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秋初,天气逐渐转凉,S大校园里学生们纷纷穿上长衫。
宸越骑着自行车,车轮轧过枯黄的落叶,穿过大半个校园,最后停在表演系教学大楼前。将车落锁后,他走上二楼,推开了某间自习室的门。
“宸越,你终于来了。”王莎莎听到响动回头看去,“快进来,就差你了。”
宸越随意点了下头当作打招呼,找了个空位坐下。
第一排坐着的是宋晨,是整个表演系的风云人物,宸越只知道对方是宋家的小公子,据说才从国外回来。
“既然人到齐了,那就开始吧。”宋晨转身面向大家,“剧本大家都看完了吗?”
宸越没有看,昨晚酒吧生意太好,多加了2个小时的班,导致他刚回到宿舍就睡着了,不过他看小组其他成员都在点头,便也跟着点点头。
“很好,既然我们分到一个小组,大家就一起努力,争取拿个不错的成绩。”宋晨很满意,继续道:“不知道大家对剧本有什么看法,我们可以先讨论下……”
宸越听得昏昏欲睡,他觉得在这里陪这帮少爷小姐纯粹就是浪费时间,他对演戏一点都不感兴趣,他只想赚钱。
要不是……要不是这个机会是专门为他求来的,他根本不想读这个书。
宸越无聊地看向窗外,窗外早已是另一副光景,原本蓊郁的枝叶掉得不剩几片,算算时间,这是他来学校已经2个多月了。
“宸越。”宋晨突然道:“你对剧本有什么想法吗?”
宸越回过神,语气很淡:“没有。”
宋晨:“你觉得男二这个角色怎样?有没有兴趣?我觉得沉默寡言的山野少年很适合你的形象。”
宸越看向宋晨,半晌用更加淡漠的语气回答:“都可以。”
“那就这样定了。”宋晨对这个选角非常满意,又转头去挑选其他角色。
一群人继续讨论,很快所有角色都定下来。
既然外型条件最好的宸越认领了男配,那男主角就非宋晨莫属了,而女主角则由王莎莎饰演,其余人则扮演配角。
这样的分配完全在宸越的预料中,他以为完事了,起身准备走人,教室门却先一步被推开了,宋晨回头看了眼,高兴道:“是我点的外卖,大家先吃点东西休息会,等下我们再接着讨论。”
“……”宸越又默默坐了回去。
没多久,王莎莎拿着一杯奶茶冲他晃了晃,“宸越,喝奶茶吗?”
宸越摇摇头,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就像他对围着宋晨这样的少爷拍马屁没有兴趣一样,不过为了显得不那么特立独行,他还是上前几步,找了个比较近的位置坐下。
“宋晨,听说你之前在国外也是学表演的?”有人吃着东西嘴里还不闲。
“没有特意学过。”宋晨谦虚道:“只是比较感兴趣,假期的时候去浮乐剧院待过一段时间。”
“哇!浮乐剧院!是我知道的那个浮乐剧院吗!?”
“废话,还有几个浮乐剧院?”
“我听说超难进的。”
宋晨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如果在表演上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我知道的都会教大家。”说完像想起了什么,略微停顿了下对宸越道:“特别是男二的角色,虽然台词不多,但很考验演技。你压力也别太大,毕竟你之前没接触过表演,要是真演不好,大家也不会怪你的。”
宸越盯着对方看了会,真觉得宋晨脑袋有包。他不是没感受到对方明里暗里的恶意,只是他不懂,像他这种人有什么好针对的,这些有钱人是闲得慌吗?
他内心毫无波澜,只觉得莫名其妙,敷衍道:“知道了。”说完便拿出手机,不再理会对方。
手机有些旧了,上个手机摔坏后他便换了个二手的,指尖在屏幕上轻戳,熟门熟路地打开网页。宸越犹豫了下,点开搜索栏,刚打下一个‘路’字,下滑栏便自动弹出一排搜索记录:
路时最新恋情
路时最新绯闻
路时秘密约会对象
……
宸越挨个点开,一一看过去,所有新闻都停留在几个月前。
几分钟后,他放下手机,悄悄松了口气,但与此同时,另一种更令人烦躁的情绪又涌了上来。
-
李斯放下手中的报告,看向对面眼下带着青黑的人,关心道:“路少,你还好吗?”
“嗯?”路时回过神,用力捏了捏鼻梁,“没事,就是昨晚没睡好,你继续说。”
李斯目光重新落回报告上,继续道:“目前郑彦已经进组,今晚8点剧组会把定妆照发出来,到时候公司会配合买一些热搜……”
路时听完没有立刻说话,思考了会才道:“没有必要这个时候买热搜,一来进组并不是什么特殊的事,强行上热搜会显得太刻意,其次就是离播出还早,这时候买热搜容易过度消耗粉丝的热情。”
“那我们什么也不做吗?”李斯询问。
“不。”路时已经想好替代方案,:“让李漫放点非官方照片给粉丝,再让组合里的其他成员转发下进组消息,小范围内炒一炒热度就行。”
李斯记下要点,“好的,还有其他要注意的吗?”
路时摇摇头,让李斯把工作安排下去,门刚关上,桌上的手机就响了。路时拿起来一看,是宋晨发来的消息。
自从上次和路铭峥谈心后,路时就开始断断续续和宋晨有了联络,倒不是对对方有兴趣,只是他始终记得对方的主角身份,不论如何也该试着接触下。
点开消息,是一份文档,外加宋晨的一则消息:
路哥,这次小组作业是舞台剧,第一次正式演出好紧张,这是剧本,路哥有兴趣来看我排练吗?
刚好工作告一段落,闲着也是无聊,路时直接点了接收文档,坐在椅子上看起来。
剧本内容很简单,讲得是上个世纪的故事,主角荣坤因为被仇人构陷,家破人亡,为了躲避追杀,他远走他乡逃到一座大山里。
山里与世隔绝,当地人愚昧无知,这让曾经的世家少爷感到难以融入。身负血仇,又无处可排解,忧思重重下荣坤终于病倒了。
就在他觉得人生苦闷,报仇无望的时候,芸娘出现了。
芸娘是整个大山里最美的姑娘,她善良热情,对这个从城里来的英俊书生充满好奇心,总是忍不住偷偷观察他,因此芸娘是第一个发现荣坤病倒的人。
大山里没有医生,芸娘只好用祖辈相传的土方法,将野草熬成汤药喂给荣坤。一开始,荣坤并不愿意喝这种来历不明的药,但架不住芸娘关切的眼神,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喝了。
自此以后,芸娘每天都来给荣坤送药,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稔,荣坤也终于在大山里找到第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他开始给芸娘讲外面的世界,讲诗词歌赋,讲牛郎织女,教她写字,教她认自己的名字。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知道是草药真起了作用,还是芸娘的陪伴给了荣坤希望,他身子竟然渐渐好了起来。与身体同样产生变化的,是荣坤看芸娘的眼神,他爱上了这个淳朴美丽的大山姑娘。
终于,在一个悠闲的午后,荣坤向芸娘表达爱意,但令他意外的是,芸娘拒绝了他。也就是在那天,荣坤才知道芸娘从小就定下婚约,对方是山里族长的儿子,叫阿海。
荣坤备受打击,又回到刚进大山时沉闷阴郁的模样。他开始厌倦大山,厌倦大山里的生活,他想离开了。
就在他心灰意冷之际,家乡传来消息,他的仇家倒了,荣家的陈年旧账被翻了出来,冤屈得以洗刷,他恢复了清白之身。
荣坤想这或许就是天意吧,他决定离开这座大山。然而就在此时,芸娘突然找上了门。
芸娘告诉他,她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大山里,从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在遇上荣坤前,她一直以为爱情就像她和阿海那样。山里最英俊的少年和最漂亮的姑娘结婚,然后在一起生活,养育后代,这就是她以为的爱情。
但荣坤向她描述了外面的世界,告诉她有种爱情叫牛郎织女,告诉她芸娘是很美的名字。这些日子的相处,芸娘不是没有感觉,只是她不懂这种莫名的悸动就是爱情。
那天荣坤向她表白后,她先是不解,接着又是苦恼。她躲在自己的小屋里发愁,却又同时悄悄地思念着荣坤。不能相见的日子,她逐渐体会到荣坤所说的相思之苦,也终于明白牛郎和织女的故事。
荣坤欣喜不已,人生最痛快的事莫过于和心爱的人心意相通,他问芸娘愿不愿意跟他走,跟他去看外面的世界。
芸娘在发现自己爱上荣坤时就下定了决心,因此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荣坤。
两人于是相约在七月初七这天,趁着夜色,一起逃出大山。
可惜芸娘不知道的是,她与荣坤的相处,她的改变,这一切都被阿海看在眼里。
阿海没有出声,他想等芸娘自己醒悟,他和芸娘都是大山的子民,而荣坤是个外来人。在阿海看来,荣坤迟早有一天要离开,他不属于大山。
然而阿海没想到的是,荣坤不仅要离开,还要带走芸娘。
七月初七,银汉迢迢,整座大山被火把点亮,阿海领着众人在半山腰追上了荣坤和芸娘。双方发生争执,愤怒的阿海失手将荣坤推下了大山,芸娘悲痛欲绝,在众人的注视下毫不犹豫地追随着荣坤跳下山崖。
七月初七,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注1)
大山里突然下起了雨,众人唏嘘,最后纷纷散去,只剩下阿海站在芸娘跳下的地方,淋了一夜的雨。
很俗套的故事,路时看完,思考了会最近的工作安排,给宋晨回了条消息:
好,把你们下次彩排的时间发过来。
注1:摘自《鹊桥仙·纤云弄巧》
有没有人呀[让我康康][让我康康]
没有我下次再问问[爆哭][爆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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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