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天作熔炉,劲草弥四野。
正午,毒辣的阳光炙烤万物,后面是白得发亮、绵延而立的城墙,前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
热浪蒸腾的空气裹挟着浓重的血腥味,绿海的深处横七竖八地躺着百来具尸体,烂糟糟的血垢和污渍,引来成群的苍蝇、蝗虫竞相追逐,呈现出惨怖与痛楚合二为一的、惊心动魄的色彩。
这种色彩在这个时代早已习以为常。
尸体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衣着打扮俱是长城以北的胡人模样。在尸体周围遍布纷乱的马蹄印,若仔细辨认,应该是打南边而来,行凶后又折反而去的凶徒留下的。
从附近大大小小、散落在地的包裹可知,凶徒对财物似乎并无兴趣,倒像极了守备疆界的铁卫游骑,发现有异族侵入国土,奋起屠戮。
这里,长城以南,乃大魏领土。大魏的国君是汉人冉闵,出身武将,虽曾经投身胡酋,但志大难驯,终以长城为限,自立为王。
彼时,时局险恶,战乱频发,各方诸侯大王人人据守,个个自危。前不久,长城以北的胡人曾大干一仗,交战的双方是鲜卑族旗下的慕容部和宇文部。
由此推断,这些被害的胡人说不定是战败方的百姓,为了避免战乱或被俘为奴,才偷偷越过长城,想到南边汉人的地界讨生活,可惜却被呼啸而至的游骑视作威胁,当场格杀。
这种可能性很大,但实际怎样,除了越来越僵硬的尸体,再没人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了。
血腥味越来越浓。
这片死寂里除了尸体,就是遗物,没一样能喘气的。
不过,有死人的地方,就有‘秃鹫’。
‘秃鹫’不是某种鸟,而是一种人。这种人专门靠捡拾死人的遗物为生,同啄食腐肉的秃鹫有着相同的生存之道。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容老头碰巧就是这种人。
他姓容,同他打交道的人都称呼他‘容老头’。
容老头的本名早被忘却了,连他自己都要好好想一想,才能回忆起来。
这种忘却多少有点儿主动的意味,毕竟吃死人饭挣活路的,午夜梦回时,难免会生出被死人记恨,哪天变鬼跑回来带他们同去黄泉路的担忧。
名字,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一个人,所以对这个行当反而是一种禁忌。
容老头正蹲在距那片尸体不远的草丛里。他的背上软塌塌地搭了条一人长大的兜袋,头上戴了顶草编的帽子,一双略微凸起、精光四射的眼睛藏在帽沿下一眨不眨,警惕而专注地盯着前方。
甚至从花白眉毛上流下的汗水腌到眼皮,引起阵阵刺辣时,他也没有擦一下。他一动不动,被长草掩护住,仿佛变成了草丛的一部分。
就这样,容老头已经等了快一个时辰了。
他太明白不过了,似这般做死人生意的,没有超常的耐心是绝计干不了的,否则一个不小心被行凶之人折返回来撞上,好东西没捞着不说,反连累把老命给搭进去。
因而,虽然一身衣裳早已湿透,隔着草帽的头皮被晒得生疼,裸露在外的皮肤被小虫噬咬,容老头还是在等。
一个行当做久了,不管有心无心,都会滋长出一种相应的本能。
容老头便是这样。
他已渐渐滋长出一种秃鹫似的本能,一丝一毫的血腥味都逃不过他的鼻子,几里之外的杀戮都躲不过他的眼睛。凭借着这种本能,容老头才能衣食无忧。
说来讽刺,别人客死他乡、无人掩埋,反倒成了他的福气。
今时今日,容老头尤其有‘福气’。
终于,时机成熟了。
容老头出动。
他猫着腰跑过去,挨个儿翻查包裹,把看起来值点儿钱的东西统统捡出来,装进自己的大兜袋里,而后再一具具扫荡过尸体,搜索他们身上有无更值钱的好东西。
以他多年的经验,尸体身上藏着好东西的机率比包裹里要大得多,所以容老头搜起来特别细心,从上到下,从外到里,连头发窠儿也不放过。
一通折腾下来,他欣喜地觅得不少金银细软。
当他搜到一具女尸旁时,申时将过,起风了,气温下降了许多,草原上迎来了一天中比较好过的时候。
这具女尸的姿势较为特别,面朝下,双膝蜷起,两臂环在身侧,呈现出护住肚子的跪趴姿势。女尸的后背上有一个骇人的、拳头大小的血窟窿,估计是某种重兵器造成的。
容老头费力地将她翻过来,立时一惊。
对于见惯了死亡的人,这世上值得吃惊的事实在不多。
原来,这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居然挺着个巨大的肚子,一望而知是将要足月分娩的孕妇。
容老头无声地叹了口气,说不上多同情,只是有点儿遗憾——毕竟生出来就是条命了。
女尸纤细的右手攥得紧紧的,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容老头把脸凑上去,发现白润如玉的一角自青白、僵硬的拳头间隙处显露出来,忍不住心头一喜。
他没有立刻动手去取,而是被女尸的手吸引了。
死人的手,容老头见得多了,但像这样形态优美、保养细致的,还是头次得见。想来这双手在主人还活着时,必是玉皓腕软、温如柔荑。
他不禁将视线移到女尸的其他部位:惨白发青却眉目如画的小脸、粘满杂草却乌黑柔顺的发丝、硬直僵化却纤长细瘦的四肢......这一切,似乎在诉说着她生前必定是一位风姿卓越的佳人。
“她是汉人?”
她是这一大片胡人尸体中,唯一的汉人。
容老头发现她不但是个美人,还居然和自己一样是汉人,不由得另眼相看起来,惋惜着嘟囔道:“这一尸两命的,老天爷真是不长眼啊。”
这只‘秃鹫’尘封多年的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差一点儿就饶过这位‘美人’,转身去搜索其他尸体了。可是,‘美人’右手里紧攥着的东西似乎闪了闪,那若有若无的光泽晃得他实在心痒难耐。
“他奶奶的,这年月活人都顾不上,哪还顾得了死人?我不拿,便宜给别人吗?”他口中哼唧几句,果断上前,用力一根根掰开女尸紧握的手指,把东西抠了出来。
那是一块长方形的物件,大约一只手掌大小,乍看之下,色白质润颇有玉相。
容老头细细查看、把玩一番后,感觉石性太强,算不得美玉,价值自然就高不了了。
他用力将物件握于掌中,微觉一阵凉气自肘腑间升起,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哦,原来是块凤凰石,害我白高兴一场。”
‘凤凰石’俗称‘醒酒石’,据说酒醉后含在口中有醒酒之奇效,可到底是真有其效、别具异能,还是以讹传讹、夸大其词,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并非珍贵物饰。
容老头遗憾地又看了看那块石头,以他的经验,觉得还是比寻常凤凰石温润许多,质地上也爽滑许多,而且石头的正面精功细琢着好些个小模小样、形状各异的人形,不知是什么意思,足见非为凡品。
再翻至背面,上面凤翥鸾回地雕有一只展翅翱翔的凤凰,形态逼真,美伦美奂,下面刻着一个小小的汉字——‘楼’。
容老头嘻嘻笑了两声,心想:这么精致的玩意儿,总能值点儿银子吧。就在他准备把‘凤凰石’塞进兜袋时,余光瞥见那具女尸的肚子竟微微上下蠕动了几下。
顿时,容老头面色刹变,止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连退出好几步才僵立住。他盯住女尸,呼吸粗重,胸膛起伏,牙齿也开始打起颤来,脚跟一动也动不了。
日头落下,草原上的风更紧了,搭上这一地的尸体和古怪的女尸,有种阴风凄惨,鬼怪横行的气氛。
容老头毛发竖立。
他是真怕了。
不过,能坚持干这种行当二十余年的家伙,岂能是惧神怕鬼的孬种?
良久,容老头定了定神,深呼吸过好几次,壮起胆色,再次上前观察,却见方才还只微微蠕动的肚子,已剧烈地上下翻滚起来。
容老头目瞪口呆:“难不成?!......难不成,死人要生崽子?!”
难以置信间,他就想再次远远逃开,但转念一想,忽尔竟起了别样的心思。
俗话说‘人生五十不算夭’,容老头今年五十又二,总算有惊无险地过了这一关,现下即便死翘翘,也不是‘夭折’之命了,可说值当。
在这样狼烟四起,锋火不断的乱世,他自觉选择从事“秃鹫”这个行当,是相当明智的决定。至少从做这档营生的那一天起,他就不愁吃,不愁喝,日子过得也算有滋有味。可不知是不是做了这等有损阴德的活计,该有报应,先后讨过三、四房老婆,尽管好吃好喝地伺侯着,但仍一个个脱不了相继病死的命运,没能为他留下只儿片女。
眼见以他的年纪,想有后代几成痴妄,可叹老天定数,报应不爽,不准他这做肮脏活计的家伙血脉传承。
可现在,这死人肚子里出生的孩子,会不会是老天爷便宜给他养老送终的子嗣呢?
心念至此,他打定主意:救!再不救,娃就憋死了。
当下,他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和决心,毫不犹豫地上前,麻利地扯开女尸的上衣,抽出怀中藏着的匕首,手稳刃准,一刀探下,略试深浅后,自胸下隆起处向肚子划过,硬生生地割开了皮肉。
以往,好几个月没东西可捡时,他不是没干过挖坟盗墓的勾当,也曾从不少尸身里取出过值钱的陪葬物件。那些个细碎东西经不起折腾,想要品相完整地取出来,靠的就是运刀时精准的手感和方向的判断。
这会儿,凭借着老道的手感,容老头居然毫发无伤地取出了死人腹中的婴儿。
伴随着“哇......”的一声嘶心裂肺的啼哭,容老头小心翼翼地捧出一团浑身包裹着白滑体脂的婴儿,在越刮越劲的疾风中麻利地割断了脐带,也割断了活着的娃儿和死去的母亲间唯一的联系。
他一边小心地将啼哭的婴儿拢入怀中,一边抖抖霍霍地照料这个奇怪的、柔软的小东西。
一阵暖流滑过他的胸口,仿佛心底里最柔软的那片地方被什么触动了。
这个小娃儿个头儿不小,攥紧皱巴巴的两只小拳头,薄薄的漆黑短发,软软地贴在脑袋上,紧闭着的双眼上方是两道淡淡的黑眉,极似他娘亲的标致模样。
是个男娃!
容老头脑中灵光闪现,喜极而泣。
他忽然明白了,今天他捡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宝贝。他缓缓转过头,扫视过一地的尸骸,不知该替自己欢喜,还是替他们悲哀。
容老头郑重其事地将那块凤凰石放在初生男婴的胸前,用此生从未发出过的、无比温柔的声音道:“小崽子,你命大,以后就做我儿子吧。”
想到凤凰石上雕着的那个‘楼’字,他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褶皱更重了,露出难得一见的欣慰笑容。
他舍不得移开目光地望着男婴,轻声道:“原来连你叫什么,老天爷都替我想好了。我的儿子,自然要跟我姓,你就叫容楼吧。”
夜风将起,容老头小心呵护好怀中的宝贝儿子,背上兜袋,赶紧离开了这块是非之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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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