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宾恩是长河男爵家的长子,长河岭上一辈家庭关系及其混乱,父亲娶了爷爷的小娘当妻子,爷爷又调戏了父亲的妹妹搞大肚子。
佛宾恩就是父亲和小娘乱仑的产物,而佛宾利则是爷爷和姨娘的产物。
听完坎卡尔的一顿介绍,说实话,昱时觉得这两人竟然还活着,简直就是奇迹。
按照生物学逻辑来讲,近亲成婚必出畸形,就算不畸形,也得生大病。
“他们这样乱来,就没人阻止他们吗?”昱时震惊地问。
坎卡尔摇头:“在洛斯国,贵族近亲结婚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有很多自命不凡的贵族都不愿意和平民交往。他们觉得平民和奴隶会弄脏贵族的血脉,因此他们往往叔侄成婚,兄妹成婚,儿子抢了父亲的老婆做妻子,也是常有的事。”
昱时缓缓点头,心里虽然惊异,但也觉得正常。
毕竟在华夏古代,那些王公贵族为了维护王族血脉也经常同姓成亲,在现如今阶级划分如此严苛的洛斯王朝,别说贵族和奴隶了,贵族和平民稍微说两句话,估计就会被人嗤之以鼻。
昱时还是有些担心:“我们离开之后,长河岭不会又上山找我们麻烦吧?”麦田正是出苗期,可经不起再一次折腾了。
“他们不敢的。”
杜修斯幽幽晃着皮鞭,单膝曲起依在车栏上,他邪眸狭睨,笑容冷峻:“我在山脚埋了魔能符,他们但敢过来,自有苦头吃。”
这边,昱时还在揣揣担忧,那边,长河岭男爵府已经炸开了锅。
“青豆村的垃圾竟敢在洛斯国的边疆开田建城,这是谋逆,这是反叛,这是对洛斯国王和阿萨罗拉神明的大不敬!”
“必须汇报给塔特大公,要对魔山上的大胆流民进行围剿!”
坎丘奇听说佛宾恩男爵要对魔山宣战,开心得不行,立刻就呈上笔墨,在羊皮卷上刷刷陈列出青豆村的种种蔑视王权的行为。
坎丘奇问佛宾恩:“男爵大人,为什么我们要让塔特大公围剿魔山啊,我们不能自己派人去围剿他们吗?”他巴不得现在就看到青豆村的惨状。
“你真是蠢笨。”佛宾恩骂道,“你看那些魔山上的肮脏兽人,又长角又长尾巴的,你打得过吗?再说了,谁知道魔王塞纳是不是还在魔山上面,要是青豆村和魔王塞纳是一伙的怎么办?那别说我们攻打他们,他们打个喷嚏我们长河岭就要没咯。”
说的也对,坎丘奇现在想起少年的奇异魔能就有些胆颤。
“那大人,我们该怎么教训这些青豆村的愚民呢?我们总不能看着他们在我们旁边作威作福吧。”
佛宾恩哼一声,鹰钩鼻的脸上露出阴狠的表情:“一群低贱的奴隶私建城邦,是为叛国大罪,他们要是执意在魔山安家,不需要我们出马,塔特公爵自然会联系王都军队教训他。”
“将我的红泥拿来!”佛宾恩喊。
坎丘奇立刻弯腰呈上红泥。
佛宾恩将红泥涂在羊皮卷的末端,摁上代表长河岭的戒指章纹。
一封《清剿令》写好,佛宾恩派人速速送往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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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时撩起帘子,从马车上下来。
在车上赶了十天路,胃酸都差点颠出来,要他说洛斯国的公路建设也太差了,华夏古代州与州之间还有泥泞小路呢,这边就连泥泞小路都没有。
每次走着走着,不是树枝拦路,就是长草挡道,他们的车队是一边驾车一边清路过来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清道夫呢。
昱时觉得,他这么努力,塔特公爵应该给他点清路钱。
“边疆郊区是这样的,这边的路都没有好的。”
坎卡尔单手牵着缰绳说:“往王都那边的路就好走很多,听说王都那边还有石块铺的大道,专门供贵族车马走。”
“石块铺的道算什么好,以后我们用水泥铺一条路,那才叫平坦。”
昱时车马停在棕熊岭的农田路上,一排华丽的车队,仿佛金光在灰暗的田地闪烁。
棕熊岭的农奴纷纷抬头,好奇是哪家贵族有这般阵仗。
棕熊岭不像半魔人城那样有围墙,棕熊岭面积很大,地势平坦开阔,圈形布局很像现代的县城,周围是荒山田野,越往中心走就越繁华。
青摩罗向周围农奴打探参加相亲大会的地点,农奴说参加相亲大会前,需要先请见棕熊岭领主。棕熊岭领主会根据来者的阶级,匹配相对应的相亲场次。
这还真是门当户对。
昱时吐槽,那要是棕熊岭判他只是平民等级,他岂不是就见不到塔特公爵了。
“这有办法。”杜修斯说,“你们青豆村的长春岭领主不是死了么,我们就用长春岭的名义参加,谁也没法说我们不是。”
“可是我们没有长春岭的贵族印章啊。”坎卡尔说。
“印章这种东西是最好造假的。”杜修斯嗤之以鼻,“只要你还记得长春岭的家族图纹,我立刻就能仿造一个。”
“小章鱼你连这个都会啊!你怎么什么歪门邪道都懂。”昱时来兴趣了,他拿出莎草纸,按照坎卡尔所描述的在纸上作画。
片刻时间,橄榄枝包围着青山的纹样就跃然纸上,昱时笔尖轻盈,写字俊逸好看,画图也工整漂亮。
他白里透红的指尖握在羽毛杆上,好看的指腹与笔杆衬在一起,矜贵优雅。
杜修斯侧眼盯着昱时瞧了半晌,想象那双手触碰在自己身上的感觉,瞧得久了,胸口有些燥热,又挪开眼睛。
他耳廓有些烫红。
昱时画好图之后,杜修斯拿出一块白晶宝石。
他用小刀两三下就在宝石面上凿刻出长春岭的印章纹样,又将金银币用魔能熔化,仔仔细细雕刻出戒指圈。
杜修斯将仿制好的白晶宝石和戒指圈衔接,金丝包边,递给昱时。
“真漂亮。”昱时赞叹。
他将戒指举到阳光下,阳光折射下,印章戒指透出淡彩色的光芒,橄榄青山的纹样倒影映在掌心,如梦似幻。
“这哪里像是仿造的,这比真的还像是真的!”
坎卡尔也惊叹,他接过戒指仔仔细细打量,发现就连洛斯国秘印在戒指侧的暗号,杜修斯都完美复刻了。
奇怪了,就连坎卡尔都不记得长春岭戒面的暗号了,杜修斯竟然知道!
这暗号可是洛斯国王亲口赐的,除非有人近身把玩过戒指,不然怎么可能知道暗号是什么。
坎卡尔心中惊疑,却没出声,偷偷将这事儿埋在心底。
昱时瞧见精致漂亮的小玩意儿就开心,他想杜修斯这么会制作首饰戒指,以后就靠他制作首饰帮自己赚钱好了。
这些精巧东西,在贵族间能捞好大一笔呢。
“你帮我戴上吧。”昱时笑着朝杜修斯伸手。
杜修斯有些发愣。
“快点呀。”昱时催促他。
杜修斯低声哦了一声,握住少年软嫩洁白的手。
一般的贵族印章戒指,大多戴在食指或者中指,杜修斯有些私心的,选择了中指。
他慢慢将戒指圈套住少年的手指,缓缓扣在指根处。
“好了。”他声音沙哑。
两人靠得近,杜修斯睫毛垂在昱时视线正下方,他红发垂肩,俊逸的侧脸映在少年眸中,妖冶冷淡的神容,如今认真严肃。
杜修斯抬头看了昱时一眼,眼里似乎藏着什么热烈的情绪,几乎奔涌而出。
干什么要这样看他?怪……怪吓人的。
昱时心脏忽然跳快了一拍。
他赶紧抽出自己的手。
两人分开,荡起一阵风。
杜修斯赶紧侧过头,挪开滚烫的视线。
“哈哈,时间不早了,赶紧去找棕熊岭伯爵吧。”昱时有些手足无措的岔开话题。
棕熊岭伯爵在广场上摆了一个桌子,所有来参加相亲大会的贵族都要在桌子上的羊皮卷上签字。
至于平民……就不需要签字了。
毕竟愚蠢的平民连字都不会写,更买不起写字的笔,他们只配参加最低等的相亲会。
昱时在羊皮卷签下字后,印下长春岭的印章。
检察官看了一眼,感觉有些奇怪,长春岭的领主家系不是在几年前就死光了么,难不成还有后代?
但面前这位少年长相如此冰清玉洁,身下穿着雍容华贵,检察官怎么看都觉得他肯定是贵族。
但长春岭的领主,不是穷得连饭都吃不起吗,他能有这么富裕?竟然都穿得起羊毛托加?
难不成是别的贵族冒名顶替?但哪个高阶贵族会冒充低阶贵族呢?这也不可能呀……
“尊贵的男爵大人,请问您的名字是?”
昱时沉吟一会儿,下额扬起,故技重施:“昱·龙傲天·尼古拉斯·柴可夫斯基·时。”
“昱……什么?”
“昱·龙傲天·尼古拉斯·柴可夫斯基·时。”
检察官愣住了,他很想说他没听清楚,但他作为尊贵的棕熊岭的检察官,怎么能连别人的名字都没听清楚!
“好……好,我知道了,您确实是尊贵的长春岭男爵,我会按照您的爵位,为您匹配合适的相亲晚宴的。神明在上,愿爱情之花为您绽放,保佑您觅得美人,喜结良缘。”
昱时向检察官轻微鞠躬以示礼仪,随后接过了检察官递来的赴宴请柬。
棕熊岭的请柬是用简陋的树皮做的,不仅字迹模糊,摸起来还带木刺。
昱时有些嫌弃,但他面上不能表现。他笑得和蔼。
昱时将请柬交给青摩罗收好,准备趁这几天的时间赶紧把清单上东西买了。
棕熊岭的商户奴隶主大都在清晨开市,棕熊岭的田地比轮博纳半魔人城肥沃不少,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品种齐全,而且品质很高。
“卖麦,卖麦!黑麦,红麦,燕麦,软小麦——售卖刚从粮仓拿出来的麦,来来来,瞧一瞧,看一看,全是棕熊岭奴隶们种出来的好麦子!”
“诶,这位爵爷,您瞧瞧我家田里的麦子,这可都是上贡给洛斯国王的好东西,就连其他公国的贵族都吃我家的麦子。”
昱时听到吆喝声停下脚步,他仔细打量着商户粮仓里的麦子。
麦子品种确实不错,种类也很多,奴隶主甚至将麦粒全部剥了下来,堆在木桶里供客人挑选。
昱时扫一眼麦桶就看出了蹊跷。
这奴隶主很聪明,这外面摆出来的麦粒大概都是他从好粮里面挑剩下的次货,真正的优等麦子他压根就没摆出来。
“请问,还有更好的麦子吗?”昱时问。
奴隶主听到他这样问,将他上下打量了一遍。
看着昱时手上金光闪闪的戒指,还有身后好几个奴仆侍从,奴隶主立刻堆上笑脸。
“当然有,我这就将更好的东西拿出来给您看。”
终于准点了一次!今天改了排版,这样也许会更方便阅读?
昱时:随便想买什么买就买什么真的很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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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我来棕熊岭进货了