合,一招一式,刀影重重,刀法精妙,只见他每挥一刀,刀如蛰龙出海,杀气腾腾,似要震破河山苍穹一般,令人生畏。

而朱磊的弯刀,刀身寒气袭人,刀刃锋利尖锐。朱磊将内力灌注刀身,一刀下去,削铁如泥,其威力势不可挡。

朱磊的弯刀攻守兼备,攻如猛虎,一刀下去,勇猛凶狠,方天手中大刀左右抵挡,攻时如惊雷疾电,似要划破长空,朱磊见方天手中的刀向自己猛攻而来,便转攻为守,守如游蛇般,灵活多变,四面可挡。

空中乌云密布,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而将士们却还在为鄞州一城百姓而苦苦鏖战。

“轰隆隆~”

一声巨响,让漆黑的空中被雷电惊的恍若白昼,雷电短暂的一闪而过后,双方战争愈发激烈。

江秋羽手握长枪已和何靖打的不可开交。

江秋羽的枪挥洒自如,长枪一舞,犹如蛟龙出海,咆哮苍穹,又如张牙舞爪的野兽一般,仿要撕碎万物。

何靖手中长剑快如疾风,挥剑无影,矫若飞龙,潇洒飘逸,挥舞长剑时,剑光冲天,剑气逼人,每一剑劈下,剑法之强烈,如大江之水,汹涌袭来,连绵不绝,令人无法阻挡。

电光石火间,又是百招的较量,众人已经精疲力尽,而敌我两军也都死伤惨重。

一个血肉模糊的兴国士兵急忙向江秋羽跑去,由于一路上敌军太多,他挥舞着手中大刀,杀红了眼的他拖着疼痛的身体,将敌军狠狠斩杀刀下。

他一刀一个,鲜血在空中挥洒,人头在地上翻滚,他踩着满地的尸体,当他一路杀到江秋羽面前时,鲜红的血液已染满他全身上下,满地的鲜血在雨水的冲刷下,汇聚成河流,绵延百里。

士兵极度悲痛道:“江副将,方将军战死了。”

这个噩耗无非是晴天霹雳,当头一棒,敲得江秋羽心痛不已,他看了看周围还在拼命死战的将士,他知道,主将一死,军心不稳,若继续战下去,大家只会做无谓的牺牲。

江秋羽哀叹一声,当下做出决定,“吩咐下去,全军撤退!”

士兵急忙应道:“是!”

话音刚落,士兵转头扬声呐喊,“江副将有令,全军撤退,快撤,撤!”

一声令下,城楼上战鼓擂响,城门大开,侥幸活着的兴军和重伤的兴军全部向城门跑去。

此刻鄞州城里已经乱作一团,街上百姓成群结队,不顾城中大雨滂沱,也要拖家带口,带着细软急忙出城。

白清兰一手执伞,一手推着素舆,见街上人群成堆,不由拦住一个年轻小伙,细问情况。

小伙与白清兰解释才知。

百姓们都已知道方天被朱磊打败,战死沙场的消息。百姓们怕鄞州沦陷,所以才回家纷纷收拾细软衣物,拖家带口,出城避难。

白清兰微微点头,一脸了然的模样,她继续推着素舆不慌不忙的向前走去,她的身后跟着琉璃和陌风。

两人各自撑了一把伞,恭恭敬敬跟在他们身后。

白清兰问道:“楚熙,可听说过朱磊?”

楚熙微微点头,“南陌国的名将之一,征战半生,从无败绩。”

朱磊是南陌国的名将,曾在元平二十年被元平帝萧景楠封为大将军,官居正一品,朱磊武功在九阶左右,未入宗师。

朱磊生于星燎十九年。他出身平民,家中一贫如洗。

朱磊的父亲朱平是一老实巴交的农民,母亲窦红因星燎二十六年的一场灾荒而饿死床榻。

元平七年,十八岁的朱磊背着行囊,告别朱平后,便去参军。

朱磊虽没学过武,但却投到了晏明的麾下。

晏明是元平年间官居正一品的大将军,他身经百战,一生戎马。

朱磊来到晏明麾下时,晏明已经年过半百,两鬓斑白。

晏明对朱磊并不关注,怎奈何朱磊目有精光,长头高颧,齿白如玉,少有人杰表。

相貌的俊美和不凡的气质让晏明膝下唯一的女儿晏华对其一见钟情,一眼倾心。

因得晏华青睐,晏明才开始关注起朱磊。

朱磊为人实在,头脑机灵,办事灵敏,在战场上杀敌勇猛,晏明只觉他是个可塑之才,于是便请人开始教他习武练剑,读书识字。

元平十年,南陌和白帝开战。

白帝国的平宁帝派潘玮率兵十万从朝辞城穿过,前来攻打南陌的东郭城。

而南陌国元平帝派晏明率兵八万前来平叛。

晏明对朱磊颇为器重,便向元平帝推举了朱磊前往东郭作战。

从朝辞到东郭,要途径白沙湖。白沙湖在东郭城外,形状如梨,面积巨大,长而宽阔,有两处地方可停船靠岸。

在白沙湖上东行三日,到沙漠地带可上岸,亦或南行一日到平原地带也可上岸。白沙湖向前行千里,是一条窄道,过窄道能直通兴国地盘。

白沙湖湖底水位深浅不一,但它在朱磊眼中,却是一块能击退敌人的重要战地。

朱磊带领八万精兵,长途跋涉,千里奔袭,来到了白沙湖畔。

白沙湖畔,绿树成荫,水鸟齐飞,蓝天白云,水草丰腴,水面澄澈,水畔有大山可互相辉映。

朱磊先是派兵两万,各分一万分别埋伏在可上岸的沙漠地带和平原地带,又派一万人由何靖统领指挥,埋伏在白沙湖的窄道口。

同年,夏,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漫天繁星下,平静的湖面,在微风的吹拂下,泛起层层波澜。

远处,一百艘大船行驶而过,挂的是帝国的旗帜。

船上的士兵每人都手拿火把,将这浩浩汤汤的白沙湖照的通亮。

虽是夏季,可湖面风大,寒风凛冽,将大船吹的摇摇晃晃。

白帝国的将士们常年生活在沙漠地带,他们并没有接受过在水上的训练,所以坐船时,船一摇一晃,体质好点的士兵还能抗住晕船想吐的冲动,可体质不好的士兵,却已吐的昏天黑地,眼冒金星。

埋伏在岸边的朱磊见帝军行船已进入湖中央,便派了一百个士兵打扮成百姓模样,划了二十艘小船到了水中央。

这一百扮成平民的士兵在看到帝国的大船时,假意被吓的不轻,掉头就拿浆往回划。

可最后却还是被潘玮抓获。

潘玮让人围住这二十艘小船,并将带头人抓捕到船上,厉声质问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大半夜还在湖中划船?

士兵战战兢兢应道:“是附近的渔民,今日在湖中捕了一天鱼,现在才收网回家。”

没起疑心的潘玮便虚心向渔民讨教,怎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士兵晕船?

渔民心里忐忑不安的应道:“不如用绳子或铁链将船都连在一起,这样可减少大船摇晃的频率。”

潘玮听后,只觉是个好办法,便下令将船用铁链拼接,一艘连着一艘,可就在一百艘大船都连成一片时,二十艘小船上的人直接拿浆划水,朝大船撞去。

小船离得近了,众人才发现小船里面是流黄稻草和大量火油。

当小船碰到大船后,二十艘小船的人立刻跳水,潜水而逃。

而四面八方都出现了朱磊一早令人埋伏好的战船,船上士兵搭弓拉箭,剑尖上燃烧着火油。

“放箭!”

何靖一声令下,万箭齐发,剑矢如疾风骤雨般向这一百艘大船发射而来。

江面顿时火光冲天,风助火威,连绵十里,烈焰腾腾。

由于铁索连船,一百艘大船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分开。火势借风而起,顺着铁链一艘烧掉一艘。

“啊啊啊啊啊~”

惨叫哀嚎声,响作一片。

许多被大火烧的血肉模糊的帝军纷纷跳水保命,试图将身上的火用水给熄灭,可不会游水的他们不是呛水而死,就是被跳入水中的南陌国士兵抓住身子,活活淹死又或者在水中就被他们用匕首杀死。

一时间,水面上浮尸数千,清澈干净的湖水被染成鲜红一片,而空气中所散发出的不是焦糊味就是血腥味,刺鼻难闻,令人作呕。

一场大火让潘玮的十万大军全军覆没,顷刻间,灰飞烟灭。

潘玮深知中计,他知若再战下去,连他自己都会死在这场阴谋里,便带了一小队人马,划了一艘小船掩护他撤退。

潘玮在发现东南两处能上岸的地方都有敌军埋伏时,便令士兵调转船头向窄道行去,最后却被朱磊一早埋伏在窄道的士兵团团包围。

此刻的潘玮已是四面楚歌,困兽之斗。

不甘受辱的潘玮最终自刎在船上,尸体永沉湖底。

不战而屈人之兵,乃上上策。

而此战朱磊未损失一兵一卒,就轻而易举的赢下了此战。

此战也史称白沙湖之战。

白沙湖一战也让晏明对朱磊更加刮目相看,于是他便同意将女儿晏华嫁给朱磊。

元平十二年,朱磊和晏华大婚。

大婚当日,喜气洋洋,十里红妆。

晏华身穿一袭绿衣华服,手执流苏却扇。她坐在轿中,被风风光光抬进了朱府大门。

一路上鼓乐奏响,婢子撒花,婚礼盛大而隆重。

路边百姓都被这场盛大的婚礼所吸引,都纷纷前来围观。

现场一片喜庆,朱府爆竹响声不断,来朱府道喜道贺送礼之人也多如繁星。

自朱磊迎娶了晏华后,两人夫妻情深,情意绵绵。

元平十五年,晏华为朱磊诞下一女,取名朱湘

元平十六年,晏华为朱磊诞下小女,取名朱婷

元平十八年,晏明因病而逝,临走前,他不惜拖着病体向元平帝谏言,让朱磊接替自己的职位。

元平二十年,朱磊被封大将军,官居正一品。

此后的十年,他为元平帝东征西讨,征战四方。

元平三十年,元平帝萧景楠去世,谥号元桓。十三岁的太子萧瑾年登基为帝,改年号顺德,由摄政王萧曦泽、太傅明征和大司马祁诺共同辅佐。

顺德元年,萧瑾年被陈浩蛊惑,陈浩对萧瑾年谏言,“朱大将军功高震主,不得不防!”

陈浩一句话,让朱磊被萧瑾年猜忌,萧瑾年便以晏华无子为由,将南陌国的郡主萧鸢下嫁给朱磊。

表面是恩赏,实则是让萧鸢监视朱磊的一举一动。

顺德二年,萧鸢为朱磊诞下一子,取名朱宏。

萧瑾年为帝后,总是不务正业,喜欢以斗蛐蛐看戏曲为乐,他特别宠爱他身侧的一名太监,名叫陈浩。

陈浩此人男生女相,面如冠玉,身材纤细,又有一张能言善辩的嘴,每每都能将萧瑾年哄的服服贴贴,对他言听计从,千依百顺。

而陈浩最有本事的是,南陌国的三十万禁军,全凭陈浩一张嘴,哄的萧瑾年将这三十万禁军全权交给陈浩掌管。

而此次也是因为陈浩日日在萧瑾年耳边劝说他登基十年,却寸功未立,若百年后,史册上定会记他一笔毫无建树。

所以不如趁匈奴大军现今夺了虞兴各二座城池的这个机会,派朱磊率兵也分一杯羹。此举,可扩大南陌的领土,也算是为百姓造福,百年之后,史册之上,也会记他一笔功绩。

萧瑾年只觉陈浩的话有理,这才派朱磊率兵去攻打鄞州。

“轰隆隆~”

一声惊雷炸响,倾盆大雨转变成蒙蒙细雨。

“报~”

一士兵急忙跑上城楼,立在江秋羽身侧。

江秋羽问道:“何事?”

士兵行了一礼,“启禀江副将,御王和御王妃要上城头见您。”

江秋羽一听到楚熙要来,心里大喜过望,脸上的疲惫只在瞬间一扫而光,他眉开眼笑应道:“快请快请!”

士兵行了一礼,“是!”

语毕,士兵匆匆退下。

良久,白清兰推着素舆朝江秋羽缓缓而来,白清兰身后跟着的是陌风和琉璃。

江秋羽和城楼上的士兵纷纷齐齐下跪,江秋羽行礼道:“末将江秋羽拜见御王,御王妃,王驾,王妃千岁千千岁!”

士兵们异口同声道:“吾等拜见御王,御王府,王驾,王妃千岁千千岁!”

楚熙声音如常,“都免礼吧!”

“谢御王!”

江秋羽带领众将士起身。

楚熙缓缓说道:“战事本王都听说了,主将战死,二十万将士也所剩无几。众将士为鄞州百姓浴血奋战,都辛苦了。等诸位此战凯旋,本王定当回京,亲自向陛下禀报诸位的功劳,让陛下给诸位庆功封赏。”

江秋羽带领城楼上的所有将士双膝跪地。江秋羽心存感激,一字一句,字字铿锵有力,斩钉截铁道:“御王仁慈,末将带全军将士多谢御王!”

楚熙环视一周,发现许多将士带伤上阵,全身上下不是用白布层层包裹,就是断臂断腿,模样凄惨。

纵使战争让他们肢体不全,全身遍体鳞伤,但他们的双眼中却沉静而坚定,闪着坚毅的光芒。

楚熙问道:“此战过后,还有多少幸存的将士?”

江秋羽垂眸,心下难过,“回禀王爷,不足五万!”

楚熙微微点头,“鄞州是本王的封地,所以即便城中百姓全部逃走,本王也不会离开。”楚熙眉眼微沉,目光森寒,他声量微重,一股无形的王者之气在周身散发,“众将士听好了,主将虽死,但本王还在,从现在起,全军上下皆听从本王号令。本王将与你们,与鄞州一起誓死共存亡!”

楚熙领兵对江秋羽而言,是好事一件。毕竟楚熙乃皇家子嗣,对将士们而言,他就是主心骨,将士们有了主心骨,此举既可让士气高涨,也可稳定军心。

江秋羽行了一礼,“末将率全身上下,愿听从王爷调遣。”

全军上下行礼,声音参差不齐道:“吾等愿听从王爷调遣,王爷千岁千千岁!”

士兵们整齐有力的声音之大,令人听着震耳欲聋,余音还在城楼间来回徘徊,久久不曾散去。

楚熙命令道:“众人听令,整顿兵马,调整状态。从今日起,众将士保存实力,只守不攻,鄞州城高楼坚,只要众人齐心协力,看守得当,敌人就攻不下来。只要守到敌人退兵,此战就算赢了。在此期间,一切大小事宜皆由江副将负责,但若有人敢私自开战,便以军法处置,听明白了吗?”

众人应道:“是!”

楚熙轻叹,全身锐气骤减,他看了看身后的白清兰,轻声道:“夫人,走吧!”

白清兰意会,便推着素舆离去,陌风和琉璃紧跟他们身后。

众人下跪行礼,异口同声道:“末将、吾等恭送御王、王妃!”

街上空无一人,天上小雨渐停。

雨过天晴后,空中呈现出一道五光十色的彩虹,横挂天际。

白清兰红唇翕张,“只守不攻,你觉得能守几日?”

楚熙问道:“所以你要主动出击吗?”

白清兰轻笑,“我可不懂军事,你此问让我怎么答你呢?”

楚熙笑道:“夫人,你怎么看待鄞州地形?”

白清兰日有所思的应道:“鄞州地势高峻,北有白沙湖,东西两面有千沟万壑,倒是能做天堑,抵挡敌军。而鄞州城池楼高墙坚,敌军一时半会,强攻不下。”

楚熙笑的一脸温柔,“夫人聪明,所以,我们只需守城即可。毕竟二十万人已所剩不多了,而匈奴能打进端州和禹州,并站州称王,那就说明兴朝大势已去,天下大乱,兴国危矣。”

白清兰脚步一顿,她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陌风,陌风在看向白清兰的那一刻,两人虽相顾无言,但他心领神会,只见他周身内力运转,施展轻功,移形换影间,已不见了人影。

白清兰轻笑一声,“厉兵秣马,收买人心,你想拥兵自重,占地为王吗?”

楚熙笑意加深,眼底森寒,故作不解,“夫人这是什么意思啊?”

白清兰推着素舆不紧不慢的走着,他缓缓说道:“乱世出英雄,盛世产庸吏。夫君,这天下有能的人很多,可若是盛世,便没有他们扬名立万的机会。夫君贵为御王,皇亲国戚,尊贵无比,既然这天下已经大乱,兴国也由盛转衰,夫君何不独占鄞州,自己称王,守一方百姓平安,再慢慢招揽人才,建立军队,反正夫君地底下的兵器也练的差不多了,如今只差人了。”

“你是要我起兵造反吗?”

白清兰应答自如,“皇位,不是你一直梦寐以求的吗?”

“这鄞州我倒是可以先收入囊中,只是若要起兵造反,这时机还未到,毕竟那位可还没有下位呢!若起兵造反,师出无名。”

楚熙口中的那位是自己的亲表侄,当今陛下——容烨。

楚熙想要名正言顺的皇位,而不想打着杀害表侄的名义强坐皇位。

“兴朝一乱,诸王必动。夫君,等不了多长时间的,夫君就可以伺机而动了。”

白清兰话音刚落,四周一片凄惨的哀嚎声响起。

从房屋上滚落到地面的影卫尸体不计其数,不一会,就密密麻麻堆了一地。

陌风从屋檐上飞身而下,稳稳立在白清兰身后。他浑身上下是血,肃杀之气染满全身,白皙的脸上被血渍所污。

但他依旧面容清冷,面色平静。

他面不改色的紧跟白清兰身后,仿佛方才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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